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离我家小月远点

独舞娃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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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其说余明月没察觉郑志林对她的爱慕,不如说是,这一世余明月根本没想过郑志林会对她产生除友情以外的其它感情。

    毕竟前世时,郑志林对余明月,确实只有友情。在这点上,前世青春萌动时在心里悄悄暗恋过郑志林的余明月很清楚。

    也许是有了这样的先主之见,也许是因为重生前已经放下了那段只属于暗恋的感情,或是重生之后的余明月在心理上一直都属于成年人,所以在这世,她对郑志林真的只有那浓得让她无法遗忘而且万分珍视的友情。

    学校里,很多人都认定两人在谈恋爱,因为他们都看得出郑志林非常喜欢余明月,但余明月本人,却从未发现过郑志林对她这份异于友情的感情。

    余明月见孔兴刚听了自己的解释,终于脸色转好,也没再阻止自己和好友说话时,又和郑志林聊了几句,约定好了在假期中彝族火把节那天一同出游的时间后,这才是跟着孔兴刚上了车。

    孔兴刚从后视镜里看了眼被甩在后方远处的郑志林后,这才做出一副漫不经心的表情,边开着车边问道:“和你同桌那小子家就住区城里吗,他家里是干什么的啊?”

    虽说已经明白至少侄女这方没有那样的心思,但一想到那名叫郑志林的臭小子有那种心思,孔兴刚就不敢大意,准备撑握对方更多的信息后,把一切可能的不可能的,都灭杀在萌芽之前。

    因为他的侄女,他很了解。

    孔兴刚问得状似无意,但有了刚才那一出,余明月马上警觉起来,侧头打量了孔兴刚一眼,马上就看出了端倪。

    “小舅!”余明月娇憨嗔怒一声后,做出一副慎重的表情道:“你是真操心过头了啊,我和志林之间真不是你想那样,对于我来说,他和云川一样,都是我的好朋友,而且他们都会是我一辈子的好朋友。还有啊,你以后也别叫什么那小子,他叫郑志林。”

    余明月有种想吐血的冲动,小舅以前发现她和好友李云川经常通信,一年前又合伙买了辆小货车做收购贩卖牛羊的生意时,就认为两人关系密切,拉着她问了一堆关于李云川的问题不说,还私下里把李云川三代都查了个遍。

    如今只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另一个好友一面,怎么又来了?

    孔兴刚看都没看余明月,只是边专心开车,边毫不在意的咧嘴笑道:“就好奇问问嘛,有什么啊,以后我连名带姓的称呼他,叫他作郑志林那小子,这样行了吧?”

    没见答话,孔兴刚侧头看了一脸恼意的侄女一眼,回头时笑容更大,啧了啧嘴道:“啧,说起李云川那小子倒还真出息呢,听说时常自己开着车到凉山那边走大半天的山路进山去收羊,那小子为了挣点钱,真比老子都能吃苦。”

    说完,又啧了啧嘴,才道:“我经常都佩服小月你这眼光,以前和小艳我们三个做小本生意是这样,后来开公司开超市开厂子是这样,如今找到这么个生意合伙人,你想不跟着挣钱都难啊。”

    听小舅如此表扬自己的好友外,还表扬起自己来,余明月嘴角一翘,笑了起来。

    正心有荣然的要点头说上两句时,孔兴刚却又接着道:“虽说李云川那小子那长相让人不敢恭维,但要认真说起来,我倒觉得他比起你这新交的好朋友强太多了。

    真的,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这叫郑志林的小子,虽然长得人模人样的,但你仔细看看就会发现,那小子眼带桃花,再过几年长大点和肯定一肚子的花花肠子,耳朵长得也软不啦叽的,肯定耳根子软没主见,再加上竟然还喜欢占人小便宜,这”

    “小舅!”余明月吼了一声,这次是真恼了,怎么有这样说人的,而且说的这人,还是她的好友。

    “你想吓死我啊?我这魂都被你吓掉了。”孔兴刚一副怕怕的模样,还装模作样的拍了拍胸口叫魂,嘴角却越咧越大。

    余光见侄女瞪着自己,孔兴刚也不在意,冒着惹怒侄女的危险,接着报怨道:“听你一说对这两个小子没其它心思,我这么开明的长辈肯定不会阻止你交朋友,只是说说我的看法而已嘛。

