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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玉听到润夜如此撩拨的问题,脸颊绯红。
“我当然是希望你去了。”
院子里面站着常平川,还有卫元在一旁和二狗说话。朱红玉对润夜的暧昧不敢表现的太明显,只是平常的说项,将暖意藏在心里。
“是吗?”润夜抿唇一笑,仿佛眼睛上连夜看顾病人形成的黑眼圈一下子淡了好多,“那我就准备准备,去见见道友也好。”
朱红玉低头一笑,不再对润夜多说什么,进而走向卫元和二狗。
“二狗,晚上你留下来,和常平川轮流值班守夜,这个人刨了咱家的坟,一定给我看住了。”
二狗领了命,连忙点头。
朱红玉随着卫元下了山回到家中,等待第二日的鏊子村之行。
桃花村和杏花村都在山脚下,往东头走就可以到达云梦镇,交通可谓是四通八达。但是鏊子村的位置并不如这两个村庄好。
鏊子村地处在山林沟壑之中,出山虽说不难,但要爬上一座山再走下坡路到山沟里,故而不是很方便。
朱红玉对鏊子村特殊的地理位置早有耳闻,也有过想去看看的想法。但是一直苦于没有机缘亦没有时间,所以计划久久未能实行。
第二天一大早,朱红玉就换好了一身得体的衣衫,趁着村里的人还没有醒,独自上了山。
清晨的山没有太多的蚊虫,空气也很是清新。鸟雀呼鸣,还能看见大小飞禽走兽在绿茵之中觅食。走在路上迎着阳光,一切都显得自然而舒服。
朱红玉走到半山腰上,因为李携的事情心里有了一块阴影,于是没有急着去下院与润夜李携等人会和,她先去了一趟自家的坟地。只见父母的坟墓自前几天修葺好之后,再无人破坏,松了一口气。
于是她折返此处,徐徐步至下院门前,敲开了下院的门。
朱红玉原想着是常平川过来开门,没想到门一打开,竟然是润夜。
润夜穿着一身熨帖合身的大袖青色长袍,这衣服不似是旧衣服,好像是刘大姐做的两身衣服中其中一身。头上梳着整齐的发髻,没有一丝杂乱头发,发髻上面多了一个月牙形的黄冠。
“哟,今天这是盛装出席啊。”
润夜扯着自己的长袍,像个孩子似的给朱红玉显摆,还当着她的面转了一圈。青色的长袍大摆随着转动飘起来,真有点遗世独立的仙人味道了。
“这身衣服如何?”
朱红玉从润夜发髻上面的头冠看到他脚下踩的十方鞋,都很满意。润夜平日不注重仪容仪表时是一水的邋遢。但只要稍加修饰,那简直就是浑然天成的宝贝。
“这身衣服也就一般。”朱红玉轻轻的掸去润夜衣服上挂着的一根线头,但心里的满意已经藏不住了,“不过穿这身衣服的人,飘飘乎遗世独立,真仙人之姿。”
润夜听朱红玉好一通跨,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这小丫头平日里面说话客客气气,不温不热。但是怎么一句夸人的话能说的这么合适呢?
“你这张嘴,巧舌如簧,巧言令色,很是招人讨厌。”
朱红玉还想和润夜打趣什么,只见李携已经收拾好行囊,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从屋里走出来。
见到朱红玉,忙给她打了个千。
“小姐早,我收拾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朱红玉抬头看了一眼日头,果然时间还早,不过听闻鏊子村这一路并不顺利,朱红玉想着也应该早做打算。
“我是可以直接走了。”朱红玉说着,眼神飘向了润夜,“润夜,你这里是锁上门,还是留个人?”
润夜想着若是他们一行人回来的晚,朱红玉大半夜回家一定会怡人口舌,还不如让她在这里过夜,正好还有一间空着的客房。
“这样吧,你留二狗在这里,让他收拾收拾,若是我们回来晚了,还可以在这里落脚。”
朱红玉基本赞同,她给二狗和常平川下了命令之后,由李携带头润夜、朱红玉、常平川四个人组成的小队伍,很快出了下院,绕到山中的行人道上,往山顶进发。
七月下旬的天气很有张力,有时候极热,又有时候顺利入秋。这一日许是朱红玉看了黄历后出行,天气就像是刚刚入秋之后的感觉。
朱红玉出门就带了一个水壶,还斜挎在肩膀上,走到中午的时候水壶中的水差不多喝完了。润夜备的齐全,四个人在阴凉地吃了带出来的饭团,喝了几口凉白开之后继续赶路。
从山顶之上休息好,四个人补充好精力就是往山谷走了。
朱红玉想起来那日在山谷之中看到的漫山遍野的紫色花朵。那是附子的花,她从未见过那么多附子,紫色的海洋颇为迷人,在附子高产之后,城中就爆发了霍乱。这紫色还带着危险呐。
到了山谷之中,能看到山谷之中有一条蜿蜒曲折的青苔石路,若不是经常有人打扫上面的枝叶,这条小径定也不复存在。
看到这条小径,李携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四个人列成一列走,李携走在最前面止不住自己的眼泪。
这个五短身材的汉子边擦着眼泪边道:“快到了,前面就是我们鏊子村。”
鏊子村……朱红玉走在最后面,并不知道这条山谷中的小径意味着什么。
她只觉得山峰在咫尺之间,两旁的岩石上附着着各类寄生植物,深绿色的枝条和树木只见杂糅这不少道地药材。这里自然环境好,生长出来的药物也好。
朱红玉一路走一路看,在山崖的峭壁之上,看到了一丛丛的铁皮石斛。数量之多、分布之广泛、成色之新鲜可谓是极为骇人!
