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病态似的喜欢

轩少爷的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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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样下去就该在这里要了她了,陆九霄尽量克制着自己,慢慢平复自己急促的气息。

    车箱里太热,他又将大衣脱了,待身体的燥动和激情不再那么热血澎湃,他这才将一个大号的高档保温食盒放到展开的餐桌上。

    昨天就说好了的,因为要早点出发,所以就由他来准备两人的早饭,然后两人就在车里吃,这样也可以节省一点时间。

    越纤陌打开精美的食盒,一层一层的揭开,发现他准备的好充分!中式和西式的都有,几乎每样都是她爱吃的。

    最让她心动的是他准备了莲子百合粥和银耳莲子羹,还有紫薯玫瑰花和葡式蛋挞,这让她口水欲滴,当然,浓香的咖啡和锅煮奶茶,以及蛋奶布丁等美食也让她食指大动。

    吃货的福气啊!当然也是吃货的悲哀——一下子就会被人收买……

    越纤陌根本抗拒不了炖的糯糯沙沙的莲子美食,以前容少观没少吐槽她,净吃些这种一点嚼劲也没有、软软烂烂跟没牙老太太吃的东西,害得他吃起来满嘴跑沙,都快要吃吐了。

    可越纤陌爱吃,举凡与莲子有关的食物她基本都爱,连莲子罐头她都不放过。

    陆九霄深谙攻心之道,一下子就得到了她的欢心。

    她笑眯眯地用小银勺给自己和他都盛了一小杯,然后凑到他腮帮子上重重的亲了一口:“做的不错,以兹奖励,下次再努力哈!”

    陆九霄笑睇着她,发现她真的很好宠,又好养,一点点美食就能让她乐开花,而且这些食物还不是他亲手做的,只不过是他请酒店里的大厨刻意帮他准备的。

    “你也吃。”越纤陌坐他腿上,一边用调羹往嘴里送着莲子,一边把青菜瘦肉粥和夹心吐司分派给他。

    陆九霄啼笑皆非,其实这些她也喜欢,只是相较莲子羹和蛋挞而言,她更喜欢前者。

    他挟了块热香松饼,先让她尝一口,待她说好吃,他便再喂她两口,越纤陌也不吝啬,连连喂了他好几勺莲子羹,又喂他吃了一个鸡蛋土豆塔。

    “……”陆九霄。

    吃,毒药也得吃!

    两人甜甜蜜蜜挤在一起吃早餐,你喂我吃一口,我喂你吃一口,也不嫌腻歪的慌。

    待吃的差不多了,陆九霄才佯装若无其事的问她:“月亮湾有你的朋友吗?怎么带了那么多补品?”

    与他汇合时,她车子的后备箱里装了许多高级滋补品,阿胶、血燕盏、西洋参、桂圆、冬虫夏草……名目繁多,数量也多,他当时看了便心生奇怪——如果他没的弄错的话,这些好像大多是女人的滋补之物。

    不过当时他没说,一直等到现在才问。

    越纤陌将自己手里没吃完的布丁塞到他嘴里,然后端起一旁的鲜榨果汁沉默地喝了几口,半晌才低声说:“那是给蔓妃补身子用的,她小产了……”

    她没有再说下去,陆九霄却暗暗吸了一口气,嗯下嘴里滑溜的布丁,他沉声问:“小产?言御庭的?”

    越纤陌放下果汁,默默地点点头。

    “那言御庭知道吗?”

    越纤陌垮着嘴角,重重地吐了一口气:“不知道,蔓妃是做的人流,没通知他。”

    “……为什么?”这下连陆九霄都不得不惊异了。

    越纤陌神情郁郁:“他们不是分手了么,没有必要让他知道吧。”

    陆九霄终于忍不住了,双手捧起她的脸,认认真真地道:“你竟然觉得他不需要知道?言御庭是那个被流掉的孩子的父亲,你觉得他无权知道?”

    越纤陌觉得他好烦,拨着他的手:“我不是说了,他们跟别人的情况不一样,他们分手了!”

    “这跟分手有什么关系?”陆九霄道:“这是他们两个人共同拥有的孩子,沐蔓妃说打就把他打了,这对言御庭很不公平知道吗!”

    说老实话,他光是听着都替言御庭痛——他们这个年纪的男子,虽说不是那么急着要孩子,可一旦真有了孩子,他相信他们都是愿意要的。

    尤其言御庭,他们言家一向子嗣单薄,言御庭是独子,比不得他上面还有一个哥哥,他只怕更是期盼能有一个孩子。

    可是,沐蔓妃居然把孩子打了……

    真让人不敢置信。

    一想到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变成了一团模糊不清的血肉,尽管不是自己的骨肉陆九霄都想闭眼睛,换成言御庭,他……他恐怕想撞墙吧!

    “不是不想让言御庭知道,而是他们现在的情况不合适。”越纤陌解释道:“蔓妃是被言御庭抛弃的,分手时她也不知道自己有了孩子,这是分手后的事,而这个时候言御庭已经和他心头的那颗朱砂痣在成双入对了,如果这个时候蔓妃挺着个大肚子去他们面前,对言御庭说,我怀了你的孩子。你让言御庭和他的心上人要怎么想?他们会怎么看蔓妃?”

    她既无奈又无力地反问陆九霄:“难道你要让言御庭因为这个孩子对蔓妃负起责,然后抛弃唐珊瑚回到蔓妃的身边?你觉得那样他们会幸福吗,言御庭会真的对蔓妃好?”

    陆九霄想试着说服她:“有了孩子情况会不一样,而且我觉得言御庭心里并非没有沐蔓妃,要不然他们不会在一起三年,而这三年里言御庭并没有别的女人,只和沐蔓妃过着寻常夫妻的日子,在唐珊瑚没有回来之前,他们其实很好。”

    越纤陌垂下眼,抿唇:“你也说那是在唐珊瑚没回来的时候,回来了情况就不一样了嘛。”

    “可是就算这样,沐蔓妃也不一定要把孩子拿掉吧?”陆九霄总觉得为那个孩子可惜。

    “……不这样的话孩子生下来会成为私生子,蔓妃也会成为未婚妈妈……”越纤陌有些难过:“可是未婚妈妈没那么好当,抚养一个孩子也没那么容易……”

    她十分伤感:“况且孩子长大了,你让不让他或她认父亲?万一小奶娃要是被言家夺走,诚然,言家肯家会善待这个孩子,孩子也会有更优良的生活,但是唐珊瑚愿意么?她愿意看到自己老公和她以外的女人生的孩子天天在自己面前晃吗?”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谁都一样,越纤陌觉得谁是唐珊瑚,心里都不会舒服。

    “再说了,自己生的孩子如果不能自己养那还有什么意思?孩子不在自己身边,要是被人欺负被人虐待了怎么办?没有生是没有生的说法,但是你生了就要对小娃娃负责啊!”

