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丽华要嫁人

宁静最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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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有女百家求,更何况丽华家还有三个如花似玉的姑娘。这几年上丽华家提亲的人虽没有车水马龙,但也确实不少。丽华三姊妹本来就生的好,在周氏的教导下又是村里出了名的孝顺懂事、乖巧能干。最后都被周氏以想多留丽华几年而推辞掉了。

    要是其他姑娘可能早被大伙说,这姑娘眼光着实高,还看不上村里人啥的。但这些年村里村外到是一点也没有听到,关于丽华一家的任何闲言碎语。

    李家村人心里还是非常感念老李家的。一方面因为老李家这些年带着村里人发家致富。又是收干果又是种小麦的,另一方面就是村里人对读书人天生的敬畏。周氏的娘家侄儿实在太争气了,周家现又出了一个秀才和一个举人。举人在大夏是已经可以当官的,更何况周家盛还在继续考进士呢?侄儿给姑姑家撑腰的在大夏是大有人在。所以丽华虽接近大龄,但日子还是过的非常清静自在的。

    周氏说到做到,丝毫不给丽华反悔的机会,第二天一大清早便把永腾从温暖的被窝里扒出来,送到老屋给老李氏照顾,周氏就匆匆去找村里的李媒婆和镇上的王媒婆商量丽华的亲事。

    又如此过了两天,周氏要给丽华找婆家的消息就像一阵风吹遍了李家村,从那天开始来丽华家提亲的人就络绎不绝。平日清静的南山脚下,更是显得热闹非凡。

    “哇,金色的真善美诶。好漂亮呀!”

    丽珍崇拜地看着丽华,她家姐姐就是心灵手巧。“姐姐,你咋想到的。我的嫁衣也要改成像你的嫁衣一样。”虽然周氏借丽华说亲的当口也约束着丽珍,但她哪里是坐得住的人。两姐妹一年前便开始绣嫁衣,现在丽华的嫁衣都快绣好了。她的嫁衣几乎还没有开始动手绣花。

    丽华把手里的红绸缎嫁衣缓缓展开来,真是漂亮啊!连她自己都被震惊了。还真是一分钱一分货,周氏对她们三姐妹真是当宝贝疙瘩一样疼爱,这匹红绸缎当初可是花了整整八两银子,丽华和丽珍一起就是十六两,丽华估算了一翻如果按唐朝的生活水平来算,八两银子换成人民币少说也有万把元吧。如果按宋朝的标准算也有三四千元,心里一叹,这才真是华丽丽的嫁衣呀。

    当然她这件嫁衣也就跟平民百姓比算是难得奢侈一回。如果跟富家小姐或官家小姐那肯定就不够看了。

    不过,丽华心里完全不在意,嫁衣一生就穿一回,她心里已经非常满足了,要说一开始拿到绸缎,丽华心里也虚得很,虽然她这些年手艺也慢慢练出来了,但复杂一些的绣花还是很不擅长。绣花可是非常考验一个人的定力和耐心的,丽华整天心里都装着赚钱,哪有啥心思绣花。

    牡丹、兰花、并蒂莲、龙凤呈祥,鸳鸯戏水.....她前世到是都见过,可就是咋也绣不出来。本来一开始她还想直接买成衣的,后来被周氏狠狠训了一顿,丽华才歇了心思,开始左思右想,最后不小心看到桌上的开得正艳的百合花,她才想到要绣在嫁衣上的。有样版给她参考照着绣,到真被她绣出来了。

    其实她这件嫁衣非常简单,正是当下流行披风加竖领斜襟长衣配襦裙,只不过丽华把裙子稍微改短了些,刚好遮住鞋子。这样也不至于婚礼当天摔跤。袖口和上衣、裙子下摆用金线绣了一圈小小朵的百合花,胸口则用金色丝钱绣了大小不一九朵开得正艳的百合花。最后则用银线锁边,竖领斜襟和袖口却是裁了玄黑色,上面却绣了银色的藤蔓。如此简单看上去却是非常大气。

    百合百合,百年好合,选九朵则代表两个人感情天长地久,虽然丽华这是第二次穿嫁衣,但她还是抱着美好的愿望。她希望在大夏能遇到一个懂她爱她陪伴她过一生的人。丽华不知道是谁曾经说过,不管多大年龄,多么坚强的女人,她们心中都藏着一个小女孩,由此可见丽华当然也不例外。

    “姐姐,我的嫁衣也绣上真善美好不好。”

    “好呀,当然好,不过绣工上面你问我还不如问问丽珠,她才是我们中的高手哩。”

