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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耀极必伤?我只听说过慧极必伤。
叶煜心中轻嗤一声,相比起测名字和测字,他宁愿相信看面相,后者,至少还有相由心生一说,而前者完全是考想象力的无稽之谈。
更兼之这个方士的长相虽不及叶煜这般雌雄莫辨,却也是一清秀小生,约莫二十出头,若不是穿着一身方士服,倒像个士族,完全没有说服力。
那方士也注意到他的神情了,他惊讶道:“您不信?”
也不怪他惊讶,在当今的社会,不迷信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不说别人,他自己都信天地的。
叶煜回他道:“若是如此就能看出一个人的运势,那我也行。”
方士倒也不生气,反而说道:“哦?那您说说看。”
“你且告诉我你的名字。”叶煜对他说道。
方士竟毫不犹豫地回答他,“在下徐市,字君房。 ”
“徐市?”叶煜忽的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但仔细想想好像又根本没有听过。
徐市听到他的语气,疑惑道:“您认识我?”
大概是想多了。
叶煜摇摇头,然后静静地思索了一阵,回道:“徐者,缓也。市者,买卖也。君者,尊也,治辨之主也。房,室在傍者也。”
徐市道:“不错,尔后呢?”
叶煜又沉吟片刻道:“你目前不显,日后却会富贵加身,因为你将会货于贵人,但不会是以文武,而是旁门。”
他这话一出,徐市竟然笑出了声,倒不是之前嬴政那种暗含嘲意的笑声,不过依旧让人摸不清他的意思。
叶煜说完后便问道:“何焉?”
他不过是信口胡诌,拿来反驳徐市而已,却没想到徐市竟然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君所言,与师同。”
叶煜一噎,到没想到这个徐市这么厚脸皮,要么就是个一脉相承的骗子。
他哼了一声,说道:“既是如此,岂不是人人皆可通古今?”
徐市却摇了摇头道:“此乃天命也,你我皆受之于天,你可愿入我师门?”
呵,敢情不是古代版碰瓷,而是古代版我看你骨骼惊奇啊。
叶煜不屑一顾,敷衍地说道:“敬谢不敏。”
徐市也出奇得没有任何坚持,只是看了眼叶煜又说了他最开始的断言“耀极必伤。”便离开了。
“神棍一个。”叶煜轻喃一声,也没放在心上。
徐市……徐市……
才走了没两步,叶煜突然想到了他在哪听过徐市这个名字。
徐市就是徐福啊!
想起徐福的事迹,叶煜连忙掉头追出去,现在日头已经逐渐西沉,街上的人本就不多,百米内又没有什么岔路,可偏偏就是这么清冷的能够一眼望到底的街道,却看不到刚刚离开的徐福的身影。
“不是吧?”叶煜真没想到,这种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情节竟然让他给撞上了。
脑中又浮现了自己对徐市下的断言,还有徐市的话,叶煜露出的惊愕的表情,“竟然对上了……”
福者,祜也,祭之备也。
齐富、贵、寿、考者曰福。
而无论是徐市还是徐福,真的都是全部对上了。
难道……我真应该转行做神棍?
叶煜抬头看看天空,一阵茫然。
叶煜在一家小馆舍落了脚,但是他却躺在铺上一整夜都没有睡。
他就是为了投奔秦始皇才来秦国的,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退路,所以事到如今他才会陷入迷茫。
他是真的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他是绝对不会回到魏国去的。
他承认自己是个贪图名利的小人,却也绝对不想得到像是历史上龙阳君那样的名声和利益。
以色侍人,是他最最不耻的事情。
可是他到底能做什么呢?
叶煜偏过头,看着窗外群星遍布的夜空。
古代的夜空真的是很美,满天星斗,简直像是看银河一样,也难怪会有什么夜观天象了。
也正因此,这里不是他的时代,甚至不是他能够大显拳脚的时代。
他想,要是是穿越到明朝就好了,他可以弄出□□,打跑侵略者。
他想,如果是穿越到新朝也好,他可以看看王莽到底是不是穿越者,然后帮助他让华夏走向强盛。
他想,就算是穿越原始也不错,他可以像轩辕黄帝那样,传授人类知识。
可是他身在战国。
就算他记得学过的那些诗词歌赋也没有用,后世的诗词拿到这个时代只会显得不伦不类,更何况他也不记得了。
他知道火药的配比,可这是个冷兵器都没有发展完全的时代。
他知道很多很多能造福百姓的食物,但是他却不知道它们完整的面目。
或许,他可以做个厨子?
在这个烹饪方法只有脍、煮、炙等烹饪手法贫瘠的时代,他觉得他那点子厨艺大抵还是能拿出来秀一秀的,毕竟独立生存了这么多年。
——你还是老老实实做个侍卫吧!
——你可愿入我师门?
突然想起了内侍和徐福的话,他觉得也许做个侍卫或者神棍也不错,听说现在神棍很吃香,而且他也的确知道点未来,装装逼蒙混过去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他认真地寻思着,但是始终没有真正的做出决定。
因为——
真的是……不甘哪。
他垂下眼帘,叹了口气。
***
第二天,他退了房。
经过一夜的思索,他到底还是没有选择老老实实的做一个侍卫,或者跟着徐福做神棍,也没有选择做个普普通通的厨子。
他仰头望着露白的天际深思。
虽然嬴政拒绝了他,他现在也没脸再贴上去,但他的志向是不变的。
他要让华夏强盛,名留青史,想让华夏一直立于世界之巅,想让后世的国人以他为荣。
他看着眼前的场景,露出了一个坚定的神色。
嬴政不收他,没关系!
他可以从最底层一步步地往上爬。
若是失败了,他好歹也成了秦国一统天下中的一个小卒,也许他还能够让秦朝的到来早上一秒,或者让秦朝多延续一秒,这样他也不是全无用处。
如果成功了……
那当然最好。
“且慢,你是何人!”屹立在大门的两侧,穿着深色布衣,手持长戈的两个男人挡住了他的去路。
“我来从军。”
***
与此同时,在咸阳郊外那个士族新一代汇聚的猎场中。
“太子殿下。”内侍高捧着几根连在一起的竹简来到了嬴政面前。
嬴政放下手中的一份竹简,顺手接了过来,“哦?是那个侍卫的资料已经查到了啊,倒是挺快,不是说他是魏国人吗?”
内侍高回道:“这是从蒙小士子那里得到的消息。”
嬴政点点头,“也是,既是在蒙家当侍卫,蒙恬必定会把底细查清。”
他低下头,目光落在竹简上,慢慢看过去。
“叶煜,年十六,身出魏国大梁,为卿大夫叶禄族人,出五服,父母早亡,居于城外,善剑善猎,美人也。今岁七月,救魏王,后赐其百金,不受,欲收入宫,封龙阳君,复拒之,奔走入秦,魏王寻之,便入蒙府。”
叶煜的资料似乎出乎嬴政所料,他的目光落在几个字上,“当真有趣。”
放下竹简,嬴政似是想到了什么,对内侍高吩咐道:“再去查查此人现身在何处。”
内侍高点头应下,退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1徐市=徐福,不过为什么会出现两个名字,可能是《史记》记载错误,不过本文两个都会用上。
玄学部分真的是瞎掰的,但是……我掰的自己都快信了!
我的文言文也是个渣,你们不要在意,看看就好。
感谢[吐泡泡的丹]、[tooko ]和[风月无忧]的纠错,不过称呼部分因为还是没找到合适的,暂且不作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