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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这种感觉,余明月前世体验过太多,但这一世活了18年,她还真没干过几次让自己后悔的事。
仅有的几次,也是在隔了很久之后,看着明显违背了自己真实意愿的结果时,她才会生出一丝后悔的感觉。
可今天,半个来小时的时间里,余明月就做出了太多次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当看着那名客房部的服务生端着解酒汤进入电梯的那刻,她突然就后悔了。
对一个最好能眼不见为净的男人,她为毛还给他煮什么解酒汤?就连之前,她也不应该到9楼去打探他的情况的。
那一刻,她想叫住王晨。但她眼睁睁的看着电梯门关上了。
看着电梯上的数字逐次变大,她又后悔了。
她觉得刚才应该叫住那人,然后找个理由把汤倒掉,哪怕会惹来厨房里众多人狐疑的目光。
然后,她想,自己现在乘电梯赶上楼去,应该还来得及把那碗汤追回来,然后悄悄倒掉吧。
但当想到赫阳如同昏迷般,被人架进电梯的模样时,她愣愣的看着电梯没有动。
再后悔时,已经来不急了。因为这部从厨房直通各楼层的电梯上亮着的灯显示,电梯已经停在了9楼,而她自己也不确实,自己究竟在这傻站了多久。
余明月有些心烦意乱的摇了摇有些发僵的脖子,正准备按下电梯键时,电梯灯开始变化,显示有人下来了。
是刚才端醉酒汤上去那个说自己叫王晨的员工?
当这个想法生出时,不禁又想起了赫阳醉得直接睡着时的狼狈样,又一阵的心烦意乱。
醉成那样,也不知道王晨还能不能把他叫起来把汤喝了。早知道刚才就多交待一句
就在余明月胡思乱想时,“叮”一声响后电梯门开了,电梯里站着三个端着大托盘的人。
看清电梯里端着托盘的其中一个,赫然是餐饮部的经理张平时,余明月有些回不过神。
而此时的张平,也是一脸意外的看着她,余明月一愣后才反应过来,侧身退开让三人出来。
“小”本想叫小月但想到还有其他人,张平一顿后带着些尴尬的改口道:“小老板你还在厨房啊,正好,刚才你大舅让我给905的客人送菜饭上去,结果屋里并没有人在啊,我也没电话,你看这”
张平说到这时,举了举自己手里的托盘,余明月这才注意到他端着的东西。
一大盘奶油芝士蒜蓉焗龙虾。
余明月愕然之下,再看向另外两名也等在一边,准备听她指示的员工手里端着的东西。
一人托盘里端着一碗米饭,一瓷盆花胶海参炖鹧鸪,一盘野味卤拼,一盘蒜香青口。
而另一名显然是餐厅员工的服务生,端着一盘清蒸鲍鱼,一盘酸辣海蜇头,一盘水果拼盘。
赫然占了中午宴席上菜色的三分之一。
大舅让送到905的?
愣了一下,余明月才想起来,这是孔兴明让给那个被他遗忘得连饭都忘了叫人家吃的女人送去的。
可这也太
又扫了一眼三人端着的菜品,余明月心里一阵无语。
就算是要将功补过,也不用搞这样的摆场吧?别说只是一个女人,就算是三五个壮汉也吃不完吧
这时候余明月也没多的心思感慨,想到张平说房里没人,余明月看着这些多为海鲜的菜色,稍思量了一下就道:“平哥你们先把菜端回厨房吧,等我打个电话问问我大舅看他怎么说。”
余明月这时再一次体会到了没有手机的不便,说这话的功夫,心里也打算着开学前自己和堂姐也许都该买上个手机。毕竟她们如今怎么说也算是大学生了嘛。
张平自然知道余明月现在还用的传呼机,听她这么说就应道:“嗯好。厨房一直有人值班,什么时候需叫人通知我一声,热热送上去就行。”
之前余明月心里还垫记着那碗醒酒汤的事,可这时见了张平,也没敢问出口,只点点头客气的应了话目送三人离开。
直到看到三人进了厨房,余明月才转身去了大厅,用酒店前台的座机给孔兴明打电话。
谁想,孔兴明的电话这时候竟然打不通。
又打了一次,还是打不通后,余明月也只得放弃了,边在心里吐槽着这年代的手机信号差,边上了电梯。
她哪能想到,电话打不通,其实是因为在她到大厅的前一分钟,从外边寻人不着回来的孔兴明刚进了电梯。
余明月原本是准备去跟此时肯定正在顶楼招待客人的长辈们汇合的,但当进入电梯时,心里那种发虚的感觉,让她鬼使神差的按下了7楼的电梯灯。
比起面对长辈们,心绪不宁的余明月还是选择到7楼去寻孔银玲和小志这两个小屁孩。
最终,余明月来到了位于七楼的儿童娱乐室,余明艳果然带着银玲和小志两个小不点在这里。
两个小家伙这时正跟几个被家长们带来的孩子,在那个彩色的大蹦蹦床上跳得不亦乐乎。
