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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市,秦海唐庄,夜。
这是一个新建的相当高级的住宅区,安保森严绿化良好,外楼设计和内部分区也非常时尚,住在这里的不是在附近的新开发区上班的高管们,就是富二代或者半温不火的明星们。
“林小姐,今天下班挺早啊。”门卫老头一边笑眯眯的给一辆刚刚刷了卡的红色suv开了门,一边从窗口探出脑袋来跟坐在车里的女人打招呼。
“是啊,今天有点儿……不,今天没什么事儿就早回来了。”前面的杆抬起来了,坐在车里的女人一边笑着应了一句一边开了过去,把车停在了保安室旁边,然后从车里走了下来。
这是个很年轻的女人,或者叫女孩儿更合适一些。她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虽然是初秋的季节,却仍只穿了一件l当季的小黑裙,脚上踩着同品牌上一季的红色细高跟鞋,细腰长腿的站在车前,好看而亮眼。
只是那张妆容精致的脸上,此刻布满了疲惫和不易察觉的恐惧。
门卫老头赶紧出来,问道:“林小姐,怎么了,对了,您前两天去哪了,出差吗?”
“嗯,是出差。我……我没什么事儿,我想在小区走走。”女孩儿顿了顿,淡淡的的说道:“您找人帮我把车开到车库吧,钥匙就放在您这儿就行,我明天不开车。”
“好好好,没问题。”门卫连声应道,刚想再说几句什么,却只见那往常都会跟他多说几句话的女孩儿客气的冲他点了点头,慢慢的朝着一号楼前面的小花园走去。
他只好遗憾的叹口气,回到警卫室叫起来一个正在看电视的年轻保安:“小王,去帮林小姐把车开进去。”
小王一边站起来一边笑着调侃道:“您又去搭讪人家了?怎么了,这次吃闭门羹了?”
“滚你娘的!”门卫老头拍了一把小王的头,笑骂道:“我就是觉得林小姐跟我闺女挺像的,等我闺女长大了,肯定也是这样。”
小王背对着门卫老头撇了撇嘴,没吱声。
老头实在是太老了,虽然身体还硬朗,却已经完全不了解这个世界了。
他不知道,他闺女长大之后,百分之九十九是变不成那位林小姐的样子的。
那位林小姐就今天这一身行头的钱,就够老头大半年的工资了。
小王走到红色的suv前,叹口气。
真的是好车,这么年轻的女孩儿,长得好工作好,听说还是富二代,却也没见她跟其他那些有钱人家的女孩儿一样,整天跟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这么好的姑娘,他这辈子算是没这个福气遇到了。
小王一边想着,一边钻进车里,向一号楼的地下车库开去,过楼前那片小花园的时候,他不经意的朝外面看了看,正好看到林小姐正在冲他挥手,他心头一喜,再仔细去看的时候,却完全没看到有什么人影。
“鬼迷心窍了吧?”他自嘲的笑了笑,很快,就把这件事儿忘得一干二净了。
夜色深晦,灯光迷离。
有人灯红酒绿,有人挣扎离去。
郑秋分翘着腿坐在伊甸园二楼的包厢里,手里夹着一杯特调,半眯着一双有些圆的眼睛,勾着嘴角看着楼下。
一具具年轻鲜活的身体在震耳欲聋的歌声中不知疲倦的扭动着——全是男人。荷尔蒙和酒精的味道缠在一起,慢慢在这城市的夜色中发酵着,闪烁的灯光里,谁也看不清对方的脸,但彼此触碰的片刻,那体温就足以告慰或长或短的空虚。
郑秋分浅浅的抿了一口酒,有些疲惫的阖上眼睛,橘色的灯光照在那张线条流畅的俊脸上,睫毛微颤,投下一抹小扇子似的阴影。
相比起疯狂喧闹的一楼,二楼就颇有些闹中取静的味道了。
虽说二楼全是包厢,但也并没有房间,只是用镂空的木雕屏风简单的分割出了一个个面朝楼下的空间。而全原木的走廊、栏杆和造型拙朴的桌椅,还有暖色的暧昧灯光则让这一个个小空间看起来颇有几分安全感。
都是来找热闹的,谁也别装逼,想清静的人不来这儿。郑秋分曾经这样直截了当的噎过一个闹着要独立包间的公子哥。
他性子向来如此,直截了当,有什么话绝不肯拐弯抹角,不管好话坏话,都是要清清楚楚的讲出来才舒服。这个性格在现在的社会本来是很吃亏的,幸好,他在投胎这件事上显示了极高的技术——投到了m市最大的房产公司郑氏董事长夫人的肚子里,虽然父母早逝,但比他大了十岁的大姐郑霜降对外手腕狠辣对内春风化雨,把他这唯一的亲弟弟当小公举……啊不,是小王子似的养大。
整个m市的上流阶层都知道,郑氏那个铁血女皇一样的董事长是个标准的弟控,谁骂她那个直肠子弟弟一句缺心眼,她能把人整的缺心少眼。
有这样的大姐在上面顶着,郑秋分的小日子过的分外滋润,大学毕业之后凭着自己长得好看在娱乐圈混了几年,靠着他大姐的投资演了几部还不错的片子——当然,他深知自己演技不到家,只肯演男二,万万不肯挑大梁演男主,所以总是被人叫千年老二。千年老二的日子过了一阵他又觉得没什么意思,就开了这家小酒吧……小gay吧。
是的,如果说郑秋分小王子还能有什么事儿会被他大姐骂,那就是他这个偏离大众也不算太小众的性取向。
这个评语是他出柜的时候跟他大姐讲的,原话是:“有人喜欢尸体,有人偏爱幼童,还有人跟自己的宠物啪啪啪,我只不过喜欢男人而已,虽然不是特别大众,但比起那些冰、恋、兽、交、什么的,还是不能算太小众的,对吧,姐?”
