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摊上事儿了

抡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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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竹轩,南阳河畔一座有名的销金窟。

    只穿着里衣走进云竹轩的沈泽,出来时身上多了一件宝蓝色织缎长袍,手中多了一把紫竹骨柄的描金折扇,当然还有腰袋里的二十两银子。

    这件宝蓝色织缎长袍也不知是哪个嫖~客留在云竹轩,不过穿在沈泽身上却很合身。

    云竹轩的头牌月巧姑娘只是随意的打量了几眼沈泽的身材,便给他挑了这件宝蓝织缎长袍,看来她对男人的身材看得很准啊,定然是“久经沙场”总结出来的经验!

    人靠衣服马靠鞍,穿上华丽织缎长袍的沈泽,顿时觉得自己分明就是了一个风度翩翩、玉树临风、卓尔不群的浊世佳公子。

    刚才在云竹轩,沈泽照了镜子,自己这副皮囊还是相当耐看的,而且最为关键的是自己还很年轻!

    年轻就好,不是真得是一个已经生了两个半大小子的中年人便好!

    关于自己那俩儿子,小香儿跟自己讲过,是从沈家族里过继来的。为得是自己考中秀才后,有两个免丁的名额。

    一开始沈泽还害怕是小香儿为了安慰自己而骗自己的,在云竹轩照过镜子后,便彻底放心了。

    年轻,便意味着还有大把的时间去享受!大明的银子这么好赚,不多享受一下,实在可惜了!

    沈泽很潇洒的摇着手中的描金折扇,缓步走出云竹轩,很像是一个刚刚在青~楼里嫖的心满意足的老嫖~客——

    身后的云竹轩传来纳兰才子那“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的美妙词作……

    沈泽感觉自己已经深深的爱上这个地方了,这里的天是这样的蓝,这里的水是这样的清,这里的空气是这样的清新……最为关键的是这里的银子是这样的好赚——

    …………

    沈泽轻摇着折扇,很风骚的走在青州城内最繁华的的大街--海岱大街上。

    刚刚轻松用一首纳兰才子的《木兰花令》赚到云竹轩头牌月巧姑娘二十两银子的沈泽,正在很认真的考虑是去酒楼吃烤乳猪,还是扒全羊的问题。

    因为从早上便一直没有进项的肚子,正在“咕噜咕噜”的表达严重的抗议,沈泽觉得必须搓一顿儿大的才,能弥补亏空。

    人流熙熙攘的海岱大街上,沈泽正一边认真的思考,一边走得风~流倜傥的一塌糊涂之时,忽然感到后腰被人从后面狠狠撞了一下子。

    这一撞,直撞得他往前踉跄了好几步,才停住身子。

    这是哪个不长眼的东西,敢撞本公子?本公子这身袍子可是正宗的苏州织缎,弄坏了你赔得起吗?

    沈泽正要开口大骂,却听到身后有个娇脆的声音大喝道:“抓贼!”

    沈泽不禁一愣,眼见身前掠过一道慌乱的身影,在海岱大街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灵巧的左右闪躲穿行,飞快的向远处跑去。

    而身后一个穿着天青色书生长衫,面容清丽,明显是女扮男装的女子,正一脸义愤之色,气势汹汹的奋力向前追杀而来。

    贼偷儿绝对是一门有着悠久历史的手艺活。自古以来,梁上君子、三只手、妙手空空、佛爷等等,都是对干这门手艺活的人的称呼。

    鱼有鱼路,虾有虾道,各人各有自己的谋生的门路。虽然做贼偷儿这个谋生的的手艺,很为人不耻,但沈泽觉得存在即合理,既然这门手艺自古以来便存在,也便肯定有其存在的理由。

    本来想骂人的沈泽,看着那贼偷儿被人追得仓皇逃窜的样子,不禁笑着摇了摇头,做个贼也不容易啊!想靠这个手段谋生,可得冒着被扭送衙门的危险啊。身手不好的,千万不要轻易尝试。

    沈泽在进云竹轩之前,一度饿得想要从包子铺里“借”几个包子吃,幸亏没有付诸实施,看这样子,大明见义勇为的人还是不少的。既然贼偷儿是一门历史悠久的手艺活,那么抓贼的事情,自然也是一项传统的民间活动。

    虽然沈泽也认同做贼是一项谋生的手段,但对采用这个手段谋生的人却极为鄙视,干什么不好,偏要去做贼!