    她继续道:“也有不少女子甘愿做未婚妈妈,也确实有本事将孩子养大,但是蔓妃现在的情况不允许,更何况她不想因为这个孩子给言御庭以后的家庭带来任何的麻烦,两个人断了就断了,断个干净更好,孩子生了既是言御庭心里的一根刺,也是横亘在唐珊瑚心里的一根针,蔓妃自己也会觉得对不起孩子,愧疚自己不能给他一个正常的家庭,何必呢!”

    陆九霄不语,他承认她说的有那么一点道理,但是他还是觉得惋惜,想想犹被蒙在鼓里的言御庭——少了一个亲生骨肉他都不知道。

    而且现代的女人都这么狠心,这么主意大吗?无论什么事都一个人做决定,自己说了算?

    他不禁用焕然一新的目光看着自家女友,深深觉得自己以前是不是小看她了?你看她不吭不哈,闷不作声的就把他的姑姑骗到云南去了,至今人还没有回来……

    然后沐蔓妃做人流这事她也一声不吭,既没跟他提起过,也未见她跟别人说过,竟是不跟别人商量一声,两个女人自己就把这人命关天的事拿下了——事后你要是不问起她,她兴许还不会说。

    他能称赞她是扮猪吃老虎的个中翘楚吗,办出来的事情桩桩件件都叫他惊讶。

    “我今日要跟你说一句话。”他握住她一只细嫩的小手在手心里轻轻摩挲,郑重其事地说:“以后你要是怀了我的孩子,你可不能擅作主张的打掉,你一定要……”

    “噗!”

    越纤陌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她好不懊恼地用另外一只能活动的手一巴掌“巴”到他的下巴上:“你想的美哟,我怀你的孩子,做梦!”

    她用的力气很小,纯粹是那种“打是亲骂是爱”的花枪,即便打到脸上也不疼,陆九霄一点也不在意,而且经她这一举动,刚才由沐蔓妃小产这个话题所带的伤感气氛也被冲淡。

    他凑近她低声问:“你这样说,你还不打算给我生孩子啊?”

    越纤陌有点窘,垂下眼撩了撩耳边的发:“你就臭美吧,我爸说了,只要是我自愿,不管那个男人是谁,我的孩子他都养。”

    “……”陆九霄。

    有个太能抢戏的岳父也是让人头疼啊!

    他一脸淡定的拥住她:“我们以后生的孩子我们自己养。”

    “鬼才跟你生孩子。”越纤陌咕哝着把发热的脸埋到他怀中。

    看样子是害羞了,陆九霄低头看着她,她越是把脑袋往他怀里钻,他越是恶作剧一般的要将她挖出来,嘴角还噙着笑。

    “不是挺牙尖嘴利的吗?刚才还嘚嘚瑟瑟的,这会怎么就开躲了?”他笑话她。

    “那是你欺负我!”越纤陌用手半掩着眼睛,脸红红的如三月桃花。

    她的手指又细又白又长,挡在绯红脸颊的上方,煞是惹人爱,而且她嘴角翘着,两瓣红唇柔嫩润泽,饱满如水蜜桃,他闻着她身上诱人的香气,喉咙不期然的一紧,身上又泛起一股熟悉的热潮。

    他眸色陡黯,盯着她潋滟的红唇就吻了下去,她往后躲,他就往前追,用大手扣住她的后脑勺让她避无可避,只能被迫承受他的热情。

    哎,这个男人实在是太能吻了!越纤陌心里发出一声叹息,仰着头软倒在他怀中。

    她的贝齿被撬开,他火热的舌头长驱直入,含着她小巧的舌尖轻轻吸吮,她觉得自己真的要被他吸的没了魂,整个人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一直到他中场休息,不甘不愿的放开她的唇喘息,她仍迷迷茫茫,仿佛脚踩云端。

    陆九霄又意犹未尽地在她唇上舔了好几下,越纤陌不满地咕哝:“你究竟吻过多少人才练就的这身吻技?”每次都亲的人神魂颠倒。

    “怎么?”陆九霄专注地凝视着她。

    “未免太好了。”

    “呵呵……”陆九霄忍不住低笑出声:“天生就这么好,我要是说我只亲过你一个人,你肯定不信,但确确实实和你接吻之前我从未吻过别人。”

    “初吻吗?”越纤陌不禁对他刮目相看,还以为他比她大不少,应该亲过不少人呢!

    “当然。”

    “为什么啊?”越纤陌满心不解,以他这么优秀的条件,怎么还能保持初吻?让人匪夷所思。

    “什么为什么呀,我洁身自好还不行吗?”

    “别骗我了。”越纤陌白了他一眼,要论耍起流氓和无耻,她只服他!这样禽兽的人会洁身自好?

    “可事实上确实是这样。”陆九霄摊了摊手。

    他十五六岁的时候还不知道谈恋爱,也对周围的女孩子不上心,后来认识了越纤陌,看多了她和容少观之间的相处情形,觉得像他们这样其实也很不错,也曾动过心思去给自己找一个。

    但是他试着尝试了几次,却总感觉不是那么回事,每每一接触那些对他有好感的女孩子,就觉得对方跟自己想像中的差了十万八千里远,连相处下去的*都没有,何谈发展感情?

