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灼灼桃花

金玉良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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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怜怜收起心中的激动,道;“飞龙寨主,好久不见,怜怜寻你多次,不想今夜竟会遇见你。”

    飞龙有些意外,道:“在下前些日子去别处闲游,最近方才回来,不知姑娘寻我何事?”

    怜怜道:“自然是向你道谢,谢你上次的出手相助。”

    “区区小事,姑娘不必再提了,再说,那原本也是飞龙分内之事,无需相谢。”

    怜怜见他身高与于世俊差不多,但是身材魁梧,与于世俊可是大不相同,但不知为何,就是觉得他与于世俊是同一个人,便道:“飞龙寨主,怜怜有个不情之请,不知可否摘下斗篷,让怜怜一见真容?”

    那飞龙明显一愣,道:“恐怕要让姑娘失望了,在下生来奇丑无比,从未露出过真面目,若是将这样的丑陋面貌给人看到,与杀了我无异,还请姑娘见谅。”

    怜怜不知他此话真假,但是他不给自己看,自己也无能为力,此事还是慢慢来的好。

    飞龙见怜怜不说话,道:“这样的夜晚,姑娘为何到这里来?”

    怜怜放眼望去,但见湖面广阔无垠,风雪寨坐落在青湖中心,因湖上的雾气,仿佛是在仙境中一般,如梦如幻;近处,漫天的繁星映在湖水里,星光点点,微风一吹,波光粼粼,煞是好看,道:“这样清凉的夜色十分难得,便来湖上透透气。”

    飞龙点头道:“确如姑娘所说,这青湖附近的夜色十分宜人,姑娘今日与那日在水中出来时大同相同,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飞龙的声音非常好听,语气也是非常柔和,让人听了心中舒畅,怜怜对待飞龙竟然觉得非常的亲近,道:“几个月前,在曲陵城遇到了于世俊于公子,见到他与他身边的素雅姑娘那样温文尔雅的模样,忽觉自己实在是太不像样子。”

    飞龙见怜怜的模样,便猜到了她的心思,沉默了半响,道:“我与姑娘不过相见两次,有些话本不该说,但与姑娘也算是有缘分,有些话还是要说,是以,请姑娘见谅。”

    怜怜道:“在怜怜心中,飞龙寨主是像神一样的人物,若愿意与我说些话,怜怜必定洗耳恭听,飞龙寨主但说无妨。”

    飞龙道:“于世俊与我有些交情,他的姿容虽然很好,但绝不是姑娘良配,姑娘还是断了这个念想的好。”

    怜怜没想到飞龙竟会如此直接地与自己说这件事,心中难免羞涩,但是习武儿女,毕竟少了大家闺秀的一些矜持,而且,在飞龙面前,怜怜已经无所顾忌了,最丑的模样都被他看到了,还怕什么呢,轻道:“飞龙寨主是不是觉得怜怜配不上人家。”

    飞龙急道:“姑娘此言差矣,你豆蔻年华,青春大好,而那于世俊身患顽疾,活过了今日连能不能等到明日都不能确定,如何能配得上你。”

    怜怜明白飞龙所说是事实,可是那又能怎样呢,喜欢就是喜欢了了,况且,总好过,自己这样无助的思念,道:“我不在乎这个。”

    飞龙长叹一口气,道:“执迷不悟的丫头,我很奇怪,你们为何都这样喜欢他,就是因他的俊美的姿容吗?”

    怜怜道:“我知道很多人喜欢他,我也不知道别人是为了什么,对于来说,俊美的姿容只是其中一个原因,我从小长在寨子里,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文雅的公子,而且他还是才华横溢,想来,便是他长相普通,我也是会喜欢他的。”

    “可惜!”飞龙淡淡地说道。

    怜怜看向他,却看不清他的脸,道:“飞龙寨主觉得什么可惜?”

    飞龙道:“有你这样的姑娘真心对他是他前世修来的福气,可惜,他却无福享受这份恩情,怜怜,便是你不在乎他的病,他也不肯耽误你的。”

    怜怜道:“他若是不喜欢我便罢了,若是为了他的身体,我是不会放弃的。”

    飞龙见她说的坚决,便不再言语,道:“天快亮了,我还有事,后会有期吧!”