郑霜降女士差点被他这番毫不遮拦的话气个半死,转头就叫人买了具医用尸体回来,当然,是女的——“冰恋也没多小众,秋儿,你可以先尝试着跟女尸相处一下。”
姜还是老的辣,但无奈郑秋分小王子向来艺高人胆大,跟这具新鲜出炉的女尸呆了整整一晚上也没有敲门跟他姐求饶,反倒是郑霜降女士自己心软了,把弟弟放出来,给了饭吃,打了几下后脑勺。
别人那里哭天抢地的出柜,在郑秋分这里,闹着玩似的就完事儿了。
不过虽然出柜了,但郑秋分笑小王子却还是个地地道道的老处男,别说男朋友了,约炮对象都没有过,损友黎烽还因为这个语重心长的劝他不要讳疾避医,要积极治疗什么的。
想到这儿,郑秋分笑了一声,又抿了一口酒。
说实话,要不是因为型号不对,他早就追黎烽了。
可惜,他不想献出自己的小雏菊,黎烽心里有个白月光,也只能这样算了。
郑秋分把手里的酒一饮而尽,看了看手腕上的表。
凌晨一点五十二,伊甸园惯例关门的时间是凌晨两点。
他从凳子上站起来,抬手叫过一个一直站在一边的小弟。
“林子,去一楼叫他们都散了吧,今天人挺多,你们辛苦辛苦,收拾完了再走,这个月给你们发红包。”
林子一笑:“行,郑哥你放心回去睡吧,我们肯定好好收拾。”顿了顿,又说道:“李哥刚刚让我问您,新的调酒师您找着没?”
郑秋分摇摇头:“还没,让他先干着,北漂也不差这么一天两天。”说着抬腿一路从二楼走下来跟几个熟面孔打了招呼,晃晃悠悠的出了门,被初秋的小风儿一吹,在酒吧憋了一晚上的闷热一下子就散了,想着左右回家也就二十来分钟的路,他就没开车,双手抄着裤兜,一步一晃悠的晃进了自家小区。
他这个酒吧离郑家老宅有点儿远,来回不方便,他姐就给他就近买了套两居室的小复层,新建的小区,绿化好邻居少,安保做的特到位,就是门卫大爷脾气不太好,回回见着他都没个笑脸——也是,谁会对一个老是半夜才回来,每次都忘了带卡,天天把自己从梦里喊醒给他开门的人好脸色?
照例被门卫大爷甩了一脸的起床气之后,郑秋分懒得走大路,打着呵欠穿过公寓楼前那片小花园,困得泪眼模糊的眼睛一瞥,就看见一个半人高的黑影从自己身侧的草丛里窜了过去。
郑秋分一激灵,一双有些圆乎乎的眼睛瞪大了,定睛一看却只看到了草影蹁跹,小路两边大树上枯黄的叶子打着旋从树上掉下来,四周寂静,除了自己之外,只有几只半死不活的夏虫还在趁最后一口气拼命的叫着,而后,再无其他能喘气儿的生物。
“未老先衰?”郑秋分抬手摸摸自己的眼睛,心道不是最近累的眼花了吧?看来这几天得再让他大姐帮着找个得力的人看店了,这么天天儿的守着,他有点儿吃不消。
这么思忖着,他又往周围看了看,确定什么都没有,才抬起脚,继续用刚才慢慢悠悠的步子走进了自己住楼。
接着一夜好睡,常年做的那些难以记住却又能清楚的想起那种光怪陆离的感觉的梦这一夜居然没有找上他来,只是没睡几个小时,天才蒙蒙亮,他就被楼下的喧闹声吵醒了。
“天啊,这是谁啊?”
“什么仇什么怨……”
“……死者腹部有明显撕裂伤口……”
“……”
郑秋分没起床气,但睡的正舒服被吵醒的感觉也绝对让人没法儿愉快,他躺床上皱了皱眉,感觉楼下的吵闹声一时半会儿是消不了了,便很不高兴的爬起来,给自己倒了杯水,一边喝着,一边往窗下看去。
他住的楼层不低,在六楼,虽然没有特意做过隔音,但平时邻居们早晨上班开车出门的声音都是吵不到他的,但今天早晨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在这个郑秋分搬来了足足一年都没见过对面邻居长啥样的每个人都忙的要死的小区里,居然围了一圈人在楼下的小花园里,不知道说着什么。旁边还停了一辆警车,呜哩呜喇的叫着,几个警车正从车上下来,冲围观的人高声叫着‘都散开’之类的话。
郑秋分想起自己在小花园一瞥而过的黑影,心里打了个疙瘩,刚想穿上衣服下去看看,门铃就被按响了。
“开门,警察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