    可实际上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找个什么样的女友,模糊的很,仅仅只晓得以容少观和越纤陌那对小情侣为范本。

    于是最后他放弃了,懒得再去尝试。

    他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学习上,准备等年纪大一点再说。

    没想到之后便是他的腿出事,他变成了一个只能依靠轮椅的残疾人——这种情况下,饶是有女孩子肯为他献身,他也只觉得对方是因为怜悯而非真感情喜欢他。

    身体的残缺很容易让人看轻自己,他又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别人一点点同情和怜悯的眼光都让他受不了。

    当年不是没有女孩子爬上他的床,如沈奕君之流,你要说他为什么那么不喜欢沈奕君呢!就是因为这件事——那是他腿出事的第一年,沈奕君可能是因为想报恩或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她偷偷潜入他的房间,脱光了衣服躺在他的床上,就等他回房好要了她。

    那怎么可能呢!他妈的不要说沈奕君他一直不喜欢!就算是他喜欢的类型,你要他一个20岁的大男孩子第一次开荤就躺在下面,来个“女上男下”?

    那他高傲的自尊心可受不了!

    如果他有健全的身体,躺下面就躺下面,无非是姿势的问题,但他现在腿残着,什么都要由女方来做主场,那他宁可不嘿咻,不和女生爱爱。

    如果实在受不了他就自己解决,总比去接受女人在床笫之间的施舍以及同情的目光要好。

    随后越纤陌一步一步的走近了他的心里,他对她由最初的一点点心动,到最后泥足深陷,完全不能抗拒!

    心里有了人,再加上治腿的过程也非常痛苦,痛苦到你也想不起那些男女之间的风花雪月与风流韵事,只一心希望身体能快些恢复,让自己早一点变成一个正常人。

    未曾想他去国外接受治疗时,容少观和越纤陌被拆散,而且是完全不能恢复的那种,他那时极为他们可惜,但是可惜的同时他心里蓦然一动。

    本就对某人情愫暗生,这时候就开始有了隐隐的奢望,何况那时医生宣布他的腿完全能治好,只是要通过艰苦的治疗。

    苦点怕什么,人只要有了希望,通常都会滋生出无限的勇气去克服困难,他就是如此。

    他在国外的那几年一直暗中关注着越纤陌的消息,未免她被别人追走,他确实是费了不少心思和金钱,但他觉得值得。

    他那时候心里满是越纤陌,病态似的喜欢着她,着了魔一样暗中收集着她的一切,哪还有心思想别的女人。

    回国后,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对越纤陌表明心迹或者说去追求她,因为他从容少观的身上得到了教训——这男人一旦没有实权与辉煌的事业,根本保不住自己的爱情。

    于是要创业!要将自己手中的权力最大化!这样以后才能自主,才能不受制于人,更在遭受别人算计的时候能够很好的保护自己!

    反正那时候越纤陌还没毕业,他一边充实着自己,一边凭借着自己过人的天赋将陆氏集团接掌过来,然后恐固自己的权力和实力,哪边都不放弃。

    等到合适的时机,他才慢慢出现在越纤陌的面前,不慌不忙的一步步朝她逼进,最终将她收纳在自己的怀里。

    这是一场博弈,一场一步错然后步步错,最后满盘皆输的博弈,所以他得拿捏着分寸,小心的算计,也分不出什么心思去与别的女人搞七捻三,做些苟且之事。

    不知不觉,他的初吻就保留到了至今,然后,处男之身也一并跟着保留了……

    说起来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别的男人在他这般年纪早不知经历了多少女人,再不济的初吻和初次早丢了,唯有他,还只是在越纤陌这里识得了一点女人滋味,知道了什么叫女人香。

    不过并不遗憾,到是觉得挺好的,至少在越纤陌拷问他时他不必躲躲闪闪,藏头缩尾的闪烁其辞,有什么照着说就是了。

    问心无愧。

    对比他的坦荡,越纤陌选择相信,确实没见他身边有什么女人,而且也没见他跟谁传过绯闻。

    沈奕君这件事比较例外,完全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型,再者他也没有必要撒谎。

    她觉得很满意,不由笑咪咪地亲了他一下:“还好我的也是初吻,不然还真觉得对不起你,你这爱情史也太清白了。”

    陆九霄沉沉笑出声:“少观一直在我面前说他从小把你亲到大,你的初吻能保留我也是挺意外的,算是个惊喜。”

    妈蛋!越纤陌的脸立刻黑了下来。

    容少观那个苕货,你还能更日龙宝一点么?怎么什么事都要跟你二表哥讲?不吹牛你会死啊?

    那还是他们小时候的事。

    她出生的时候容少观已经两三岁了,有一日,他在她的摇篮边趴着看她,当时他大概是觉得她可爱,也可能是把她当成了白白胖胖的肉包子,他看着看着,突然就流着口水踮起脚尖,凑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口。

    亲了一口之后,他咂摸着没亲够,于是他干脆凑到她嘴上“吧唧”了一口……

    天啦鲁!自此他一发不可收拾,瞅着机会,不管有人没人都会在她脸上或者嘴上“吧唧”一口。

    因为他那时年纪小,大人们也不在意,只是觉得发噱好笑,看着有趣就随他去了。

    及至他六七岁的时候都还时不时的抱着三四岁的她“吧唧”来“吧唧”去,终于惹得她爸爸看不下去了,提起容少观就狠揍了他一顿屁股。

    至此容少观才有所收敛。

    但是他们长大以后容少观对她甚是规矩,从来没有再胡来过,他那时顶多只亲亲她的脸或者抱抱她,再不就是拉拉她的手,摸摸她的脸,不会做那些让她不高兴的事。

    总之他们那时候很纯洁,从未干过什么逾越礼法道德的勾当,所以她不觉得自己的初吻有失。

    然而一想到容少观那个日龙宝几乎什么都说给他表哥听,连小时候亲过她的事都不忘绘声绘色地跟陆九霄讲,她就恨不得将容少观吊着毒打一顿!

    “他连这些都跟你说吗?他还跟你说了什么?”她跪在陆九霄的腿上,揪着他胸前的衣服怒问。

    陆九霄笑的无比愉悦:“没什么,就这些。”

    “啊……”越纤陌一边叫一边生气的摇晃他的身体:“我要是回去宰了容少观。”

    “呵呵……”陆九霄揽着她的腰,忍俊不禁开怀大笑。

    两人正闹腾着,越纤陌设置的手机钢琴铃声又响起。

    越纤陌去接电话。

    看到号码的一瞬间,她滞了滞。

    “怎么了?”陆九霄小声地问。

    “我爸爸。”越纤陌比他更小声地回。

    话说越启飞一回到家,包都未放就问宋姨:“陌陌呢?”

