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顺当的讹诈

孤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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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哦~!一个苏族女孩~!”

    痞痞地张着双手,丹伯特一摇三晃地走了过来。他撇了笼中的小姑娘一眼,吹了个口哨,非常自然地,耸眉咧嘴地展露出了一个唔,男人都懂的怪笑。

    “男人都爱苏族女孩~!”

    然而叶孤云和弗兰克一如既往没有给予丹伯特任何回应,他们不言不语,神色不变,甚至连脸都懒得转动一下。在对待奴隶贩子的态度上,两人出奇的一致。

    也许是早已习惯了,也许真的是胸怀宽宏,丹伯特不以为忤,自顾自地继续诉说。

    “毫无疑问!苏族人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种族!但同时,他们也有着一股不输于自身美丽的骄傲!啧啧如你所见,我,是个商人,做买卖的,别的同行我不了解,但我,最喜欢、最乐意、最擅长做的事,就是和碰上的每一个的群体做成一笔成功的买卖。当我第一次见到这群美丽的人儿的时候,惯常的想法便浓烈地涌现出来。

    当然,那时候的我,年轻,天真,想当然。我认为一个美丽的群体必然是爱美的,于是准备了一大批的相关货物,漂亮的衣服,精致的饰物,明亮的镜子,名贵的化妆品,都是一等一的产品。

    然而,并没有起作用。

    那群天生骄傲的家伙固执的认为自己的美丽是神灵赐予的,不需要额外的修饰

    哈!都不知道这种可笑的想法是怎么产生的,但是,更可笑的是,看着一张张梦幻的面容,我竟然他x的也觉得他们说得很有道理!

    所以,我的货物滞销了,眼看着,就要破产

    然而!作为商人,我是决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于是,我开动脑筋,思索补救的方法。万幸,我很快便找到了正确的答案,依然是那一张张梦幻的面容给了我提示。

    呵!既然我没法在此卖出自己的货物,那么,我就将此处的货物贩卖到世界各地好了!而此处最好的货物是什么?无疑就是那些个美丽的人儿了!

    这可是一桩好生意啊!成本不高,利润巨大,只是风险太高了点!似乎所有具有美丽外表的东西的背后都潜藏着巨大的风险?应该是这样吧!反正苏族人的难缠,我是深有体会了。

    好在我这人不仅仅只是胆大,还足够谨慎,作为商人,拥有这两点可贵的品质,足够我发好几次的大财了!我为此自豪!后来每次回想起当初的抉择,我都会得意不已!

    哈哈,我真是个天才!”

    听到这儿,弗兰克终于忍不住了,他以极为鄙夷的语气,讽道:“难道这就是一段人贩子的自我剖白?真是该死的‘动听’。”

    “是的,就是!不然呢?”丹伯特回以一个认真的表情,就和他所讲的话语一样理所当然,看来弗兰克的话语压根不能给他带来情绪上的负面变化。

    这人,当真是特别丰满地诠释了无耻二字。

    丹伯特郑重地看着两人,尤其是叶孤云,目光在其身上驻足良久。然后,他问道:“那么,绅士们,你是要和我这位人贩子商讨一下交易的事情吗?比如说,买下这个非常漂亮的洋娃娃?”

    交易?洋娃娃、不,笼中的姑娘?买下她?

    要买么?当然得买!

    叶孤云瞬间拿定了主意,于是他点了点头,确认道:“对。”

    顿时,周围相关人等的面色变得精彩极了。

    丹伯特的脸上绽放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像一朵花,尽管这花实在难看了点——他没法不笑啊!本来以为很可能最终只能烂在手里的一件次等品竟突然迎来了折现的机会。这等好事,可是真是万万没想到!

