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风神使

鱼与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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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力看怎么也看不清,看身材像黄魅,脸庞却像夏雨,给人的感觉却像自己老妈,容貌却怎么也看不清楚,朦朦胧胧让人不禁想走近看清。

    吴病前进一步,那人脸上的雾气似乎淡了一些,却还是看不清,随后又是向前一步,似乎又淡了一些。“你哪位?”不知为何吴病总是感觉很别扭,似乎在往前一步就是万丈悬崖。对面的人似乎说了什么,像断断续续的话语,还是听不清楚,吴病不禁伸长脖子想听清楚。

    就在此时胸口白光一闪,如冰消雪融,所有雾气全都消失,一起消失的还有面前的女人。身边的小一似乎睡着了,而自己面前则是巨大的河蚌,正张的巨大,而自己的脑袋则马上就要伸进河蚌中,不知为何,吴病鬼使神差的扔进去一块石头,咔嚓一声,坚硬的石头瞬间被夹了个粉碎。

    斗大的冷汗流下,这个河蚌居然成精了,刚刚的雾气就是它所释放的,只要吴病在向前一步,自己的脑袋就回像刚刚的石头,变的粉碎。河蚌估计也知道自己暴露了,只是它毕竟不是陆地上的生物,只能挣扎两下,随后就被已经醒来了小一按住,等水一开,小一长长的喙一伸,巨大二鲜美的蚌肉被它两口吃光。

    小一伸出细长的舌头舔舔嘴巴,似乎很满意蚌肉的味道,嘎嘎怪笑起来。吴病则一脚把蚌壳踢远,刚刚差点就被这玩意把脑袋夹爆了。不知为何刚刚还很开心的小一突然神色一变,两只爪子不断划拉,细长的脖子有一个小突起,似乎被噎住了。

    吴病握着小一细长的脖子,往上一撸,一颗带着氤氲的珠子滚落在地上,足有龙眼大小,光彩夺目让人爱不释手。小一抬起爪子就要把这害它差点噎死的东西踩个稀巴烂,吴病连忙拦住,这东西值钱着呢,本来还愁着用什么向夏雨求婚,有了这东西就太合适了!

    “哈哈哈哈!小子终于让小爷抓到你了吧!”又是这个讨厌的声音,循声望去果然是刚刚那个皮甲帅哥,只是他现在皮甲歪歪扭扭,连神俊的黑马也不知哪去了。吴病把珍珠塞进背包,不耐烦道:“你又想干嘛?”“我夏蒙易要向你挑战,你给我的耻辱必须用鲜血洗刷!”

    原来原始社会也有这种脑残的挑战,吴病拍拍小一说:“你是不是有病啊,老子没招你没惹你,为什么总跟我过不去?”夏蒙易接过属下奉上的骨牙长枪,挥舞几下怪笑道:“我夏蒙易看上的东西还没有没得手的,今天你害我的乌云走势,以后你给我代步吧!”

    夏蒙易怒喝一声,挺枪冲锋。这貌似不太对啊,不是应该自己接受挑战他才动手吗,为什么这小子自顾自的说了一大堆,自己都没听懂的话就上了?根本用不着自己出手,夏蒙易小帅哥还没冲到吴病面前,小一宽大的翅膀一拍,连人带枪打着滚就飞了。

    好在后面不是悬崖也不是黄河,几个属下手忙脚乱的想接住夏蒙易,不过人家到底有两下子,手中骨牙长枪枪出如龙,洞穿一棵大树,而夏蒙易耍了套漂亮的体操,站在了牙枪上。“好!夏大人神勇!”“公子威武,此人必将倒在公子脚下!”捧场的都是他手下。

    “都闪开!他是我的猎物!”喝退了正准备对吴病下黑手的手下,夏蒙易的脸上并没有不高兴的神色,反而非常兴奋。“这飞龙果然神异,越是凶猛也好,只有这样的猛兽才配得上我的身份!”言罢沉喝一声,一脚蹬的大树爆裂,顺手抽出骨牙长枪,人已经向吴病飞去。

    连吴病都不得不承认这招很帅,如果把皮甲换成亮银铠甲,在背上个红披风,完全就是赵子龙在世。可惜这玩意根本就是华而不实的花架子,你冲过来是很牛,但是人家要是就不跟你硬碰,人家闪开了呢?

    锋利的骨牙长枪撕裂空气,夏蒙易的感觉前所未有的好,自己这一招是感悟自弓箭,以人为箭以身为弓,枪出无悔,不成功便成仁,今天的状态非常好,这傻乎乎的小子死定了,搞不好自己整个人都对从他肚子里钻出来,一想这血淋淋的场景就兴奋的不得了!

