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去余小乐家做客

凉小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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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宁随手抽了一本猫腻的庆余年就走了过去,果然在人堆里就看到余小乐熟悉的身影。

    后墙推拉窗敞开,射进光线,明晃晃的有些看不清脸部的轮廓,但这岿然不动,如同泰山般巨大的身体,方宁还是能够一眼就认出来。

    别看余小乐生的这么魁梧,但却斯文无比,性格温顺,要不然后世的方宁也不会和他成为死党。他走近了,眼睛适应了逆光的光线,总算看清了余小乐的模样,稚嫩脸庞,白白净净,戴着眼镜,鼻子上有些黑头,还有些青春痘和暗疮,这些都是很多青春期男生常有的烦恼。

    余小乐目不转睛地盯着血红的升龙道,啃得津津有味,直到方宁来到他对桌挡了光线,顿时昏暗下来,他才抬头,有些疑惑的说,“你那个位置不能坐,塑料坐凳有些垮,坐上去几分钟就会坏掉,如果倒霉被那些女店员们撞见了就说不清楚了,指不定还要赔钱。”

    方宁乐了,点点头,没有坐下来,而是递出一本庆余年放在桌上,缓缓的说,“血红的书属于那种yy型的,想象力够丰富,剧情也较合理,作为网络小说看,个人感觉还是蛮不错的。顺便说下,如果说血红的书是正菜的话,西红柿和三少的书就是快餐,那么猫腻、方想的书就是饭后甜点了。吃饱了饭菜以后,来份甜点怎么样?”

    正好方宁旁边一个女生看完了书起身走人了,他就顺势坐了下来,眸子望着他。

    “猫腻的大名听过很多次了,文风细腻,情节引人入胜,在网上也是封神的作品,可以说是为数不多的精品。”余小乐一副对此深有研究的模样,也不顾和方宁初次认识,摇头晃脑低声说,“好东西要慢慢品尝才有味道,只是……我现在还在看血红大神的书,半途而弃有些可惜。”

    方宁知道他的性格,也不和他争辩,拿起桌上的庆余年翻看起来,看的津津有味,很快就欲罢不能。

    余小乐咧嘴微微一笑,也没有打扰他,低下头看书,两人相安无事的看了一上午,身边的人不断离开又坐下来,直到书店内女店员们商量着等下下班该吃红烧鱼还是青椒炒蛋好,方宁他们才反应过来十一点半了。正好他早上跑步消耗了许多能量,肚子也憋了下来,需要吃饭。

    “咦?你没带饼干来当做午饭吗?”方宁这时才发现余小乐只带了一瓶矿泉水,顿时有些诧异。

    “你好像很了解我的样子?可是我在这个书店几天了从来没看到过你啊?”余小乐惊讶完以后,挠挠头,“今天中午爸妈在家,所以可以回家吃饭。”

    “哦哦。”方宁点头,解释道:“以前在新太阳书店看到过你几次。”

    “是这样啊。那边那个书店离我家近一点,只不过不满意的地方是大多数网络小说不能拆开看。”余小乐了然,虽说他在长寿镇的小学里读书,但每逢周末和放假的时候都会跑到县里来,抓住短暂的时光来看书。

    “看你样子和我差不多吧?你在哪个学校读书啊?”方宁和他交谈。

    “之前我在长寿镇读小学,现在升高中了,学校的事情还没定下来,我爸妈说就在天岳中学和三阳中学里面选吧,不过我倒是喜欢天岳中学。”余小乐白白净净的脸庞露出干净的笑容,说话缓慢而条理清楚,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真是太巧了,我在乡下读小学,现在到县里准备进天岳中学读书,咱两这么对眼,不如一起读天岳吧。”方宁露出一口白牙,开始了拐带计划。

    “到时候再看看吧。”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话题,被路过的一个女店员瞪了一眼,他们缩了缩脑袋,互相交换眼神,最后把阅读到哪章的小说夹个书签,这才放到书柜里面。

    书店外面天空格外蓝,云影也仿佛洗白了。

    方宁和余小乐二人枕着脑袋漫步到了一中门口。方宁指了指远处纵横深处的建筑群说道:“我家就住在那里,暑假有空可以来我家玩。”他顿了顿,笑着说,“我有个专门的书房,以后我会买好多好多的书放在家里,这样就不用到书店里了。”

    “真羡慕你啊!可我觉得还是书店里有味多了,就像在家里用电脑打游戏远远不如网吧里那样带感。”

    “各有各的喜好吧。”

    这个时候余小乐的电话响了,他接了电话以后说了几句就挂断了,对方宁说,“我妈叫我回去吃午饭,现在这个点还早,估计你家也还没做饭,不如就到我们家吃吧?”

    “行!”方宁后世去过不知道多少次,所以答应的很爽快,余小乐也恰恰喜欢方宁这种爽快的风格。

    余小乐家在一中对面巷子里进去,走两个十字路口就到了车管所,他家就在车管所里面,余爸是车管所的小领导,上班基本上就是喝茶看报纸,余妈在建设银行上班,平时很忙,中午基本上不回来吃饭,都在银行里面解决,哪怕是下班也是五点左右,所以余小乐小时候就从长寿镇奶奶家长大,现在也面临着和方宁一样的问题,就是继续读初中,所以他又回到县城了。

    “我家不是很大,装修一般哈,多见谅。”余小乐一边引路一边说道:“我妈比较随和,我爸就比较严厉,当然只是对我比较严厉而已。”

    “知道了。”方宁笑了笑,在楼下超市买了点水果,然后熟门熟路的越过余小乐,爬楼梯到四楼停下。

    “厉害了!”

    方宁翻白眼,指着门顶白漆上面写了一个有点不显眼的余字。

    余小乐:“……”

    余妈果然如他说的那样热情无比,她妈烫着时髦的卷发,眼角有点眼角纹,笑容满面,把方宁迎进来,说,“这是乐乐的朋友吧?长得真俊俏啊,快进来,饭都上桌了,乐乐,你们快去洗手吧。”

    方宁也揉出笑脸,把水果递给余妈,恭敬的说,“阿姨好,第一次上你家玩有些仓促,没准备什么好的礼物。”

    “来就来,还什么厉害,都是乐乐的朋友,下次不要再见外了。”余妈说是这么说,还是接过了他的礼物。

    余爸坐在饭厅里饭桌的主位置看报纸,抬头看了方宁一眼,点个头算是打招呼了。

    余爸的风格果然和余小乐如出一辙,都是同样高大威武,白净,脸上蓄着胡须,穿了件黑色的短衫。从目前来看,余爸比余小乐还是要高一大截,但方宁非常明白,到初三那一年,余小乐疯狂的长个子,从一米七四左右猛增到一米八五米的身高,体重也从一百五十多斤增到将近两百多斤。

    因为个子高大,所以两百多斤的体重看上去也没有那么胖,但不知道底细的人,远远的一望,还是觉得他蛮不好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