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樱花

美丽的阿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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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天天盼望着能再次回到梦里,让梦中的故事继续演绎下去,无论是甜蜜的还是悲伤的,可是每天我合上眼睛,头脑却像打了鸡血似的清醒,我从月亮东升时上床,直到窗外的天空开始发白,仍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失眠了,感觉浑身都酸痛,我起来,想在书架上找一本书看,看什么书呢?在梦中,我坐在樱花树下看的书是什么书?我想不起来了。我只记得他好像说了一句,不要看那么忧伤的书,会让人落泪的。我说,落泪有什么不好?泪水是心灵的清洗剂,常常落泪的人说明他善良,感性,因此心灵一定是清洁的,柔软的。我把书摊开在膝头,正想读上几段,一阵风吹来,几瓣樱花恰好落在书上,于是我把书合上了,而那些美丽的花瓣便被永远的保存了下来。我把书架上的书一本本的抽出来,左手捏着书脊,右手快速的翻动书页,像舞起一把扇子。我找了几十本书,仍没找到那干枯的花瓣,终于失去寻找的耐心,也许那仅仅是梦中的场景而已。

    我坐在医院院子里的八角亭中,手上拿着罗婉给我的红色请柬,看到曾真带着小女孩又从前面走过,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突然问她,明天你去喝酒吗?她停下来,看了我一眼,显然没有明白我问话的意思,但她根本不屑跟我说话,于是继续朝前走去。我恶作剧似的扬了扬手中的请柬,说,明天何方结婚,请你了吧?她回过头来,眼神中充满了愤怒与忧伤,好像我就是她的情敌,是抢了她老公的女人。但她眼中的怒火渐渐熄灭,眼神黯淡下来,她已经不再讨厌我,因为她完全被忧伤所包围了。她叹了口气,说,他们不是早就是夫妻了吗?她不是告诉我,她才是他的妻子吗?怎么还结婚?

    我说,也许只是补办一个婚礼吧。

    随便吧,反正我跟他已经离婚了。一切皆与我无关。

    什么时候离婚的?

    前几天。他既然记不得我了,心中也没有我,说我根本不是他的妻子,他爱的既然是别人,既然说她才是他老婆,那我何必还要纠缠不休?不如成全他。

    你既然不是她的妻子,那还离什么婚?怎么离婚?

    她张开嘴,却什么声音也没有发出来,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张口结舌吧。她就像一个被人转晕的傻子,头脑里只有一堆的浆糊,但我看到怒火再次从她的眼睛里迸射出来,像在深夜里用铁锤敲击石头,火星飞溅。

    我想今天这场纠纷,也许与我昨天的那句话有关。既然说她不是何方的妻子,可两人却去办了离婚证。曾真一定后悔死了,她回家后一定痛骂着自己,咋就这么蠢呢?若不是夫妻,就根本不可能离婚,既然离了婚,那就说明是夫妻,可这醒悟却已经太迟了。这就像一个陷阱,让你不知不觉就掉了进去,就像饶口令,你根本回旋不过来。当她明白过来的时候,不禁气愤的说,我要去告他,告他重婚罪。我说,既然你们已经离婚了,他又怎么还称得上是重婚呢?曾真就像一条被当头敲了一棒的鱼,晕头转向,好比被骗子骗进局中的人,当醒过来时,不是恍然大悟,而是如在梦中,不明白自己当时怎么这么傻。

    我本来不打算去参加婚礼,因为我无法怀着开心的心情去欣赏他们的幸福,我感到悲哀,这种悲哀的感觉来得莫名其妙,就像诗人们看到一场雨的忧伤,看到一朵花凋残时流出的眼泪。可当他们的婚礼闹得不欢时,我也并不感到开心,我更为他感到难过了。这忧伤与忧伤交织在一起,重重叠叠,像把青与蓝混和,很难分出谁是谁。

    我来到酒店的时候,宾客已经满堂,新郎新娘却还没有来,大家都站在酒店门口等待,不一会儿,一溜儿车阵像长龙似的蜿蜒而至,清一色的豪车,光摄像机就有好几台,非常奢华。我想这肯定是罗婉的主意,我甚至能看到何方因此皱眉的样子。果然,他们下车来,罗婉红光满面,幸福像花儿似的在脸上绽放。她今天穿着一套白色的婚纱,更显得身材高挑,肌肤雪白,脸上化的妆得体漂亮,头发也是精心做过的。他们往酒店门口一站,后面相伴着英俊帅气的伴郎和美丽可人的伴娘,我忽然有些恍惚,好像站在那里,亭亭玉立婀娜多姿的人是自己。如果是我那该多好,世界为什么总是不完美,人生总是不如意?如果我早点认识何方就好了。我一定不会让他娶别人的。可是,难道我不是认识他很早吗?那在樱花树下抱着我的情形,不是已经是很早很早的时候吗?

