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晴天霹雳

琦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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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悠悠过了三年。

    谌晓玉大四,即将毕业。

    六月份的天气,正是南方的梅雨季节,阴雨连绵,到处都是湿漉漉的,宿舍里挂着未晾干的衣物,内衣、外套,袜子件件如彩旗一般飘在头顶上。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只要宿舍的房门一开,就会从公共卫生间传来腥臭难闻的骚味,前几天更甚,隔壁小金她们宿舍里还跑进了一只大老鼠,吃得大腹便便,在房间里乱串,大约就是从卫生间的地漏上爬上来的,吓得姑娘们花容失色,大呼小叫,几乎没把学校保卫科的人招上来,以为是进了坏人。

    就是那么恶劣的环境,居然让颇有洁癖的谌晓玉就一直在宿舍里呆着,她是有课不回家,没课也不回家,成天恹恹的,竟如同生了病一般。

    小金心下奇怪,便到她们宿舍串门,只见她窝在薄被子里拿着本小说翻阅着。

    藕姿色的薄被子下露出一截手腕,肌肤白皙,带着一串红色的玛瑙珠子,晶莹剔透,更衬得皓腕如雪。

    “你这手钏真漂亮,是在什么地方买的啊?我也想去买一串。”小金眼睛盯着那珠子。

    听她这么说,晓玉低了头用手指抚弄了一下,“别人送的。”

    这串珠子是上一次她去宝莲寺的时候,那位年轻的喇嘛给的,让她带着,原本看着并不起眼,又有点脏兮兮的,谁知道越带越亮,一个月之后竟晶莹剔透,温润如玉,晓玉这才明白这就是所谓的佛教七宝之一的赤珠。

    “哎呦,谁送你这样漂亮的珠子?男朋友?”小金大了胆子起了玩笑。

    前两年因为邓一楠那件事,小金与她的关系多多少少有点微妙,也不似刚入学的时候那番亲近,两人表面上虽然有说有笑,体己话却不太说了。

    直到这一年才小金谈了个男朋友,把邓一楠的事情抛到了九霄云外,才解开了心结,更何况,这几年谌晓玉居然没有谈一个男朋友,包括让她之前心存芥蒂的邓一楠。

    小金才算是真正的豁然开朗了。

    心结既开,小金对谌晓玉又多了几分歉疚,言谈举止之间更是不少亲昵与讨好的成分,这几天见谌晓玉情绪不佳,着实挂心,白天为她打饭,晚上有空便过来探望。

    谌晓玉知道她的意思,却也不点破,顺其自然地接受着她的好意。

    “哪里来的男朋友,只是个朋友。”晓玉淡然一句带过,宝莲寺的事情她轻易也不提过。

    每过一段时间,必然要去寺里祈福。

    两人叽叽咕咕,又说了些生活琐事。

    “这雨不知道要下到什么时候呢,已经快两个多星期了,再要这样下去,我都没有衣服换了。”小金抱着床上的靠枕,看着屋内悬挂着万国旗,抱怨着。

    “天气预报说,还要下几天呢,再这样下去,人都要长出蘑菇来了。”谌晓玉气恼地说“长就长吧,我是懒得动弹,下他个七七四十九天才好。”

    成天阴雨连绵,她的情绪也是极为不好,躲在床上看武侠小说,完全是为了让自己不去想那些烦神的事情。

    “是啊,要不是还修改论文,我也想像你这样躺着看小说,至少不要看老头那脸色。哼,为什么你就可以这样舒服?”小金唧唧咕咕地抱怨。

    “我舒服吗?我的胃已经痛了一个星期,在我躺着看小说之前已经完成了论文,为了完成论文选题跟导师考察了三个月,回来又赶论文,得了胃溃疡,所以现在只能躺着这里看小说,小姐,万事有因才有果,你完全不用嫉妒我。”

    说完,她笑着拍了拍小金的手,麻烦她将桌上的那杯中药冲剂端了过来,一仰脖子灌了下去。

    中药的苦涩顺着喉咙咽下,心里却是更加的苦涩。

    “晓玉,我不是那个意思。。。。。。”小金嗫嚅着没说下去,眼睛却是笔直地看着她。

    晓玉看着小金明亮清澈略带歉意的眼神,心里知道,这个姑娘是真心诚意地想和自己重修旧好。

    她摆了摆手,“对不起,是我脾气不好。心里烦着”

    “你论文也完成了,还有什么好烦呢?”这次小金问得小心翼翼。

    学生,最烦恼的不过是作业,考试,论文,当然还有男朋友。

    可是这些都与她无关,她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学习用功刻苦,考试成绩优秀,论文过关,男朋友虽然没有,可也不是在学校里也不乏追求者众多,只是她兴趣缺缺,对男生都是敬而远之。

    小金不明白她有什么好忧虑的。

    谌晓玉低了头没有说话,女孩子之间喜欢交换秘密,可是她的烦恼跟小金说也说不出口。

    自从爷爷去世之后,奶奶身体更加不好,加之谌文辉回来,本来想多一个人照顾,没有想到,谌文辉此次的回来竟然更加剧了奶奶的病情。

    之前,她不是没有猜测与怀疑过,就在重生的最初日子里,她就觉察到,青春年少的谌文辉对那忧郁清丽的邓红梅,有着一份不一样的情愫。

    那份情愫隐隐约约掩饰在谌文辉对大学生活的向往,对知识的渴求之下,心细如谌晓玉也只是隐约猜测,并觉得随着时间的流逝,谌文辉逐渐年长,一定会有更适合的人出现在他的生活里,而他也会从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长成一个身体,心理都十分成熟的男人。

    少年时期的情事,不过是一场春梦了无痕罢了。

    可是谁想到,生活就是这般狗血淋漓,谌晓玉自认为自己开了天眼的先知先觉,却万万没有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

    爷爷去世的那几天,谌文辉回来,邓红梅跟着他一起回来了。

    忙完了爷爷的丧事之后,文辉就跟奶奶提出,要在热孝里把自己与邓红梅的婚事办了,他们那里的习俗是热孝不办婚事,要守孝三年,邓红梅已经三十多岁,再不结婚,怀孕生子的风险要高出很多。

    文辉还说,之所以这么突然,是因为邓红梅一直担心老人们接受不了她,所以才瞒着。

    这个消息无疑是个晴天霹雳,一家人,应该说是两家的人,都没有想到有这样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