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枪伤

余九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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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宝现在跟一家药厂签了卖身契,活期契约,也许他明天就会跳槽,也许他会在那里耗尽青春。他每天都要工作十二小时,把一辆辆装满葡萄糖或是氯化钠溶液的玻璃瓶子的铁轨车,用一个长铁钩子从闷热的灭菌柜里拖出来。

    他常常累得大汗淋漓,腰酸背痛,有时会被突然喷出气门的热气烫掉一层皮;有时会被脱轨的车轮碾压脚面,肿得像馒头;有时会被碎玻璃扎伤,血流如注。他这样“兢兢业业”一方面是为了养活自己,另一方面主要还是因为在药厂谋生的小闺女(方言,年轻姑娘)比较多,这给他提供了一个可以充分发挥猎艳技能的舞台。

    逢年过节,他会向车间主任主动要求加班。他几乎很少回村子,即便偶尔回一次家也是挑一个街上没人的时间匆匆溜回去,然后在家里坐一会儿,马上就走。

    他总说工作很忙,没空回家,然而只有我知晓其中的隐情,或许用苦衷来形容会更加合适吧。他是怕被爸妈和七大姑八大姨逼婚,他还要躲避常年聚在街头巷尾讨论“国家大事”的老婆子协会的长舌妇们的严刑拷问。他越是这样拼命,给人留下正儿八经的好印象,流言蜚语便越是像瘟疫一样扩散。

    那些死老婆子就会说,你这么能干,咋还不娶媳妇?你是不是没钱没房没车,是不是身体哪里出了毛病?是不是…;…;

    在我还剩下差不多一年刑期的时候,元宝曾经往狱中给我寄过一封信。他在信中说,他跟苦恋了五年的女友马菲分手了,现在极度悲观厌世,想逃离这个世界,甚至还产生了要替我坐牢静修的想法。

    我很感动,脑子里也立刻蹦出一个想法,我要在回信的时候写上这样一段话:元宝吾兄台鉴,吗啡虽能止痛,但长痛不如短痛,还望早点戒掉为好。天涯何处无芳草,请节哀顺变,阿弥陀佛!

    接下来的内容则笔锋一转,写到失恋后的第三天,他“含恨”交了一个比他小七岁,芳名叫“芫荽”的女朋友。按照我们老家的叫法,芫荽就是香菜。你别看元宝平日里吊儿郎当,他确有两项绝技。

    一是特别能打,二是特别会吃。元宝十五岁走出校门,带着一张初中文凭走南闯北,将各大菜系的食谱基本上都研究了一遍。后来他参了军,服役期间只回家探过一次亲,我们几个最要好的伙计凑在一块吃了顿家常便饭。

    他亲自下厨张罗了一桌丰盛的酒席,看到他厨艺精湛不减当年,我还以为他在部队里的炊事班混日头,闲来无事也就做做饭喂喂猪什么的,后勤工作肯定搞得有声有色。

    他退伍后回到村子的那一晚喝了很多酒,借着酒劲向我倾诉衷肠,他说他最光荣的事迹是曾经在济南军区大比武中获得过一次全能冠军。他在执行一次特殊任务时发生了意外,身受重伤,不得不忍痛复员,他的军旅生涯就此画上了句号。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繁华落幕后,留下的唯有遗憾。我觉得他不像是酒后吐真言,倒像是自吹自擂。村里将世态炎凉常挂嘴边的也不乏其人,我们村长就是其中一个佼佼者。

    村长大人曾经对元宝寄予无限期望,认为慕容少侠天赋异禀,奇货可居,绝非池中物,他日必将叱咤风云,名扬四海。

    起初元宝在他眼中堪比半个准女婿,他心里盘算着要把自家如花似玉的二闺女嫁给元宝,也好借机套牢这支潜力股。后来看到元宝惨淡退伍,且一天比一天落魄,他便绝口不再提婚配之事,对元宝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各种奚落加各种瞧不起。

    他暴跳如雷地到处宣扬说,老子真是瞎了眼,错将虫当作龙,将羊屎蛋当作软枣。这些话传到元宝的耳朵里,元宝就对转述的人讲,心明才眼亮,心黑之人瞎了就瞎了吧,反正也没什么眼光。

    元宝是十八岁那年参的军。那年月在农村除了考大学之外,当兵是穷人家的孩子改变命运的另一条求爷爷告奶奶,挤破脑袋也要把名额抢到手的进阶之路。事实上有条件关系够硬的才能顺利验上兵,不是你有一腔保家卫国的热忱,以及流血流泪不流汗的不怕牺牲的精神,你就能成为军中绿花。