    “已经走了。”宋姨接过他手上的包,又去给他端了杯热水。

    越启飞皱起眉:“这么快就走了?”

    他伸出手臂,看了看手上的腕表,才七点半不到。

    他这两天出差去了,原本他不喜欢出差,但是最近刚刚商谈和陆氏的合约,许多事情都要慎重对待,且必需他本人到场,所以最近一段时间他特别的忙碌,几乎都没怎么在家。

    每每这个时候,他就想催母亲快点回来。

    自从兮兮走后,他们的家庭就无法像正常的家庭那样了——爸爸出差,女儿在家里有妈妈陪着看着。

    他们家的情形是往往他一出差,家里就只有陌陌一个人,以前还有老母亲陪她,帮着他看着孩子一点,现在则只有宋姨。

    虽说他也请了门卫,而且孩子大了要给她适当的自由,不能过多的管束她,可正是因为她没有母亲,他就格外的担心她,出差在外面也不放心她在家里干什么。

    前天陌陌给他打电话,说要去月亮湾一趟,自己开车去,是和朋友一起去。

    他原本觉得去月亮湾路程有点远,她一个人开车要开好久,但是她说有朋友会和她换着驾驶,这倒是可行。

    于是他问了她朋友的电话,打过去确认了一下,她那位朋友也是位女生,说话客客气气,为人很有礼貌,他便放心了。

    恰好他今天要回来,又知道她今天去月亮湾,因此他刻意提前到家,就是想和她见上一面,说几句话,没曾想女儿走都走了。

    宋姨道:“不到五点半就出门了,说是想快点到月亮湾,这会只怕都到了半道。”

    这么早?五点半路上还有雾气呢,路灯也未关。越启飞沉吟着,终是拿起手机给女儿打了一个电话。

    越纤陌接到电话很忐忑——最近为了陆九霄,她骗她爸爸的次数比较多,心虚。

    越启飞问她到哪里了,是她在开车还是她的朋友在开。

    越纤陌瞄了瞄车窗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陆九霄附在她耳边小声地说:“红枫山。”

    她忙说红枫山,又说是朋友在开车。

    越启飞便嘱咐了她几句,又不厌其烦的反复交待了她一些出门在外的注意事项,最后叮嘱她早点回来,不要因为外面好玩就贪玩,忘记了家里还有一位老爹。

    越纤陌忙说收到,遵命,这才将她爸打发。

    挂了她爸的电话,她舒了一口气,将脑袋靠在陆九霄的肩上邀功:“你看我为了你牺牲大吧,都敢骗我爸了。”

    陆九霄轻笑地揪了揪她的耳朵,嗓音无比温柔:“那又是谁使我这般见不得人,看见岳父也只能叫越总?”

    越纤陌叹息:“你就知足吧,现在至少你还能偷偷摸摸,到了我爸面前你就只能被p飞。”

    “嗯。”陆九霄说我知足,感谢越大小姐的垂青。

    两人说着话,殊不知越启飞那头正在打电话——他没有打给别人,就是打给陌陌说的那一位朋友。

    越纤陌的朋友原本是她的一位女同学,被临时请来客串。

    女同学一接起电话,眼睛睡眼惺松,人还躺在被窝里,脑子也不甚清楚,但一听到是越纤陌的爸爸,她瞬间清醒,忙说叔叔好。

    越纤陌礼貌又客气的问了她几句,又说很感谢她照顾自己的女儿,末了突然来了一句:“你们的车子现在行驶到哪里?离月亮湾还有多远的路程?”

    额滴个妈呀!女同学心说我哪知道行驶到哪里,我哪知道还有多少的路程?我这会还在睡海渡舟呢!

    嗯嗯啊啊了几句,硬是说不出个所以然,眼看越启飞要起疑,女同学急中生智,忙说叔叔你等等,我这会突然手机信号不好,我等会给您打回去啊!

    切了越启飞的电话,女同学忙不迭的给越纤陌打电话,说赶紧滴,把你们的路程报一报,你爸查勤。

    越纤陌没想到她爸会搞这一手,于是立马和女同学串供。

    女同学得到第一手资料后,马上又回拨越启飞的电话,告诉他现在她们的车子开到哪哪了,离月亮湾还有多远。

    越启飞接到电话后没有说什么,只是眼里闪过些什么,他慢慢放下电话,神情隐隐有几分失落与失神。

    越纤陌接到女同学的回复电话,说已经搞定她爸,冒得问题鸟。

    她一时感慨万千,便对陆九霄道:“真没想到我爸这么仔细,居然还打我同学的电话,我都这么大了,他还是不放心!幸亏我同学还算机灵,不然一准穿帮。”

    陆九霄的大手一下一下顺着她的长发,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知道越启飞要是这么好糊弄,那他也就不是越启飞了。

    ……

    到月亮湾时已经快9点了,一轮太阳在灰白的云层中若隐若现,冬日的风吹在人身上有点冷,但却在尚可接受的范围内。

    陆九霄下了车之后便去附近走走,表示自己去抽支烟,让她和沐蔓妃好好聊聊。

    沐蔓妃乍一看到越纤陌带的那么多补品,不禁吓了一大跳,说道:“你带这么多东西来干什么?要不是为了等你我早走了,这会把旺仔交给你,我立马就要离开,你给的这些东西我能带一两样都不错了。”

    旺仔就是蔓妃不能带走的那只狗儿的大名,能带走的那只叫旺财,很俗的名字,跟星爷电影中的爱犬名字相同。

    但大雅即俗,大俗至雅,这俗和雅都只是一种境界,端看你怎么看。

    事物的本事让人喜欢就够了,管它雅和俗!越纤陌对旺仔可是喜欢的不得了。

    才两三个月的幼犬,米白色,外型娇小的可怜,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眼神无辜又纯净,胖嘟嘟的小肚皮,毛茸茸的小身子,天生就自带萌感,看到不熟悉的陌生人虽然有点胆怯,却还是睁着一双楚楚可怜的眼睛靠近你,在你脚边嗅嗅、转转,小尾巴不停的冲着你摇,都快摇断了,显然是想讨好你。

    真是让人的心都萌化了!

