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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士兵躺在地上,他的身体因为痛苦而做着怪异的抽搐。
造成这个伤害的理由显而易见,在他的手上,抓着一只大得像一只鸡蛋的五彩颜色的蜘蛛——已经被捏碎的那一种。但是这明显太迟了,他的裤子被脱下,下体上有一个黑色的巨大肿块。
看到这一幕,几乎每个人都能猜出来发生了什么:这个倒霉蛋到一边拉开裤子想小便的时候,一只蜘蛛恰好的掉到了他裤裆里面——然后,一切就顺理成章的发生了。
从他发出惨叫到张三友赶到这里,最多不过五六分钟时间罢了,但是这个家伙已经两眼翻白,失去了意识。
军医赶到,只是很短的的时间,他就宣布这个人没救了。“神经性毒素,”他解释道。“如果让我说,给他一发子弹好让他少点痛苦。”
“这是什么蜘蛛?”虽然这只蜘蛛已经被捏成汁液四散的一团烂肉,但是就算是张三友,也不想接近这玩意。“我从没见过。”他也算本地人,就算不是土生土长,也在本地呆了足够长的时间。但是,这种原始森林他确实是第一次进来。如此猛烈的毒虫,看上去只要被咬一口就没救。
“我也不认识,”身边的副官说道,“但这片森林里,可能有相当多这种蜘蛛。”他看了看四周,眼前这一幕造成了相当的震撼。看得出来,这个倒霉蛋的问题并不是咬到下身,而是这种蜘蛛本身的毒性太强——咬到哪里都会致命。
他们中大部分人都穿着衣服,戴着帽子。但是衣领、袖口、裤脚等等裸露的地方还多得很呢。再说了,晚上必须睡觉——在这种鬼地方睡觉。
在这种鬼地方行军一百公里,也许直接会因为伤病损失三分之一的兵力。
“长官,士兵们已经开始不安了。”他用很轻的声音说道。
他们毕竟只走了几个小时,现在的位置还是这片原始森林的外围,只能说从外面稍微向里面前进了一点点。而想要穿过这片森林,航空距离足有近百公里。相对现在走过的路程来说,简直就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如果连这里的危险都这么致命的话,那么那支发现森林中可以通行的队伍消失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就像阳光下的雪花一样,存在过,但是很快就彻底消失。虽然张三友从来没话费时间和精力去打听,但是他相信哪怕打听了,也无法知道那些开拓者到底去了哪里。
这也是为什么老东西从来不曾想过要进一步开拓这条道路的原因:这里太危险。如果不是被逼到走投无路,没人会想从这么一个鬼地方走上近百公里。
伤者的抽搐越发剧烈,如果这里边上有大医院或许还是试一试,但是眼下这种情况……活着只是增加痛苦而已。军医看了看了张三友,那张脸上只有沉默,既没有说什么,看上去也没打算做什么。
于是他从身上抽出手枪,对准伤员的脑袋。在最后开枪之前,他再一次看了一眼张三友。
后者的目光还是停在伤员的脸上,看着那因为痛楚而抽搐扭曲的面孔,似乎压根没注意到身边发生的任何事情。
一声枪响。
“那个,长官,”边上一个士兵问道。“要不要派人把他的尸体带回去?”