    (随着世人对苏族人的了解加深,他们的一些特点已广为人知,至少,有兴趣购买苏族人奴隶的豪客们在先天缺陷这一重大问题上不会再受奴隶贩子的糊弄了,身怀缺陷的苏族人奴隶注定是不受青睐的,依然愿意购买的只能是些有特殊癖好的人,然而这种人毕竟太少。)

    牢笼中的姑娘显然也察觉到了这个很可能将成事实的变化:那个一直死死地盯着自己像是变态的黑衣怪人就要成为自己的主人?拜托!不要!她的表情百般复杂,诧异、忐忑、恐慌、担忧、迷茫、狐疑,刚才还极力掩饰(然而还是掩饰不住)的一系列情绪此时都逐一清晰地浮现出来了,唯独是佯装的坚强已不见了踪影。

    「他怎么会买我呢?难道是看出了什么?千万别真是个变态啊!」

    而叶孤云身旁的弗兰克,他的脸上被古怪充斥着。瞄了瞄叶某人,又瞄了瞄牢笼中的姑娘,脑海中晃荡着一个难以接受的念头:

    「总说大英雄指不定会有些许不寻常的癖好,但叶的这种口味也未免太独特了点」

    叶孤云真的是出于独特的癖好而作了购买的决定吗?当然不是。虽然说难免有姑娘自身超卓的魅力的作用,但此决定决然非是来自欲望,而是情怀。

    还是第二世时的故事。

    在某个时刻,一个类似的境地,他同样遇到了一位姑娘,两者拥有相近的容貌(其实不近,眼前的这位可是美多了,那距离好比是10分和5分的差距,只是在这满眼都是五光十色奇形怪状的世界里,同是东方面孔就会显得特别熟悉),用着几乎一致的神情,怯怯地而又不甘示弱地和自己对视。

    出于同情,又或者是纯粹觉得有趣,他买下了那位姑娘,但他并没有简单的只是让她充作下人,而是放在身边,担当自己的玩伴、书童、贴身婢女,陪着他读书、练武、胡作非为。他给她灌输了一整套的现代观念,什么男女平等,恋爱自由的,非常齐全。

    并非是他有调教萝莉的爱好,一开始只是想在完全陌生的世界里培养一个可以好好交流的同类。这是姑且一试,并不指望能够成功,但到底真的成功了,特别的成功,他培养出一个飒爽大气自信妩媚的现代女性!

    后来,彻底放心了,更是放任她在江湖上任意闯荡,凭本事,凭作风,挣得偌大的名声。一顶奇女子的华丽冠盖,伴随着她的一生。

    他见证着她的成长,成名,绽放华彩,觅得如意郎君,然后风光的出嫁。

    尽管他知道,在她心底,最爱的人或许还是他

    都是些记忆深处无法磨灭的印记啊,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人呐,经历多了,就容易触动,容易追忆,容易概叹,容易感怀。情意结这玩意儿,向来都是剪不断理还乱的。

    碰上了如此熟悉的一幕情景,埋在心底的一些事自然而然地被勾动起来,情怀鼓荡,所以叶孤云很容易便能作出决定。

    “多少钱?”

    叶孤云淡淡地问道,然而丹伯特一脸茫然。

    明显需要翻译,弗兰克自然只好再次代劳。

    听明白后,丹伯特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他捏着下巴,很是做作的思考了一番,然后伸出了一只手掌,又伸出了一只手掌,十指张开,说道:“十万个金币,良心价!”

    弗兰克瞬间炸了,他暴怒地揪起了奴隶贩子的衣领,喝道:“什么!十万个金币?你在开玩笑吗?任何一个苏族人都卖不出这个价钱!更何况是一个残缺品?”

    “呵,没错,就是十万个金币!但这只是我的初始报价而已,还是可以商量滴~。”丹伯特嬉笑着回应,“做买卖嘛,少不了有来有回,若是您不满意我的报价,你可以说出自己的期望价格。”

    这家伙其实是想将格价的过程转变为一场唇枪舌剑,让这两个摆足姿态傲慢无礼的高贵者、上等人充分感受一下自己这位卑劣者、下等人的胡搅蛮缠的厉害!

    非如此不足以报被连番无视的羞辱!

