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 那时候,他也是个美好的大男孩

夏阳木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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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家盛情邀请米家亲人们到大宅居住,这在旁人听来,似乎不可思议,却又情理之中。

    因为宁家的老宅,从来就不是谁都可以进来。

    就连宁家的族人们,到那个地方,也最多是聚个餐而已。

    如果非要找个留宿的外人,那便只有学生时期的徐暮川,自然,徐暮川是宁呈森带进来的。

    太子爷的话,基本上没人敢忤逆,如今,太子爷的岳父岳母们,自然也是顺理成章。

    只不过,米安博婉拒了。

    米家的大伯们也表示,他们已经订好了酒店,直接去酒店下榻即可,顺道还可以四处逛逛。

    如此一来,宁家着实不便强留,再加上大婚在即,宁家里里外外忙的不可开交,只得约好,晚上在酒店一起吃饭。

    家里人到酒店下榻,米初妍想要跟过去,却不料,临走之前,接到了个很稀奇的电话。

    对电话中自报家门的人,米初妍很感兴趣。

    于是,在宁呈森面前随口扯了个借口,让他带着家里人去酒店办理入住,而她自己则是独自驾车去赴约。

    车子刚启动的时候,车门外背着手长身玉立的男人闲适的敲了敲她的车窗。

    下一瞬,米初妍探出头,昂首问:“你干嘛?”

    “什么时候,你在伦敦也有了私人活动?”宁呈森微微皱起疏朗的眉心,淡色的音调中,隐隐有着探究。

    那日阳光灿烂,五月下旬的伦敦天空,异常明媚。

    纯净的女孩迎着太阳绽放着亮晶晶的星眸,莫名兴奋:“以后伦敦会是我的家啊!你难道还不允许我有自己的生活圈子?”

    半是逗趣半是嗔怒的话,却是让车旁的男人听过之后,无比舒畅!

    真好,她说,这里会是她的家!

    家……

    很早以前,他因为这个女孩,爱上了穗城。

    而如今,她亦是因为他,把这个陌生的伦敦城视为自己的家。

    爱上一个人,恋上一座城。

    如此文艺又情深的话语,倒好像是成了他们如今最好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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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后有人在靠近。

    宁呈森敏感的转过身,入目的是一袭兰色连衣裙的伍乐旋,依旧是气质绝佳的名媛装扮,只是,那一头飘逸的长直发,此刻却是绑成了低马尾,显的那张脸,尤其小。

    宁呈森皱了皱眉,虽然不意外她因何会出现在这里,但并没有任何打招呼的打算。

    他的长腿迈向主宅,那里还有他的岳父岳母们需要招待。

    只是,好巧不巧,伍乐旋偏偏站在他的必经之路。

    伍乐旋说:“恭喜,Vincent。”

    声音平平淡淡,表情亦是没有太多起伏,那样子看起来,就好像千帆过尽,心历沧桑后的淡然。

    大约是宁呈森看出来了她的诚心,脚步顿了顿。

    见状,伍乐旋又说:“祝福你们。呈宵给他的米姐姐准备了礼物,刚刚送进去,只是他大概会失望,他的米姐姐刚刚出了门。呵……不过没关系,这两天我都会过来帮忙,还是有很多机会碰到她的。”

    轻轻的笑颊,宁呈森看着熟悉,却又好像不甚熟悉。

    时隔多年,那个校园里的静雅女孩,早已在他心底变了样。

    只是,祝福是诚恳的,宁呈森到底还是点了点头:“谢谢。”

    一声谢谢,他越过她,大步向前。

    “Vincent!”后边的人,忽然又喊了声。

    宁呈森再次顿步,却是未转身。

    然后,伍乐旋站在原地问:“你是不是去看过我哥哥?”

    何宴爵?

    宁呈森背脊略僵,深入记忆的那个男人,毫无防备的冲击着他的大脑。

    眸中一闪而逝的悲落,被他很好的隐藏,之后再转身,看着距离他数米的女人,沉道:“你觉得我应该要去看他吗?”

