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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厚的积雪,和明月播撒下的皎洁月光一般,深切切的,好像藏着千丝万缕的情绪,又像海水一般汹涌,能够淹没一切。
一年四季,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景色,而他最喜欢下雪的冬天。
只因为冒着腾腾热气的殷红的鲜血,会在莹白的积雪上画出种种不同的图案,血花凝成冰晶的时候也有种异样的美感。
牧场里养着许多獒犬,但李梦龙经过的时候,它们都没有叫。
李梦龙每次经过的时候,都会喂给它们一大块肉,红艳艳的,仍旧滴着鲜血的肉。
尽管那滴着鲜血的肉有着它们主人的气味,但随大军出征多次,尝过美味尸体的獒犬,是忍不住那异样的诱惑的。
萨日昂有十几个儿子,五年来,每到冬天下雪的时候,他的儿子都要少上一两个,无声无息,无影无踪,就那么悄然消失。
只有帐篷外面留下的鬼脸,揭示着他儿子的遭遇。
无论他将牧场迁到哪里,他的儿子还是不断失踪,年年如此,最后萨日昂不再迁移牧场,甚至变成长生天的虔诚信徒。
他认为,只有长生天才能悄无声息的带走他的儿子。
而长生天此时到了他最后一个儿子的帐篷前面。
一股迷烟飘入帐篷,他静静站在那张酷似萨日昂的脸前,伸手将那张脸拖出帐篷。
一刀划破喉咙,那张脸“嗬嗬”在地上挣扎,最后在雪地上画出个鬼脸,就此再无声息。
一刀将那张脸的头颅斩下,尸身收入空间,他又从空间丢出一大把人头,就那么任由他们在雪地里翻滚。
将足迹消除,他回到自己的毡房,给支撑毡房的木棍上的,那个未完成的正字,添上最后一笔。
他数了一下,加上今天完成的这个,他一共刻了二十个正字,每一划都代表着一条人命,有将军的,有士兵的,有牧民的,有奴隶的。
无论他们生前是什么,在他这里,都只是简简单单一横或一竖。
五年来,他身上的伤疤多了五百零一道,他才杀了一百人,他的愿望就是,在他死前能杀够五百零一个蒙古鞑子。
但以他的身体状况,只怕是无法完成了。
从五年前开始,他告诉她楚草原人是怎么生活,怎么骑马射箭,怎么杀人放火,教她武功,教她杀人,从那时候起,他杀人的本事就一直在提高。
虽然他手无缚鸡之力,但他杀人的本事比原先武功还在的时候还高明。
至少再杀起人来,他不会再溅自己一身血,至少再杀起人来,他能很准确的找到要害,无论是用刀砍,还是用剑刺,他不会多用一分力气,也不会少用一分力气。
因为他的心够狠,所以他能足够冷静的去思考。
白雪茫茫般空洞到不了头的生活,他并不恐惧。
躺在松软的干草上,他想起与她租下第一间房子的时候,他开玩笑似的对她说,我可以接受你养宠物或者男人,她一本正经的回答,但我不接受你这样无耻的男人。
然后她就被他很无耻的教训的了一通,他记得,那时候的床和现在的干草一样松软。
这就是他喜欢的女子。
他在十九岁那年谈的第一场恋爱,到二十九岁忆起那场恋爱,他还是欢天喜地,乃至三十九岁他还执迷不悟。
今年他四十岁,生命就要走到尽头,他仍不明白,想到她,自己为何还是会露出微笑。
时间一天天过去,他身体越来越虚弱,杀人的速度也越来越慢。
半年之后,他的正字只有二十一个,一年后,他的正字只有二十一个零三划。
他时常望着南方,却时常失望,他的身子越来越佝偻,精神越来越疲倦。
他并不是想要李莫愁和小兰来救他,他知道,即使有人带他离开草原,他也活不了多久了。自从他得到系统的那一刻起,他早就做好死的准备,他对死亡并不恐惧。
他只是想在死前,再见一见她们,让她们知道自己埋在哪里。
再一次,他驼着背,失望的转身,蹒跚着朝牧场走去。
他咳嗽两声,拍着干瘦的胸膛,叹了口气:要油尽灯枯了,今晚就把他们全都了结了吧。
……
夜幕笼罩四野,牧场里点燃了熊熊篝火,百夫长萨日昂儿子死光后,终于又有夫人怀孕了。
