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超级港城

孤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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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见到爱希伦兄弟,已经是三天后的下午。

    这并非是怠慢。除了有意让初来驾到的叶孤云独自静静收拾心情外,这些时日里,他们俩还必须帮忙着应付来自于卡尔夫阁下底下的一群人的一连串刁难——要知道,这位手握重权的大贤者绝不可能仅仅是为了旅游休假而组建了一个访问团的,更何况目的地是新月城自治领这么一个与其关系微妙的地方。

    作为最必须且最善于揣摩上意的一群人,官僚们——尤其是位阶较低的那些,在这种状况中,自然而然地认为自己必须挺身而出替顶上的大人物做些什么,所以,也不用授意,他们就会积极主动地寻找着各种小错漏,借机发难,横加指责。

    当然,能力仅仅止于挑刺的他们是不会带来大麻烦的(他们也不敢惹出大麻烦),这或许能算是不幸中的幸事,虽然你绝对不会因为这点小幸运而感到轻松。

    只要是麻烦,不管多么细小,总得分出精力去应对,一件两件乃至十件八件都还好说,能力强者甚至会觉得无足挂齿,然而但当数量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多”、恍如排山倒海般压来时,任何人都只会觉得应接不暇,透不过气来。

    就像,对大部分人来说,拍蚊子只是挥一挥胳膊的简单事情,但当你面对的是填满一个房间的铺天盖地的蚊子时,你就会顿感力不从心,然后迅速地掩面败退。

    可喜的是,访问团终于走了,就在昨日。非人的煎熬于是终告结束,让全权负责应对此事的兄弟俩有种如释重负守得云开的愉悦感——尽管他们绝对不会认得这两个成语。而身心顿得释放的他们,甚至都没留意到,一直敬畏有加的卡尔夫阁下,在“访问”中,从头到尾,都未如自己早前预料的那般,有所表示。

    未有表示或许就是最有力的表示。它能让某些人陷于重重的虚妄的疑虑之中,譬如瑟曼大公爵。他对卡尔夫阁下的忌惮由来已久,非常深刻,唔畏之如虎。因而他绝不相信一直对新月城自治领虎视眈眈的、以睿智和才干著称的那个大贤者能够在自己的头号目标内呆上三天却没有任何表示,于是,大公爵悲催地失眠了。

    而对于像叶孤云这样的不相关的旁观者来说,这一举动也是值得好好玩味的。此刻,他就在深思:“究竟是刻意不为,还是不屑为之,抑或延后为之?等等,似乎还有其他可能不对!为何我要揣度他的想法?到底只是一枚土著而已”

    自恃着拥有着穿越众必备的逆天外挂的叶孤云,很快便将所有琐思抛开,他将目光移向了窗外,他准备和两兄弟一起,到新月城中走走。

    说起来,这三天叶孤云是过得极好的。他一直呆在最开始的那个位于一座塔楼之上的房间内,安静,祥和,远离人事,没有纷扰——并不是其自由受到了限制,而是他自己不愿意走动而已。并且,那位胆小啰嗦但极度热心肠的苏珊娜大妈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以至于他感觉自己已对这位胖胖的中年妇人产生了点小依赖

    叶孤云换上了新衣服,出自苏珊娜大妈之手——原有的那身破旧的锦袍自然是没法长期穿着的,可他又无法接受中世纪的穿衣风格,所以他让苏珊娜大妈找来材料,两人联手,自行制作。

    所谓的两人联手,不过是他画了个大概的图样,然后让苏珊娜大妈费尽心机动手落实罢了。得亏是苏珊娜大妈足够心灵手巧技艺精湛,而他也有过确实的穿着经验,才能将图样上的东西实现个七七八八。三天的时间,大半就耗在这里,倒也让他免去了漫长和寂寞之感。

    男人的新衣大抵是简单的,叶孤云的也不例外。两人的作品,是一件下沿几近及膝的长款羊毛大衣,一条质地坚韧便于运动的深色直筒裤子(其实是模仿牛仔裤而不成),一双结实的像皮鞋又像短靴的圆头鞋子。统一的典型的现代风格,追求简约和舒适,穿上后,叶孤云多多少少的找到点第一世时的感觉了。当然,一套是不够换洗的,而热心的苏珊娜大妈答应了,接下来会为他制作第二套,第三套,第四套,以及更多,并保证将持续精修,不断改进,以臻完善——前提是她要把这几款产品纳为自己的独门手艺。

    叶孤云不知道她要怎样保持着产品的“独门”的属性,他想也未想便愉快的答应了,这位有点碎嘴的大妈其实挺可爱的,善良,性格好,能够帮她点小忙倒也不错。

    而之所以没有制作中式的袍服,也是有原因的。首先是制作不便,其次是材料难寻。制作不便这个原因毋需细说,但材料难寻却让叶孤云多少有点意外。

    在这个世界里,丝绸是最为昂贵的几种奢侈品之一,而以其为材料制作的衣物,自当更加珍贵,一袭锦袍,在某些城邦,甚至能换回一处物业,只有真正的大富豪,才能将其当做日常衣物穿着。有鉴于此,叶孤云当即打消了索要丝质材料的念头,爱希伦家族的确是土豪,待他亦是极为礼遇,但这并不是他能随意挥霍的理由。

