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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云烨的车队经过最后一片农田,农田里还有几个挽着裤脚的农夫,正在给田地浇水,一条小河缓缓的流过,在前面的大柳树前拐了一个弯,像一条玉带环绕着那个普通的村庄。
云烨站在那座古朴的小木桥上,欣赏这难得静谧,只是土坯垒起的庄院,就让他的思绪飞跃了千年,他喜欢这种安静,甚至可以说他觉自己应该属于这里,墙上的青苔,残缺的砖瓦,哞哞叫的大黄牛,无不让他浮想联翩,朝阳初升,群鸟争鸣,荒僻的山村显得更加幽静。
他站在桥上看风景,却不知看风景的人正在看他。
农田里就有几个农夫就正在看他,如果云烨的眼神再好一点,或者他手里恰好有一部望远镜,他就会发现这五六个农夫里,竟然有他的两个熟人。
一个满脸皱纹的葛衣老者捋了一把野草,挑了一根带着甜味的草茎放嘴里轻嚼,直到榨干了草茎里最后一丝甜意,才吐了出来,围着他坐着的几个人似乎对他充满了尊敬,没人作声,只是在等待老者开口。
“离石,你和这个孩子相处得最久,你相信他说的话吗?他真的来自于那些奇妙的神奇之地?你说说你的看法。”
“明老,离石与他相处共计五个月零十天,我判断他是一个很好的孩子,聪明,睿智,博学,尤其难得的是他的心胸极为广阔,弟子曾经用许多学派的不传之秘向他发问,发现他似乎都知道一些,而且都是有的放矢,绝非胡言乱语,尽管有些听不明白,弟子却愿意相信他给出的答案,会是正解。”
“学问一途,只是小道,不是我辈所求。老夫只想知道,他是如何知道白玉京的,听他所言。他的师傅曾经半只脚迈进了通天白玉京,不知何故,却又退了回来,他的成仙即成顽石的道理是不是真的?且不论真假。老夫遁世五十余年,所求的就是有朝一日可以登上通天白玉京,成就大道,哪怕成为顽石,老夫也在所不惜。向道之心需要坚定,离石,你在红尘里打滚的时间太长了,道心渐污,世人与我辈如同蝼蚁一般,不可妄起恻隐之心。”
离石低头袖手,拱手称是。
老者又问身边的大汉:“你寻找他在人世间的踪迹,有没有发现?”
那大汉赫然是熙童。此时的他。一身旧麻衣,赤着脚站在田里,小腿上糊满了泥巴,再也不见一丝一毫的侠客影子。
“弟子在陇右翻遍了荒原,没有找到一点蛛丝马迹,从他的那匹小马身上的线索追索到了一个不大的马群。那里因该是他最早出现的地方,十六名弟子只在一个泉眼边上发现了。篝火灰烬,野兔的残骸。其他再无发现,他仿佛是一瞬间来到了人间。他是否云家幼子的真伪无法判断,当时突遭罹难,当事人早就死的死,逃的逃,再加之年代久远,已不可考证.弟子冒充侠客接近他身边,发现他没有武功,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人,再无其他。”
“你们不知道,夜陀按照离石提供的路径去了云烨口中的昆仑山西王母的天池,证明确实如他所说,哪里冬季气候寒冷,夜陀损失了十六人才到达天池,他没有说错,那里只有一汪碧水,的确没有四时不谢之huā,只有漫天的冰雪,是真正的不毛之地。夜陀是这世上有数的高手,常年纵横在荒原大漠,连他都差点没有回来,云烨一介幼童,如何到得了那里?”
