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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耳朵不灵光,没有听见马蹄声,自顾埋着头就走到了路中间。
等刘弗陵一个转弯间,猛然发现他,已是凶险万分。
老头吓得呆愣在当地。
幸亏刘弗陵座下是汗血宝马,最后一刹那,硬是在刘弗陵的勒令下,生生提起前蹄,于安旋身将老头拽了开去。
老头子毫发未损,只背上的柴散了一地。
老头子腿软了一阵子,忙着去收拾地上的柴火。
刘弗陵跳下马帮老头整理柴火,但从没有干过,根本不能明白如何用一根麻绳,就能让大小不一、弯曲不同的柴紧紧地收拢在一起。
老头子气鼓鼓地瞪了眼刘弗陵:“看你这样子就是不会干活的人,别再给我添乱了。”
刘弗陵尴尬地停下了手脚,看向于安,于安立即半躬着身子小声地说:“自小师傅没教过这个,我也不会。”
两个人只能站在一旁,看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子干活,唯一能做
的就是把掉得远的柴火捡过来,递给老头。
为了少点尴尬,于安没话找话地问老头:“老人家,你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要一个人出来拣柴?儿女不孝顺吗?”
老头哼了一声:“饱汉子不知饿汉饥!你养着我吗?朝廷的赋税不用交吗?儿子一天到晚也没闲着,做父母的当然能帮一把是一把。真到了做不动的那一天,就盼着阎王爷早收人,别拖累了他们。”
于安在宫中一人之下,千人之上,就是霍光见了他,也十分客气,今日却被一个村夫老头一通抢白,讪讪得再不敢说话。
老头子收拾好干柴要走,于安掏了些钱出来奉上,算作惊吓一场的赔罪。老头子却没有全要,只拣了几枚零钱,还十分不好意思,“给孙子买点零嘴。”佝偻着腰离去,“看你们不是坏人,下次骑马看着点路。”
于安见惯了贪得无厌的人,而且多是腰缠万贯、依然变着法子敛财的人,或者身居高位,却还想要更多权势的人,今日一个贫穷的老头却只取点滴就缩手而回,于安不禁呆呆地看着老头的背影。
一会儿后,于安才回过神来,“陛下,还要继续追吗?”
刘弗陵望着老头消失的方向,沉默地摇了下头,翻身上马,向骊山方向行去。
云歌,不管我有多想,我终是不能任性地随你而去。我有我的子民,我有我的责任。
于安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不禁长吁了口气,“陛下放心,奴才会命人去追查。云歌姑娘再快,也快不过朝廷的关卡。”
孟珏强压下心中的纷杂烦躁,一大早就去求见刘弗陵。想商议完正事后尽快去找云歌。
虽然不知道云歌如何知道了他和霍成君的事情,可看她的样子,肯定是知道了,因为只有此事才能让她如此决绝。
从清早等到中午,从中午等到下午。
左等不见,右等不见,孟珏心中不禁十分不悦。
可对方是大汉朝的皇帝,而他现在要借助对方,不能不等。
直到晚膳时分,刘弗陵才出现。
面容透着疲惫,眉间锁着落寞,整个人难言的憔悴。
一进来,未等孟珏跪拜,就对孟珏说:“朕有些重要的事情耽搁了。 ”
话虽然说得清淡,可语气间是毋庸置疑的真诚。
孟珏心中的不悦散去几分。
一面行礼,一面微笑着说:“草民刚到时,已经有人告知草民,早则上午,晚则晚上,陛下才能接见草民,所以不算多等。”
刘弗陵淡淡点了点头,命孟珏坐,开门见山地问:“有什么是霍光不能给你的?你要朕给你什么?”
孟珏微怔了下,笑道:“草民想要陛下保全草民性命。”
“霍光会给你什么罪名?”
孟珏说:“谋反。霍大人手中有草民和燕王、上官桀往来的证据。 ”
刘弗陵盯了会儿孟珏,淡淡问:“霍成君有什么不好?听闻她容貌出众。霍光对她十分偏爱,想来性格也有独到之处。”
孟珏一笑,“草民不但不是一个清高的人,而且是一个很追求权势的人,可即使是权势,我也不习惯接受别人强加给我的事情,我若想要会自己去拿。”
刘弗陵听到“强加”二字,心中触动,“你既然来见朕,肯定已经想好对策。”
“是,如果霍大人举荐草民为官,草民想求陛下封草民为谏议大夫。 ”
刘弗陵垂目想了一瞬,站起了身,“朕答应你。你以后有事,如果不方便来见朕,可以找于安。”
孟珏起身恭送刘弗陵:“谢陛下信任。”
于安随在刘弗陵身后,行了一段路,实在没有忍住,问道:“陛下,奴才愚钝。霍光性格谨慎,在没有完全信任孟珏前,肯定不会给他重要官职,可也绝对比谏议大夫强。我朝的官职基本沿袭先秦体制,先秦并无谏议大夫的官职,此官职是先帝晚年所设,一直未真正编入百官体制中,孟珏要的这个官职似乎不是有权势欲望的人会想要的,陛下真能相信他?”