    丽华说的到是真的,她们三姐妹中丽华爱好赚钱,丽珍爱做菜,而丽珠则是真正的古代大家闺秀,可以在屋子里坐一整天,三个中丽珠的绣工也是最好的。

    丽华有时候也惊叹,如果用三种花来形容她们三姐妹的个性,丽华觉得原主的个性给人感觉就像温柔优雅的百合花,当然丽华自己的性子实则是外柔内刚。丽珍性子则像娇艳欲滴又灼灼其华的桃花,至于丽珠的性子妖艳的蓝色妖姬非常适合她,一双上挑的桃花眼把她腹黑、狡猾的本质释放的淋漓尽致。

    本来一开始丽华还担心丽珠长得太好看会吃亏,但渐渐长大丽华发现三姐妹中原来最腹黑,心机最重的反而是丽珠,看起来凶巴巴的丽珍,反而是心思最简单直率。现在丽华到是比较关心大咧咧的丽珍。

    被丽珍这一打岔,丽华刚才心中的担忧和紧张也消散了,再看看这么漂亮的嫁衣,心情大好。嫁人总是一件值得开心期待的事情,她之前已经表示过她的态度,如果张承明没有前来提亲,只能说明他们之前没有缘份。她也不能太强求,感情的事情还是顺其自然的好。

    “大姐,你现在可有空闲?”丽珠俏生生地推门而入,“高奶奶想吃你煮的皮蛋瘦肉粥,让你带皮蛋过去帮她煮一锅。”

    “此刻吗?”丽华微微吃惊,秀眉一皱,她记起高安德已经回到了家。如果她再过去可能不太适合。不过丽华是现代芯子,也没有过多纠结,见丽珠点头,就准备跟周氏说一声,去给高奶奶煮皮蛋瘦肉粥了。总是不忍心老人家失望。

    “诶,姐姐等等我一起去,我也会煮皮蛋瘦肉粥啊!”丽珍听丽华要去找高奶奶,当然要一起去凑热闹,她可早就不想绣嫁衣了。丽珠看了一眼安静的绣房摇摇头,她真不明白在如此舒适亮堂的屋子里绣花,是何等惬意快哉。她姐姐们为啥都不喜欢呢?

    .........

    高家院子

    丽华来到高奶奶家,果然看见院子里有一个高大结实的男人正在劈柴,此人正是高安德,他看上去比五年前更加黑了些,到是越发精神,整个人看上去威风凛凛。后来跟高奶奶闲谈才知道他如今已经二十三岁,五年前高奶奶就准备让他成亲的,没想到出了大丫的事情。五年前为了不想被高奶奶整天念叨,高安德才和张承明一起上了战场。

    丽华上前一步,跟他点头问好,“高大哥好,高奶奶可在?”

    高安德看了一眼丽华,面上有些不太自然,“咳,丽华妹妹好......后院。”高安德脸色微红,用手指了指他家后院方向。

    丽华不疑有他,便往他家后院去。

    后面气喘吁吁赶来的丽珍,突然看到院子里的陌生男人,正是前几日一路跟着他们的男人,不由得惊讶地睁大了双眼。

    “啊,你怎么在这里。”

    高安德看着这个冒失的姑娘,眉眼一挑,“你认识我,”

    丽珍小脸一红,双眼一瞪,更是粉面桃花。“谁认识你这个登徒子,还没有说你为何在高奶奶院子里。”

    高安德双手抱胸,他还重来没有被人骂过登徒子呢。“我为何不能在自家院子里。”

    “啊,你你你...”丽珍一手指着高安德鼻子,半晌才找回她的声音:“你就是高奶奶离家出走的孙子。”

    高安德脸一黑,甚么叫他离家出走,他明明是去参军了。

    丽珍终于反应过来,他为何一路跟着她们,因为这也是他要回家的路。丽珍想到误会了他,难免心里不太自在,便想去后院找丽华。没想到刚一走,便被高安德拉住。

    “你拉着我做甚,男女授受不亲,拉拉扯扯,成何体统。”丽珍难得一脸严肃地说道,心想高奶奶这孙子还真是不知羞耻。

    高安德的黑脸瞬间变成了绛紫色,他也意识刚才的行为是非常无礼的。“我,我看见你妹妹正寻你”好在他心思灵敏,刚好看到向他家走来的丽珠。

    “那你讲话就好,不许再动手动脚的。”丽珍知道丽珠过来寻她肯定有事,便给了高安德一个眼刀子,然后冲冲往丽珠的方向走去。

    再说丽华来到后院,哪里有高奶奶的影子。寻了一圈,最后丽华看见转角那棵山槐树下站着一个高大的身影。丽华心中一动该不会是张承明吧!难怪,刚才高安德都不敢看她的眼睛。

    张承明好像有心电感应一样,缓缓转过身来,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丽华。好似生怕她会凭空消失一样。半晌,薄唇轻启:“丽华妹妹,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