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钢铁剑士最了不起的地方:有钱…

离火加农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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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墓封印术!”

    叶垂口中炫酷的喊了一声,在一只被他抓过来的兔子身边打开了传送卷轴,人跟着嗖的一声跳到远处,下一刻一道白光从那个兔子的身上亮起来,兔子随后便凭空消失了。

    他急忙跟魔晶内的贾维斯询问道:“快看看,兔子有没有被传送到古墓内?”

    “好像没有……”贾维斯片刻有些失望的说道,“主人你又失败了。”

    “直接传送到异世界的坐标跟远距离传送的坐标是不一样的……魔法矩阵中好像还缺少什么东西。”叶垂皱着眉头思索,“不过那只兔子被传送到那里去了?”

    “天知道。”贾维斯叹气道。

    叶垂刚刚得到贾维斯到时候,贾维斯的性格就跟一个小孩一样,或者说是根本没有多余的个性,只有身为人的执着,不过自从跟了叶垂之后,贾维斯似乎也从叶垂的身上学到了个性这种东西,慢慢的开始拥有自己的性格了,他接着对叶垂说道:“话说主人,你在打开卷轴的时候为嘛还要把技能的名字给喊出来?”

    ——因为是意念交流,所以魔幻世界中为嘛有天·津味大家就别计较了。

    “没什么,就是这样比较酷……”叶垂一边思索着问题一边解释道。

    虽然现在他连只兔子都还没有办法封印,不过一想到面对凶猛的魔兽扯开卷轴给封印起来的画面就觉得超级激动,现在这个技能虽然还没有完成,不过已经很有杀伤力了——传送卷轴释放后,虽然没有将兔子传送到古墓中,但肯定送到了异空间,那种地方生物怎么也不可能继续活下去了的……

    “唔,巡逻队伍好像已经走远了。”叶垂抬起头看着远处已经变成了黑点的巡逻队伍,手中拿出一个传送卷轴来,扯开,化成白光消失无踪。

    下一刻叶垂出现在了巡逻队伍中,落在了那匹正在疾驰的黑马后面,看着从身边滚滚而过的马队,叶垂还笑着冲黛比招了招手——当然,得到的是黛比的白眼。

    他的身影很快就又被队伍给拉开了……

    “这个钢铁剑士是不是脑子有病?”艾伦转头看着钢铁剑士逐渐消失的身影,忍不住询问身旁的贝德威克。

    “脑子有病?”贝德威克脸上却格外的凝重,“艾伦,你这样想就错了,这个钢铁剑士……很了不起!”

    “了不起?那里了不起了?”艾伦不解道。

    听到两人正在谈论钢铁剑士,虽然艾菲娅现在对钢铁剑士很有怨念,但还是策马走到旁边认真的听了起来。

    “你难道没有发现吗?他从释放卷轴到在那匹马的身后出现,所花费的时间越来越短了,刚开始他从传送状态中出现后就已经落后那匹马身后五步远,但每一次传送他所用去的时间都会减少,距离那匹马的距离也越来越短,在刚才的那次传送中,他距离那匹马只剩下一步的距离了!”贝德威克声音中有些倾佩,“听艾菲娅小姐说,钢铁剑士是魔武双修的魔剑士,我想,他之所以要这么赶路,就是为了要熟悉传送卷轴使用方式,他这是在锻炼自己!”

    “可是这样有什么用?”艾伦不屑道。

    “不要被你的嫉妒蒙蔽了双眼!”贝德威克严肃的对艾伦说,“如果他可以在释放卷轴的瞬间,就定位传送到目标地点,将这种方式应用到战斗中的话,你可以想想一下这有多么可怕!”

    艾伦脸色果然变得几分,的确,那十分可怕,那几乎代表的是钢铁剑士获得了一个的技能,并且只要有卷轴,就可以无限量释放的!

    只是……艾伦很快就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我记得一个传送卷轴的价值将近一个金币吧?钢铁剑士跟人打一架岂不是就要花好几个金币?”

    贝德威克沉默了片刻:“这是他最了不起的地方……”

    听到了贝德威克话的所有城主护卫都同时沉默了起来,他们都得到了一个可怕的结论:钢铁剑士最了不起的地方就是他有钱……

    普通的雷电、火焰卷轴价值五十个铜币,可传送卷轴因为涉及到了空间元素,价值要高很多,值好几十个银币的。

    从刚刚到现在叶垂大概已经用了十来个传送卷轴……这样一想他还真是有钱啊。

    城主护卫的队伍在草原上奔跑着,距离头骨镇也越来越近,远远的已经可以看到幽暗森林了,整片幽暗森林横跨斯坦艾根达斯大陆,斯坦城这里的只是幽暗森林的边缘地带而已。

    虽然贝德威克对头骨镇可能发生了什么意外并没有太过担心,可这个时候他依然露出了一副警惕的模样。

    在叶垂再一次通过传送卷轴来到了众人身边的时候,巡逻队伍已经因为某些事情停了下来,因为黑马是停在原地的,所以叶垂传送后直接出现在了马背上面,而且他是直接站在马背上的,黑马受惊,发出一声吼叫人立而起,叶垂急忙一个后空翻平稳的落在地上——这动作是控制钢铁剑士盔甲上的附魔矩阵完成的,如果是普通的叶垂肯定会直接被摔一个跟头了……