    我们村的村支书兼村主任童百万的媳子(方言,媳妇)生了两个赔钱货。童百万一辈子横行霸道,威风惯了,唯独在没有儿子这件事上使其颜面扫地,至今还耿耿于怀,恨不得公鸡也能下蛋。村民们私下里议论,因为天爷爷要杀一杀童百万的威风,所以才叫他绝了香火。

    童百万知道元宝天生是一块当兵的好材料,而且元宝做梦都想敲开军营的大门,他便做了个顺水人情,把当年唯一的名额给了元宝。他觉得这点心意还不够,不仅婉言谢绝了元宝送礼请客的要求,反而破天荒地倒过来为元宝设宴饯行。他带元宝去镇上最贵的酒楼吃了一顿临仙镇最具特色的美食——全驴和全羊。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童百万醉意朦胧,开始撸胳膊挽袖子,拍桌子打椅子,一边酒嗝不断,一边唾沫横飞。

    他豪情万丈地说,元宝啊,其实今天这顿全驴全羊宴还有两样宝贝疙瘩没上呢,咱留着以后等你混出息了再吃。老子可是把所有赌注都押在你身上了,你小子可不能给俺丢脸…;…;你要是在部队里混到营级,我就请你撮一顿羊宝和驴鞭,给你补补身子;你要是混到团级,俺家瑶瑶就是你的人了,你想让她给你生多少儿子,俺也管不着;你要是当上了将军,我就带领全村人步行出村三十里迎接尊驾,并且集资为你建祠堂、塑像和树碑立传…;…;

    元宝惊得目瞪口呆,面对从天而降的“未来老丈人”的深切期许,他不知该如何表态,只好频频点头,憨憨傻笑。

    元宝身穿崭新的迷彩服,胸前佩戴着大红花,他怀揣童百万的诱惑,全村人的期望,还有那同属于我的梦想上了绿蓬军车。我站在马路边向他挥手送别,目送车子驶离大山,驶向童蒙时代的热血梦境…;…;我当时并不在乎元宝是否能当上将军,但我希望他至少要当个战斗英雄,立几个一等功、特等功什么的,将来我在外面也算是多了点吹牛的资本。

    参军以后,元宝很少跟我提及军营的生活,这本该是他引以为傲的资本,可他连自己是什么兵种都对我这个发小讳莫如深。我就猜测他是不是被招进了特种部队,或者成为了一名隐秘战线上的红色特工。

    这种不切实际的美好愿望很快随着二十一岁的元宝的复员而彻底破灭了。村里没有人知道,很多人也想不明白,一直被寄予厚望的元宝为何正值青春年华就突然退伍了。

    脱下军装后的一整年里,元宝的情绪都十分低落,意志也很消沉,他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企图靠玩反恐将敌人爆头产生的快感来唤醒尘封已久的血性,找回一点属于军人应有的尊严。

    那段时间是元宝生命中最压抑的一段时光,他常常借酒浇愁。有一次,我陪他一起喝酒,元宝醉得不省人事,身上沾满了呕吐物,简直恶心到家了。

    我把他架到床上,脱光了他的上衣,扶他躺下,正准备给他盖好被子让他睡觉时,他嘴里突然冒出几句疯话:宫乌宫乌!碎梦破珠!海角天涯!拔毛断颈!说完,他翻了个身趴着呼呼睡着了,少顷便鼾声如雷。

    我赫然看见他后背正中有一处枪伤遗留下来的疤痕,它呈窝状凹进脊柱里,好像用一根手指在橡皮泥上戳了一个洞。子弹卡在两节脊椎之间的骨头缝里,每到阴雨天气,他便感到钻心的疼痛,并伴随恶心干呕,头昏脑涨的症状,严重时甚至产生恐怖的幻觉,被一阵接一阵的轻生念头折磨得晕厥过去。医生说那颗子弹最好不要取出来,否则可能会造成终身瘫痪。

    那一刻不需要太多解释,我知道自己深深误会了元宝。他是一条汉子,是一名真正的军人。那处枪伤承载着一个“老兵”至高无上的荣誉和不可玷污永不磨灭的军魂。我将右手食指戳进那个小窝窝里,仿佛那就是一个时空隧道,随时会带我穿越到过去的某段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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