从他的脸色来看,他应该是很想得到这个可以说相当累赘的任务的。
“老东西进了这地方,活着逃出去的可能性不到一成,”张三友看着地上的死者,说道。“而且,就算他死在这里了,恐怕我们也找不到尸体。我们回去。”
……
“其实这路也不难走啊。”汤玛士一边走一边说道。
已经在这鬼地方走了三天路了,不过这个老外还有精神说这种屁话,就足以说明这环境还不算太恶劣。
事实上也确实是如此。尽管老兵一直担心身后的追兵,但是事实上没发生任何意外。第一天的时候汤玛士还有点紧张,但是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他就已经习惯了。这种鬼地方太容易藏也太容易躲。说句不客气的话,四个人找个藏身的角落里一躲,一万个人也不一定能找到。更别说中间还有相当数量的水域,就算追兵有狗,也很难沿着气味追击。
说是危险的原始森林,但是实际上一群人却没遇到什么危险。其实也就是和正常的户外旅行差不多了,唯一就是地形的问题。这片森林里大概是因为林木茂密,水份难以蒸发,所以非常潮湿,而且有很多积水,以至于与其说它是森林,不如说它是实际上是由多片山岭和沼泽组成的复杂的地形。所有的山谷或者地势较低的地区,几乎都积了很多水,难以通行。
汤玛士最喜欢山里的路——虽然攀爬麻烦,但是至少不用把脚踩进那些散着腐臭味道的落叶之中。走在那种地形上,有一种强烈的心里没底的感觉。而且山林里,树木就会明显的较小一点,甚至有几个位置能让人照到阳光。
幸运的是,不管是山地还是沼泽,里面没什么危险——汤玛士最怕的就是遇到鳄鱼,不过至少这一路上,他们没有遇到什么鳄鱼。别说鳄鱼了,就算是野猪——这种动物堪称世界上分布最广的猛兽——都没看到过。
他们在第二天的时候遭到了一场大暴雨(在这个地方,这是很常见的),这也是老天爷在整个旅途中给他们的最大一个麻烦。当时他们正在一个山地里,四处连躲雨的地方都找不到。
虽然现代生活在都市的人类觉得淋上一场雨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很多城市里,突如其来的大雨让整个城市里满是“落汤鸡”是很正常的现象,除了洗个澡换身衣服之外没有其他不良后果。但是那是建立在完善的各种生活设施和医疗服务和的前提下。事实上,淋雨、感冒、肺炎和死亡彼此之间有着立竿见影的紧密关系。在远离都市,荒无人烟的地方,哪怕是一个强壮的男人,因为一场感冒而送命也常事。
他们一行人本来要经历一场关于体质的危险考验,但是陆五身上居然携带了一个帐篷。一个防雨防潮,又足够大,可以容纳四个男人的帐篷。于是这个老天爷造成的麻烦就被这么轻轻巧巧的解决了。
整体来说,道路虽然时常泥泞,总体来说却也凑合,谈不上艰难险阻,就算偶然遇到无法通过的地形,也都很快找到了绕过去的办法。毕竟怎么说曾经有人曾经穿越过这里。
老兵在其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是他找到了当初那支穿越这片森林的队伍留下来的路标——路标倒是不复杂,因为当初留下标记的人是为了自己的方便,所以不可能,也不会把那些辨路的暗号藏在某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每当他们发现向前无路可走,或者有多个选择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老兵就会去找那些前人留下的标记。这不是什么难事,四处找找就能找到,反正这些标记不是在树上,就是石头上,甚至是空地上用石头组合成而成。
另外一个幸运是食物和水的问题。水的问题还比较好,他们中途用老兵提供的办法,用一些树叶中榨出汁来饮用——很不好喝,但是至少能够解渴。而食物的问题则是另外一种方法:之前那支覆灭的巡逻小部队给了几个人充分的口粮。没错,那些人随身携带的干粮(压缩饼干)数量有限,但是毕竟是十几个人一两天的口粮,给四个人吃五六天,勉强也凑合了。而且陆五身上也携带了一些不知道哪里出产的压缩饼干。
那是汤玛士吃过的最奇怪的食物。
当然那玩意不好吃,它的口感只能说稀松平常,味道只能说略有咸味罢了。为了能更好的吃,陆五不止一次将它用水泡开,当做糊糊吃。但是问题是,这玩意只需要吃很少就能让人感觉到饱。
不是在食物里添加大量的水,从而造成饱腹错觉的那种饱。那种“饱”,在剧烈的体力运动面前,很快就会原形毕露的。而是真真实实的吃饱了。
“汤玛士先生,我们几乎是空着手啊。要是带上负重,或者带上骡马,你就知道这路不好走了。”老兵说道。
这几天艰苦赶路,让人体质水平高下立见。老兵是所有人中最差的那一个,毕竟一方面他年纪不小了,另外一方面又受了伤——虽然这伤已经不再影响他赶路,但是要说没影响是完全不可能的。汤玛士还能精力充沛的说傻话,老兵却已经恢复了最初的状况。也就是说,很多时候,必须要小兵扶一把才行。
“而且这路上相当危险……”老兵斜眼看了看走在队伍最后面的陆五。“我们这么顺利,是有原因的。”
汤玛士对此也很不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事实上距离也产生神秘。如果说之前他们彼此之间一无所知而会产生误解的话,那么现在他觉得陆五远没有老兵说的那么神秘。好吧,他就是一个普通人,和汤玛士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其他人没什么不同。一定要说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他似乎有点愁眉不展,就像汤玛士之前遇到的一些经商失败,欠上的大笔债务的商人类似。
不过不管怎么说,脚下的地面已经逐渐变得干燥,身边的树木开始变得稀疏,每个人都知道,他们即将离开这片原始森林。
“终于能见到地球上的神了,”高手在陆五耳边说道。“虽然只是半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