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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不知道呆呆地看了多久,恍然回过神来,她才发现手里的手帕已经被汗水全部浸湿。
“小娘子,你说,咱们能赢吗?”丫鬟这才发现前来的只有一百骑,不由得有些担心地问道:“贼兵可是有五六百呢!”
“放心吧,他们死定了!”少女轻声喃喃道:“我军于山上布阵,以堕敌气力,疲敝其心,山势平缓,一路平旷,正是精骑用武之地!待敌不备,时期已疲,以轻兵精骑猛攻敌后,大功可成,大功可成!”
随着她的声音,这些骑兵猛地加速了!
所有人都换上了一丈八尺长的骑兵马槊,这些人分成了四排,每排二十五个人,好像潮水一般,朝着贼兵们涌去。
贼兵们显然没有想到在自己身后竟然会出现这么一只强大无比的骑兵,他们愣愣地看着慢慢加速的骑兵,等到敌人进入百步的距离,开始全力冲刺,这才有人如梦初醒地高声喊道:“风紧,扯呼啊!”
在地形平坦的战场,没有组织良好的长枪方阵的步兵是无论如何不可能与骑兵抗衡的。
而这些贼兵,不要说方阵,就连阵型都没有,一群游兵散勇,用来对付人数远少于自己的王氏部曲还好,如何能与这些精骑抗衡!
贼兵们都不是傻子,能活到现在的八成都不是愣头青,偶尔有几个脑子不灵光的,也会在大自然的优胜劣汰之下迅速死去。
随着一声惊叫,所有人都开始左顾右盼,等着别人第一个逃窜,自己好跟着逃跑。
贼兵的首领看到这一幕,不由得怒气勃发,高声吼叫道;“怕什么!怕什么!他们再厉害也不过是一百人,咱们人数是他们的五六倍,怕什么!”
他挥舞着一米三长的双手环首刀,高声嚷嚷着,带领着亲卫站在贼兵们身后,大声呵斥:“所有人,打下这帮人,一起发财!谁要是敢临阵脱逃,我第一个杀了他!”
首领在背后督战,使得这些人不敢逃窜,只能战战兢兢地面对着席天卷地而来的强横骑兵。
骑兵来得太快了!
轰隆隆,好似一阵雷电一般,骑兵们奔驰而来了,那些高高扬起的长槊就好像是飞奔的狮子的獠牙,正向贼兵们露出一个残忍的笑容。
刘肉都冲在队伍的最前面,这是战阵之中最危险的地方,因为敌人的第一波远程打击,步兵阵线对于骑兵的反震,密集如丛林的枪阵都会招呼给第一排的骑士。但是这不是可以选择的,他是第一排骑兵的指挥官,必须也只能冲锋在最前面。
相对于步兵指挥官,骑兵指挥官不可能站在一个地方指挥部下,只能跟着骑兵一齐冲锋,因此阵亡率比步兵指挥官要高出不少。
但是为了前程,为了能够升官发财,这些代价也不是不能承受的!
“欲求生快活,先下死工夫!”刘肉都狠狠地咬着牙,将长槊的角度稍微调整了一下,他眯着眼,看着前面的敌人。
这应该是一个小头目,因为他的衣着比一般的贼兵要好一些,手里拿的也是保养精心的钢刀。眼下看着正向自己急速冲来的骑兵,他眼睛中闪现出一丝畏惧,这是正常人对于高速飞驰来的骑兵的正常反应。
“害怕?恐惧?没用的!”刘肉都哈哈大笑着,高速行进带起来的劲风灌了他一嘴,可是他仍旧高声大笑,忽尔又嘶声吼叫起来:“复汉军,杀!”
“复汉军,杀!!”骑兵们齐齐怒吼,声音有若奔雷!
刘肉都手里的长槊虚拿而不使出全力,这是为了避免长槊扎得太狠,而直接卡在敌人身体里面。
近了,近了
刘肉都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前面,他和小头目之间的距离在无限缩短,十几步的距离,就是生与死的差距。
“享受你最后的生命吧!”刘肉都舔着嘴唇,准备迎接那意想之中的碰撞。
小头目拿起了长刀,想要对着迎面而来的刘肉都发起冲击。他倒是个悍贼,还敢对着正面而来的骑兵反击,只可惜,在骑兵面前,步兵永远是虚弱无力的!
在转瞬之间,他感觉到长槊和某种固体碰撞,这种感觉与长槊的槊尖破空的感觉不同,因此他绝对不会弄错。
长槊扎进了小头目的喉咙里面,硬生生地爆起一股血花!
