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萝莉不但能打而且是个吃货

刀客特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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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领共和国伊特行省伊比利亚城

    丽璐西斯一身黑色旅行长袍,戴着巨大的宽沿帽子,背后背着一根普通的蓝宝石法杖,拖着巨大的行李箱,吭哧吭哧地走在街上,仿佛是一位正在旅行的少女法师。

    “该死的圣徒,追的比三头猎犬都紧。”她边走边嘟囔着,把滚到脚边的一粒小石子狠狠踢飞。

    之前对加菲尔德使用了双重定位手段,一张贴在胸甲处的“骨蜂翼”是她故意暴露,用以放松敌人的警惕。以特殊手段制成的透明血液,则轻轻渗入加菲尔德的后肩处,在那个视觉盲区的皮肤表层潜伏起来,那同样是一个被动定位的手法,而且同化之后很难看出任何异常。

    本以为这样就可以安心吃喝玩乐。。。呃,安心调查“灭绝者”,结果发现自己犯了一个极为严重的错误。

    给猫挂上铃铛的老鼠,固然可以提前进洞躲避,可如果那只猫24小时都在背后追着你,你挂不挂铃铛又有什么不同呢?

    “可恶!”丽璐西斯再次恶狠狠的咒骂道。

    作为一名从未经历过大型战争的未成年血族,她对人类个体谈不上什么仇恨。就好像王真世界的北极人和骨科人一样,长期的历史战争让两个民族间隔阂深重,但真到了个体接触的时候,也不是非要打生打死,归根结底,都只是统治阶层下的草民而已。

    尤其是血族的外形,跟那帮骨头架子骷髅、烂肉堆憎恶完全不是一种画风,倒更偏向人类些。如果不是冰冷的体温和停摆的心跳,他们现在也许是人类的分支,而不是依附在亡灵族的麾下。

    据丽璐西斯的父亲托纳提乌讲述,血族并不是和亡灵一起降临世间的。在人类和亡灵族出现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血族就已经在蓝星上生存繁衍了。他们是真正的原住民,从蓝星的源血中生出,也因此得名“血族”,他们在广袤的古大陆上欢快的捕猎、采集、筑城、进化,最终形成了覆盖整个蓝星的“第一文明。”那个时代的血族只是单纯的类人文明而已,和现在的人类一样,有着美食、建筑、艺术、爱情,因为资源的丰盛和数量的稀少,他们过着载歌载舞的奢华生活。

    后来人类突然出现了,像是一种阴暗的可怜虫,在蓝星的犄角旮旯里慢慢滋生,不过过惯了奢华慵懒日子的血族人并未注意这些“低等生物”,依旧躺在柔软的沙发中品位诗歌与佳酿,只是一名无聊的贵族意外发现“人类”这种生物的鲜血十分香甜,开启了“饮血”这一恶习,有不少贪嘴的吸血鬼越过茂密的森林,偷袭人类的原始村落。天可怜见,那些连魔兽都打不过的小家伙,根本就察觉不到血族的出手,只能编织出一个个神秘的传说。

    再后来,名为“魔法”的伟力开始在人类中传播,可怜虫一下子从庄稼变成了站在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大片的魔兽被杀死,分割两族的森林屏障也被踏平,已经慵懒到近乎麻木的血族人根本无力抵抗,皇家血脉所剩无几,本就稀少的人口也很快就被屠戮殆尽。

    幸存下来的血族亲王、侯爵等寥寥无几,带着所有能找到的难民,逃入了冰冷的极地。

    可人类的适应性极为强大,各种保暖的衣物、魔法、装备、载具被发明出来,对着血族最后的要塞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强攻。

    就在一次五层城墙全破的最紧要关头,一道巨大的传送门凭空而起——亡灵现世。

    这种原本只存在于传说和怪谈里的生物,就这样大摇大摆地出现在蓝星大陆上,一瞬间扫清了被吓呆的围城军队,而后派出大量的死灵巫师,在所有的人族城市中散布瘟疫、末日言论、死亡教义,甚至直接建立死者大军夺取控制权。

    当时的血族族长德古拉与亡灵大君阿萨利奇彻夜深谈,不知道达成了何种协议。

    总之,血族得到了亡灵族的认可,称为其正式成员,更获得了变形蝙蝠和凝聚源血命器、源血战铠的能力。至于代价——

    一夜之间,所有的血族人都失去了心跳。而后,血液失去温度、夜间视力提升、对阳光渐生厌恶,那是一个缓慢而难熬的过程。

    最终,形成了现在的血族——厌恶阳光、没有脉搏、喜爱奢华服饰和美食、秉承贵族社会结构以及。。。喜欢饮用人血。

    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阳光只是被厌恶,而不会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血族会在阳光下燃烧只是人类的谣传,就好像血族认为人类抓住他们后会吃掉他们一样。

    托纳提乌讲完后的评语是:“不就吸点血吗?完全可以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我们血族提供智慧和艺术,那些臭人类去挖矿和供血,这不是挺不错的社会结构吗?非要闹到倒向异界种族的地步。”

    出生在平静时期的丽璐西斯,对人类的全部印象,也不过是好玩的魔械和精致的糕点了,刚到人类世界时,她开心地玩了几天,直到清除者小队的出现。

    “哼,要不是有那个圣徒双弩女,你们早就被我杀光了。”丽璐西斯咬牙切齿,很不爽自己吃遍伊特甜点的宏伟计划被破,手中的拉杆箱与地面狠狠摩擦,发出轰隆隆的巨大声响。终于,血族萝莉停在一座气势磅礴富丽堂皇的建筑前。

    丽璐西斯微微眯起眼睛,抬头望着长达数百米的深粉色墙体,那墙面在三层以上的地方忽然又刷成浅粉,配合着中轴线上的高高阁楼,两侧各延伸出9座活泼的圆形尖塔,一眼望去好像一个直接堆在地上的草莓冰淇淋,大门上十几个金色带粉的字母组成了“布伦佩斯大酒店”的字样。

    这座粉嫩到只有少女心基佬才会入住的奢华酒店,真实背景却是血族在马矛国的秘密联络点。

    “嘿嘿,听说是劳伦斯叔父的小侄子古斯塔在这里主事,其主厨制作的花栗焦糖提拉米苏闻名整个千领,连共和国议会的大佬官邸,都会派专人采买用来招待外宾,这次我就要从那些人身上收集足够的情报!”吃货属性觉醒的少女,全然忘记此行寻人的目的和清除者的威胁,给自己找了一个极不靠谱的理由,便大踏步走进酒店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