这些东西要都是她的该多好啊……
而后,朱红玉深知自己已经身处于鏊子村的地界上,赶紧收起了她这种充满铜臭味的想法,以免被打。
复行数十步,几个人终于看到山谷之间出现一座小小的村庄。这村庄在山谷的尽头,村门口是破旧的石头拱门。拱门也不高,年久失修石料破碎,鏊子村一片衰败倾颓。
几个人沿着小路接着走,很快走出了山谷之间两峰咫尺之间的境地,青石板和前面所走的路相比不尽相同,仿佛是新修理过的。
走过那破旧的村门口之后,鏊子村的样貌能看出一点点了。原来这处村庄建在两山之中的谷地,有一条暗流流过,村子三面环山,一面向阳。自然环境极为优越。
润夜对这里的路熟悉一些,见朱红玉初到此处,见到什么都新奇,便问道:“红玉,是先跟我去庙里用些斋饭,还是先去李携家看看呢?”
一行人继续往前走,李携朝着村西面指了指。
“我家就在那边了,离村口很近。”
润夜则指向村子北面的山脚之下,那里有一座金碧辉煌的重檐建筑,很是气派。
“那边是真武庙,里面有十几口人。”
朱红玉看了一眼李携,对着润夜道:“我看他家顺路,咱们还是先去那边吧。”
润夜微微颔首,带着笑意。几个人便从主路上走下来,朝着阡陌小路上走去了。
山谷之地往往潮湿多毒虫,这里也不例外。虽然没有下雨,但是这条路上坑坑洼洼,都是泥泞。
一路走来,民房多有损毁,但这里的人仿佛毫不在意似的,仍旧住在民房之中,自得其所。
“你们这里怎么这么破啊?”
朱红玉特别不理解,这里的人怎么活成了这个样子。但润夜习以为常,这个地方他经常过来,偶尔还给道友们送送粮食。
李携看了一眼润夜,谈及村子的问题,他就很难回避润夜所代表的道士群体的存在了。
“这里原本只有真武庙而没有村庄,道士们偶尔出山扶危济困,就有无家可归的人跟着道士回山谋求生路,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村庄。但这里土地贫瘠,不长粮食多长杂草,能开垦的土地也很少,人能某口吃的,但是生活嘛……”
对此,朱红玉竟然无话可说……自己选的地方,自己承担后果。
几个人说着说着就到了李携家中,这也是一个将塌的屋子,只是有几根木桩子撑起了墙壁。
院子里坐着一个老太太,将山上扒了一些野菜叶子掷于盆中清洗。她敏感的察觉到门口来了几个人,赶紧抬起头来。
“娘!”
李携看到老太太,一下子冲了上去,两个人相拥而泣,比旁的母子相见更为热情。
其实李携在外面做什么生计能来这么多钱,冯氏心里很清楚。于心有愧的她每日早上都回去真武庙烧烧香,希望庙里的神仙保佑自己儿子平安。
这一次,李携险些丧命,其实这种危险的工作他早也不想做了,可……
这时,屋里的人听到外面的响声,一股脑的跑了出来。先出来的是四个孩子,最大的九岁,最小的四岁。唯独没有见到这个男人的妻子。
朱红玉很是疑惑,她给润夜了一个眼神,带着润夜走到屋内,只见破旧的屋子里面躺着一个女人,看到外面来人傻呵呵直笑。
原来是个傻子……再看屋内的陈设也很简单,与陆氏家的里的陈设差不多,只多出了一张床。看来平日里,一家人是挤在一起睡觉的。傻女人身上很干净,头上还别着一个金钗子。
李携虽然在外刀头舔血,可对待自己的女人还真不错,真不嫌弃她是个傻子。
这下子,朱红玉对这个男人的倒没有前几日那般恼怒了,这个世道,谁不是为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