    而且它身上香喷喷,毛发也很蓬松,显然是刚洗过澡,干干净净的非常讨人喜欢。

    越纤陌还是在网上见过这两只小萌物的照片,她离开扬城早,那时京巴汪还木有生崽,平时也只是和蔓妃在网络上聊天,让蔓妃传小汪星人的照片给她看,此时看到实物,那心情自然不能同日而语。

    她蹲下来摸着旺仔的头,问蔓妃:“你这才流产几天就要走,不好好休养几天吗?就算小产不比坐月子可也关乎身体大事,万一没有休养好落下什么病根,以后真的会很麻烦。”

    “不打紧,我身体没那么娇贵,跟铁打的一样。”沐蔓妃轻描淡写:“时间不等人,再说我身子我心里有数,没事,几天就恢复的差不多了。”

    她是一个有着波浪型长发的女人,身材高挑,前凸后翘,有一张令人羡慕的鹅蛋脸,长相风流妖艳,一看就不宜家宜室……

    就像一朵被雨水打过的娇艳玫瑰,分分钟钟在对别人放电,长长的睫毛,多情的双眸,千娇百媚的像个妖精,一百个女人看见她一百个会说她水性扬花——没办法,这长相太妖孽,怎么看都不是正经银……

    “好吧,你说怎样就怎样。”越纤陌发挥其性子中包子的一面,什么也没说。

    “对了,这小家伙天生对人热情,看见陌生人都会讨好人家,会不要脸的将肚子朝天,翻出肚皮给人家看,看起来是萌萌哒的,但是怕有些人不喜欢。”

    沐蔓妃一边收拾自己的行李,一边嘱咐她:“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猫猫狗狗,你还是要好好教它,给它立些规矩,省得它被人捉走或者给你惹些乱子。还有,它的名字你要是觉得不雅,你可以改成你喜欢的。”

    越纤陌连连点头。

    沐蔓妃只是暂时借住在这里的一户人家休养几天,带来的东西很少,简单的收拾一下就行,她连和陆九霄招呼都没有打,只留下可怜兮兮的旺仔,便提着小小的行箱走了。

    旺仔在越纤陌怀里使劲地扑腾了几下,眼巴巴的望着主人走远,然后它仿佛知道被抛弃的命运,竟一声不吭地蜷缩在越纤陌怀里,无力地耷拉下小脑袋,圆溜溜的大眼睛湿润润的,隐见惶恐。

    越纤陌摸了摸它软乎乎的颈子,看着它弃儿般的模样,又看了看沐蔓妃在寒风中孤独前行的身影,亦觉心酸。

    陆九霄过来的时候,就看见这一人一狗都在风中凄凉,不知在伤心个什么劲。

    “咦,这小狗还挺可爱的。”他伸出长指挑了挑旺仔的下颏处,又捏了捏它往下垂着的小耳朵。

    旺仔往越纤陌怀中缩了缩,警惕地瞪大眼睛看着他,一对耳朵动了动,做了个飞机状,随后才再次垂下,顺便有气无力的对他摇了摇它的小尾巴,以做示好。

    越纤陌摸摸它的小脑门:“你别吓它,它现在胆小,刚离开主人嘛。”

    “打过疫苗和驱虫没有?”他问。

    越纤陌道:“虫驱了,但是蔓妃说疫苗还没打完。”

    陆九霄了然地点点头:“三个月左右了是吧?”

    越纤陌立刻对他肃然起敬:“你好专业哟,竟然连这也知道!”

    陆九霄勾唇一笑:“我虽没有养狗,但我们家里有一条金毛和拉布拉多,还有一条二哈,都是我爸养的,我爸喜欢狗。”

    越纤陌咋舌:“你爸是有多喜欢养狗啊,养这么多狗。”她紧接着又问:“那你能看出它爸是谁吗?”她想知道京巴汪是跟什么品种的狗串的旺财与旺仔?

    陆九霄道:“狗狗还小,这时候还看不出来,不过倒是能看出来它长的像它妈,毛是白的,也没什么杂毛,眼睛黑黑的像宝石,挺漂亮的。”

    “那是,咱们旺旺是只美妞!”

    越纤陌美滋滋的还没美够,陆九霄却泼了她一瓢冷水:“这个是串串,长大了会不会长残不好说,因为串的多了,品种不纯的缘故,到时候不知是像爹还是像妈,或是像别的什么,而且幼犬还会换毛,到时候它换一身杂毛,有你哭的,丑丑的狗小时候都可爱过,你就求菩萨保佑它还是越长越可爱,别长的要去整容。”

    我去!越纤陌怒瞪他,没见过这么歧视串串的,你才要整容。

    陆九霄摊手,实话都说不得。

    他无奈地解释:“我并不歧视串串,名贵的狗儿在我眼里一样,不管是名犬还是串串都是一条生命,你养了它就要对它负责,不能随意抛弃它,还要对它好。”

    “我知道。”越纤陌抱紧了小美妞。

    陆九霄继而又说:“不过串串狗好养活,纯种的狗因为它们很大几率都有一点点近亲生子的基因,所以体质不好,串串是杂交,混血儿,所以它们聪明、身体好,而且勤奋、通人性,还忠心。”

    哎呀,总算听到一点串串的优势,越纤陌舒心了。

    “那我们去给它买狗窝,还给它买奶糕和幼犬的犬粮,磨牙骨也要买,玩具也不能少,还有幼犬的零食也要买一些……等过几天,我们再带它去打针。”陆九霄熟练的计划着一切。

    越纤陌顿时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做星星眼崇拜状地看着他,此刻纵使他叫她跟他去天涯海角,她都会毫不犹豫的跟……

    ……

    月亮湾是个正在发展中的小城,此时天色尚早,陆九霄不慌不忙地带着女友和旺仔去宠物医院。

    越纤陌发现,即便是养一只小狗也不容易,要给它买好多东西,比如宠物外出便携包、牵引绳、狗毛的专用梳子,吃的玩的……她看中了一个非常精致漂亮的小狗提篮,旺旺这么小,用这种小篮子提着正好,于是也买。

    再说冬天太冷,你还得给它买几件小衣服,头上戴的蝴蝶结也要买,颜色越鲜艳越要,谁叫这是只大美妞呢!

