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趋舍异路(四)

superpanda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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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一路快马,到第二日中午便已经赶过一半路程,人和马都乏了,叶时熙看见了城镇便提议休息一下。

    “那个那个,萌昊哥哥,九叙哥哥,”小小又是照例叫人“哥哥”,“我知道前面有一家酒馆很不错的。”

    “哦?”叶时熙笑着问,“你怎么知道的?”

    小:“有人告诉我的。”

    “酒馆叫作什么名字?”

    “叫‘两三杯’。”

    “两三杯,好名字。”叶时熙说,“旅人在这打尖,小酌个两三杯。”

    向人问明方向之后,江萌昊和林九叙就带着小小来到了酒馆“两三杯”,并且靠窗坐下,顿觉一身疲乏被将要填饱肚子的喜悦驱散了许多。

    酒馆坐落在一个小小的院子当中,沿着墙根的院内种满了果树,树梢上缀满了拳头大的果实,枝丫也被压得略微下垂,爬过院子的墙延伸到外面去,似乎在勾引过路的行人,而过路的行人也不负所望地摘下一些果实。而院子的正中搭了一个棚子,棚子里有桌椅以及三三两两的人,不过桌椅木板都很陈腐,颜色和果树的树干差不太多。此外还有不少酒坛、酒桶,一排一排整齐地被放置在了架子上边。

    酒馆里边,除店主人,还有一位妇人、一个约摸十七八岁的少年和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在应酬酒客。方才招呼叶时熙的,正是表面看来好像店主人女儿的少女。

    室内的桌椅也颇为陈旧,然而看着却很干净,一侧墙上挂着菜牌,另一侧墙上有副奇怪的对联,上写着:“哭不有,笑不有,酒有。苦也罢,甜也罢,喝罢。”横批写着“家常便饭。”而叶时熙他们靠着坐的墙上,则是画着一个孩童的肖像画,画的下方依稀还有几行小字,叶时熙并没有细看。

    叶时熙看了看墙上挂的菜名,便对小道:“看看想吃什么?跑了一天应该感到很累了吧?”

    “唔……我想好啦。”

    叶时熙示意那十五六岁的少女再过来,小小一字一字声音清脆地向她报完了菜名,末了又转过头看向她对面的两个人,瞪大了眼睛问:“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菜色么?”

    叶时熙笑着道:“来点好的酒咯。”

    少女礼貌地点点头,便转身走向了后厨。

    少女相貌并不出众,眼睛狭长,颧骨稍耸,但是肤色极为白皙,唇色红润,好似匠人在白色陶瓷上抹了一点红釉,眉眼间有着一丝淡淡的忧愁,并不似其他这个年纪的女孩那般天真无邪。

    不一会儿,她又出来,将小小点的几样菜置于桌上,同时还有已经温过了的酒壶,斟了酒后,徉徜而去。

    叶时熙又看了眼店主人、妇人、还有那个十七八的少年,压低了声音对林九叙说:“怎么店家全家都不说话?而且,一个一个愁眉苦脸,好像有人欠了他们的钱一样,可是酒馆生意挺好的啊,难道是遇到了什么别的事情?”

    林九叙奇怪地看了眼叶时熙:“你问我,我问谁?”

    话音刚落,叶时熙就听见有人小声说道:“嗨!嗨!”

    “嗯?”声音是从他身后传来的,于是叶时熙转过身去看,看见了一文弱书生,距他约有一箭之遥。

    书生神神秘秘地到叶时熙的桌子坐下。叶时熙皱皱眉,说:“你坐在我对面,我也不会请你吃饭的。”

    “……”书生半晌失语,好几秒后,才说,“我没打算蹭饭。”

    “那……?”

    “方才听见谈及店家,突然生出感怀罢了。”

    “哦,”叶时熙说,“快八,快八。”有人主动过来八卦,叶时熙立刻就来精神了。他在做刑事律师时曾有一次,客户讲案子从早晨讲到半夜,无论什么鸡毛蒜皮都不放过,最后当客户提到“我想买红色的窗帘,可我先生非要绿的”这句话时,助理姑娘实在受不了了,面色不善地提醒客户“请说重点”,并且暗示叶时熙也管管对方,可叶时熙却深深地看了助理姑娘一眼,而后又转回头问那个客户道:“那你们最后买了什么颜色的?其实我也觉得还是绿色的好。”

    书生压低声音,故作深沉地道:“这一家也真是可怜。”

    “嗯?”

    “这店主人的大儿子,被个妖魔给捉走了!”