老者在弟子们眼中一向是无所不能的存在,如今面对一个少年的问题,却紧皱眉头,大伤脑筋。
“土豆一物弟子也从皇宫取到,如今已是第二次在种植,产量惊人,五十石的狂言的确有根据,只是为了取得实物损失了一个潜伏皇宫多年的内应。云烨家里有一种奇怪的调料,名叫辣椒,弟子问遍胡人,竟然无人识得,他家还有五株庄稼,云烨似乎非常在意,听他与家里的老夫人说名叫玉米,将来也会如同土豆一般成为无价之宝,弟子愚钝,至今查不出这三种庄稼出在哪里。”
老者看着桥上的云烨,脸上露出笑意,自言自语的说:“你难道真的是无源之木,无根之水吗?小子,你应该是神仙,也必须是神仙,否则,老夫五十年的坚持就成笑话了……”
中国人对长生的希望是狂热的,从古到今都有求长生的,从高高在上的帝王,到荒野间流浪的隐士,他们想了很多的办法以求达到长生的目的,可惜都失败了,他们只能编造一些传奇的故事来自我安慰,为了长生,有的连现有的生命都不在乎。当老者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得知白玉京这个名字时,他大喜,狂喜,而后就在祖宗牌位前叩头认罪,说自己不因该怀疑祖宗,原来祖宗流传下来的故事是真的,没有欺骗后世子孙,通天白玉京真的存在,有人曾经到达过那里,谁先到达,葛衣老者并不在乎,他只在乎自己走的这条路有终点,不是无止境的天涯路。
云烨的出现太奇怪了,多少隐世的家族都在打探他的身世,都在寻找他的师傅,都想知道他在那十五年里经历了什么,他们不约而同地放弃了直接接触云烨,只是想通过严密的调查来弄明白云烨这个神秘的人。
他给了很多炼气士以极大的信心,给了许多想要追求长生的人一个切实的例证,这些人通过各种渠道接近云烨,替他挡开了无数麻烦,甚至于替他杀人。
天上白玉京,五楼十二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这是李白的诗句,这是云烨唯一知道的一点,在之前,他连白玉京是什么都不知道,只觉得这几句诗很飘渺,很神仙,为了自己能自圆其说,编造出来的一个神秘之地,他不知道别人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假如葛衣老者知道了事情的原委,他会生生撕碎云烨,再吞下去,可惜,所有的线索都指明云烨是高人子弟,所以事件还得继续发展下去,人依然会死,精力依然会费,妄想得到长生之术的俨然只是妄想。
“骗死人不偿命啊!”老何躲在马车里捶胸顿足,眼看着大地越来越荒凉,草越来越长,他的心哇凉哇凉的,在刀枪乱舞,弩箭如蝗的战场找发家致富之道,自己是何其的愚蠢,他全身就是带着不到五百贯钱,他看不到一丝可以把这五百贯钱变成五千甚至于五万的希望。
云烨这艘到处漏水的破船,自己冒冒然的搭上来,也不知是福是祸。
嘴里咬着坚硬的干饼,就这皮囊里的凉水艰难的下咽,嗓子上已经起了好几个血泡,都是被干饼划得,眼泪蕴在眼眶里不让流下来。
为了全家,我必须坚持,心里这么想,老何顿时感觉自己的形象变得高大起来。
坚持了两天,云烨就再也坚持不住了,骑马穿盔甲在队伍里跑前跑后是很威风,时间长了,跨间被马鞍子磨的红肿,稍一沾凳子,就火辣辣的疼,孙思邈也不管,说是骑马磨裤裆再正常不过了,不需治疗,只需坚持几天就好了。
最恨在古代赶路,地图上没有手指长的一截路,硬生生的要跑大半个月。
遥想战国时期的魏武卒“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轴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什么人能半天跑一百里?问过老牛,结果被骂,还嘲笑云烨书都念到狗肚子里去了。那时候的一尺,比现在的一尺小小了三成,也就是说半天跑六七十里,这还是精兵,普通士卒一天能跑百里,就是合格的士兵了。
骂完还不解恨,抄起手里的硬弓,随便就朝草丛里乱射,射完就让亲兵把猎物抬回来,晚上好添个菜,然后就躺下来,说是头晕,需要静养,把云烨撵出马车,自己去睡了。
很担心亲兵们从草棵子里抬出一个人来,大晚上的烤人肉,云烨还是敬谢不敏的。
不错,病歪歪的人还能射死一头青狼,很是佩服老家伙,他这一路享福啊,老孙,云烨把它当作大熊猫一般照顾,每天的饭食都是云烨亲手做的,还有孙思邈每天给他针灸,敷药,皇帝都没有的福气,他一人占全了。
队伍实际上不用云烨去管,都是老兵,早早的警戒探马就放了出去,两翼也有游骑哨探,完全是一副标准的行军姿态,对这些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家伙没有任何难度。
趴在车辕上往地下看,看到路缓缓的往后走,看一会就头晕,然后偷懒睡一会,一小觉,一小觉的往朔方城硬挨。
前方有号角声响起,老牛一下子就窜了起来,站地上张开双臂,马上就有亲兵给他顶盔掼甲,几位配合的娴熟,等老牛的战马被牵过来,他已经装束完毕,跨上马,摘下得胜勾上的马朔,冲云烨喊一句“躲好了”就轻磕马镫,窜到前面去了,云烨刚刚穿好甲,又听到两声号角响,那些全神贯注准备战斗的老兵立刻就松懈了下来,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问过人才知道,原来是自己人,不是突厥人,安慰了一下快要尿裤子的老何,让他松开抓着自己铠甲的手,就要往前走,去看看到底是谁来迎接自己,却见许敬宗从马车下面爬出来,淡定的掸掸身上的灰尘,见云烨看他,就上前拱手:“云侯,可是朔方派来迎接的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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