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精灵(匍伏求订阅)

虫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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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洛都的大街小巷又多了个级八卦,就是京城花魁慕容婢和江南才子杜书郎的私奔事件!

    据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未时左右,才子和佳人的马车从城西出了门,到了小竹林,杜才子对于慕容姑娘明日就要回京那是日思夜想,有百般不舍;恰好这花魁也是同样的心思,情愿同甘共苦,比翼双飞,二人互诉钟情后,只觉的生不能别,死要同寝。

    此等深情,就连老天爷也为之感动,竹木花草疯狂的生长,正好挡住了旁人的视线,那二人便弃车简行,最终一起浪迹天涯。

    话说还有一词,是杜才子真正打动慕容姑娘的关键,是被那花魁的婢女给无意间现的,唤作《木兰花令》——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也就是这小词,不知感动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早已被谱成曲,在世面上广为传唱,就连拉车的马夫都会哼上一两句;而二人私奔的小竹林也成了名胜游景,不知被谁取名为杜郎林,又不知有多少痴男怨女在那里感怀悲痛,亲亲我我,然后丢了贞操。

    据说,就连府尹大人也在那里题了词,祝那对有情人终成眷属,说不定再过个百十年,就会变成司马相如和卓文君一样的故事流传下去。

    对此,李道士只能表示,哥虽然已经不在江湖混,但江湖上依旧保留哥的传说。关键是,他也不知道事情会被炒的这么火啊!

    事情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剧情大反转,李道士一举弄死那藤鬼后,就面临着一个难题,他怎么去跟别人去解释,毕竟花魁是鬼怪这件事实在是匪夷所思,而且还容易给他惹上人命官司。

    这可不像是对付董家的那窝狐狸,先这古代的婢女、下人都是有卖身契的,严格来说都不能算是人,被主家打死一两个都不用去衙门解释的,而且有永宁伯四公子背书,官府也不敢细查。

    但这事性质可不一样,京城的花魁相当于当红一线女明星,而且人家在长安城还有好多官宦人家的粉丝,又是在皇帝面前献过舞的,可以说已经脱离了舞女的档次,相当于文艺从业者,这要是在江南出了事,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更何况他只是一个名声在城市范围内流传的道士,所以说,私奔永远要比谋杀的好,而且府尹题词,未尝没有把这件事定性的意思。

    但他很显然低估了苦闷的古代人民对于八卦的精神需求,只稍稍传播,这事件的名声就像是滚雪球一样扩大,现在几乎闹的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搞的他这个始作俑者都猝不及防。

    好吧,那竹林的枝叶伸展只是当时藤鬼在施展妖法;至于那诗,没错,李道士本来是想拿去刷逼格的,可惜没想对方是个披着人皮的鬼魅,还没装上两句就被拉着滚床单了,压根就没用上。谁知道这又被哪个婢女从角落里翻出来,据说在外面已经被叫卖到五百两金子,没错!就是二十四k纯金,这几乎可以比得上文豪大家的遗世之作了!

    曾经,有一个赚钱的机会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时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人家说:‘这里还有五百张,打折出售,要不要?’

    可现在,他还有比赚钱更头疼的事要做,没错,就是我们家乖巧的丑姑娘生气了,你看那小嘴鼓的,本来一天能吃八大碗饭的,现在连半碗就不愿意吃了,而且那手上脸上可还有不少伤口,都是那藤妖害的,当然这锅得是李道士背。

    谁让你去杏花楼的,谁让你去泡妞的!你泡妞也就算了,居然还泡上了个披着人皮的鬼怪,你这是什么眼光?对此,道士无话可辨,于是乎,他正以奴才伺候格格的态度,给这位小祖宗赔不是,添小心。

    “丑娘啊,咱这生病得吃药对不对,郎中都说了,你这是小伤,养养会好的,而且你不是体质异常嘛,说不定好的更快呢,乖,起来吃药?”

    “哼!”我们丑娘就是这么的高傲,就是这么的霸气,脑袋一缩,蒙在了被单里。

    “好吧,这事是道爷错了,以后咱再也不去那杏花楼了行不行?那地界儿跟咱八字犯冲,上次掉眼珠,这次遇鬼怪,看来的确不大适合咱这种正经人,好不好?”

    应该是好的,道士看见丑娘的被单里稍稍张开,里面的大眼珠眨巴眨巴。

    “还有,咳咳,道爷也想明白了,咱最近实在是有些不地道,道爷这么顾家的人,怎么能够天天往外跑呢,以后每天至少要花在一个,不对,是两个时辰来陪着我们丑娘小姐,这个家长教育还是很有必要的。”

    丑娘的小脑袋终于又从被子里钻了出来,不过脸颊依旧鼓着,一副宝宝不开心,宝宝还要哄的表情。

    “而且,我们家小丑娘不是受伤了嘛,以后每天三餐都由道爷负责,喂到你好为止,怎么样?”