刘弗陵说:“一、谏议大夫官职虽低,可父皇当年对全天下颁布‘罪己诏’时,曾说过设置谏议大夫的目的乃‘百官之外,万民之内。有阙必规,有违必谏。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孟珏是冲着先帝的这句话而去,也是要用此让霍光不敢再轻易动他;二、如今长安城内重要官位的任命都要经过霍光的手,真是重要的官职,霍光肯定不会轻易答应,孟珏对长安城的形势看得很透彻,不想为难朕这个皇帝。”
于安琢磨了会儿,似有所悟,喜悦地对刘弗陵说:“难怪霍光对孟珏是不能用之,就只能杀之,孟珏确是人才!昔越王勾践得了范蠡,就收复了越国,陛下如今……贺喜陛下!”
刘弗陵知道于安极力想让他开心几分,可他却……
打了几分精神,唇角微抿了抿,算做了个笑,看了眼于安,淡淡说:“书没有读好,就不要乱作比,‘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敌国灭,谋臣忘;功盖天下者不赏,声名震主者身败’,越王勾践可不是什么好君王。”
于安一惊,立即就要跪倒:“奴才该死!陛下当然……”
“行了,别动不动就跪,你不累,朕还累,传膳去吧!”
于安笑着行了个半跪礼,转身吩咐小宦官备膳。
虽然没有胃口,但因为一天没吃东西,晚上又有许多奏章要看,刘弗陵本想强迫自己吃一些。
可是看到一道道端上来的菜肴,想起公主府中那个入诗为菜的人。回忆着自己解谜品肴时与做菜人心意相通而笑的感觉,便觉心沉如铅,勉强动了几筷子,再吃不下,匆匆起身去了书房。
边境军费开支,北旱南涝,减赋税的贯彻执行,刑罚更改的探讨,官员之间的互相弹劾,藩王动静,各个州府的地方官政绩,贤良们议论朝事的文章……
一份份奏章批阅完,已过了二更。
于安打着灯笼服侍刘弗陵回寝宫。
一出殿门,抬头间,才发觉是个繁星满天的夜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夜刮了一夜的风,今晚的天空干净到一丝云也没有。
天清透如墨蓝水晶,颗颗星辰也是分外亮。
刘弗陵不禁停住了脚步,半仰头看着瑰丽的星空。
于安暗叹了口气。
一如往日,静静退后几步,隐入黑暗,给刘弗陵留下一片真正只属于他的时间和空间。
很久后,于安再次回来,想要劝刘弗陵休息时,听到刘弗陵声音细碎,似在说话。
听仔细了,才辨出是在吟诗,反反复复只是那几个句子,“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于安故意放重了脚步,声音立即消失。
刘弗陵转身,提步向寝宫行去。
小宦官在前面打着灯笼,于安跟在后面。
“陛下,奴才已经命人仔细查访长安到西域的所有关卡。”
刘弗陵轻轻“嗯”了一声,“务必小心。”
“奴才明白。还有……奴才无能,那个抓获的刺客因为伤得很重,一直高烧不退,昏迷不醒,所以还没有拿到口供,从她身上搜出的东西只有几个空荷包,没有线索去查身份,奴才担心刺客挨不过这几日,线索只怕就断了……”
刘弗陵淡淡说:“实在拿不到就算了。昨夜的情形下,能掌握到朕的行踪,又有能力短时间调集人手行刺朕的,只有一个人,但他却不是真的想要朕的命。不到绝路,现在的形势,他不敢轻举妄动。昨日的行刺更有可能是一种试探。于安,你固然要保护朕,可现在更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一个人若想控制一只飞鸟,他最需要做的是剪去飞鸟的每一根飞羽,让飞鸟失去飞翔的能力。而你对朕而言,比飞羽对飞鸟更重要。”
于安脚步乱了一下,声音有些喑哑,“陛下放心,奴才会一直服侍陛下,将来还要服侍皇子皇孙,帮他们训练称意的奴才……”
刘弗陵的目光暗淡下来。
于安明白说错了话,立即闭上了嘴巴。
经过偏殿一角,几个值夜的宦官缩在屋檐下小声聊天。
刘弗陵隐隐听到几句“……好笑……眼睛疼……都当是毒药……只是一些古怪的调料……”
话语声、低低的笑声阵阵传来。
刘弗陵脑中如闪过一道电光,全身骤僵。
幼时,云歌拿调料撒军官眼睛。
昨日晚上那个辛辣刺激却一点毒都没有的烟雾。
那个女子说云歌昨日夜里离开长安……昨日夜里?