    我又记起了在樱花树下,我们初见时的情景。难怪我这么爱樱花,原来是有原因的。在我们家楼下,曾经有一树樱花,每当春暖花开,满树的樱花便怒放了,远远的望去,像是一朵红云,近了细看,白里透红,红中沁雪,细细的花蕊发出诱人的清香,我喜欢搬一条竹躺椅放在树下,然后仰躺着,任花瓣飘落到我的身上脸上,任蜜蜂和蝴蝶围着我飞舞,有时我会张开双臂,轻轻的拥抱一簇花枝,开心起来,不禁手舞足蹈的唱起歌来,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亲爱的你张张嘴,风中花香会让你沉醉,亲爱的你跟我飞,穿过丛林去看小溪水……有人远远的听见,互相打着招呼时便说,看,那疯子又发疯了。是呀,每当草变青,花儿开的时候,就容易发病。

    我对所有的恶意嘲骂都充耳不闻,她们哪里会知道,心随花一起香是比喝了酒更令人沉醉的感觉,哪里会明白看到蝴蝶飞舞时你的心也随着飞翔舞动的美丽,她们是庸俗的人,每天劳劳碌碌忙进忙出,不是柴米油盐浆醋茶,就是老公孩子炕头热,在菜市场为了买到特价菜而逛来逛去,在街头巷尾和三姑六婆对别人家的事儿飞短流长,她们既不懂得爱情的动人,更不会明白相思的苦味,对月不会伤怀,对花何曾落泪,凡事跟她们不同的人,凡是出类拔萃者,无论是你思想的先进明白,还是你艺术上的想像大胆,就算在爱情上曾经惊世骇俗,便一律斥之为疯子。凡是他们所不懂者,所不理解不赞同的,便皆是疯子所为。

    一群孩子围拢来,他们手牵着手,把我围在中间,他们蹦蹦跳跳,好像藏族男女在跳锅庄舞,鼻子下面还挂着清亮如水的鼻涕,他们叫着嚷着,姚远姚远,要嫁很远,嫁到日本,变成汉奸,汉奸汉奸,潜伏身边,爱看樱花,却露了馅,小心提防,莫要上当,假装疯癫,野心如狼,虽然漂亮,莫要迷恋。我喜欢他们可爱的样子,喜欢他们天真浪漫的叫嚷,他们随口编排着骂人的童谣,却像歌声一般琅琅动听,他们哪里懂得什么是汉奸,什么是日本,只是听了大人的教育,人云亦云,但他们知道我漂亮,这却是出自本心,孩子的眼睛是最纯净的,他们最明白什么是美,什么是丑。所以我开心的跟着孩子们一起跳,一起叫嚷,欢快得像过什么节日。远处的大人们哈哈大笑,他们不是因为欢乐,而是出于讥讽,他们哪里会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快乐?

    大家都知道我爱樱花成痴,所以叫我花痴,其实我一点也不花痴,于是他们又叫我日本鬼子,简称日本或者鬼子。当我想起和何方初遇在樱花树下的情景时,我明白了,爱樱花不是无缘无故的,那代表着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印刻着我人生最幸福的瞬间,看到樱花,就像回到了初恋。

    他有些腼腆的站在我面前,长身玉立,高大健壮,黑黑的头发不长,短短的留海微微向左,整个人显得非常有精神,他笑起来有些像陆毅,憨厚的样子,我不敢看他,其实早用余光瞥了好几眼。

    我还以为是桃花呢,看,粉色的花儿连成一片,像夏日清晨太阳初升时的红云,绚烂多彩,摇曳生姿。他说。

    我忍不住噗嗤一笑,说,是不是婀娜多姿,像一个二八少女似的美丽?你以为你是普希金,还是拜伦?写诗呢。

    他搔搔头,不知怎么接腔,我于是拿起手中的书读了起来,其实书里的字连成一片,在阳光下闪烁,像是飞舞的蜜蜂,我根本一个字都没有认出来。我想也许我不该讽刺别人,就算诗人又有什么不好?虽然早过了全民崇拜诗人的年代了,曾经的青年若说不爱文艺,不喜欢诗,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青年,似乎你的年龄突然就被拔高了好多岁。不会背几首朦胧诗,不知道北岛、舒婷,不能对顾城杀妻,海子卧轨津津乐道,如数家珍,就会感觉自己是一个文盲,一个时代的落伍者,被残酷的抛在文化之外,落在潮流之后,沉在庸俗的深渊之中。而现在诗人却已经成了穷酸的代名词,谁还说爱好文学,说自己写了什么什么,别人就会问:赚了多少钱?除此之外,他们别无关心。才子皆受非笑,财子才受追捧,酒桌上流行的是段子,乐闻的是黄色笑话,只宜谈些谁与谁好,谁偷了谁之类的绯闻,酒桌之外是打牌,唱歌,跳舞,此外也谈政治,不过所争的无非是毛主席好还是邓主席好,蒋介石是否无能……但诗在我的心目中,依然是至善至美的,能令人怦然心动的,我的发笑一定让他误会了,难怪会一副不好意思的神情。我看他一眼,想说什么,终于还是忍住了,我一个女子,何必搭讪一个陌生男人,就算他长得像陆毅又如何?爱误会不误会吧。

    请问卫生院怎么走?他问。也许他想离去,又不甘心。其实卫生院就在不远,一条斜斜的小路下去,便是卫生院的大铁门,院子之后一幢三层楼房,破破烂烂的掩印在湖光山色之间。(哦,不经意间,就背起了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