    怜怜见东方已经开始泛白,道:“飞龙寨主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今日一别,便不知何日能再见了。”

    飞龙见她恋恋不舍的模样,道:“我虽然行踪不定,但每月初六夜里都会来此处,姑娘那时若是有空,便可以来此见我。”

    怜怜喜上眉梢,道:“如此,简直太好了,飞龙寨主,那便在此别过吧。”

    飞龙拱拱手,飞身而起,迅速消失在夜色里,怜怜也展开飞燕飘鸿,飞往风雪寨。

    对于怜怜的想法,风雪寨里最明白的人便是徐小子,她对于世俊的喜欢恰如徐小子对素雅的喜欢,因怜怜毕竟是一个少女,风雪寨无人敢像对待徐小子那样与她玩笑,但是少女的心思最是好猜,从怜怜频频去曲陵城里便可以看出来,连邱晨都知晓了,但听说那人是于世俊后,便不再过问,那样一个吸引了万千少女的人该是会有分寸的。

    怜怜自飞燕飘鸿修习小成以来,几乎每日都会离开风雪寨进曲陵城一次,看守寨门的人对她见怪不怪,虽然于世俊对她依旧如第一次见面那般,只是点头微笑而已,可是,她的轻功却已经修成了比邱晨还要高一成的层次,所有的武功都是需要勤奋练习,怜怜从前练功向来不勤奋,但是此次不同,每日为了见于世俊,都会跑一趟曲陵城,为了不至于早出晚归,自然是需要施展轻功的,是以这段时间以来,每日往返曲陵城与风雪寨之间一趟,竟让她的轻功大有长进,从风雪寨出发,展开轻功,半个时辰便可以飞到于世俊的院子,比从前省了数倍的时间。怜怜虽是习武的女子,不比平常的大家闺秀羞涩腼腆,但毕竟是个少女,去见于世俊多半都是偷偷潜入于家的院子,有时静静地看着做事的他好久,有时只是偷偷看看他,见他与往常一样,便会悄然离开,有时,也会在于世俊外出时,与他偶遇。

    这年春天,春日正好,距离第一次在安泰酒楼与于世俊初见已经一年有余,怜怜这日已经收拾妥当,正要去曲陵城,却听见了徐小子在叫自己,还未及自己回答,人已经走进屋里。两人从小便玩闹惯了,因此,怜怜的屋子,徐小子随时都可以进来,也不管两人都已经大了。

    怜怜见他穿了一身新衣服,头发束得整齐,一身劲装,他本就潇洒,加上他从小学习邱晨的举止,竟有一种不羁的味道,心道,自己几年不注意,徐小子竟也长得这般好了,虽然与于世俊那样的天人之姿无法相提并论,但也是一表人才,笑道:“阿小哥,你今日是要去见未来的丈人吗?”

    徐小子也不恼,道:“我这辈子只喜欢素雅,怕是没有机会见丈人了,不过,”转身悄悄对怜怜说了几句话。

    怜怜一听,脸色一变,道:“当真?”

    徐小子点点头。

    怜怜道:“既然如此,那我们今日也去桃花林赏桃花。”

    徐小子道:“好,我去寨门口等你,你快点。”

    怜怜点点头,这一年来,她与娘亲不仅学会了举止温柔大方,做事彬彬有礼,还学会了穿衣打扮,既然今日要正面遇见,那么,一定要把最美丽的自己呈现在他的面前。

    怜怜这一年多身量长了不少,身材也逐渐玲珑有致,换上一身质地上佳的白裙,系上一根腰带,小腰盈盈一握,略施粉黛,便把原本的绝色倾城更为淋漓尽致地显现出来,将头发梳好,用一根白色绸带束起一部分,余下的任其自由垂落到腰际。

    当怜怜走到寨门之时,连与他最为熟悉的徐小子都被惊艳到了,心道,若说于世俊是天人,那此刻的怜怜便是神女。

    这样的时节,本就是人们爱出门的日子,何况,曲陵城郊的桃花林绵延十里,桃花开放之时美不胜收,来到林中,满眼皆是桃花灼灼、落英缤纷,让人赏心悦目。传说,当年汪伦以十里桃花之名将诗仙李白请到他的家乡,李白到了之后发现原来只有一个换做十里的小林子,不过汪伦的一片真情他倒是领了,故而写出了那首脍炙人口的《赠汪伦》,若是李白还在世,得知这里的十里桃花,想必定是要来观赏一番的。