过去、现在的事情交杂在脑中,纷纷纭纭。
于安以为刘弗陵对宦官笑闹不悦,立即跪下:“陛下,奴才调教手下不力,一定会……”
刘弗陵一字一顿地问:“于安,昨日夜里的烟雾是调料?”
于安愣了下,命小宦官将聊天的宦官七喜叫过来问话。
来的宦官正是昨日夜里追孟珏和云歌的人,“回禀陛下,因为后来起了大火,没有灰烬可查,奴才们也不能确定那些刺激的烟雾是什么。
后来香气扑鼻的烟雾倒的确是毒药,而且是用药高手配出的毒药。”
刘弗陵问:“你们刚才说的调料是怎么回事?”
“回陛下,一个刺客拿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调料撒我们,嚷嚷着是毒药,所以奴才们私下里开玩笑说只怕先头的烟雾也是调料所制。”
刘弗陵身子踉跄,扶住了身侧的玉石栏杆,声音喑哑到透出绝望:“那个拿调料撒你们的刺客有……有没有……被……杀死?”
从刘弗陵的异常反应,于安明白了几分,脸色煞白,一脚踢到七喜身上,“这些事情为什么没有禀告我?”
七喜忍着疼,急急说:“奴才没当这是什么重要事情,那些刺客都用斗篷遮得严严实实,黑夜里,又有浓烟,当时还一直流泪,奴才分不清谁是谁,也没有看清是谁丢我们调料。”
于安喝道:“滚下去!”
他从怀里掏出几个荷包递给刘弗陵,声音抖着:“陛……陛下,听负责审口供的下属回报,那个关在地牢里的刺客是……是个女子。奴才真是蠢材,看到荷包上的刺绣都压根儿没有往那方面想,虽的确很难把云歌姑娘和刺客联系起来,可……奴才真是蠢材!”于安“啪啪”甩了自己两个耳光,“陛下,云歌姑娘只怕在地牢里。”
刘弗陵拿过荷包,瞟到一个荷包上精工绣着朵朵逍遥的白云,心骤然一缩。
把荷包凑到鼻端闻了下,各种调料的味道。
有几个女子贴身携带的荷包不装香料,反倒装着调料?他紧紧攥着荷包,哑着声音说:“你还在等什么?”
于安再不敢迟疑,立即在前面跑着领路。
为了防止犯人逃跑,通向地牢的楼梯修得十分狭窄蜿蜒。
因在地下,终年不见阳光,通风又不好,潮湿阴冷的地牢内弥漫着一股酸腐的味道。
刘弗陵每走一步都只觉心一缩。
云歌,云歌,我竟然把你关在了这样的地方!
竟然是我让你重伤?!
从昨夜到现在,整整一天,任由你躺在这里等待死亡!
刘弗陵……你究竟在做什么?!
于安近乎无力地说:“因为想拿口供,命大夫来看过,处理过伤口,关在最好的牢房里,还专门拿了毡垫……”
于安越解释,越没有力气。当看到“最好”的牢房里,受着“特殊”照顾的人时,立即闭上了嘴巴。
一条粗甸毡里裹着一个毫无生气的女子。
乌发散乱地拖在泥中,面容惨白,连嘴唇都没有一丝血色。
刘弗陵跪在她身旁,冰冷的手拂上她的面颊。
滚烫的面容……不是……不是冰冷……
幸亏不是冰冷……
可竟然是滚烫……
云歌?云歌?
摸过她的脖子间,虽没有找到发绳,可那个竹哨却是旧识。
刘弗陵大恸,将云歌小心翼翼地拥入怀中,一如小时候。
云歌一只脚的鞋子已被鲜血浸透,而另一只脚的鞋子不知去了何
处,只一截满是污泥的纤足掩在稻草中。
刘弗陵用袖去擦,血色泥污却怎么都擦不干净。
天山雪驼上,小女孩笑靥如花。
雪白的纤足,半趿着珍珠绣鞋,在绿罗裙下一荡一荡。
他握着竹哨的手紧紧握成拳头。
太过用力,竹哨嵌进手掌中,指缝间透出了血色。
云歌!云歌!
九年后,我们居然是这样重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