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不一样的于家镇

莫松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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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上龙袍也不像个太子!

    这句话要是换在沈烨身上。

    “哥,您就是穿上华服,也还是个蛮夷!”

    没办法,头发长得像发动二战的希铁乐,就差鼻子下面那一撮了。

    “我呸!”

    看着铜镜里面中那扭曲的面孔,沈烨气得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下。

    兰兰的小脸再次出现在眼中。

    “哥,您不是要去于家镇吗?这次一定要带上我!”

    沈烨没好气的说道:

    “不去不去,你都说了我像个蛮夷,去了可不丢脸!”

    兰兰赶紧陪着笑脸说道:

    “那是逗您玩呢!谁不知道我哥英武,埔山的小姑娘看了,脸都是红彤彤的!”

    沈烨嘿嘿一笑。

    “真的?”

    兰兰伸出三个手指头。

    “我可以对天发誓!”

    沈烨拍着大腿喊道:

    “你的脚动了,又是画不字。我这个哥哥好可怜,成天被忽悠!”

    兰兰赶紧拉着沈烨的手说道:

    “哪里有画不字,我说的是真的!”

    沈烨乜斜了她一眼说道:

    “去也可以,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兰兰赶紧回答道:

    “十个都答应。哥,别卖关子了,赶紧说吧!”

    沈烨正色说道:

    “不准乱吃街上的东西,否则每天抄姜皇后语录三十遍!”

    兰兰脸上的立刻耷拉下来。

    “哦!”

    沈烨看夏晚晴也在旁边,笑着说道:

    “晚晴也跟着去,你们两也有个照应。”

    得再去一次于家镇,埔山什么都缺,能解决的一点是一点。尤其是生铁,不抓住这个机会,下雪的以后就不要再妄想运输。

    想到这些沈烨走出了帐篷。

    远处,工匠正在搭建高炉。

    沈烨的目标并不大,一次炼二百斤就够了。只是这话说出口,把陈氏这样的行家吓了一大跳。

    哪怕是于家镇炼铁的巅峰期,一炉也就出三十斤铁水,现在普遍只能熔炼二十斤。

    不过她再不敢贸然开口,因为主公建造的这个炉子很奇怪。有些像一个花瓶,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设计。

    陈氏想什么,沈烨当然不知道。

    反正已经习惯了惊讶,连神经都麻木了!

    “晚晴,谷里的河流在冬天会不会冻上?”

    为了能大量的炼铁,沈烨设计了暖风炉。这样一来,人的力气就不够了,非得使用到水车。如果河流上冻,一切就白忙活了。

    夏晚晴嚅嗫道:

    “主公,妾身实在不知!”

    沈烨做了个无奈的表情。

    河流会不会冻上,竟然没有人一个人知道,就连夏宗澜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鬼奴”想到冬天只会瑟瑟发抖,他们的印象中,只有一人多高的积雪,以及刺骨的冰寒。

    “徐磨,赤松山的地窝子建得怎么样了?”

    徐磨赶紧回答道:

    “回禀主公,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煤炉子也都运过去。”

    这一次去于家镇还有个重要的目的,购买铁壶、铁锅这些东西。

    手里只有土陶罐子,虽然也能用来做饭,但费时费力费煤炭。体积也小,负责做饭的人,着实抱怨过几回。

    沈烨点了点头之后,学着伟人的把大手一挥。

    “出发!”

    “哗啦!”

    廖斌、孔羽等人的背上,铜钱发出一声声的闷响。

    库里有七百贯铜钱,如今铜料稀缺,一贯是八百文,重量约为某位面的四公斤多些,七百贯算起来快要三吨了。

    这不是二十个人能够搬运的,所以沈烨只是带了三两黄金,和二十贯的铜钱。

    华服,沈烨放到了一旁。

    是不是华族,衣服决定不了。

    某位面的天朝,黄皮白心的“香蕉人”,可是数都数不过来的!

    没工夫再纠结这些,沈烨就要扛起兰兰,不过被她拒绝了。

    几个月以来,小丫头成熟了不少,但也变得极度黏人。虽然不让沈烨扛,却又紧紧抓住他的胳膊,每走几步还会像荡秋千似的摆动几下。

    沈烨不以为忤,还一再叮嘱兰兰注意脚下,这让换了男装的夏晚晴羡慕不已。

    路,无穷无尽!

    两侧的树林里却人影攒动,很快就有人出来要买路钱了。

    “此山……。”

    “嘣!”

    沈烨大方得很,立刻派送了通往阴间的单程旅游观光卷。

    “汝不讲道义!”

    “尔等居然坏规矩!”

    “啊!”

    最后一声是惨叫,那个匪徒躲在石头后面,想来个突然袭击。可惜他的动作不够快,经验丰富的廖斌一挥单刀,人已经成了两截。

    沈烨赶紧把手蒙在夏晚晴和兰兰的脸上。

    “小孩子家家的不准看,耳朵也捂上!”

    一路都是血淋淋的,还没有进到于家镇,沈烨身上的味道和杀猪佬没什么区别了。

    “主公小心,附近转悠的蛮人都没有了踪影,搞不好是军队的人来了。”

    确实是军队的人来了,而且还有不少,不过旗帜却五花八门的。

    折!

    夏侯!

    高!

    看到那些飘扬的旗帜,沈烨心中一凛。

    “甘州的豪强大族都来了,怪不得那些盗匪如此猖獗!”

    于家镇通往外界的路,一直都由于家的私军把守,以往的治安还算不错。如今城里遍布着其他各家的人马,不势力收缩的话,连皮带骨都要被吞掉。

    不过这些跟沈烨没关系,如今头上不会飞来一盆脏水,旁边也不会有胖猪逛荡,大可以慢悠悠的走。

    “哥哥,所有的店都住满了!”

    坏消息总是如影相随,正在沮丧的时候,后背却被拍了一下。

    沈烨疑惑的回头看了一眼,下巴差点掉在地上。

    “你找我有什么事?”

    面前是个帅得没边的家伙,身上一件绣满金丝的青色锦衣,手里的折扇扇骨由白玉雕成,扇面上画工精美,一看就是名家所做。

    但沈烨总觉得不对劲,很快他就知道答案了。

    “兄台个子高大威猛,肌肉发达得很啊!要不去我家的别院坐坐,今晚咱们挑灯夜谈!”

    原来是个喜欢兔相公的,不过这家伙的眼光却与众不同,难道是个小受?

    瞬间,沈烨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不用,不用了!”

    但那个家伙,却越发的贴过来。

    “兄台,天涯何处无……,兄弟!百味轩,今日夏侯家包场了!”

    正准备拒绝的时候,廖斌却出口说道:

    “哥哥,要不您找这个公子寻个住处,不然咱们只能露宿街头了。”

    那个“小受”脸上立刻浮出笑容来,他一把拉住沈烨,兴奋的喊道:

    “不用担心,等一会儿统统到吾的别院去。兄台,百味轩已经备好雅座,寒气逼人,正该小酌一杯,请!”

    沈烨只得对着廖斌挥了挥拳头,这狗东西果然靠不住,回去就炒他的鱿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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