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把夜明珠敲碎?

一场逃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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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很有那么一些人,来这里直接进行死当,就是不再赎回的那种典当模式。

    更有很多的人来典当的时候,觉得自己完全有能力在期限内赎回典当的物件,但是到期了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那个能力,于是这典当的物品就自然成了典当行所有了。

    典当行里这样的东西却是有很多,其中却也不乏真正的珍品,于是典当行的老板就又开设了一种模式,就是卖珍品。

    以前的那些过期的典当品,典当行大多都是卖给那些相应的珍宝商行了,卖给他们,虽然能赚到一部分钱,但是却远远不及自己找人脱手赚的多。

    尤其是,经过切实的买卖之后,典当行的老板还搞出了类似拍卖的模式,对那些珍品每隔一段时间,就进行一次集中拍卖,让那些参与拍卖的富翁们自己去竞价,价高者得。

    这样一来,脱手那些珍宝所赚的钱却是又提升了一个台阶。

    不但如此,经过几次成功的拍卖,也为陈记当铺打响了一定的名气,现在很多当铺都已经开始模仿陈记当铺,进行这样的业务了。

    不过陈记当铺毕竟是头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他在这尘寰城典当行业的地位,却是别的当铺不能撼动的,因此陈记当铺却也不管其它当铺对他们的模仿,因为既然有人去模仿,那这也象征着陈记的名头不是?

    越多的人模仿,就说明大家认可这种模式,却是对陈记当铺的宣传起到积极的作用。

    了解了这些之后,林枭却是只对那伙计说自己来的目的,只是典当物品,对拍卖的珍宝并没有兴趣。

    开玩笑,凡间的让那些人争破脑袋的所谓珍宝,又怎么可能被林枭这个修神者看在眼里呢?

    那紫衣的小伙计也就二十多岁,却是已经比较精明了,眼看林枭身上穿的衣服的质地,以及他隐隐透露的那种强大气质,便心里明白这样的人什么珍宝没见过,自然不会对他们陈记当铺的所谓珍宝感兴趣了,于是也不说话,直接领着林枭进入了店铺后面的一个大厅。

    这店铺后面却是另有乾坤,是个范围颇大的厅堂,布局比之前面更为雅致,用镂空的木质挡板隔开了一个个的半开的包厢,每个包厢里都有精致的桌椅,造型奇特的茶盏,以及附近伺候的年轻的女婢,让人一进入这里,就觉得心神非常放松。

    林枭对这种布局也是非常的好奇,他四处扫了一眼,感觉就像地球上的那些茶餐厅和餐馆一样,不过见到穿着青青绿绿的衣裙的俏丽女婢,端茶倒水的时候脸上洋溢着的淡淡的笑容,却是让他这个连女朋友都没有交过的初哥感觉一阵心痒。

    不过也就是心里痒痒而已,林枭却是知道,他得严格要求自己,对这些凡间的女人尽量还是少招惹为妙,免得真的爱上了什么凡间女子,等她一天天老去,自己却只能看着她慢慢变老,那却是极大的折磨了。

    那紫衣的小伙计把林枭领到了一个隔间里面,恭敬地请林枭坐下喝杯茶,先在这里稍等片刻,他便转身去请负责典当的掌柜的。

    林枭也没有多等,大概喝了两三口茶,顺便把自己从老伯的那个摊位上买的两个烧饼吃得精光,那名紫衣的伙计就领着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中年男人身材极为瘦高,穿着一件暗红色印有铜钱模样的缎衫,脸型也极长,眉毛很淡,一双狭长的眼睛里两点蚕豆大小的黑色眼珠子,却透着一抹精光。

    中年男人自然就是紫衣伙计嘴里的负责典当的掌柜了,他却是眼尖,看到了林枭吃下最后一口烧饼,最后还喝了口他们包厢里面提供的香茶,顿时就是一愣,眼睛微眯着,转头淡淡地看了紫衣伙计一眼。

    那紫衣伙计却也注意到了林枭放在桌子上包裹烧饼的油纸,经那中年人一瞧,顿时脸色就尴尬起来。

    可能在那中年人看来,一个连烧饼都吃得这么津津有味的人,会有什么名贵的东西拿来典当?不会是穿着在哪淘来的一件衣服,来这里消遣他们来了吧?

    就是打破中年人和那紫衣伙计的脑袋,估计他们也不会想到,林枭竟然是一名修神者,而且还是刚刚闭关修炼了两三百年的修神者,更是刚刚重塑了肉身,可以感知到正常的味道,便买来两张烧饼解解馋,体会一下很久没有体会过的进食体验了。

    中年人进了包厢,近距离感受到了林枭身上虽然被他刻意收敛,却还是在无形之中透露出来的淡淡气势,顿时又觉得之前的判断有误,眼前这穿着蓝色长袍的年轻人,这种气质却是无法冒充,显然不是普通的人。

    因此中年人心里压着疑惑,却是不敢小瞧了林枭,对着林枭很是热情地问道:“鄙人陈记当铺的二掌柜陈晓春,不知道贵客如何称呼?是准备在小店典当些什么珍宝?我们陈记当铺在这尘寰城里却也是口碑上好的典当商铺,绝对会给贵客一个合理的高价,让贵客满意。”

    “原来是陈掌柜的,失敬失敬!”林枭见人家掌柜的都这么热情有礼貌,他也不好意思坐在那里跟人说话,也抱着拳头对陈晓春拱了拱手,学着古装电视剧里看来的对话,跟那陈晓春说道:“我姓林,单名一个枭字,称不上什么贵客,陈掌柜就叫我小林就行,我来你这店里,却是想典当一些夜明珠,典当个一二十万的白银或者黄金当作零花就行了。”

    “夜明珠?”陈晓春一愣,站在他身后的那名紫衣伙计也怔住了。

    却不是陈晓春和那名紫衣伙计少见多怪,夜明珠他们自然是经常见到,典当行嘛,什么贵重的珠宝没见过,只是……哪怕是成色不怎么好的小颗的夜明珠,估计也至少在五十万两以上,这叫林枭的年轻人,却是说只典当个一二十万两,难不成要把夜明珠敲碎了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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