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我有一壶酒

晨晨小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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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腹怨气滔天的卫贤谣高举着酒杯,慷慨激昂,他与陈仲卿无冤无仇,说话恶毒的诅咒无非是一人拿下三鼎甲,眼红妒忌而已。他挑起了话题,再加上其他文人士子的添油加醋,自然愈演愈烈,变成了一场陈仲卿并无真材实料的批判大会。

    文人相轻,自古而然。

    不凑巧的是,他们相亲的对象正好坐在另一边,而且准备好戏弄他们一番。

    店小二恭敬的把陈仲卿题写的几句话放在卫贤谣面前,他两指捻起白纸,看了一眼,喜上眉梢,没想到在此居然能遇上知音。寥寥几句便把陈仲卿贬得一无是处,如同一个剽词窃句的龌龊之辈,简直拍腿脚好。

    他撇下周围的诗人游伴,走到陈仲卿一桌面前,拱手作揖,表情高兴的说道,“在下卫贤谣,方才阁下一番言论如同醍醐灌顶,发人深省。公子说陈仲卿那三首,分明是代笔之作,他一个年纪未过而立之年的毛头小伙,怎么可能写得出这种的大气滂沱的感觉。贤谣深以为然,看来大家的眼睛都是明亮的,所谓的三鼎甲,根本就是彻头彻尾的骗局。”

    陈仲卿笑而不语,对面的秦丹青之前听完了杭州第一才子的恶搞之后,强忍着笑意看这出好戏。这位卫公子不知道,自己已经落入了圈套之中。

    卫贤谣反问道,“对了,未知阁下姓名?”

    陈仲卿谦虚的说道,“我姓曹,单名一个字泥,出淤泥而不染的泥。”

    “曹兄,这么叫你不过分吧?”

    “无妨,无妨。”

    卫贤谣做出一个请的手势,指向屏风后那桌人,“不知能否移步到我们那一桌,继续畅谈下去呢?我觉得我跟你有缘分,定是性情中人。”

    秦丹青已经是一副我忍不住的表情把头扭向另一边,如果不是自己知晓底细,他都要怀疑面前人就是那个要口诛笔伐的陈仲卿的文士了。

    “好好。”陈仲卿端起杏花村,回过头冲秦丹青露出神秘的微笑,说道,“秦公子,你先在此等候片刻,我先去与卫公子那一桌把酒吟诗。”

    秦丹青也非常配合的说道,“去吧,曹公子,祝你马到成功。”

    卫贤谣将陈仲卿介绍给他的朋友,并且点明了一下这就是质疑陈仲卿的那位士子。

    见有新人加入,在场所有人并没有表现出敌意,反而兴致高昂的与曹公子身份的陈仲卿讨论起诗文典赋。从李太白的清风明月,一直谈论到陈仲卿写下的《赤壁赋》江山明月清风的差距,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指点江山。

    见所有人都是一副自命不凡的模样,陈仲卿感到有些好笑,这些蜗居在象牙塔里的读书人的确没见过世面,以为一方天井就是全部,也难怪卫贤谣会说出杭州之外无词人这种大言不惭的话。

    他不动神色的给在场各位提建议,说道,“蒲州有楼,名曰黄鹤楼。一开始李君虞提笔写下了‘汉家箫鼓空流水,魏国山河半夕阳‘的名句,后来居上的畅当写下了‘势围平野,河流入断山’的淋漓尽致。再后来便是流传千古的名篇,王季凌‘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大气浩然。在下私以为诗如攀峰,永无止境。前人留下了无数名篇,如同丰碑。它们都才华熠熠,诗境如云,似一道铜墙铁壁,封住了后来人的出路。”

    所有人都在静静的听着陈仲卿继续说下去,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卫贤谣则是饶有兴致的托着下巴。

    “今日大家有缘相聚于此,为何不更上一层楼,打破桎梏。在秋水一色的顶层趁兴替词,写下诗篇,兴许千百年之后,我们的尸骨成灰,但是后人却凭着诗文,永远记住我们的名字。名垂千古,不负一生。”

    “好。”

    卫贤谣最先鼓掌,他对陈仲卿的提议非常感兴趣,“曹公子说得对,既然陈兴而来,为何我们不登楼写诗,一抒胸怀?”

    还没等到其他人附和,卫贤谣又喊了一句,“小二,来,笔墨伺候。”

    店小二接过对方抛来的银两,一溜烟往回跑。文人才子的雅兴他是最了解的,上了雅阁喝酒,大抵都是要趁着酒劲直抒胸臆。至于能写出多少流传甚广的名篇,起码在秋水一色的那堵墙上,还未曾出现过。这酒楼老板也郁闷,本想来几篇千古名句,让此楼身价大涨,却没想到写下的全是庸词俗句。

    秦丹青也站起身跟了过去,他想看看陈仲卿到底能整出怎样惊世骇俗的诗文。

    卫贤谣左手拎着袖子,右手握着狼毫,神态微醺,几杯酒下肚之后有些摇摇晃晃,好不容易才在一块角落里还未被那些庸脂俗粉糟蹋过的洁白无瑕,笔尖刚触碰在墙壁,写下一横,却发现自己脑海之中空空如也。

    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卫贤谣感觉有些尴尬,毕竟是他最先附和要上这最顶层写出一首千古豪迈词,现在却怎落地都不对,背后众人的眼神紧紧盯着他,如芒在背。

    “卫公子,怎么不动手了?刚才不是说要让陈仲卿瞧瞧什么叫做杭州词人,什么叫做江南一绝么?现在可是最好的机会,一首词,流芳百世。”

    陈仲卿在身后起哄,其他人也跟着符合。然而越是催促,卫贤谣就发现自己越写不出,原本开头脑海里还有只言片语,被他们起哄之后就只剩下一片空白的脑袋。

    卫贤谣有些气急败坏,他回过头瞪了陈仲卿一眼,把手中的狼毫塞到他手掌心,恼怒的说道,“既然曹公子这么想跃跃欲试,那就你先来写吧。”

    说完一个人走到边上,神情阴沉。其他人都面面相觑,看一眼陈仲卿,又望一眼卫贤谣。场面陷入尴尬的僵局。

    秦丹青躲在一旁偷笑,结局果然按照着陈仲卿的剧本来走。

    “没事,我来就我来吧。”

    陈仲卿微笑着上前一步,深吸了一口气。

    风从窗外席卷进来,吹起了他的青丝,衣袍宽袖,折皱起舞。腰间悬系的双环玉佩碰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

    狼毫挥舞,写下十个苍劲有力的字,如同黄鹤绕虬松,仙风道骨。

    “我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

    在场眼尖的人已经看出来,这句是从韦苏州的《简卢陟》最后两句“我有一瓢酒,可以慰风尘”借鉴转化而来。虽说之前也有借鉴转化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案例,但从这位曹士子的改动看来,并未超越前者太多。

    他们并不在意,毕竟在座的诸位对曹公子也没抱着多大的期望,诗文的境界更多考验的是天赋高低,加入本身才能平庸,在怎么努力写出来的诗,也欠缺境界。

    然而接下来落笔的这两句却让在场所有人心神一凛。

    万里钱塘一线天的叹为观止。

    聚于峰峦的云海四散而开,霞光漫天。

    眼界胸襟豁然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