为了感谢长生天的恩赐,萨日昂将方圆百里的萨满都请来为他主持祭天仪式,顺带邀请附近的牧民为他庆贺,所以有了这场篝火晚会。
宁静的夜晚,明亮的繁星,确实是一个举办篝火晚会的好天气。
灿烂的火光,篝火旁东倒西歪躺着许多酒坛子,酒水肆意流淌,浓浓的酒香弥散开来,酒坛旁边也躺倒许许多多的人。
闻到浓浓的酒香,又倒在酒坛旁,他们自然是都醉倒了,可你只要看到他们七窍流血的样子,就会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咳咳”佝偻的身影从阴影里走出来,看着一具具不能动弹的尸体,脸上露出个灿烂的微笑,“嘿,嘿,六百零一、六百零二……七百九十九。呵,真是大丰收呀,值了,值了……”
……
迎着东方最初的一丝亮光,天边飘着牛乳般洁白的云朵,清晨的草原,满眼仿佛是漫无边际的绿毯。
在清晨圣洁、优雅、高贵、静美之中,似乎又带着一丝无法言说的悲凉与苍寂,沿着曲折蜿蜒的牧道,穿过岁月的河流,穿越历史的烟尘,让人心驰神往,让人无比沉醉。
李梦龙很想醉一场,所以他脚边放着一个酒坛,一个能让人喝醉,也能让人七孔流血的酒坛。
他已没力气挖坑,他想把自己埋在住了五年的破牛皮里,他坐在松软的干草上,望着令人迷醉的清晨,提起了酒坛。
天边忽然出现了一个黑点,腾起的烟尘在这清晨里像是黄蒙蒙的迷雾,很好看。
放到嘴边的酒坛停了下来,他贪婪的看着像是黄沙漫卷的的黄雾,期盼黄雾能带来海市蜃楼,带来她们的影像。
他的手不堪负重,颤抖着,提起酒坛太费力,他有些支撑不住,酒坛放了下来。
黑点越来越大,轰隆隆的马蹄声越来越响。
黑色的衣服,黑色的斗篷,黑色的头发,身后背着的那把剑鞘掉漆的长剑是如此熟悉,李梦龙认出——那正是她。
她是一个人回来的,她们没有跟来。
他垂下眼睑,眼神黯淡。
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肠已断,泪难收。相思重上小红楼。情知已被山遮断,频倚阑干不自由。
“大叔。”她见他越发苍老,眼底透出担忧。
“呵,你回来啦,待会烦劳你把我和这破牛皮烧在一起。”生死看透,自然豁达。
忽又自嘲道:“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碎,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如今我落一张破牛皮,嘿,倒也干脆。”
“大叔,她们,她们……”
她嗫嚅着,低头不敢看他,支支吾吾道:“烟雨楼五年前被一个老和尚烧了……老和尚与人从城内打到城外,最后断了腿回来,把烟雨楼烧了……”
李梦龙闻言一怔,眼角似有泪光闪过,良久,点点头喃喃道:“也好,也好……”
抬头望着天空,不让泪珠滴下,声音细若蚊呐,若有若无:“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别离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竟让她先我一步,实在不该,不该……”
“我死后,你去襄阳西北十里外的山里抓怪蛇,蛇胆能增长功力,你已吃过,我不再多说。再去终南山后山找古墓派传人,将我剑给他们看,告诉他们我的死讯吧,看我的面子他们应该会借寒玉床你用。等你下山,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想杀多少人就杀多少人,只是别落到我这般地步……”
“大叔……”
李梦龙摆摆手,“不要伤心,我活一辈子已经够精彩啦,想吃的吃了,想玩的玩了,该享受的都享受了,没什么遗憾。好了,你走吧,让我一个人待会,你晚上再来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