    他就是要以这种别样的方式痛快地出一口恶气!

    弗兰克是猜不透其中的弯绕的,小人之心难度君子之腹,反之亦然,他只觉得出离的愤怒,即便只是初始报价,十万个金币的天价也实在太过离谱了。在某种程度上,他的这种表现已算是落入了丹伯特的彀中了。

    而另一位当事人,叶孤云,却依然没有什么表情。并非是没有情绪麻木不仁又或者是慧眼如炬看穿了什么,而是懒得搭理,他竟是连多做接触都不愿意。

    点点头,叶孤云说道:“就这样。”

    “什么?!叶,不能这样!他分明是在”弗兰克大急,他想不通叶孤云为什么就这么简单地接受了这个等同于抢劫的价格,他不明白有些怪人一旦进入了随心所欲恣意妄为的状态后,便是神祇也不可能将其拉住的。

    弗兰克的话语被一只抛过来的小布囊打断了,就是不久前他才亲自交给叶孤云的用来收纳财物的小型魔法容器。

    “钱交给你了,请帮我将手续办妥。只是那笔购买房子的款项恐怕需要等待一些时日才能还给你们了。我不喜欢待在这里,我带人先走了。”

    “啊?哦”弗兰克晕乎乎地答应了。

    接着就看到叶孤云径自走到牢笼之边,然后毫无预兆地,奔雷般击出了右掌和左腿,一阵华光和龙吟瞬闪即逝,还没来得及感受其中的沉肃庄严,便见到这一掌一腿已同时印在了一根木质立柱之上。

    轰~!

    相比之下,木柱崩裂的声音显得无比确实。拳与腿击中的两个部位之间的一段柱身,刹那间断裂开来,顺着力道向后飘飞,在半空中瓦解碎散,最后化作了铺了一地的片片木屑。

    所有人都惊呆了!张开的嘴巴,如何也无法合上,犹如被施放了定身术一样。

    叶孤云默默地收回架势,对周围的状况似是一无所觉,他看向了笼中的姑娘,对她说道:“跟我走吧。”

    然后,一转身,一拂袖,飘然离开。

    姑娘愣是又呆了几秒,才反应过来,看着逐渐远去的那条身影,她的脸色异常复杂。

    末了,还是下定了决心,一咬牙,她走出了牢笼,快步往叶孤云的方向追去。

    “哈哈哈哈哈哈~!”

    事已至此,今日种种应该就此落幕了吧?有人却在此时大笑起来。

    是艾维斯。

    这位精灵铁匠狂笑了好一阵子,才对面色郁结的丹伯特说道:“恭喜你啊!赚了一大笔钱!我是第一次如此衷心地为你这位成功的‘商人’能赚大钱而高兴!”

    “哼!”

    口舌并非愚钝的丹伯特却只回以一声闷哼。

    “哈哈!看来你自己也明白到底错过了些什么!但这样我就更高兴了!”艾维斯此时的有些癫狂的状态和他一贯的高冷简直是云泥之别,看来这种浓烈的高兴真的是确确实实的。

    “哧!”

    丹伯特继续以单音节象声词表示着自己的不屑,但心底,还真不是没有嘀咕的。

    「该死!那人怎么谈也不谈?他是疯子吗?」

    「可就算是疯子,也是个深不可测的疯子,刚才那一下,太可怕了」

    「而且爱希伦家的老二还特别看重他,看样子其地位必然是非常崇高的。」

    「一个已经得罪的有实力的有地位的疯子会给我们的生意带来何等的麻烦?哎哟!想想都头痛不已。」

    「就算是这样,他应该也没能耐去大幅干扰我们的生意的。」

    「管他呢!反正10万个金币已是赚到手了!得罪一个猛人又如何?难道讨好他和他搞好关系还能帮我们赚到另外的几个10万金币不成?再不济,以后我不来新月城不成?唔!没错!就是这样!」

    如此自我安慰着,丹伯特总算能够维持着表面上的沉静,尽管他内心依然七上八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