    怜怜与徐小子来到这里的时候,林中已经来了许多人,许多文人雅士在此饮酒作诗,许多仕女小姐也来踏青,老人带着孩子相携而来,一时间,这桃花林充满了生气。

    怜怜如今已经习惯了那些人看向自己的眼光,为了回避,和徐小子找了一个相对僻静的地方,道:“你说于公子与素雅姑娘也会来此处,怎么咱们来了这么久都不曾见到他们?”

    徐小子叹道:“这桃林方圆十里,哪有那么容易便遇见了,想来,也是需要一些缘分的。”

    相见容易,偶遇却难,缘分两个字最是难求,怜怜何尝不知,这桃花林里难以遇到于世俊,又何尝不明白,自己与于世俊从来都不是良配,且不说他没有丝毫喜欢自己的意思,就算是两情相悦,以那于家世代安分守己的传统,如何能够接受自己这样的寨匪之女,只是,她的心性向来执着,喜欢了,便去认真的喜欢,不给别人增加负担,也不给自己留任何遗憾,保不准自己哪一日,便忽然不喜欢那个男子,那样,想起这段喜欢的日子也可以无怨无悔。

    见到怜怜沉思不语的模样,徐小子非常明白,怜怜年纪虽小,但用情很深,那种求而不得而且希望渺茫的痛苦,他再是了解不过了,看着自己当妹妹一样疼爱了十几年的孩子这样痛苦伤神,心中有些不忍,折下一个盛开的花枝,递给怜怜,道:“我家怜怜倾国倾城,宛如神女,定会有一份美好姻缘,看,这艳丽的桃花在你面前都黯然失色。”

    怜怜难得听到徐小子这样夸自己,心中的阴霾顿时一洗而空,笑着伸出素白的小手接过桃花。

    人的缘分有时很是奇妙,于世俊与素雅二人也因别处人多,来到此处,看到的便是一个风姿绰约的窈窕身影站在满地的落英之上,白衣如雪,长发及腰,灼灼的桃花纷纷轻柔飘落在她的长发上,甜甜地笑着接过对面男子递过来的一枝桃花。

    而在于世俊缓过神来之时,怜怜已经走到他的身前,敛裙行礼,道:“于公子,素雅姑娘,好巧。”低头的瞬间,两缕青丝垂下,轻柔地拂过脸庞,温柔知礼,无可挑剔。

    连素雅都惊讶于怜怜的变化,一个人的气质怎么会和从前差那么多,而且怜怜的这种气质,浑身天成,毫无瑕疵,仿佛她从来就是这样。

    于公子微笑点头,道:“原来姑娘也来赏花,不知我二人的到来可有打扰。”

    怜怜心道,我们等的就是你们,但是,这样的话是无法说出口的,看向一边的徐小子,自素雅出现以后,他便成了呆傻状态,现在仍然如此,只得道:“公子多虑了,我二人因前面人多喧闹,来了此处,此处的风景,我们已经看了多时了,本就想去别处看看,这里,便留给二位欣赏吧。”说完,扯了扯徐小子的衣角,两人一道离开,她走得很慢,但是却不肯回头,徐小子在后面跟着。

    两人离开那里很远之后,徐小子方才问道:“那么想与人家相见,怎么才见了,便要走。”

    怜怜何尝不想多在于世俊身边呆上一会,但是她怕自己控制不住自己,靠的越近,就越害怕,这就是近乡情更怯的道理,而且,今日,见到他,让他看到这样的自己,目的便达到了,她不是个贪心的人,见好就收的道理她还是知道的,但这些话就不与徐小子说了,想到刚刚徐小子见到素雅的模样,道:“你一见到素雅姑娘就发傻,难道还要人家看出来不成?”

    徐小子对此也是十分懊恼,但是没有任何办法,叹道:“她天生就是我的克星。”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