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felsy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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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恰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

    说点什么都好,只要能说出哪怕一个字,就能打破现在这种微妙的气氛。

    明明应该是有很多话想说的,也有很多话可以说的。

    她的两条胳膊盘着搭在吧台沿上,整个人都趴了下去,额头抵着手臂,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膝盖和大腿发呆。

    就像突然断了线似的,脑子里一团浆糊,有一瞬间胸口很热,那种灼烫感一路向上,烧得喉咙也跟着发烫,结果什么都说不出来。

    ——这么一直趴着不动,然后假装突然特别困结果睡着了怎么样?

    甚至脑海的某个角落还在提供这样不靠谱的办法。

    蓝森始终没有说话,但连恰的耳朵捕捉到了杯碟轻轻相撞的声音,茶叶罐被拧开的声音,一小撮茶叶相互摩擦的声音和一点儿朴素的香气,灶台上的火被打着了,有什么东西被咕嘟咕嘟倒进了锅里,大概是牛奶。

    鸵鸟式地趴了一会儿之后,连恰没有抬头,就着那么趴着的姿势开口:“为什么没想过恋爱和结婚呢?”

    她觉得听蓝森这样说,她有一点难过,但是抬起头,看着对方的话,她就没办法把自己想说的说出口了。

    “其实不用那么悲观的,就算不能说话,看起来也很难接近,但蓝森先生其实是个很温柔的人,真的,只要相处过,肯定都会这么想的。那么多人里,总会有一个人不介意这些,然后真的喜欢上你的。”

    “……”

    “会有那么一个人的。”连恰转了转头,脸颊贴着胳膊,眼睛正好望着蓝色森林里的碎花墙纸,“肯定会有啦,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陪你一起等的,朋友就是这样嘛。”

    说出口之后,一瞬间心情好像轻松了很多。

    那种灼热的感觉被冷却了,扑通扑通跳得过分的心脏也安分下来,变得安全了,不用再担心过于任性地灼伤任何人了。

    从来不能自由开口的蓝森先生,很会做甜点的蓝森先生,看起来冷漠但其实很温柔的蓝森先生,有一点笨拙的蓝森先生。

    ——是个非常非常好的人,所以,理所当然的应该获得最好的。

    喜欢蓝森先生的人快点出现吧。

    光是这件事本身,就足够让她觉得开心了。

    牛奶与茶叶碰撞的香味飘了出来,一只手落在她头顶上,轻轻按了一下就离开了。

    “我没关系。”蓝森轻轻地说,语调听不出多少起伏,“我不介意。”

    谁说蓝森先生的话对她没用的。连恰想。

    明明这么简单的几个字就让她暖得想哭。

    连恰直起身子坐好,看着蓝森从瓷质圆肚小茶壶里倒了杯香味扑鼻的奶茶出来,然后那杯奶茶被放到她面前。

    端起杯子小心地抿了一口,不算很甜,茶味和奶味都很突出,口感很好,滑溜溜暖融融的。

    [我爷爷安慰人的时候,喜欢给人煮奶茶。]

    “……”连恰眨了眨眼睛,“我看起来需要安慰吗?”

    蓝森淡定地点了点头,一脸理直气壮,看到连恰一脸疑惑的表情后,他觉得奶茶用来安慰人很有效,果然爷爷说的话绝大多数都是真理。

    连恰平常的表情总是很生动,可心情不好的时候,表情就会变得僵硬——像是当时在辩论台上,那副紧紧抿着嘴的样子。

    烤箱适时地“叮”了一声,蓝森迅速转身,凑到烤箱门前去看,评估了几秒钟之后,又调调时间,多烤了不到半分钟,然后关火,戴上手套,拉开烤箱门取出蛋糕。

    圆圆的蛋糕不大,大概刚够一人份吃,是个深棕色的巧克力蛋糕。

    “……?”连恰凑近看看,有点不解。

    怎么看都是个普通的巧克力蛋糕,什么其他的东西都没放,甚至一点装饰都没有。

    正在这么想的时候,蓝森递过来一把勺子,又大又圆,扁扁的大银勺。

    连恰接过勺子,看看勺面,看看蓝森。

    蓝森很平静地回视。

    “……是用这个挖蛋糕吗?”晃晃勺子。

    点头。

    连恰像挖西瓜似的,用大银勺在蛋糕正中向下挖了一大勺,勺子戳进去的触感很不一样,里面不像是蛋糕,倒更像是某种流动着的东西——

    “啊!巧克力!!!”连恰惊喜地瞪大眼睛。

    被挖开了顶的蛋糕就像被打开盖子似的,里面盛着粘稠的巧克力酱,外层的蛋糕相当牢固,被这么挖了一勺子,没破也没塌下去,仍然保持着圆台状的造型。

    “好厉害,能烤成这样好厉害!感觉像喝热巧克力啊……啊!里面放东西了,杏仁?花生?好吃!哎,有点酒味,放了一点酒吗?也很好吃……蛋糕里面有核桃,核桃嵌进去了!对,核桃和巧克力是官配啊!”

    蓝森觉得这或许就是他格外喜欢给连恰做甜点的理由,或者说,他格外喜欢看连恰吃东西。

    他是个在厨房里喜欢讲究细节的人——多放的核桃仁,洒了一层的糖粉,切成五瓣再摆成花型的草莓——但那些细节很少有人能够发现,可连恰就是有这种本事,把他所有精心做的东西一点点都挖出来,像寻宝似的发出惊喜的赞叹。

    他喜欢这种感觉,给连恰做甜点是种享受,他总是收到对制作者而言最好的回报。

    连恰把整个蛋糕干干净净地吃完了,一点蛋糕屑都没剩下:“这个好好吃,为什么不放到菜单里呢?”

