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惊澜(二更,求收!)

和风初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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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柒柒又见到了慕容惊澜。

    即墨非离俨然是把慕容惊澜当作自己的子侄来对待的,其中虽然有拉拢定国公的意思在里面,更多的还是这个孩子足够优秀。

    父王在归云山庄的时候,柒柒每天早上都是要去他的书房请安的,这一天也不例外。

    早饭后,柒柒就带着南飞雁一起来到了主院书房。

    一进门才发现,书房里不仅仅有父王,还有那个酷酷的慕容惊澜。

    两个小姑娘向即墨非离行过礼后,和慕容惊澜也彼此见过礼。

    即墨非离指着条案上的一幅字对女儿笑道:“阿若,过来看看你慕容世兄的字,比你的如何?”

    柒柒走到案前,只见上好的宣纸上有十四个字,是王昌龄的出塞诗中的两句——“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字字力透纸背,已然深得诗意,观之慷慨激昂之气扑面而来。

    再细看,慕容惊澜的字隐隐已经自成一派,只是因为年纪的缘故,略显锋芒了一些。

    大约半盏茶的时间后,柒柒才点头赞道:“世兄的字高出阿若岂止一筹,今后往世兄多多指教才是!”

    其实从柒柒她们进门,慕容惊澜的眼睛就没离开过柒柒。

    这个女孩子,相貌自不必说,气质才是最动人的。尊贵中流露出浓浓的书卷气,却又丝毫不觉得清高疏离,就像阳春三月的暖风拂面,让人浑身上下无一处不舒服。

    这方面,和她的父母一点儿都不同。那对夫妇自然是人中龙凤,尊贵而霸气,让人不由自主臣服。看似颇为亲切,但想要真正亲近,却不是谁都有那个机缘。

    听得柒柒夸赞的声音,慕容惊澜耳根透出一丝红晕,谦虚了几句。

    即墨非离自然把这点小小的变化看在心里,心道,沈君璧给我乖乖找小女婿,难道本王就干等着么?到时候看看谁找的女婿能雀屏中选!

    虽然即墨非离的这点儿酸溜溜的小心思让龙明曦嗤之以鼻,但她对慕容惊澜的第一印象还是很好的。

    这样的男孩子即使将来做不成女婿,好好培养一下,也可成为未来的国之栋梁。

    反正孩子们年纪也还不大,龙明曦并不反对女儿和慕容惊澜多接触。

    没过几天,两个小姑娘和慕容惊澜也熟悉了起来。

    果然如同柒柒之前所料,十三四岁的男孩子,哪里会真的清冷。不过也是性格的原因,这个男孩子依旧话不多。

    慕容惊澜是定国公府的嫡长孙,母亲出身也很是高贵,他本身长得出色,学问好,武功也棒,自然深得老国公的喜爱。从小就是老国公亲自带在身边教养。

    定国公府子孙繁盛,光他们这一辈的男孩子就十几个,但于老国公的宠爱,依旧无人能超过他。

    这次慕容惊澜是出门游学长见识,才能得遇即墨非离这个他早已视为神一样的人物。

    他派人往家里送了书信,言明自己要追随睿王殿下。

    而此时的即墨非离,毕竟远离北燕权力中心那么久,一般人早已把他当作一个普通皇子,而真正了解内幕的少数人,比如老定国公,清清楚楚地知道如今的他已然是北燕最炙手可热的人物,官场中浸淫了一辈子的老国公,自然不会拒绝孙儿的要求。

    如果说之前尹攸宁是柒柒两世为人见过的最聪明,长得也最出色的男孩子,那么今天柒柒见到了和他不相上下的另一个。

    这两个人,各个方面都非常出色,就连年纪也相当,照这样发展下去,再过五到八年,他们必然会更加优秀,不知到那个时候他们如果有机会相遇,又是怎么样一番情景。

    男孩子不可能到女孩儿的院内,而呦呦和夭夭平日里并不伺候柒柒的笔墨,一直没有机会到外院书房见到他,柒柒也并不想点破自己曾经见过慕容惊澜,所以他和柒柒相处了好一段时日都不知道人家早就见过他了。

    马上就要过年,即墨非离早已向老皇帝告了假,说儿子还小,今年就不回京了,老皇帝虽有些遗憾,但也不好对这个亏欠良多的儿子说什么。

    南飞雁自然是不可能回家,而慕容惊澜似乎也没有要回燕京的打算,所以这个年,归云山庄倒是过得热热闹闹。

    除夕这一日,幕僚下属们都各自回家与家人团聚,除了负责山庄安全的侍卫隐卫们,其余人等也难得的可以休息几日。

    慕容惊澜毕竟年纪不大,也没有那么多的避讳。龙明曦直接让他到内院来一起过除夕。

    呦呦和夭夭终于见到了传说中不似凡人的慕容公子。

    俩丫头一眼就认出了他。

    就说呢,世间长得好看的人很多,但能好看到让人过目不忘的,毕竟还是少之又少。

    柒柒平日在家里对丫头们是很纵容,只要出门在外不失了规矩,柒柒一般不会太束缚她们。

    特别是呦呦和夭夭这两个得宠又直爽的,在家里向来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

    此时见到慕容惊澜,俩丫头就嘀咕开了,声音还不小。

    “这不就是那天行侠仗义的俊公子么?”

    “也不知道那孩子拿了公子那么多银子招祸了没?”

    虽说此时内院人多,两人的声音还是清清楚楚的进入了慕容惊澜的耳朵里。

    啥?这几个丫头就是茶楼那几个!那……阿若就是她们口中的“小姐”?

    男孩子脸顿时就红了。

    原来那天他听了柒柒几个私下里议论的话,觉得颇有道理,想到那个男孩儿拿了银子必然不安全,骑马追了出去。

    不料那个男孩儿对镇里的路极熟,三两下就没了踪影,而慕容惊澜却是骑马绕了好多路,等他辗转找到那个孩子,果然不出柒柒所料,银子没了,所幸人没事儿。

    那孩子身世颇为凄惨,父亲出去行商,一去多年杳无音信。母亲缠绵病榻好几年,仅有的几亩薄田早就卖了,他小小的年纪年纪却要支撑起一个家。

    慕容惊澜感叹之余也颇为头痛,他向来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没遇到也就罢了,如今既然已经沾上了这事儿,不是不可以一走了之,甚至可以再给些银两,但毕竟那孩子年纪还是太小,过了今天,明天又能如何?

    孩子还好说,最多他再添个小厮,可那个病恹恹的母亲能怎么办?即使她愿意签下身契到国公府为奴为婢,也得有个好身体不是?

    自小被燕京多少人誉为神童的慕容惊澜人生第一次纠结了。

    毕竟他也只得十三岁多,从来没有接触过庶务,真不知道这样的事儿怎么解决才是最好的。最后还是他的小厮初一出了个主意,把男孩儿送到镇里他外祖母名下的一个药铺里当学徒,顺带照顾他的母亲,药的问题也解决了,看在自己的面子上,药铺里的掌柜还不至于为难于他。

    虽然麻烦了些,总是让这母子俩有了出路,先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

    经过这件事,慕容惊澜深深地感觉自己欠缺的东西还太多,一直以来就是在赞誉声中长大,一门心思读书习武,总觉得自己了不起,可事实上呢?别说和茶楼里的女孩儿比,就是眼前的小厮初一,遇事也比自己有主意。

    这更坚定了他在继续外历练,不再回国公府读死书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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