而余明艳此时,正被几个认识她,她却要么不认识,要么不熟悉的老太和妇人围在中间说话呢。
不管是前世还是这一世,余明艳从小就很内向胆小,性子更是有些怯懦,是个很没有主见,而且特没自信的那种人。
那时候,年小余明艳一岁多的余明月也只不过是个身世凄苦,还很自卑的小孩子,自然帮不了余明艳什么。等余明月念完大学成了一名教师时,她堂姐的性格早已定型,就算她想去做什么补救,也为时过晚。
庆幸的是,前世时余明艳找那老公人挺不错,除了没什么文化,个子不高长相差了点外,对余明艳却极好,从没让她受什么委屈。而且那男人会砌砖盖房的手艺,能挣钱还顾家,没几年一家人的日子虽称不上大富大贵,能称小康的小日子过得也倒幸福美满。
可哪怕这世,余明月在余明艳儿时就有意识的全方面培养,,恨不得把余明艳培养成一个全能女强人。几年前为了让余明艳更独立更自信,初中时还狠下心把她送到市区的民族中学念书。
但,这些依然无法彻头彻尾的改变一个人骨子里的天性。
如今的余明艳,不管是外貌还是性格,比起前世确实改变了很多。
一向温婉随和而更显娇弱可人的外表背后,拥有一份连很多男人都自愧不如的坚毅和豁达。
遗憾的是,哪怕余明艳从初中到高中六年时间里,一直是别人口中的学霸校花,还是很平宜近人不失烟火气的那种,但她其实很不善于与人交际应酬,更不爱被陌生人亲近。
像今天这样,被不熟悉或说完全就是陌生人的人,围在中间套近乎拉家常的事,对余明艳来说就是种煎熬。
要不是一向温婉随和又一向懂得顾忌他人的感受,令余明艳无法做出怠慢客人的事,她这时最想做的,就是丢下这些因各种原因跑到她跟前来或奉承或唠叨的女人们转身离开。
之前为了躲清静才带着两个孩子来了儿童娱乐室,哪想这里的日子反而更难捱。
就在余明月看见她时,余明艳也看到了余明月。
“小月。”余明艳惊喜的声音中透着解脱,未施粉黛却白净水润的鹅蛋脸上瞬间扬起甜美耀眼的笑容,冲着余明月直招手。
余明月太了解自己这个堂姐,虽然余明艳什么也没说,但光看她这时的反应,就明白这是想要自己救她脱离苦海呢。
“哟,是明月啊。”其中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马上转移了目标,边说边转向余明月,很是热情又不失亲近的笑道:“我这都好久没见着你了,刚才还跟你堂姐问起你,想找你好好说说话呢,没想她说你正忙着。今天这大喜的日子,亲朋四友来得可不老少,就连我这老太婆也跟着来凑热闹来了,你们可就要多受累了。”
这老太太姓李,是一家拥有三兴牌饮料在木棉市级代理权的商贸公司老板的母亲。
按说这老太太和余明月家扯不上什么直接关系,但关键是孔兴明是三兴饮料的省级代理商,这些年孔兴明的父母过寿时,这个很善于结交的李老太去了孔家几回,一来二去,余明月也就记住她了。
“李奶奶看您说的,您老能赏光来一趟,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余明月和李老太客气这功夫,身边就围过来了不少人,一等她和李老太寒暄完,这些人就你一句她一句的和余明月打呼了起来。
什么长高了啊,越长越漂亮了啊,高分考上了大学如何聪明能干一类的话,像不要钱是的,往余明月头上猛堆。
其实余明月也不喜欢应酬这些人,但却顶着适宜的笑容,不远不近的跟这些人客套。
也许是多活了一世,比起不善交际应酬的余明艳多了些应对自如收放随心的老辣。又或许是余明月在交际应酬时,总会令人感受到那种淡然和疏离,给人一种不易亲近的高冷感。
再或是两者皆有。
跟这些老太妇人一一寒暄完后,余明月很顺利的把余明艳带出了重围,并没有谁不识相的过多纠缠。
“还是小月你厉害。”
余明艳小声说时,还悄悄冲余明月比了个大拇指。她刚才口水都快被这些人问干了,结果她们一个个还没完没了的。
她们两姐妹这边咬耳朵,虽然惹得不少人侧目,但并没有人不识趣的靠过来听什么。
余明月扫了一眼周围,那几个侧目的也状似无意的移开了打量的目光。
余明月回过头,看着堂姐一脸后怕的表情,有些好笑,但还是适时的轻声教导她:“还不是怪你自己。怎么表明自己的态度,怎么客气的拒绝别人,这些不用我再教你了吧?”
“嘿嘿。”余明艳不好意思的抬手摸了摸自己原本饱满光洁,如今却正长着几颗青春的额头:“怎么说别人也是客人,看她们那么热情,我这不是不好意思把人晾在哪嘛。”
“啪!”
余明月一把拍在她的手上,见她不知所以然一脸委屈看着自己,只得无奈地道:“说过多少次了,长豆豆的地方不能乱摸,你是想在额头上留下几道豆疤了是不是?”