    [做起来太精细,很费精力,不一定每次都能成功。]

    “哎——这么厉害啊,但就算失败了我想也会挺好吃的,失败了会怎么样?会塌吗?”

    [塌掉,或是里面凝固。]

    “原来如比。”连恰点头,“那样的话就没办法让人挖一勺子吓一跳了,嘿嘿。”

    蓝森有点惊讶。

    这个蛋糕的原形其实就是巧克力熔浆蛋糕,只不过他的爷爷在熔浆里多加了酒味,又在外层蛋糕里嵌进了核桃仁;学会了烤这个蛋糕的蓝森,又在巧克力熔浆里加了核桃碎和花生碎,把熔浆做得流动性更强,再给蛋糕加了个饼底,防止熔浆从底下漏出去。

    只不过,祖孙两人不约而同地都选择让蛋糕继续保持朴素的外观。

    ——“当初你奶奶第一次吃这个蛋糕的时候,用勺子一挖挖下来一大块,里面的巧克力浆流出来,把她吓了一大跳呢,哈哈哈。”

    蓝森几乎没什么机会做这个蛋糕,现在他也终于体会到了让人吃惊的成就感。

    只不过他没想到,这个有点狡猾的小目的,被连恰一下子就发现了。

    连恰慢慢地吹着喝奶茶,喝完一杯,又给自己倒一杯。

    蓝森忽然拿了个杯子出来放在吧台上,往茶壶的方向推推。

    连恰拎着小茶壶愣了两秒,大彻大悟地给那个杯子倒上奶茶,八分满,然后恭恭敬敬地推回去:“来,蓝森先生,请。”

    蓝森喝完一杯奶茶,把盘子和杯子都洗干净,擦干手,抬手抽出簪子,很随便地用手拨了两下头发。

    “真好,我都留不了那么长的头发。”连恰欣赏道。

    “?”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头发长到肩胛骨那个位置,就很难再长长了。”

    原来如比——蓝森这样在心里说,没意识到他跟着连恰用了变式体。

    “说起来,我能问问吗,为什么会留这么长的头发?”

    蓝森梳头发的手顿了顿,微微蹙起眉头,一脸纠结着什么的表情,不过他没有纠结太久,很快把头发放开,披着一头长发开始给连恰写字。

    [说来话长,长话短说。]

    “嗯嗯,简单写就好,我会努力还原事件真相的!”

    蓝森笑了一下,在纸上打了个勾。

    [刚上大学我是短发,大学理发店很差,不敢去,头发长得很快。]

    连恰深有同感:“是这样,我们学校理发店也不怎么好,好多人都抱怨说理发师下手太狠了,所以我现在也不敢去剪头发。”

    [我本来想放假回家剪头发,可后来发现长发比短发要好看,就决定留着了。]

    “嗯……嗯?!”

    “?”

    “不……这是个好理由,真的,本来就该是这样的理由!”换发型的初衷,多半都是为了让自己更好看,只不过第一次听见男性这么直接地说出口,连恰还是觉得挺新鲜的。

    她想象了一会儿蓝森短发的样子,发现想象不出来,蓝森说得完全没错——他就是适合长发,好像天生就应该是长发一样。

    蓝森把头发梳起来,摘下围裙,放下挽起的衣服袖子,这让连恰敏锐地注意到了什么:“蓝森先生,要回家了吗?”

    “我去买菜。”蓝森发现他很高兴自己能用说话而非写字和连恰交流,这才像是某种真正的呼应。

    “哦,哦……”连恰应了一声,觉得自己有点舍不得走。

    但蓝森是店主,他要离开了,她没道理继续在这待着,何况蓝森不在的话,她待在这也很无聊。

    和蓝森说话的时候,和许芸芸的感觉有点不一样——虽然都是她的朋友,大概是唯二的朋友——非要比较的话,和许芸芸说话更亲密,和蓝森说话更自由,或许这就是男女差异。

    她磨磨蹭蹭地站起身,磨磨蹭蹭地穿外套,磨磨蹭蹭地整理包,脑子里飞快地想着趁这点时间还要不要聊点什么。

    “你来吗?”蓝森忽然这么问。

    “来!”连恰条件反射地回答,然后才发现情况不太对,“……来什么?”

    蓝森把一件长风衣展开一甩,从后面披在肩上,就着这个超人装扮给连恰写了两个字:[买菜。]

    然后他才把风衣穿上,系好腰带,理了理衣领,询问地看着连恰。

    “……”连恰呆了几秒钟,“买!”

    蓝森点了一下头。

    “……我可以去买点圆白菜什么的,偷偷放在宿舍里煮了吃,宿舍里有个电磁炉和锅!圆白菜煮了和乌冬面拌一起,再加点酱油之类的就很好吃,有时候懒得出去吃饭我和芸芸就会这么吃……”

    说着说着,连恰自己也觉得,突如其来跟着去买菜的行为很合理了。

    她有点想问为什么蓝森买菜要叫她一起,但又不那么想问,于是她很成功地给自己找到了圆白菜的理由。

    另一边,蓝森陷入了沉思。

    刨掉家人,他还从来没和别人一起买过菜呢。

    不过现在想这些也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