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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过澡,他躺上床闭着双眼强迫自己立刻睡觉。
这是他以前练就的技能。在医院值夜班的时候,没有时间给人酝酿睡眠,也不能遵循作息规律和生物钟。如果有十分钟而你只睡了九分钟,那么余下那一分钟就等于被浪费掉了。因为他们随时会被叫起来,完事之后才能继续睡。
可是,这一次却似乎失效了。
黑暗中,艾景初合着双眼不知道过了多久,仍然全无睡意。他的心还没有如此烦躁过,那是一种他从未体验过的滋味,仿佛是自己想要捞住什么东西,却一次又一次地让它从指间滑了出去。
他起身,下楼,出门,开车。
车上了高速,他按开天窗,点了一支烟。
车速有些快。
刚开始是漫无目的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要停在哪里,后来居然一下子看到了东山出口的提示牌,他于是变换车道,进了收费站。
每年元月到了祖母的忌日,他都会陪着老爷子来住几天。
可是这一次,却不是为此而来。
他的车没有迟疑,拐了几个弯过了山门就开上山去。
在这样的天气里,山路是很好走的。
夜风徐徐,月色也越来越亮。
一路上只有汽车爬坡的马达声,打破了这里夜晚的宁静。
车开过东坪寺依旧向前开,在依稀能看到东山酒店的灯光的时候,才停了下来。他熄了火,拔掉钥匙,下车。
路边,是一个长条形的石凳子。
上一回他坐在这里时还是那个下雪的夜里,当时他发着高烧,又累又乏,实在挪不动脚步,便停在原地休息,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却看到急急忙忙赶来的曾鲤。
比一般人都怕黑胆小的曾鲤,一遇见尴尬难堪就会脸红的曾鲤,被人欺负也从不敢还击的曾鲤,在那个时候,却孤身一人赶着夜路跑来追他。
艾景初举起指间的那支烟放在嘴里猛吸了两口,而后,青色的烟雾随着他的呼吸从鼻间往外散去。
这样的曾鲤,却不是他的。
这时,兜里的手机轻轻响了一下,艾景初摸出来看了看,是低电量的警告音。
他情不自禁地打开手机信箱,翻开最上面的那条短信,这是吃晚饭时,曾鲤发给他的照片。
其实照片上除了吴晚霞,还有一个人—曾鲤自己。照片似乎是上班时两个人对着镜头自拍的,曾鲤穿着一件蓝色的针织衫,对着镜头浅浅地笑。她总是笑得很腼腆,小心翼翼地抿着嘴,因为嘴巴一动,金属的矫治器就会从唇间露出来。
艾景初又点了一支烟,透过指尖的烟雾,他蹙着眉盯了那照片许久。
最后,他抽了口烟,对着那条短信按了删除。
他至今仍记得那封来自名叫Carol的女孩的来信。
那个月,老板不在,艾景初去了波士顿的研究中心听报告。
波士顿离费城有些远,去程他搭了朋友的顺风车,回程本来准备坐火车,哪知政府发布暴风雪警报,他延后了好几天才回到学校。
他回到费城,先去了趟实验室,然后才回家。他租的房子在学校附近,楼下楼上住了不少宾大的同学。他本来一个人住,但是后来有个同学校的中国留学生临时找不到住处,又是老乡,他便点头同意了。
那个人便是于易。
在他去波士顿之前,于易就因为母亲做肿瘤手术的关系而回国了。
暴风雪的后遗症并不强,主要路段的积雪已经被铲走了不少。
到了住地,刚要爬楼梯,艾景初便遇见了时常打照面的韩国留学生。那韩国人姓李,眼睛小小的,鼻梁高高的,看到谁都很热情。其实他并不住这里,只是在追楼上一个女孩,便日日往这里蹭。
艾景初和于易都不怎么喜欢这人,他几乎把医学院所有适龄的亚裔单身女孩都追求了一遍。这都不是重点,关键是他还会没完没了地追着所有外国人要他们学韩文,然后自己主动当免费家教,上门服务,无论男女。仿佛他来这里最重要的任务不是学医,而是宣传本国文化。
艾景初和他点头而过。走了几步韩国人又叫住艾景初,“对了,我捡到一封你的信,晚上给你带过来。”
艾景初听见这话,一心以为是什么邀请函、账单、广告之类的,并未将这事放在心上。
直到晚上,韩国人真的来敲门,将东西递给他,“那几天又刮风又下雪的,把楼下弄得一塌糊涂,我在扫雪车下捡到的,上面有汉字,所以我认为它应该是你的。”