    一通忙活下来,就花了一个多小时。

    陆九霄付账付的很勤,他是极赞成女友养一只小狗——越纤陌性子有点宅,不爱出来遛弯儿,但如果给她养只小狗,她总要出来遛狗儿吧,这也可以给她增加点运动量,活动活动身体。

    稍后,等将买的东西都放到车上去的时候,樊江在一旁看着,强忍嘴角的抽搐,暗地里感慨,世风日下,人不如狗……

    陆九霄牵住越纤陌的手,柔声道:“这会差不多到饭点了,我们先去吃饭,吃完饭你看是歇一会,还是我们出去逛逛?我们今儿来的运气不错,听说他们这里的时代广场正在举办喜迎元旦的活动,人很多还很热闹,你吃完饭要是不累我们就去瞧个热闹。”

    越纤陌什么也没干,自是不累,而且出来一趟肯定是要出去好好逛逛的。

    她关心的是能不能带旺仔去,毕竟她现想要跟旺仔好好培养感情,如果放着旺仔在车里,她于心不忍,就不想去了。

    陆九霄无奈地摇摇头:“你家的美妞现在还是个小型犬,可以带着,但是咱们还是牵好自己的狗儿,不要让它骚扰到别人或者咬到人,更不要让它随地大小便,给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越纤陌点头,表示能做到。

    之后就是去吃饭。

    陆九霄事先做了功课,所以选的是当地很有名的一家大酒店,吃的菜式也是月亮湾的特色菜和招牌菜,不算特别的美味,却别有一番风味。

    越纤陌吃的很愉快,其中一道糖醋鱼和一道家常熏肉尤得她的欢心,觉得比江城的都做的还地道。

    陆九霄见她吃的开心,眼里盛满了宠溺与莞尔,觉得不虚此行。

    ……

    时代广场位于月亮湾的市中心,是本市最大的一个广场,不过若是跟江城的大广场比起来,那就是小巫见大巫。

    不过广场上很热闹,右边是如火如荼的车展,左边艺术雕像那里有学生在表演,还有好几块供游人休憩的地方也不甘落后,正举行着各种花团锦簇的活动。

    正前方则是一溜的展览摊位和临时商家,鳞次栉比,让人目不暇接,人们似乎对这些摊位和商家更感兴趣,成群结队的流连于此。

    越纤陌一样一样的看过来,发觉好些都是令各路吃货眼花缭乱的美食摊位,她立时兴味盎然。

    被她放在粉红的宠物便携包包里的旺仔比她对这些美食更感兴趣!一直把小脑袋伸出包外张望,早忘了刚开始将它放进包内的害怕与胆怯。

    它适应良好的做好奇宝宝状,一双明亮的眼睛格外地烔烔有神。

    陆九霄揽着她,防止她和小狗被行人撞到或碰到,见到一些感兴趣的东西,也会和她一起驻足欣赏。

    两人站在人群里着实打眼,男的年轻贵气,高大挺拔如一颗松,举手投足皆是优雅与矜贵,脸部的轮廓惊人的漂亮,只可惜他戴着一副很时尚又很能装逼的黑色墨镜,几乎遮去了半张脸,但从他不薄不厚的完美唇形来看,不难看出他是位帅到炸裂的大帅哥。

    女孩子的颜值简直要高出天际,穿着也很简单,上身是一件中长款的精美修身棉服,一双诱人的美腿则完美地包裹在弹力贴身牛仔裤中,又直又长,足蹬帅气的马丁靴。

    她没有戴墨镜,露出一张滑如凝脂的脸蛋,很令人惊艳,而且她好像连淡妆都没有化,却依旧美的让人不住回头,频频朝她张望。

    陆九霄不悦地将她颈子间的围巾绕了一圈,半遮住她的容颜,有个样貌实在是太过于漂亮的女朋友确实令人心水,但也不能不防。

    越纤陌有点泄气地看着他,她正买了一份具有台湾风味的炭烤糯米肠想尝尝,嘴都被围住了要怎么吃?

    旺仔在包里紧盯着她手里的糯米肠跃跃欲试,给偶吃给偶吃,偶能吃!

    看着这一人一狗的表情,陆九霄只觉发噱,眼神何其相似,都是那么无辜又纯净,特别的惹人怜爱。

    他满怀柔情地将她肩上的长发往后顺了顺,这才替她将围巾拉低一点,柔声道:“只许吃一口,第一是不知道这些食物卫不卫生;第二是外面有风,吃了会凉肚子。”

    越纤陌瞪了他一眼,不理他,正要将烤肠往嘴边送,陆九霄却忽然低下头,温热的男性气息微至,他凑到她嘴边咬了一口。

    “……”越纤陌瞬间石化。

    他看起来是要吃烤肠,实际上却飞快的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大庭广众之下亲吻什么的,她觉得咱不是歪果人,委实不必这样热情。

    陆九霄眼眸带笑,弯着唇疼爱地捏了捏她的脸颊:“快吃,吃完咱们再去附近的景点逛逛,再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的电影和演唱会,我们看完了再回去。”

    这边的活动虽然没有江城多姿多彩,但恋爱中的两个人是不太会计较这些的,重要是两个人在一起,即便很乏味的活动和场地都会变得很有意思和有意义。

    越纤陌也觉得这里人太多,旺仔太小,都不好放地上蹓跶,担心它被人踩到。

    于是两人要走,就在此时,越纤陌不经意的一转头,却看到有几人正用手机在拍他们,她不禁一滞,立刻拉了拉陆九霄的衣袖。

    陆九霄微眯着眼睛看了看那几个人,伸手拢住她的肩低声道:“没事,只是一些路人在拍,我让人去要求他们将照片删除。”

    越纤陌极赞成,这毕竟侵犯到自己的*。

    等陆九霄打完电话,两人立刻牵着手离开。

    ……

    越家,越启飞睡了一觉起来后,发觉天色近黄昏,夜色渐渐侵上来,他一看时间,快六点了,冬天天黑的早,女儿却还没有回来。

    他揉了揉额头,正要趿鞋下楼,蓦地接到一个在报社做记者的朋友的电话。

    朋友先是恭喜他既将搭上陆氏这巨型的艘航空母舰,以后事业版图得以开拓,生意会越做越大,飞黄腾达,尔后才问他跟陆氏的合约签了没有,事情有没有什么新进展。

    越启飞本以为对方无非是想在自己身上挖掘点陆氏的新闻,没想到对方话锋一转,突然问:“老越,陆家二公子陆九霄有未婚妻的事你知不知道?”

