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兰按

桃夭南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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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把枪踢过来,你们都聋了吗?”

    破云鞭勒得越发的紧。

    这老大的脸红得发紫,“踢过来!”

    见三人将武器捡起来,余笙这才将绑着的老大松开。

    没了破云鞭的禁锢,这老大一下就给摔了下去,跌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爬到嗓子眼上去了的红晕,也慢慢的消了下来。

    兰桉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块巨大的石头,让余笙整个人都坐了上去,余笙翘着二郎腿,整个人居高临下的看着这群小弟,将狂拽酷扮演到了极点,像极了混社会里的黑老大。

    余笙看着被小弟扶起来的老大,“现在谈合同还不错!说说吧这合同你们还想怎么签!”

    听着余笙开口说话,老大的腿就直打哆嗦,吓得整个人都往小弟的怀里缩了缩,整张脸惨白无比,压根就没有半分老大的气质在里面。

    “小……小姐,这合同……不妥!”老大赶忙给一旁的小弟使了个眼色,将合同给捡了起来,麻溜的将合同撕掉。

    如果忽略他颤抖的手,这动作还是非常流畅的。

    余笙挑起了眉,看着碎成两半的合同,这人还真是聪明,“行了,带着你的人走吧,这些东西就没收了!”

    老大赶忙哈着腰,见一旁的众小弟没什么反应,又伸出脚给踹了踹,齐声的喊道,“谢谢小姐!”

    见这群人没了踪影,李狗蛋才紧张的看向了余笙还在往外滴血的手,原本这手已经快要结疤了,方才用上那破云鞭,又将口子撕开了。

    现在还能瞧见那手心里慢慢的朝外滴着血。

    李狗蛋从包里取出了纱布,知道余笙不喜欢别人的触碰,将纱布递了过去,“笙爷!刚才在洞里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对了残影帮我找些人来打理这个药田,最好找一些有武功的人守在这里,以防止他们的人再次上门!”

    “是!笙爷!”

    余笙抬手将地上的枪支都给收进了空间里,对于这一切残影和李狗蛋已经见怪不怪了,唯一就只有兰桉整个人长大了嘴,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情形。

    难道主人和他一样也不是人类。

    不对啊,现在他的同类都能这么逼真的扮演同类了。

    兰桉想不明白,索性不去想了。

    反正认好这个主人就行了。

    兰桉还不知道,他日后会有多少的苦日子。

    也不能说日后,现在就得开始算起。

    将药田的事情全部处理好,现在就只剩下了兰桉的事情。

    余笙的目光打量在了兰桉身上,拍了拍兰桉的肩,将他整个人都牢牢的按在了凳子上。

    “说说吧!你修的是什么禁术?怎么得到这个禁术的!”

    “小姐,这禁术我是在偶然之中,听一些没有修炼成形的精灵说的!”

    那个时候兰桉还只是刚幻化成人形的小妖精。

    对于外面的世界有着足够的好奇心。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兰桉就离开了这座山,慢慢的朝城镇上赶。

    羡仙楼可是当时最为热闹的一栋楼,每天都是门庭若市,作为从未见过世面的小树精,自然想进去开开眼了。

    兰桉被门口站着抹着各种水粉的小女子给拽了进去,身上带着不停的扑鼻香味往兰桉的怀里钻。

    难受的咳嗽了起来,也是在这个时候,兰桉见到了羡仙楼的头牌羡凌姑娘。

    从楼上往下忘,眉如远黛眼若秋波,唇红齿白美人如画。自那日惊鸿一瞥就叫人不敢忘。

    小树精当时可不是这番的容颜,见惯了美人儿的羡凌姑娘又怎么会对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动心。

    兰桉难受极了,躲进了一没人发现的小树林里。

    谁能想到这小树林里都是开了灵智,却始终不能化成人形的小植物小动物们。

    兰桉从他们口中,得到了一禁术。

    只要吸收男人的阳气,女人的阴气,他就可以得到一上好的容颜,还能帮助他更好的修炼。

    只是让兰桉没有想到的是,自从一开始吸食,一旦停下来,他就会变得苍老,变得丑陋……

    所以他不能停下来。

    兰桉看着镜子里,吸食了不少人的精气才得到的脸皮,有些不敢相信的伸出了手,摸着镜子上的脸,慢慢的用手勾勒出轮廓来。

    谁也没能想到,他这张能让满城人胜赞一时的脸,却始终入不了羡凌姑娘的脸。

    羡凌姑娘在一个日子里,从羡仙楼里赎了身,嫁给了一商户。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兰桉开始流连情场,成为了有名的风流公子。

    却没想到很快,兰桉又遇到了一个让他一眼定终生的人,只是这次和上次差不多。

    女子同样嫌弃兰桉这幅长相偏阴柔的模样,像极了断袖,擅龙阳之好的那种。

    兰桉不出任何意外的再次被抛弃了。

    这一次,兰桉突然就觉得上好的容貌似乎并没有什么用处了。

    从那时起,兰桉的心里就升起了想要重回故土的心思。

    这个心思,在遇到一位鬼灵精怪的姑娘时,完完全全的形成了。

    那鬼灵精怪的姑娘,让兰桉突然就忘记了前面二位惊才绝艳的姑娘,似乎没人能比得上这鬼灵精怪的姑娘了。

    她很聪明,聪明在一些偷懒的小事上去,却就是因为这份聪明,让兰桉希望这辈子就是这个人了。

    不过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小姑娘爱上了他那阴柔的美,也想过和他仗剑走天涯。

    只是可惜,小姑娘放不下她的家人,也放不下那属于城市里的热闹,她喜欢的不过是喜欢她那小聪明劲的兰桉,日后还会有不少的人去喜欢她这种聪明劲,兰桉不是唯一。

    兰桉决定回到了山里,守着这处的药田,偶尔来了买药田的人,就会吸走他们的精气,来保持生命。

    回忆到这里就结束了,兰桉苦笑了起来,现在想想真觉得他很好笑,为了些不爱他的女子,搞成了这般模样。

    余笙紧盯着兰桉,对于兰桉所说的话,也就五五开,能信,却不能全信,就比如他脸上的刀疤,为了寻常女子,怎么可能。

    “等到残影安排好人,你就下山!”

    “小姐,你放心,这段时间我一定会帮你守好这片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