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吴越之风

满城风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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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沈富那惊讶的样子一旁张行三等人都是暗中好笑,这琉璃球在别人来看那是稀世珍宝,而在他们眼里,不过是用一堆砂石炼出来的,还比黄金贵?跟泥土差不多吧!

    “王爷,我突然想出一个主意,如果成功,恐怕这三件宝物能卖出更高的价钱!”

    沈富突然开口道。

    “哦,说来听听。”

    “那就是向着数名有意得到宝物的客商公开询价,然后所有人在一起一同出价,最后价高者得之,如果这样,我估计价格还能提升二成。”

    沈富回答。

    “拍卖?”

    刘越天想起了前世的一个名词。

    “拍卖?什么叫做拍卖?”

    沈富不解。

    “拍卖就是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其中有一位主持人手拿木锤主持提价,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一些的价时,然后木锤拍下表示成交卖出,这就是拍卖。”

    刘越天回答。

    沈富聪慧无比,稍加思索就明白了其中含义,顿时眼睛一亮。

    “王爷这种形容真是新颖异常,那主持人一定要将客商煽动起来不断让其提价,这主意真是天才的创举,只有王爷才能想出,万三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沈富脸上则是万分崇敬之色。

    沈富的想法刘越天一清二楚,对方天生就是做生意的天才,从小就想着成为富甲一方的豪强,如果刘越天没有出现,那他的巅峰或许只是一位身价百万乃至千万的大富豪,但是刘越天出现后,沈富心中那最深的野望冉冉升起,他决心要踏上刘越天这艘船。

    这就是一场赌博,如果刘越天能成为汉中王那样的权势者,他就有可能真正实现自己富甲一方的梦想,如果刘越天能成为大周之主,那他就大赚特赚了,成为天下首富也大有希望。

    当然,这场赌博也可能输了,如果刘越天最后失败了,那他也会受到牵连,甚至连命都丢了。

    不过沈富就是这个性格,既然希望出现,那他就必要赌上一场。

    “你敢赌,只要你不背叛我,我就给你赌的资本,剩下的就看你的能耐了。”

    刘越天对待沈富就是如此。

    “好,那这三件琉璃就放在你们沈家的名下,到时候一切买卖就交给万三你了,对了,我这里还有一些药材,也都交给你们,其实这一次我们出来的仓促,只带来了这些东西,等回到天水,我还有大量少见的商物,全部都交给你们沈家。”

    刘越天说着又命人拿出了几颗珍贵的药材,三株人参,两株雪莲和一颗何首乌。

    “这些药材也很珍贵,如果我猜的没错,都是生长了五六十年的时间,如果卖掉,也能价值数百两的银子。”

    这些药材的价格和这三个琉璃球相比显然就不是很高了,不过刘越天现在重点就是要买到所需的那些材料。

    既然要去金陵参加货物大会,刘越天等人也不再九江郡耽搁了,休息两天后便和沈家父子一同上路,直奔金陵而去。

    九江郡距离金陵也有将近四百里的路程,刘越天他们快马加鞭,最多两天也赶到了,不过沈家父子连同三名仆人驾着两辆马车,马上还有近两千斤的棉花和草药,这些棉花来自西域,草药则是来自西蜀,大吴这边可没有,这些货物都是要运到金陵贩卖,如果顺利,沈家有近百两银子的收益。

    然后他们准备再买两千斤,也就是二十担粮食运到长安,长安今年大旱,粮食非常短缺,一担粮食都能卖到二两银子,而大吴这边一担粮食不过六七钱的银子,这一来一回除去用度外,最少能赚五十两的银子。

    沈家有这么多货物,自然速度不快,一帮人晃晃悠悠足足用了四天的时间才来到了长江边上。

    站在江边看去,整个江面宽阔无比,对面的景象都隐隐约约不能全貌,江中大大小小的船只来往不断,不光是用来摆渡的小船,还有那高大的战船,最大的一艘竟然有四丈多高。

    “主人,您看那艘船,便是大吴的楼船了。”

    只是短短四天时间,沈富的才能完全展现出来,一行十几人的吃住用度他管理的稳稳妥妥,可比那张行三这些人强多了,而且他人际关系方面也是超出常人太多,和张行三等人都到了称兄道弟的程度,同时对刘越天的称呼也改为主人,显示两人的关系密切。

    “楼船!还真是如同一栋楼,这种船在江上行驶,几乎是横冲直撞无所畏惧,大吴有长江天险阻隔敌人,江上又有楼船把守,几乎无人能渡过长江。”

    “主公,这还不是大吴最大的楼船,在临安有一艘超过六丈的楼船,据说是吴王孙权的战船,那才是一艘巨无霸,航行掀起的巨浪都能打翻普通的小船。”

    沈富经常来大吴做生意,对这里的情况还是有些了解的。

    一帮人找到了渡口,乘船而下,用了足足半个时辰跨过了长江来到了对岸,又行了十几里的路,一座大城便出现在了前方,正是那金陵古城。

    金陵的历史也非常悠久,大商时期就已经存在,到了如今规模之大也不亚于洛阳了,城内住着将近百万的居民,并且这里的人要比中原富裕了很多,生活非常悠闲,而且刘越天还发现,老百姓的素质都很高,举止行为彬彬有礼。

    “万三,大吴的百姓们素质很高呀!比长安之内的百姓要强出不少。”

    “主人,您不知道,这吴王孙权最喜欢的就是文人,所以这里文化气息非常浓重,一座城市里官学就有数家,另外天下的名士也多聚于此建立起私学,官学加上私学,恐怕都有十几家了,便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也能去学习,久而久之这里就文风盛行。”

    沈富对大吴果然非常熟悉,只要刘越天问他便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看来这孙权也是位有文化的诸侯王,这一点可比其他诸侯强多了,可文风虽好,但如今可是个乱世,其他诸侯王都在厉兵秣马,真要是打起仗来,那是靠武人才行,靠一帮文人那就是被灭的节奏,不妥呀!”

    刘越天对孙权有些好感,但开始有些担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