    反正,我觉得你这新交的好朋友不怎么样。

    不过说到交男朋友的话,我觉得,不但要知道对方根底品行,这在年纪上也得要重视,同龄的不合适,年纪太大超过五岁的也不合适。

    对哈,小义那小子就不错,至少目前看来是不错的喔,不过什么学校不上,他去上什么警校要当什么警察,唉,你还是再观望观望,以后要是”

    “小舅!你今天这是抽风啊?你要是有时间有精力的话,你投到公司里去,别跟唐僧一样跟我唠叨这些废话了行不行?”余明月这次是怒了,两眼狠狠瞪着孔兴刚。

    这十几年来,她算是看着这小舅长大的,在心理上早已少了前世那种晚辈对长辈的敬畏,有的只是敬重和如平辈一般的感情。

    而且有的时候,在余明月眼中,还会把孔兴刚当成晚辈一样的爱护。

    “行了,行了,我不说了行了吧,我这还不是为你好。”孔兴刚嘀咕了一句,也知道今天这话题不能再说下去了。

    不过,突然想到下午要赴约的晚饭,他侧头扫了余明月一眼,见余明月脑上有恼意还在,斟酌了一下,才问道:“对了,小月啊,晚上汪洋请吃饭,说是让我们全家都去,不过你也知道的,你小舅母最不喜欢应酬,要是你不想去,那就和”

    “去。”余明月不等孔兴刚说完,简单的应了一句。她,不想再逃避,而且重活一世,很多事很多人,她早该有勇气去面对了。

    不常见面的熟人。这注定了是她和他之间在这世里不会改变的关系。

    心里虽然已经做了这样的决定,但当下午六点后,余明月和孔兴刚一同来的汪洋的渡假山庄,在那一共两层楼的中餐厅一间豪华的包间里,见到多年未见,显得更加老成干练的赫阳含笑看向她时,余明月还是有一刹那的恍惚。

    仿佛时间倒流,又回到了前世的那一年那些天,他第一次含笑,第一次用满是柔情的目光看向她的时候。

    相比于余明月的恍惚,赫阳的心里,却是惊艳。一直压抑着心里的感情多年不见,他等待并且盼望快些长大的小姑娘,终于慢慢长大了,而且也更加吸引他,令他不想移开目光。

    不过,当赫阳的目光扫过余明月身上那身宽松休闲运动装下单薄且显得如平板的身形时,赫阳内心的火热被强自压下了几分。

    也清醒了几分,想到她才17岁,他还有得等。而且至少得等五年。

    有了这样的认知,赫阳的目光再一次从有些愰神的余明月胸前扫过。

    都17岁了啊,怎么还瘦弱成这样,如一个还没开始发育的孩子?

    想到从汪洋那了解到的情况,赫阳心里一阵的心痛。他的小丫头,这些年太忙太累,身上的担子过重了。

    在赫阳还在心痛余明月因为太过忙累,没吃好没睡好,以至于没能正常发育时,汪洋却在看到孔兴刚开始沉下的面孔和往旁边走了两步挡在余明月身前时,尴尬的咳嗽了一声。

    “咳,咳!小舅,小月,快坐,就等你们了,对了,小舅母和银玲怎么没有一起来?”

    汪阳的年纪,明明比孔兴刚大了四岁,可这声小舅,他却是已经叫得很顺口了,半点都不觉得尴尬。

    不过,却惹得包间外的那名新来不久的服务员听到时,都移开了一直打量着余明月的目光,有些意外又好奇的开始打量起了孔兴刚。

    越看,越是在心里感叹,老板的小舅,竟然比老板还年轻,老板的外公肯定好能干。

    汪洋借着起身招呼舅侄两人的功夫,在越过赫阳身边时,从后方狠狠擂了一下目光还停留在余明月胸前看的赫阳一拳,心道这小子不止变态,这心思也太龌龊了,作为朋友,他都觉得丢脸。

    其实不用汪洋擂这一下,赫阳也已经在孔兴刚挡在了余明月身前时猛的回了神,发现他刚才竟然一直毫不掩饰那般失态的那样打量她后,脸上闪过丝尴尬,忙是借着吩咐服务员上菜一事掩饰了过去。

    回身时,见到直径近两米的大旋转餐桌,孔兴刚竟然带着余明月坐在了汪洋另一测,赫阳脸上再次闪过一丝尴尬,有意想到换个位置坐到余明月的旁边,但这心思刚起,就直接消失,老实的回到了他之前坐的位置上,笑着跟孔兴刚和余明月打招呼。

    “小舅我去年倒是在成都见过一面,小月就只有几年前在小舅结婚时的喜宴上见过,几年间竟然都长这么高了,小舅你家女儿银玲也快四岁了吧?”