    他表达鄙视的方式便是对着那个贼偷儿的背影,狠狠的剜了好几眼!

    至于实际行动,咦,那个……那个贼偷儿跑得实在是太快了。

    以沈泽这个现代人看来,抓贼这种事情和扶摔倒的老人一样,似乎都是警察的事情,因为普通人出手,风险太大。当然若是以大明读书人的观点来看,似乎应该叫做“君子不立危墙”更为合适,因此捉贼的事情似乎与自己无关。

    沈泽暗道:这不是自己麻木啊,毕竟自己也只是个刚刚穿越而来的新人,还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自己不想惹麻烦,也不愿见义勇为,似乎是情有可原,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嘛。

    特别自己刚到这个年代,人生地不熟的,怕是被人打了,还不知道衙门大门朝哪呢!这做贼偷儿这行的,可大都是团伙作案的,自己可没有一挑几的能力!

    虽然沈泽对亲自去捉贼心有余力而不足,无法付诸行动,但他对敢于捉贼的人,还是很佩服的,特别是这个敢捉贼的人还是一个女子,沈泽不禁更为佩服。

    他忍不住在心中暗赞一声:当真是位女汉子,呃……这个年代似乎应该叫女侠更合适一些。

    为了表达敬意,沈泽很识趣的朝道路旁边让了一下,想要给那位勇敢的的捉贼女侠让开一条路,以便让那位女侠追贼偷儿的道路更畅通些。

    贼偷儿逃得很快,很溜,追贼的女侠追得也很迅速。

    在经过沈泽身边时,女侠狠狠的瞪了沈泽一眼,显然是对沈泽不帮忙捉贼的行为,很是鄙视!但显然,现在女侠没有功夫停下来声讨沈泽的行为,她急着去抓贼。

    沈泽只觉那位女侠如疾风一样从自己身旁掠过,快得甚至让人看不清面目。

    本来沈泽是力挺这位女侠去捉拿那贼偷儿的,可是随后的一幕,却让他有了帮助贼偷儿逃跑的嫌疑……

    至于原因嘛,是因为沈泽在避让女侠时,动作稍微拖泥带水了一点。

    沈泽其实是想给女侠让开地方,以便她能更为顺畅的通过的。可是他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自己刚刚“吐血三升”,手脚还很是有些不够灵活。沈泽的身子倒是让开了,可是脚下却没来不及让开,于是追贼的女侠悲剧了……

    疾速奔跑的捉贼女侠在跑过沈泽身边时,只觉得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然后身子不由自主腾空而起,接着一个以一个极其尴尬的“狮子搏兔”的动作……扑街了。

    当然,如果把这个尴尬的扑街动作,叫做“饿狗扑食”的话,似乎更通俗,更容易让人理解一些。

    不过,无论用什么词儿来形容,女侠扑街的姿势都不怎么好看,结果都是那么的悲催。

    周围的人群发出一阵惊呼,而女侠则扑在地上一动不动。

    沈泽心头顿时涌起无尽的愧疚……

    但是愧疚只不过是短短的一瞬,紧接而来的是无穷的害怕和恐惧……因为沈泽接着便发现女侠的“狮子搏兔”式扑街,竟然是用脸先着地的。

    看到这悲惨的一幕,沈泽非常想立即转身逃走,因为他觉得万一这位女侠的俏脸破相了的话,自己的下场一定会惨不忍睹。

    从刚才女侠追贼的气势上来看,沈泽觉得女侠的武力值必定是高于自己的。如果和这位女侠放对的话,怕是自己用不了几个回合,便会被ko。

    但沈泽转念一想,众目睽睽之下,自己一个风度翩翩、玉树临风的浊世佳公子,见到美女扑街,不去扶起来而是转身逃跑,似乎非常有损自己的刚刚在大明树立来的良好形象。

    于是,沈泽压抑着自己的对女侠破相之后暴怒发作的恐惧,战战兢兢的、小心翼翼的、一步三停的小步挪到到女侠身边,俯身低下头,怯怯的问道:“哎,这位女侠你没破……呃,没事吧?”

    女侠似乎没有听到沈泽的话,仍旧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下让沈泽愈发不安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