    越启飞说我听说了一点,现在这个话题炒的挺厉害的,但不知其未婚妻具体是何人。

    记者说:“老越,我真该把拍的那张照片传给你看看,我觉得好眼熟,可恁是想不起是谁!”

    “……啊?”越启飞微怔,接着道:“你们拍到他未婚妻啦?那恭喜你们找到一个大新闻,保不齐还可以上头条。”

    因为陆九霄买到的那颗天价钻石的关系,又因为他高调炒作的关系,他现在的人物形象猛升,几乎三不五时的就带着他那神秘的未婚妻上热搜,风头都快盖过娱乐圈里一线的影视明星。

    明明可以靠显赫出身吃饭的人,他偏偏要靠嘴皮子去吃饭;明明可以靠自身才能吃饭的,他偏偏要去靠脸吃饭!

    越启飞真是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成日里都在想些啥子?自己的私事有必要宣扬的天下皆知吗?君不见——秀恩爱,死的快?

    然而陆九霄不是他的儿子,他管不着。

    不过如果能知道陆九霄的未婚妻是谁他还是极愿意的,省得对方千方百计的惦记着他闺女。

    不要觉得他老眼昏花将自家女儿的地位抬的太高,而是陆九霄一系列的举动将他的目的召示的很清楚,外人也许看不明白,越启飞却想装聋作哑都装不下去。

    一次两次还能是巧合,哪能次次都是巧合?那天底下的巧合未免太多了点!

    此刻记者朋友道:“上毛头条,照片都被要求删除了,而且还被要求不得上新闻,陆家二公子的手段我现在才算是领教了,原本还以为他只是一位温文尔雅的翩翩佳公子,没想到他内里藏刀,做起事来雷厉风行,竟是一匹战斗力超强的猛兽!”

    记者筒子满腹怨言,不等越启飞发问,便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他。

    原来,这位姓石的记者今天的任务就是去月亮湾拍几张他们迎元旦活动会现场的图片回来,再让文字记者配上几段文字,做个小新闻发了。

    没想到在展销会现场乍遇黑超遮面的陆二,他手边还牵着一个长发姑娘。

    由于当时距离隔的远,那姑娘又被陆二用围巾蒙面,石记者楞是没看清楚对方的长相。

    所幸他手快,媒休记者的天性促使他飞快地按下快门,“咔嚓咔嚓”来了几张,而且还拍到了陆二拉下那姑娘的围巾低头亲吻她的场面,只是周围围观群众太多,挡住了镜头,至使人物一点都不清楚。

    石记者正扼腕,寻思着跟踪他们再拍点实料、猛料,来个实锤,不料当即便有两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来请他删除照片,也不得发新闻稿,否则陆九霄会告到他破产。

    石记者不服,广大人民群众有知道真相的权利!

    结果不一会儿,他家报社的头头便给他打电话,叫他不要搞事情,安安分分的拍几张照片回来交差。

    石记者做新闻的热情被打击所剩无几,垂头丧气之余猛地想起陆九霄身边的姑娘好似有点眼熟,脸是没有看清楚,但那样子他瞅着特别像老越的那个丫头。

    石记者也只见过越纤陌一两次,可谁叫老越福气好,老婆和女儿都是顶尖的美人胚子,看一眼就叫人难忘。

    再一联想到陆、越两家最近正在准备合作的事宜,石记者就真相了!

    最后他思来想去,还是想打个电话来跟越启飞确认一下,看是否有此事。

    而越启飞在听到月亮湾这三个字的时候,他额际的青筋就抽动了几下,后来再听到石记者试探性的旁敲侧击,心里已笃定了个七八成。

    但是他表面上却泰然自若:“那你一准是眼花了,我闺女还在江城,此刻正跟我们家的阿姨在厨房里学做晚饭,哪有那个本事去月亮湾?别瞎闹了,我们家跟陆家那种权贵门庭可是差得远了,孩子也跟他们家不般配,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你还是快去找找别的新闻,看看陆二公子的女友是不是另有其人。”

    既然人家当父亲的都否认,而且自己也确实没有什么证据,石记者只好做罢。

    ……

    “唔,不要……手拿开……”

    月亮湾市文化中心的电影院,越纤陌正在陆九霄的手底下扑腾。

    就知道他提议看电影是有预谋,月亮湾附近是有几个不错的景点,他们驱车而去,但一路走着赏着,风忽然渐渐刮大,吹的人冷嗖嗖的,脸冰凉冰凉,实在不适合在外面游玩。

    于是他又带她去喝了个暖暖的下午茶,喝的她都差点睡着了,这才带她来电影院。

    越纤陌平日很少到电影院看电影,在她屈指可数的看电影的经验中,影院好像都是人满为患,人头挨人头。

    然而这里的电影院冷冷清清,除了他们两个,根本没有观众,完全是土豪包场看电影的即视感。

    她问陆九霄是不是包场了。

    陆九霄摇头,他说他和她在一起只想做尽普通情侣做的事,人家看电影他也看电影,不会搞包场那种事。

    但是,老天眷顾他,这家电影院今天这个时间段还真没有观众,就售出了他们两张票,是十分让人无语……

    而且他要的还是情侣座,在最后面,座位又是有靠垫的双人沙发,同时两边是很高的屏风,以隔绝左右的视线。

    两人坐在一起没有间隔,两边的屏风又将这里形成了一个相对亲密的小空间,影片开始,光线顷刻间暗了下来。

    黑暗的环境能将人的感官无限放大,这里本就是男女jq发展的温床,越纤陌既然默认了他要情侣座,也就等于默认了他的某些行为。

    所以才一开始他就将她抱到腿上,眼睛虽然盯着电影屏幕,手却已经在她的脸上和身上轻轻抚摸,人也将她越抱越紧。

    越纤陌想说我是来看电影的,可一对上幽暗中他似笑非笑的视线,她自己脸都红——尼玛,这太欲盖弥彰了!