    听赫阳一口一个小舅的叫得一点不脸红,孔兴刚更有了些不高兴 ,对赫阳热情的招呼有些不冷不淡不说,答话时,还直接称呼了赫阳为赫总,这让赫阳脸上又一次闪过丝尴尬,随后,却是有些不解的看了旁边的汪洋一眼。

    因为以赫阳的精明,已经想到,孔兴刚今天这样的反常,如此的想拉开这关系,肯定不会完全是因为他之前在初见余明月时那一刹那显得失态的举动,那就定有其它原因。

    毕竟自从五年前在孔兴江婚礼的酒宴上时,借着酒兴,他跟汪洋两人就开始如此称呼余明月的几个舅舅,至少就孔兴刚来说,也明显很是乐意成了他们两人的长辈。

    汪洋见赫阳投过来疑问的目光,心里有些发虚,不过却同样回了一个不解的眼神,就又开始找了话题和孔兴刚聊了起来。

    因为他怎么也不会承认是他出卖了赫阳,揭了赫阳的老底。

    其实说起来,汪洋都觉得他真的很无辜,谁让赫阳这臭小子被猪油蒙了心,今年竟然非让他在2月14号情人节那天,又借他的名誉把那条贵得连他都不会舍得买来送那些女朋友的项链送到小月手里。

    就像以前一样,送些玩具、学习用品什么的有什么不好,小月那天看到礼物太贵重没说不说,还惹得小舅都注意到了。

    这也就算了,还惹得小舅以为他对小月生出了什么‘歹念’,第二天就借着喝酒叙旧,把他灌得七荤八素后逼问不出结果,又叫了十瓶红酒排在桌上,他哪还能不投降。

    俗话不都说嘛,死道友不死贫道,这么多年下来,谁都看得出小月那小丫头在她家里一众长辈心里是何等的重要,赫阳竟然敢对小丫头起了那样的心思,想老牛吃嫩草不说,还是棵还没长大的草,本就是在作死。

    其实不光是赫阳在疑惑孔兴刚反常的太度,就连余明月也是如此。

    她目光在三人间来回一阵,却依然看不出个究竟。

    不过余明月在仔细深想后,大概猜出,也许是在去年孔兴刚去成都时,被赫阳给得罪了,因为之前在学校里,孔兴刚提到赫阳来了时,神情好像有那么点异样。

    想明白这些后,余明月也倒不去再意孔兴刚有意无意的排拆赫阳的示好了,毕竟她本也只想跟他当一个不容易见面的熟人,仅仅是熟人而已,再不会有多的。

    索性直接跟着孔兴刚一起,开始把话题转移到了房地产的生意上。

    汪洋的性格用喜怒无常形容比较贴切,在有些方面,还有些向孔兴刚,并非是个大方爽快的人,要让他大方让他爽快,得看是面对什么人。

    不过在对象是孔兴刚和余明月时,汪洋确实很大方也很爽快,一顿饭还没吃完,汪洋不但给出了很多建议,还拍着胸口保证只要孔兴刚要进军房地产,往后遇到什么难题,找他保管都能给解决了。

    期间赫阳也老是找了机会就参合进来,可每每都被孔兴刚有意无意的给抢走话语权,装乖卖好不成,赫阳也不知是无奈或是有意,直接就把精力转移到了余明月身上,挪了位置坐到了余明月旁边不说,还当起了余明月的夹菜小斯。

    见桌上除了海鲜就是野味,吃了能让人长肉的菜不多,赫阳还又叫服务员加了红烧野猪蹄、清蒸野猪肘子、龙眼肉一类的菜。

    看着碗里一直吃不完的菜,鱼虾一类蛋白质多的不也说了,余明月本就爱吃,可那些多脂肪的,吃得原本就不挑食的余明月都想吐。

    有着成年人的思想,余明月在礼节上一直都做得很到位,可如今,在拒绝不了对方热情的夹菜时,眉头也是忍不住的不时皱上那么一下,而孔兴刚最后,是直接被气得黑了脸。

    再赫阳又一次往余明月碗里夹了只大虾后,还用那种在孔兴刚看来非常龌龊、下流、不怀好意的目光看着余明月微笑时,孔兴刚再忍不住了。

    “赫阳,我跟你这老小子说哈,以后离我家小月远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