    吴病皱眉看着这位人枪合一的夏蒙易,很怀疑他是不是脑袋进水了,侧过身子让路,顺便还踹了人家一脚。“啊啊啊!救命,救我!”得到吴病的“助攻”,夏蒙易速度再次激增,瞬间消失在吴病的视野中,嗖的一声就不见了。刚刚还伸着手准备鼓掌兴奋的,全都傻眼了,吴病好心提醒道:‘那边好像是黄河,你们最好’“公子!”“夏公子!”一群人无视吴病,鬼哭神嚎的跑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吴病总感觉自己还会遇到这个二百五,狠狠甩头,把这个可怕的念头甩出脑袋。小一似乎感到了吴病的苦恼,拍拍吴病的脑袋,似乎在安慰吴病。

    昨天睡觉前就看清了,穿过这个森林就是一座城池,远比羊宝部落的城池要大,点点灯火影影绰绰,本来没有进城的打算,不过现在进去看看也好。小一的脚已经能慢慢走了,只是还是不能用力,估计等到明天就可以再次起飞了。一人一龙向丛林深处走去。

    汹涌的黄河水拍打着两岸,经过不知多少岁月的拍打,两岸的岩石早已堪比钢铁,切非常光滑,连小巧的鸟类都不能立足。好在夏蒙易的骨牙长枪足够锋利,冲出地面的的夏蒙易还以为自己要死了,好在急中生智用牙枪刺入石壁,这才把自己挂住了。

    看看脚下汹涌的黄河水,和水下庞大的暗影夏蒙易就感觉尿意很强烈,好在这些大家伙跳不起来,要不然来个鱼跃龙门自己就惨了,因为自己就是那该死的奖品!一想起那个嬉皮笑脸的年轻人就一肚子气,自己可是天之骄子,甚至有资格角逐人皇之位,为什么三番四次栽在他手里?

    随行护卫的呼唤声将夏蒙易唤醒,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自己的脚下不知什么时候居然露出了一只蛇一样的生物,这东西叫蛇龙,脖子特别长,吃草也吃肉,自己貌似进入了它菜谱的候选。当蛇龙张开巨口夏蒙易才确认他真的打算吃了自己。“快来救我,你们这些蠢货!”

    这个成了真的很繁华,虽然大家穿的还是衣不遮体的兽皮,但是最起码人家有集市,有人做生意,不像其他部落全都是以物换物,人家用特制的贝壳当钱币,当然你要是有恰当的物品也能用来交换。这个部落叫“雄鹰”貌似已经是最繁荣的几个部落之一。

    人家信奉风伯,貌似是黄魅的战友,反正吴病对他不熟,但是这不妨碍吴病招摇撞骗,主要是小一翼龙的身份占便宜。人家会直接奉上美味的食物供小一享用,连那些凶恶的鱼都有,虽然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小一已经非常满意了,自己吃鱼,其他的肉类全推给吴病。

    其实不光有小一,还有各式各样的会飞的鸟类或者翼龙,大家都在安静的吃着面前的食物,没有任何骚乱。“你和风神使大人认识?”这个少女相对而言已经很接近人类,只是她脸上还有许多毛发,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相信只要把脸上的毛发收拾干净一定是个充满阳光的美女。

    她叫田桑,是专门照顾风神使的神侍,吴病拿开巨大的猪腿回答说:“小一是我朋友,它答应送我去皇都对不对!”“嘎嘎!”小一大叫两声算是回答了。田桑羡慕的看着小一说:“您有风神使做朋友真好。”“你不是也挺轻松吗,不用种田,也不用打猎,每天只要照顾这些鸟就行,挺不错啊。”

    “我倒是宁愿去种田打猎,我们这些人虽然做着轻松的活,但是生命却不是我们的。”“你们是奴隶?”这个时候还有奴隶,吴病在前几个部落也见过,但是自己貌似没有资格剥夺人家的私产,只能当做没看见。田桑叹息一声说:“是啊,我们都是风神使的奴隶,我们的一切都将献给风神使,直到我们死去。”

    奴隶的一切都是主人的,哪怕你杀自己奴隶玩也没人管,只是这姑娘这么多愁善感是为啥,难倒她想追逐自由的爱情?这个时代貌似还没这么奔放吧,如果没有部落的依附,普通人在野外根本活不下去,当然你要是有黄魅那种强大的力量就另当别论了。

    外面突然起了骚乱,不知名的嘶吼和人类的哭喊非常刺耳,田桑的脸上露出恐惧又认命的神情。吴病掀开门口的兽皮,发现不远处的一只巨鸟正踩着个人类女孩。

    巨鸟高大概三米多,全身火红没有羽毛却有鳞片,头顶更有一只独角,声音非常难听,就像钢铁剧烈摩擦产生的刺耳声音。(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