    他的眼神太过复杂,复杂到伍乐旋心底直打鼓,抿了抿唇,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突然如此问,很是冒昧,但是Vincent,你相信我,我现在对你没有任何非分之想,想必你也知道,我跟宁翰邦并没有离婚,所以,我不可能故意提起我哥从而让你难受或者挑拨你们什么。我只是奇怪……这些天,我哥的墓地上,总有人去看他,并且送相同的花。你知道我哥那性子,没几个知心朋友,近年来又都在穗城,所以我想不出来还有谁。今天会问你,也是因为难得碰面……”

    伍乐旋想要见到宁呈森,这些年,越发难。如果今日不是他要大婚回来伦敦,这次碰面,或许都是遥遥无期。

    至于电话,他不可能会接,而她,也早已经不想要再打。

    人与人,到底还是要讲究缘分的,她与他,从来不是错过的问题,而是从未有那份缘。

    只可惜,为了明白这个道理,她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她还把此生最爱自己的男人,葬送在暗无天日的监狱里头。

    她甚至都不敢去探望宁翰邦,每次去,都只让呈宵跟他父亲见面。

    因为,想起宁翰邦,她的心,太痛,太痛!!

    不知何时起,多年前那个总是穿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的少年,他那瘦削又笔挺的身姿,在她的记忆中,被翻了出来,然后,莫名其妙的缠着她一个又一个无眠的午夜。

    那时候,他虽是宁家二少爷,却因为私生子的身份,受尽排挤。

    哪怕是个佣人,对他都能够趾高气昂。

    那时候,他的白衬衫总是那么两三件,牛仔裤总是洗的泛白,他穿的永远都是那双灰色的帆布鞋,因为颜色的关系,几乎看不出来到底是新是旧。

    因为那时候,处在宁家的他,不会有任何人给他打点这些生活巨细。

    相比宁呈森,他是那样的微不足道。

    宁呈森倒是跟他感情好,总是给他买这买那,甚至直接给钱,到底是年纪小,养尊处优,不懂宁翰邦强到要爆炸的自尊心,他怎么可能接受宁呈森的任何给予?

    那时候她总是喊他小叔,而他,总是在不起眼的角落,朝她露出浅浅的笑容。很腼腆,甚至还会因为害羞然后耳根发红。

    多有趣?她跟宁呈森在一起那么多年,从来未见过宁呈森对她脸红过,却独独是这个总是把自己隐没在角落的大男孩,对着她脸红。

    只可惜,那时候她所有所有的心思都摆在宁呈森身上,从而未去深想,那个大男孩因何如此。

    那时候,宁翰邦也是个美好而又优秀的呢!

    他年纪轻轻,便长的英俊挺拔,虽然瘦削,但个子很高,很直。

    只是,他的眼底经年的不自信,让他在宁呈森跟前,总是少了那份被人轻易瞩目的光芒。她如果不是关注的多了些,也不可能会发现属于他的优秀。

    她将一切都默默的看在眼里,心里多少是有些同情这个大男孩的,于是,在他生日的时候,趁着宁呈森给他送礼物,她也给他送了一双皮鞋。

    这样不显突兀,又能让他感受到来自旁人的温暖,这样好让他的心里起码少那么一些些的自卑。

    她不敢买的太贵,怕他强烈的自尊心会排斥一切贵重的物品,所以,她摒弃了那个圈子里人人都喜欢的手工高定,而是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双实惠又舒适的休闲皮鞋。

    而结果,也果真是如此……

    宁翰邦拒绝了宁呈森给他买的天价跑车,却接受了她买的廉价皮鞋。

    不过一千来块的皮鞋,对伍乐旋宁呈森这些动辄刷卡消费的人来说,确实廉价,可对宁翰邦来说,意义却是非凡。

    后来伍乐旋才知道,那是宁翰邦人生中的第一双皮鞋。后来他穿着那双皮鞋走过了很多路,一年又一年,直到鞋子破了皮,脱了框,他默默的拿去修,修好了,却再舍不得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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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之久,前方的男人才终于回答:“我没去过,最近忙,等忙过这段,我会过去看看的。”

    伍乐旋微怔……

    这个男人,有多久没有心平静和的跟她说过这么长的话了?

    她都快记不清了。

    但其实,也仅仅是心平气和而已,他甚至连过多的感情都没有给她哪怕一丝半点。

    还好,此刻相对,她不再有任何的起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