艾景初狐疑地接过信。
那与其说是信,不如说是一沓纸,全部都是浸了水又风干后留下的水渍,有好几张,大概因为没有立刻分开晾干的关系,全部粘到了一起,显得厚厚的。
艾景初粗略地瞄了一眼。
那韩国人除了那点过剩的民族心,其他都还好,也有一副热心肠,当下便跟艾景初解释:“不知道谁撕邮票的时候把信封剪坏了,之后大概在雪水里泡了很久,又脏又湿,我就把信封扔了。”
艾景初道过谢,关上门。
他垂头看了看,信没有抬头,因为第一页已经不知所终,上面的汉字娟秀可爱,却是完全陌生的笔迹。
随后,他回身去厨房关火,然后坐在沙发上从第一行开始细细地看这封奇怪的信。
纸上的大部分字迹已经因为纸张被浸湿而晕染开了,而且一页粘着一页,需要极大的细心和耐心才能将它们完整地分开,可是仍然没有妨碍到他的阅读。
写信的人书写了很多小时候的家庭琐事,以及和“你”相处的点点滴滴。从初中补课开始到父母离异,字里行间流露的不单是一种心情的倾诉,更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对爱的向往。
看到此时,艾景初已经完全确认这封信要送达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于易。
于易搬来不久,韩国人不太了解情况,便以为这栋楼只有艾景初一个中国人,因而误认为这封信肯定是他的。
得出这个结论后他没有继续再看,而是静静地将信搁在了书桌上,转而去做别的事情。
之后又过了几天。
那段时间,老板去了英国,门诊的病人也不多,而义工却很多。
医院里有很多孩子争着来做义工,有的义工不但替护士干活,还会陪住院的病人打发时间。
二楼有位老太太,长了左颊瘤,在医院里住了很久,是个退休的华裔教师,对艾景初特别热情。艾景初去探望老太太的时候,做义工的小姑娘刚给她念完了一部小说。
小姑娘感叹:“真糟糕,为什么她不先告诉他?”
老太太答:“这就是爱情令人不解的地方。”
“他都不认识她,她怎么会那么爱他?”
“那肯定是因为男主角像艾这么英俊。”老太太笑了。
艾景初本没有在意,听见一老一少将话题引到自己身上,便随口问:“你们在聊什么?”
“刚才的小说。”小姑娘递出手中的书。
艾景初接过来,将书朝前翻了几页,看到了标题。
他很少接触文学作品,所以除了必要的东西,其他的基本不太了解。可是不知怎么的,当他看到这几个字,却有了一丝好奇心。
“写的什么?”他问。
“一个作家,在他生日的早上收到一封奇怪的信,是一个陌生女人写给他的告白信。”小姑娘想了想,又说,“但在信发出之前,那个女人已经死了。”
听见这句话,艾景初翻书的那只手顿了一下。
之后的整整一天,他都有些心不在焉。
晚上回到家,他解了大衣和围巾就去拿前些天他随手搁在书桌上的那封信。
带着犹豫和迟疑,他继续将信读了下去。看到最后,他长长地舒了口气,还好没看到什么坏消息。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种奇怪的情绪,也许是感动,也许是怜惜。
一位少女的爱在字里行间渗透出来,那么真挚,那么羞涩,那么洁净,不是不让人羡慕。
他看了看时间,按着于易留给他的国内电话,拨了一次,却没人接。
第二天一早他去医院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熟识的中国学妹,她问艾景初:“怎么最近没看到于易?”
“他临时回国了。”艾景初答。
“我看到他有一封国内来的信,搁在那儿好久了,后来我路过你们公寓时放在了你们楼下的信箱里,没弄丢吧?”
“没有。”艾景初答。
转过身后,他又想起昨天的那件事情,第二次拨通于易的电话,还是没人接。无奈中,他回了趟家,找到女孩写在信件末尾的落款和电话,然后打了过去。
响了十多下,对方才接通。
“喂—”一个女孩的声音透过无线电波从地球的那一端传来,软软糯糯,忐忑彷徨。
“你是Carol吗?我是于易的室友。”艾景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