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位置更重要

铜钱道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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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平本来就是抱着看热闹的心,如果有人真的能将这吴凤收拾掉,那也就借坡下驴,只要不要闹的太大,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哎,说白了,他对吴凤真没多少念想,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这话到了吴平这里真就出现了问题,吴平真正在乎的是自己的女儿吴水清,这是他的发妻生的,在水清小的时候就甚为爱护。

    而吴凤的母亲是自己出船抢回来的女人,说句实话,心中就没占的什么位置,平时也只不过就是作为一个泄yu工具,但是人家也是有身份的,毕竟是倭国一个大名的妹妹,所以该给的礼遇都给,但是感情一点都没有。

    他不想要跟这个女人有任何的结晶,不想要孩子,谁知道还是一次失了手,中了标,有了吴凤。

    在他知道消息的时候,那女人已经显怀,谁都能看得出来,这个时候如果让她将孩子打掉,极有可能一尸两命,传出去不好听,那就生下来了。

    但是生下来以后知道是个带把儿的,吴平就有点不忿,自己早就已经打算好了,因为跟发妻的感情十分深厚,早在女儿出生就打算以她为日后自己的接班人,全力培养,如果那倭国女人生的是个女儿,那样还好,两个女儿亲如姐妹,倒也挺好,日后将小女儿嫁出去,也能给自己的嫡女换来一些政治上的帮助,谁知道居然生的是个带把儿的。

    想的是挺好,但哪有这么简单,这个女人后面有个哥哥,一旦这个儿子长大,极其容易跟他的舅舅搭上联系,后面有个人,野心就会大,自己将他培养长大,他真的会在长大以后忠心耿耿的服务水清吗?

    人都有野心,尤其是男人,有了势力,就会得陇望蜀,往前想。

    而像嫁女儿一样将他嫁出去,去入赘,周围的野心家可不小啊,许朝光、林道歉,他们都有儿女,自己这个身份,怎么可能叫儿子随便去入赘一个普通的小势力,最可能的也就他们俩了,入赘过去,他们已经对自己的位置有了野心,有了吴凤作为钥匙,就对自己的位置产有了阶梯,可以等自己不在了以后,挑战水清的正统性,那个时候极有可能挑起内战。

    自己花了半辈子将海鲨团发展起来的基业,怎么可能看着它毁灭。

    所以越想,胡平就越恨吴凤,所以呀,从小就对这个儿子十分冷漠,不管不问。

    有人明白了自己的想法,想替自己做掉他当然是好事,谁知道他们派的人发现对方太棘手,然后就回来了。

    真是废物,消息自己也得到了,原来吴凤竟然已经培养出来势力,手下有上百铁甲武士,真的是让人想不到,他有了自保的底牌,除非明目张胆动他,给他安个反叛的罪,不然怎么拿下?

    自己的女儿是关键,虽然自己对吴凤十分冷漠,但自己的女儿关注着他,当他是弟弟,为了女儿想,也不能因为动了吴凤,而与水清之间产生间隙,这样太得不偿失。

    思来想去,因为各种顾虑,直到吴凤成人也没动他,决定让他自立门户。

    只要在他成年了,自己尽到了父亲的责任,离开海鲨团以后,事情就好办了,其后面发生的事,大家应该也都明白,鹰眼三的计划他也同意,鹰眼三和吴水清两人争执,吴平很明显的在偏袒鹰眼三,他想让这个可能给海鲨团带来灾祸的祸害赶紧死掉。

    最近将吴水清支出去,也是为了方便鹰眼三行事。

    而这点情况这么明显,傻子都看得出来,吴水清心知肚明,吴凤山跟自己不是一母同胞,但怎么说也是同父异母,这种亲情还是在这的。

    但是。

    现在和父亲问题向左,自己只能牺牲吴凤了。

    现在对自己来说,还是父亲更重要,海鲨团的大龙头是吴平,自己不过就是个少船主,是个接班人,在自己坐上位置之前有太多的变数。

    虽然自己比较关注吴凤,但是跟龙头的位置比起来,那小子不值一提。

    现在恐怕鹰眼三已经在去找他了。

    这小子要是命大,还好说,日后总有相见的时候,那时候再续亲情。

    要是命不好,这就是天意。

    鹰眼三这个老东西在总堂内势力太大,吴凤放心,你死了,鹰眼三,我会收拾他的。

    吴水清眼神冷厉,嘴角微咧,露出一抹笑,这笑容却显得有点让人害怕。

    …………

    看着眼前已经成规模的寨子,看见站在自己面前的南中信和一众手下,吴凤笑了起来,看来自己这段时间不在,寨子发展的还行,一会仔细问询一下。

    现在先看兵。

    看着面前的这不过400出头的新军,这些人是之前从汉人船工之中选出来,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淘汰弱者,剩下的人不过400出头。

    他们按照吴凤之前留下的练兵条例进行训练,现在已逐渐有了一点军队的样子,站有站姿,行走间也有了队列。

    身上没甲穿,却有一身统一的靛青色布衣。

    这些人皆是劲装打扮,身穿短袍,腰间黑布缠腰。

    下穿一条长裤,腿上打有素色行缠,脚上穿着草鞋。

    头上戴着靛蓝色头巾,将头发拢在内。

    这是作训服,身上穿的衣服也是作战时穿的征袍,脚下穿的是草鞋。

    平时训练的时候,军队消耗最严重的就是鞋,如果穿布鞋、麻鞋,穿不了几天就会破烂掉,尤其是南方潮湿炎热,长时间的操练,鞋的损耗程度会比平日里快的多,这遍地都是草,编个草鞋速度快,成本也低,更换起来也方便,所以都穿草鞋。

    而且大家都赤着脚穿这草鞋,这天气本来就潮湿炎热,又加上训练,这肯定出汗特别严重,要是穿个袜子,那脚气不知道多严重。

    大家伙都是苦出身,这脚底板子和皮肤也都是粗粝的很,这草鞋虽然有些扎人,但大家以前就穿惯了,倒也没觉得什么。

    这400余人现在全持着一杆3米5长的长矛,这长矛的杆子是从寨子后面的林子里伐回来的。

    找的硬木杆子,上三遍桐油,三次阴干,最后裁头去尾,上矛头。

    矛头是三棱锥状,破甲用的,刺无甲的敌人也好使。

    这矛头不算后面的那根管儿,前面的锥子的长度就有一手掌加小臂长,当然这个长度那是打铁师傅自己的手臂长度,约有一尺三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