这个小头目高高扬起的长刀再也没有机会落下了,几滴血花溅落在他的脸上,将他的脸色染作一片血红。他愣愣地看着身前满地的血液,而后不可置信地颓然倒地。
一声倒地,恰如敲响一声丧钟。
第一排的骑兵与贼兵接触了,那些长槊就好像是烤肉时使用的铁扦子一样,将浑身哆嗦的贼兵们一下子扎了一个对穿!
第二排也来了!
第三排也来了!
骑兵冲阵有三怕,第一怕路面崎岖不平,不适合骑兵冲击,若是马匹因为马蹄子踩到了陷马坑里面折了马腿,骑兵最好的结果就是摔下来被马压断腿,要是运气不好,会直接被身后的战友踩成肉泥;第二怕长枪方阵,虽然用具装甲骑冲击枪阵,只要兵力充沛,不怕死人,总有冲破的机会,可是那样伤亡实在太大,哪怕是以骑兵纵横天下的胡人,也舍不得这样浪费兵力;第三怕就是自相扰乱,相互干扰,使得骑兵不能发挥冲击威力。
而眼下,得益于之前的训练和胡人们本来练就的精良骑术,哪怕是第一排骑兵因为受到步兵阻碍,速度降低,组织良好的骑兵们也能利用彼此之间的空隙穿插进攻!
第二排骑兵有如一个个小凿子一般,狠狠地凿在贼兵的阵线上!
轰隆隆,轰隆隆
骑兵们的阵型有如铁拳,狠狠地敲打在贼兵孱弱的肉体之上,仅仅是第一轮冲击,一瞬之间,就直接干掉了六七十个贼兵!
在一瞬之间斩杀大量敌人,与在较长的时间跨度内杀死敌人是截然不同的概念。近代欧洲最伟大的军事家之一,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之所以喜欢用火枪齐射,也是因为这样可以有效地打击敌人的士气,将敌人彻底打垮。
骑兵们的速度慢慢地慢了下去,刘肉都沉重地喘息着,手里的马槊依旧拿得稳稳当当。虽然骑着马冲锋累的主要是马,人的任务就是那着长枪冲刺,但是这生死之间的搏杀还是大量消耗体力,因此刘肉都觉得自己的肺部都要因为大量的喘气而不堪重负了。
他听到了徐大虫的声音:“打得好!全军,向东转向,准备第二次冲击!”
骑兵是不可能阵前转向的,将自己的背部暴露给敌人是最愚蠢的举动,而盔甲背部的防护显然也比不上正面的护甲。
一般来讲,骑兵一次冲阵完毕,如果敌人已经崩溃,剩下的就是追亡逐北,打扫战场。而若是敌人还没有崩溃,就要用后备的骑兵进行第二次冲击。可是眼下己方骑兵数量不够,只能一波又一波地反复冲击了。
不过好在敌人也没什么抵抗力,刘肉都左右扫了扫,除了一个汉军骑兵骑术太差,从马上掉下来给马踩死之外,己方无一伤亡。
“汉人就是不行,要比骑术,比骑兵,还是咱们胡人!不过,要是比智慧,那还是汉人厉害!”刘肉都暗暗想着,又听徐大虫高呼;“全军,向东,冲出敌阵!”
骑兵们哗啦哗啦地向东转向,他们的战马高高抬起蹄子,狠狠地踩在胆敢阻拦的贼兵身上。有些骑术优秀的胡人骑兵不愿意放弃这个机会,将马槊挂在马鞍子上,从腰间抽出斩马刀或者是铁鞭、铁骨朵之类的武器,狠狠地招呼在贼兵身上。
这时候是不能使用弓箭的,或许有些人可以做到骑在高速飞奔的马上左右驰射,但是眼下阵型严密,若是射箭只怕就射到自己人,因此还是用刀剑砍杀比较好。
刘肉都舔了舔嘴唇,上面有几滴飞溅上来的血迹,给了他铁锈的味道。除此之外,他竟然还品尝出了一丝甜意。
“还行,汉人和胡人的血液味道其实还差不多!”刘肉都暗暗想着,从腰间抽出斩马刀,瞄准了一个敌人。
骑兵们坐在高高的马鞍上,手里的兵器在重力和速度的双重加持之下,根本不需要使劲就能把敌人的脑袋砍下来。
刘肉都手里的斩马刀薄如春日的柳叶,却锋利得好像能够斩断世界。
“复汉军,杀!”徐大虫高声狂呼!
“复汉军,杀!”
一声战吼,骑兵们立即加速,刘肉都将身子矮伏在马背上,慢慢看着逐渐变得清晰的敌人。
时间放佛都减慢了,他的视野变得无比狭窄,只能看到一个惊慌失措的敌人。
“你今天不走运!”刘肉都微微一笑,将斩马刀慢慢扬起。
哗啦
战马与敌人交错,刘肉都如风一般冲了出去。
等到他冲出去十几步远的距离,那人头才慢慢落地,有如一颗成熟透了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