“呵呵。”余明艳瞬间破涕为笑,一改之前那副受委屈的小媳妇模样,挽着余明月的胳膊娇笑道:“人家才不怕呢,到时也跟你一样留个留海,不是一样很漂亮嘛。”
说完后,一向粗神经的余明艳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说错了话。
外人不清楚堂妹为什么从小留着留海,她可是再清楚不过了。
堂妹之所以从小留着留海,还不就是为了遮住额头上那道小时候被雷劈后,留下的那道跟胎记似的红色圆疤。
要不然,堂妹的额头长得那么饱满好看,不管是没有留海把头发全都梳起来的发型,或是披散着长发都不知有多精神好看呢,哪用十几年都保持马尾+留海这么一个发型。
有些心虚的余明艳飞快的扫了一下余明月有些愣住的表情,心里更为愧疚。
“对不起啊小月。”边说边摇了摇余明月的胳膊轻声道:“我不是有意要提这个的,其实你这样子真的很好看。”
“呵,你说什么呢。”醒过神的余明月好笑的拍了她一下,见她还是一副做错事的表情,只得一把揽上她的肩膀笑着小声安慰道:“你还不了解我啊,我是真的不在意额头上这道疤。只是每次听人提起时,都忍不住想要感慨一回当年自己的命大。”
余明月并没有说谎,她是真的不在意额头上这道仅比一元硬币小一圈的疤痕的美丑。
但她却也说了谎。因为她其实很在意这块如胎记般,陪伴了她近18年的疤痕。
而且当每次想到、看到或是听人提到自己额头上这道疤时,都会令余明月生出太多感触。
命大,只不过是诸多感触中最无足轻重的一种。
这世上,除了她自己,没人能够理解这道疤痕所代表的意义。
前世那次雷击后,她的额头上并没有露下这样一道红色的圆型疤痕。
但她的父母,却在那场雷击的双双身亡。随后的三十年中,亲人们更是一个个被她克死。
最终,连她自己也在2014年顶替外公放牛的那天,被雷劈身亡。
而这世,她和父母虽然还是如无法避免般,遇上了发生在1982年的那场雷击事件。
但不仅是她幸免于难,就连她的父母也幸运的活了下来。到如今过了18年,前世时已经被她克死的爷爷奶奶和亲爷爷,虽然在和前世相同的时间里,也遇到了他们人生中的那道坎,但却因有了与前世太多的不同,他们终能在如今依然健健康康的活在世上。
她也再不是前世时乡邻们口中的扫把星,如今在他们口中,她是她家的招财童女,是福星,打小就是智商超常的天才儿童。
天才?余明月从不为这个名头而感到半丝窃喜。
但她却很庆幸,这一世自己再不是什么扫把星一类的灾星,而是人们口中的福星。
她真的很庆幸这一世,自己可以凭借着努力,让亲人们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前世她虽不拜神佛,但她确实是个相信迷信的人。不拜是因为向他们求而不得后生了恨。
重生一世,她依然是个迷信的人,而且比起常人,她也许还更信几分。
所以对于额头上这世多出的疤痕,她心中有种无言的敬畏。
也许正是这道多出的疤,令她多了一个到了如今并没有什么变化的空间的同时,也改变了她灾星一般的体质吧。
十几年前,余明月心里就生出了这样的想法。
正在余明月摸着额头出神时,多年来一直误以为她其实很在意这个红色疤痕的余明艳,边小心观察着她的神色,边在一旁小声提议道:“小月,要不你就听二爷爷他们的,开学前我们到医院把这疤祛了吧。听说现在医学可发达了,别说祛这么小道疤,就是想要把大包子脸整成小尖脸都能行呢。而且整掉这么小道疤痕,根本花不了多少钱的。”
在余明艳看来,堂妹虽然不像妹妹小菊那么臭美,但哪有女孩子会真的喜欢自己脸上留个这样一个怎么看怎么怪异的疤痕呢。
只不过,几年前余明月没同意大人们的提议去除疤时,余明艳还理解为一向节俭懂事的余明月是为了给家里省钱。
但如今家里根本不缺点钱了,她就有些猜不准余明月心里到底是个什么想法了。
余明艳说完话后带着几分探究的观察着余明月的神色时,余明月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堂姐话里的意思,瞬间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把它抹去?
光是生出这个想法,就令余明月本能的产生一种不安。
余明月瞬间就摇头:“不!我要留着它。”
就如同堂姐一样,这道疤也许在很多人眼中都是个缺陷,家里的几个长辈看着现在医学发达了,还数次劝说想要带她去清除这个在他们眼中是毁容般存在的疤痕。
但对她来说,它如同带给了她好运和光明的护身符。哪怕它的存在如同一面镜子一样,老是提醒着让她想起前世的种种不同。
可她总有种感觉,这个越想越透着神秘的红色圆疤,绝不能除去。
哪怕只有一丝可能,她都绝对不敢去冒险。
她怕当它消失时,如今的一切都会如黄粱梦醒般,回到了原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