    受惊的黑马被阿索尔给拉住了,叶垂这才去打量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草原小路上出现了一个昏迷的人。

    贝德威克、巴尔曼等人正围在那人的身边。

    “没死,但晕了过去,身上好像受了不小的伤,左腿骨折,肋骨断了几根。”巴尔曼对那人进行了简单的查探后,沉声下了判断。

    “咦,这人我认识,他是一名雇佣兵,上一次我到幽暗森林做任务的时候还碰到过他!”达蒙看清了那人的相貌,立刻就惊声叫道,“他叫做阿托德!”

    “身手怎么样?”贝德威克询问道。

    “四阶剑士,但身手比我还要好,是一个很干练的雇佣兵……”曾有雇佣兵经历的达蒙皱眉道,“他很善于躲避,拥有剑士技能,当他速度达到极致的时候就算是三阶魔兽奔雷鸟都追不上他……”说着话,达蒙看了一眼阿托德骨折变形了的左腿,“他怎么搞成这样的。”

    “看样子,他像是从头骨镇那边一路走来力竭不支才倒下的。”巴尔曼判断说,他有些担忧的看向贝德威克,“怎么办?”

    “看来头骨镇果然是发生了什么……”贝德威克看向头骨镇的方向,“带上他,我们继续前往头骨镇!”

    遇到重伤昏迷的阿托德,让巡逻队伍众人的心中都笼罩了一层黑影,实际上他们早就已经感觉到了不妥的地方,这一路过来,他们没有遇到一只魔兽,而最近频频传出有魔兽在斯坦城外出没的信息,这显然有些不寻常,不过他们的任务就是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所以没有人因此而想要半途而废。

    为了预防落单遇到魔兽,叶垂也没有再继续联系传送卷轴的使用,继续跟达蒙乘坐了一匹马,昏迷的阿托德被放到了那匹黑马的马背上,一行人继续往头骨镇出发。

    在天色将黑的时刻,队伍终于来到了头骨镇之外。

    这是一个很小的城镇,只有一条街道,两边是错乱而且建造的有些古怪的房屋,四周围了一圈石墙以及用篱笆木桩做出来的防护工事,在一侧开了一扇大门,此刻这扇大门已经向内打开,并且不自然的斜向一旁——那样子就像是被什么东西从外面大力的撞开了一般。

    小镇内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声响,也没有任何一点亮光。

    最令人心惊的是,一股浓密的血腥味正从里面弥漫出来……

    “头骨镇往常这时候应该是最热闹的!”跟叶垂骑在一匹马上的达蒙,声音中带着几分颤栗,“可现在……难道,城内的人已经被魔兽屠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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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看到有人留言,提出了一些问题,因为加农炮的这个账号没有跟手机绑定无法发帖,所以就在这里回答了。

    首先是剑气问题,前面提到过,剑气是一种能量,它在剑士身上叫做剑气,在魔法师的身上就叫做魔力,本质是相同的,在其他职业中,骑士将这种能量称为誓言之力,信徒将这种能量称为信仰之力。

    这种能量可以通过锻炼获得增加,通过锻炼也可以增加一些属性,比如当这种能量作为剑士使用的时候,会让剑士的身体强壮,黛比力量大就是因为他将这种能量锻炼成了巨剑士属性的剑气

    至于主角是魔法师,体内这种能量就是魔力,魔法师不需要锻炼身体,所以魔力对身体无法起到作用,如果他进行锻炼的话,魔力会转变成剑气,但会一定程度上影响魔法师的水平,主角既然有钢铁侠盔甲,自然本职是要加大魔法师方面的修炼了,主角的剑士身份只需要积累盔甲科技就可以了,毕竟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全能魔法师……

    至于主角穿盔甲会不会累的问题,电影里也没见钢铁侠脱下盔甲后累的气喘吁吁对不对?道理是一样的,主角的盔甲上附魔了无数的风行矩阵,主角穿上盔甲后,很大程度上他走路的时候并不是靠自己的力量,而是靠风行矩阵所提供的托力

    就跟电影中一样,魔晶控制盔甲上的矩阵,主角走路可以说都是靠程序在驱动的,严格来说主角穿着盔甲行动,本身只耗费很少的力气,所以当然不会累,而且盔甲是一个整体,主角只是呆在里面,本身也没有多少负重~~~

    最后……求推荐票求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