    哪是看什么电影,这分明是幽会……幽会!

    而且本是个非常文艺且十分正经的电影名字,可影片一开始特么的就是激情四射的男女拥吻……

    越纤陌也是醉了!看着影片上衣服越脱越少,快要赤膊相见的男女,她觉得他们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是在给本来就绷不住的陆二火上浇油。

    陆九霄果然hold不住,直接扳下她的脑袋求kiss,求kiss也就罢了,他索性将她放倒在沙发上,自己倾身去吻她。

    越纤陌想拒绝,可力气又拼不过他,而且他仗着电影院里黑灯瞎火,手脚也开始不老实起来。

    越纤陌想叫救命,被这么一个充满魅力的极品男人热情拥吻着,她也想叫绷不住好嘛!

    怎么说她也是一个正常的女人,而且她一直以来对陆九霄都有好感,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被他虏获。

    犹记得她初次见他的时候,她还小,可见到他仍觉惊为天人,直叹他是一位很帅气又英俊的大哥哥。

    那时只是惊鸿一瞥,后来便慢慢忘记了。

    再次见面,她在树上,膝盖被厚厚的树皮蹭破流血,小腿也被树枝划伤,她下不来树,容少观在树下急的跳脚,直叫她往下跳。

    可是望着容少观瘦削的小身板,她很怕跳下去砸伤他,就在这个时候,他天人一般的出现,伸出修长的双臂,仰起如玉的脸庞让她跳下来。

    他瞳仁漆黑晶亮,目光清澈且诚挚动人,况且他的体形比容少观要高大健美许多,她毫不犹豫的就跳了,未曾想过他会接不住她。

    之后大家就越来越熟,他也不嫌她和容少观年纪小,经常和他们混在一起,也很保护他们两个。就是后来回了江城,他也不时会寄些礼物来给她和容少观,尽到了一个做大哥哥的责任。

    她那时就很喜欢他——没有理由不喜欢嘛,他身上没有什么富家公子哥的坏毛病,从不倨傲无礼的待人,更没有见他玩弄过哪个小姑娘的感情,很正的一个人。

    不过她有容少观,对他也仅限于妹妹对哥哥的喜欢,而且她那时以为他和沈奕君是一对,迟早他们会走到一起。

    没承想他这么出类拔萃的一个人后来腿会出事,成了一个残疾人……

    很让人扼腕,也很让人心痛。

    她记得第一次看到腿受伤的他出现在她面前时,她流下了伤心的眼泪,很替他不值,觉得老天爷不公平,为什么让这么一个优异的年轻人遭受这么大的痛苦?还让他以后的人生都只能在轮椅上渡过?

    那时不知道他的腿能治好,只听说救治的希望不大,很可能一辈子就这样了。

    她对他充满了同情,但又不想表现出来伤了他的自尊心,所以她很小心的围绕在他周围,处处对他都比别人照顾,目的很简单——就想多给他一点温暖,让他对自己的人生不要那么灰心。

    她想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他,没有了腿并不代表没有了一切,他依旧是那个能让人钦佩和着迷的大男孩。

    他的表现也远比一般的人出色,很少见他灰心失望,纵然是坐在轮椅上他也不忘充实自己和努力学习,经常能看见他坐在电脑前孜孜不倦或手捧书卷的身影——人格魅力超级爆棚!

    那时候他们就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听说他去国外能治好腿,她还替他高兴过,只可惜没过多久她和容少观就分开,和他的联系自然而然也就断了。

    再后来,她在学校和人生的路上不是没有遇到过优秀的男孩子,也曾想过再谈一场恋爱,可后来都未果。

    没什么别的原因,只因她前面遇到的男孩子都太优秀了,一个容少观就够让人吃不消,再加上一个陆九霄被她拿来不自觉的做比较,什么样的男孩子都被他俩人衬的黯然失色,引不起她丝毫的兴趣。

    还以为要一直这么单下去,以后随便找个男人嫁了,没想到陆九霄半路杀了出来,以那么强势的绝决之姿要她做他的女朋友。

    她说不出是什么心态,总归不是很抗拒,她心里很清楚,如果和别人在一起她会觉得很勉强,但跟陆九霄在一起,她对前途不再迷茫,心里一片清明。

    她没有表面上表现的那么不愿和陆九霄在一起,她敢说她是心甘情愿——只要陆九霄和别的女人没什么纠葛,她和他谈一场恋爱也未尝不可,纵是最后他们之间没有结果,她亦不悔。

    这就是她简单的心路历程,对陆九霄她也是全情投入,不比那时候和容少观纯纯的少年感情,这时候的他们在感情上掺上了一些女人和男人之间的吸引力,也就是性张力,让人欲罢不能。

    所以和陆九霄在一起时,不光他有需求,她的身体也会起反应,每次都能积极的响应他。

    她也觉得很汗颜,可是身体的反应谁又控制得了……

    但是只是她一有反应,陆九霄便会更加积极的进攻,好比现在,他亲着亲着就把手伸到她衣服里面去了。

    她棉服里面是裸色的羊毛衫,因为怕冷,她羊毛衫里面还有一件保暖绒衣,绒衣很贴身,跟塑身衣一样拉链在前面。

    他拉开了她绒衣的拉链,她很懊恼,偏他还不知足,企图去解她的bra。

    大约是有点经验,他一边亲着她一边把手伸到她的后背,在后面捣鼓了半天却毫无头绪,越纤陌不知怎地就想发笑——她这件内衣是前置式,钩子在前边。

    “别闹!”她被他闹的好痒,而且他气息很急,额上隐隐渗出细密的汗水,鼻子里都喷着气,她接触到他的皮肤也烫的吓人,这样子弄的两人并不好受。

    “不是闹……”陆九霄粗喘着,一双眸子颜色浓黑的惊人,他索性不要脸地把脸埋下去,开始胡作非为。

    越纤陌差点叫出声,上次他扯坏了她的小衣还没学乖啊!她咬着唇去推他的脸,就算这是没人的电影院,可也是公众场合,他想干嘛?!

    他俨然是粘在她身上,大手滑下,碰到她牛仔裤的钮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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