    “哦?”叶时熙问,“什么时候的事?”

    “嘿,二十年前的事情了。”书生继续八卦,“当时孩子只有三岁,就被妖魔强虏了去,让孩子当他的弟子,说和那孩子有缘分。爹娘哪肯送给妖魔?自然千方百计阻拦,可人哪能和妖魔斗,孩子还是被抢走了!”

    “……”叶时熙又看了一眼店家夫妻。

    “自孩子被妖魔抢走,夫妻两个终日以泪洗面,长久不能释怀,每年临近腊月廿八,就是孩子被强虏的日子,一家更是伤怀。”

    “原来如此。”

    “今年更胜往年,城里的人也都知道缘由……”书生又低声道,“只因半年之前,一算命的途经此地,替店家算上了一卦,说那孩子今年就会回来,店家夫妻极为开心,可这已经临到年末,想来那算命的不过是个江湖骗子罢了。”

    “这骗子真该打。”

    “谁说不是?”书生接着八卦,“因为那个骗子的话,店家把孩子当时的画像还有那孩子的种种特征都张贴在这面墙上,只要见到外地客人便会请人留神查看,等下大概也会对你们这样做。然而眼见寻子无望,自然是再笑不出了。”

    “……”虽然叶时熙并没有孩子,不过想也知道,这种失子之痛,大概超越世间任何痛苦,远远不是酒馆生意不错能弥补的。他在做律师时见过很多失去亲人的人,有人一夜之间白发,不管他见过了多少,每次依然能感受到对方那种撕心裂肺。

    “哎,”书生的话充满怅然,“虽然店家后来又有一子一女,个个乖巧懂事,可总忍不住想妖魔身边的孩子,便无法开怀了。与弟弟和妹妹相比,那个孩子定是凄惨无匹,也许都已经不在人世了,店家哪能安心享乐?”

    “说的是啊。”

    那个书生说不蹭饭,然而却拿过个空杯唏嘘着斟上了一杯,一扬脖子喝了进去,还不要脸地用那个杯子重重敲击桌面:“可叹!”

    “……”叶时熙拿回了他的酒壶。

    书生又感慨了好一阵子,便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

    赵小小催促似的问:“你们还喝酒吗?”

    “还有一点。”叶时熙晃了晃酒壶,说,“马上就走。”

    “那你们尽量快一点。”小小又说:“我出去等你们,这里太吵闹了。”

    “去吧。”叶时熙看向了窗外,“不要离开我的视线。”

    “好的。”

    ——小小离开之后,叶时熙回想着方才书生的话,不禁有些难受,假笑着对林九叙随口说了句:“像这样的生离死别,无论见了多少,还是不能习惯。”

    “嗯?”林九叙问,“你职业是什么?”

    “刑事律师。”叶时熙说,“姑且还是这么算吧,虽然……目前出了一点问题。”他自己心里觉得自己依然还是个刑事律师。

    “姑且?那是什么意思?”

    叶时熙没说话。

    林九叙难得识趣了一回,没有再问,而是自然地转移了话题,开口又说:“我还以为你是一个全职作者,你的文不好写,但是更新很勤。”

    “嗯……”这个话题跟上一个其实是有些关联的,于是叶时熙只好又挺尴尬地呵呵笑道,“这一年我时间挺多。”

    林九叙隐约猜到对方失业了。“姑且”算作刑事律师,这一年时间却挺多,大概就是因为从前东家离职,却又没有找到下家,只能写文养活自己——他不知道实际情况比这个要复杂得多。

    林九叙说:“我也是。”

    “啥?”叶时熙震惊了,“你也是个刑事律师?”

    “不是。”林九叙解释了一下,“回答的是之前那句:‘像这样的生离死别,无论见了多少,还是不能习惯。’”

    “你这跳得有点夸张……”

    “只有一句而已。”林九叙说,“那句你不想谈。”

    “好吧,你懒,你赢了。”叶时熙说,“你的职业又是什么?为什么也见惯生离死别?”

    林九叙说:“军医。”

    “噗!”叶时熙一口酒喷了出去,“你?军医?军人?医生?军人加医生?”最爱写金手指粗壮、三观堪忧的男主角的林九叙,竟然是军人加医生?

    “我怎么就不能是军医了?”

    “太……不像了……”

    林九叙看着不是很高兴:“解放军总医院,心脏外科,副主任医师,在《nature》和《cell》上发过论文。”

    “我信我信!”叶时熙连忙打住了对方,“不要讲你的论文了。”

    林九叙说:“……我并没打算跟你讲我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