    宝宝终于开心了,小脑袋蹭啊蹭,终于蹭到了道士的腿上,张开小嘴,一副嗷嗷待哺的姿态;李道士一边喂,一边唉声叹气,都说女大十八变,可问题是眼前这位变的也太快了点,以前又呆又楞,叫啥做啥的有多好,现在又会哭,还会撒娇,这都是跟谁学的?道爷我可从来没教过她啊。

    把这位小祖宗伺候好后,李道士这才抹了把汗,他还有好多事要处理呢,当然事先还要搞明白一件事。

    到了杜书呆的房间,果不其然,这家伙大白天的又不知到哪个名胜古迹转悠去了,房间里果然是成堆成堆的书册,这上哪儿找去啊?

    “不用找了,你应该是在找我吧?”

    李道士连忙转头,只见书堆上的每本书都开始‘哗啦’‘哗啦’作响,声音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当初在小竹林,是你在最后关头暗中帮助道爷的吧,那些《真武降魔真经》的书页——”

    “都是慕文临时手抄的,你要感谢就感谢他去吧,我只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而已。”

    李道士终于搞清楚了,眼前这是只书妖。

    书妖者,因读书人赤诚之心所化,知百书,通万经——《神机鬼藏》异妖十七

    有道是千奇百怪为妖,妄念而化成精,理论上来说,除了草木、走兽、飞禽、水族,只要是存在于世,皆有化作妖怪的可能,但是眼前这种情况十分稀少,就连《神机鬼藏》这本古书把它化分为异妖,少见程度可想而知。

    这书妖诞生的条件,先便是要有个嗜书如命的痴儿,而且此人必须念头通达,无有恶意,这才能得到书妖的回应,书妖、花精、画灵,皆是如此。

    搞清楚以后,道士也就放心了,因为书妖还从没听说过有攻击性,顿了顿道,“不管如何,道爷欠你个人情,如果有什么能做的,尽管说。”

    一时间没人回应,道士心中窃喜,咱就喜欢这种做好事不求回报的好人,不对,是好妖怪;还是妖怪好啊,不像是尼姑,帮人都要抢萝莉,开玩笑,这萝莉是能随便抢的嘛,尤其是道爷家的,咱这可是捡来的,又不是亲生的,捡来的又不要钱,而且推倒又没有血缘障碍,多划算!

    估摸着天色已晚,道士今天难得的不想出门,乖乖的在家掐菜、做饭,正洗大白菜的时候,苗三四和朱豹子准时准点的过来蹭饭,见道士一副居家煮夫的形象,苗三四愣了愣:“师兄也会做饭?”

    “废话,道爷可是全能性人才,做诗都没问题,做菜怎么就不会了。”

    “师兄师兄,你之前说的话可是真的?你要是不在了,我就是青城派第九代传人?”

    “开玩笑,道爷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了,我青城派掌门一看颜值,二看身材,瞅瞅你这贼眉鼠眼的样子,你说你哪一点符合。”

    苗三四急眼了,“不是,师兄你之前说的,我……”可无论他说些什么,道士就四个字——概不认账。

    挠了挠耳朵,见朱豹子跟座小山似的坐在旁边,一言不,便打了个招呼:“呦!难得过来吃饭啊。”

    “浑家做的饭不合老子胃口。”

    “那给你尝尝道爷的手艺。”

    “老子什么时候客气过!”朱豹子裂开大嘴,这家伙不笑的时候像要杀人,笑起来时像是要灭人满门,总之是满满的恶人相。

    李道士心里清楚,朱豹子以人血修补神图后,自己其实已经失去了对方的把柄,但这大虫看样子仍愿意在青城的门下讨饭吃,尤其是之前玩命对付那藤鬼,更像是投名状一样。

    经此一事,这家伙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顿时一路飙升,由高级炮灰甲上升到真正的青城门面担当,看到没?这就是企业文化!这就是团队向心力!这就是青城派的核心价值观!这就是每个月大十几两银子的作用!貌似最后一点最重要。

    等酒足饭饱,送走这二位蹭饭的爷后,李道士琢磨着是时候伺候自家丑娘大小姐了,结果才走到门口,白色的身影一闪而过,好似还带着股香风。

    道士下意识的回头,就见朦胧的夜色中,一道精灵也似的小姑娘光着小脚丫,蹦蹦跳跳的走了过去,那精致到没有缺点的五官,披肩的短,凝滑如脂的肌肤,娇小的身躯,仿佛踏着月色来,又踏着月色离开。

    道士两眼睁大,嘴巴大睁,荡漾的小心肝仿佛被重锤砸了一下,变的更加荡漾了,只一个瞬间,他记不清对方的全部面孔,脑海中仅有那秀气的双眼,以及那浑身散着的水灵的气息。

    跟董氏、花魁、冯女侠这些人间的粉黛美色都不相同,那像雾像雨又像风的气质,好似钟灵毓秀、天生地养,绝非是**凡胎!

    虽然单论颜值,大美人和小美妞之间各有各的好,但问题是——道爷就好这一口啊!

    ‘啪’的一声,道士手上的饭盒砸落在地,他感觉自己好像恋爱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