    短时间内,叶孤云是不再奢望能够穿上丝质衣服了,至于以棉布(一样稀少,实际上不过是比丝绸更普及一些)乃至是更为粗陋的麻布制作袍服咋感觉不太对呢?至少在第二世时习惯了锦衣玉食的叶孤云竟自觉接受不了。

    坏习惯,要改啊

    最后,在能得到足量的毛料和皮革(这两样东西在新月城里甚至比棉布还要便宜)的前提下,叶孤云选择制作了一身现代风格的装扮。

    其中,当然也有着一丝想要告别过去的想法。

    现在,他连发髻都不梳了,因为只要拿起梳子坐到镜子前面,就会想起某个人某些事,伤感难免随之浮涌。为了避免这一点,他只好将发型改变——没有大动,只是将头发剪短了一些,然后随意地束在脑后,额前则中分地向两侧各自垂下一辔长长的留海,配合着颌部那短短的胡茬,整个人看起来沧桑了许多,消颓了许多,倒也符合此时的心境。

    新的形象总是能吸引一定的关注的,而若是这个新形象别有风格迥异于当下流行并且保有一定的独特美感的话,那么,恭喜,你所获得的注目将是明星级别的。

    在走出城堡的路上,不仅身旁的两兄弟一直在啧啧称奇,途中遇到的所有路人,都在对叶孤云行注目礼。尤其是个别的大胆热辣的姑娘,学着吹起了自己曾经听到过的某种腔调的口哨,然后与伙伴们放肆地娇笑起来,目光紧盯着那个身影,随他远去,直至消失。

    对此,叶孤云既不享受,也不畏惧,一如既往地冷着脸走完了全程,仿佛那些额外的关注根本不曾存在一般,这一点,真的让两兄弟很是佩服。

    三人很快便来到了城堡的入口,步过那条因战争远去而长久未曾收起的吊桥,跨越一道还算宽阔的护城河,他们真正的进入了新月城的市区。

    从地图上看,新月城,正如它的名字,是一座西面临海的成反c形的如同一弯新月的海湾城市。这弯新月的外缘,是一南一北两重连绵的弧形山峦。北边的山峦高大挺耸,山势险峻,称之为天险也不为过,因而它被初代的市民命名为北峻峰;南边的山峦相对要低矮一些,但绵延更广,其上山色明媚,风光秀丽,是一个更适合郊游踏青的所在,因而被初代的市民命名为南秀峰。

    两重高大的山峦相交之处的隘口,反倒显得特别平坦,但此等紧要之处自然建有一座防御力并不比爱希伦城堡逊色的坚固堡垒,紧紧地卡住连通城市内外的唯一通道,并由精锐的新月骑士团分批次轮流驻守,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是新月城真正意义上的城门。

    如此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使得新月城在千百年来——不!应该说自建城之日开始,就从来未曾陷落过。

    两山与海洋交夹的这片湾区平原,便是这座城市的精华所在。这里是北地地区长期以来的交通枢纽,曾经的经济中心,一段日子里的政治与文化中心。虽今不如昔,但依然是一处全国乃至是大陆闻名的发达所在。

    坦白说,以一个发达的大城市的通常标准来衡量,新月城的先天条件其实一点也不优越。它的市区土地狭长且弯曲,使得城市的布局受到极大的限制,各个功能区域只能线性的逐个分布在新月形的市区之中,相互的呼应和支援不得不因此减少,协同效应大为弱化,对于一个立志成为地区甚至是全国之最的城市来说,这是非常致命的一项弱点。

    当然,如同硬币总有两面,这种狭长弯曲的地形也不尽然全是缺点,它也会带来一些独到的好处。譬如说,成为一个优秀港口的条件。

    因为临海的缘故,如此狭长的地形便意味着极为漫长的海岸线,意味着数量众多的优良泊位,而弯曲如一弯新月,又让这座城市天然就是一处绝佳的避风港。

    这自是极好的。

    再算上这一带卓越的水文条件:便于停泊的极深水位;温和的,甚少巨浪,利于航行的水面;以及最最重要的,“上天的恩赐”,一条凛冬之时依然流经的令港口永不封冻的暖流。

    这也是极好的。

    最后,这里是广袤的北地地区唯一的一个靠谱的出海口,意味着,这座城市的辐射范围是整个北地,甚至更远

    这更是极好的。

    毫无疑问,上述诸项都属于已经不可能再好的发展海运和贸易的优越条件。而这个城市的前途,同样毫无疑问,是在海上,在港口里,在那一条条庞大的海船之中。千百年来的历代统治者,无论贤愚,都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因而将梳理港务当作首要的内政任务。每一位,在其任上,签署得最多的政令,便是清除礁石、清理淤积、泊位的加深加固扩展、港口治安整顿诸如此类。得益于经年累月的不断维持与强化,这座城市,不知从何时起,便成了一座发达的、繁荣的、举世闻名的、被誉为“全城皆是港口”的超级港城!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