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狼入虎口

公子以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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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五章

    葱葱儿挽着许小仙的手,欣然登船。

    名为‘回首’的花船有三层,花魁十三娘的‘闺房’就在第三层。

    葱葱儿带着年轻修士走暗门,一路畅通无阻,蜿蜒曲折,百转千回的登上三楼。

    登上三楼,葱葱儿附着木质墙壁,低声呼唤了一声,推门而入。

    许小仙信步入内。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女子闺房。

    淡淡的檀木香充斥在鼻尖,镂空的雕花窗桕中射入斑斑点点细碎的灯光,那是满船花灯的余光。

    柔和中带有一种朦胧。

    许小仙轻轻一瞟,入眼处是一张柔软的木床,精致的雕花装饰繁复而奢华,床上是一床绣凤锦被,单枕。

    有一架看不出年份的七弦古琴立在角落,一面铜镜置在窗台边木制的梳妆台上,满屋子都是那么清新闲适,物件摆饰,一样不多,一样不少。

    一个纤瘦的背影倚窗而立,听着窗外哗哗流淌的河水声。道稽高高竖起,没有任何花纹的大红袍将玲珑有致的身子,包裹得惟妙惟肖。

    葱葱儿向窗边的红袍人儿知会了一声,关门出屋。

    光看背影,都能断定身材好到丧心病狂的红袍人并没有回头,合上窗子,将窗帘撤了下来,点亮梳妆台上的红蜡烛,解下满头扎成道稽的青丝,捋顺,再扯着一根粉色丝绸,重新将三千烦恼丝扎成一个马尾辫。

    许小仙看着这个唯美的背影,摇了摇头。

    夜。

    红蜡烛。

    粉纱。

    青丝。

    红袍。

    像极了盖着红盖头等着相公去揭下,羞涩还坐立不安的小媳妇,小鹿乱撞的场景。

    红袍人就像那种良田被荒废了十数年,心里想想都会羞涩到无以复加的小媳妇。

    年轻修士不再摇头,行了一礼,轻声道:“抱朴山不老洞许小仙,见过十三娘。”

    红袍人蓦然回首。

    惊艳了时光!

    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并不是脂粉涂抹的红粉色,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般娇嫩欲滴,稍稍扯开弧度,就有种小桥流水叮咚响的亲切感。

    花灯。

    夜下。

    美人回眸。

    好一个良辰美景……

    十三娘蓦然回首的那一刻,许小仙眉头跳动,却不得不由衷赞叹。

    好一个比女人还女人的男人。

    好一个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

    这就是一头公孔雀,一头站在枝头赛凤凰的骄傲公孔雀。

    毫无瑕疵的唯美脸庞,早已让人忽略了他胸口没有二两肉的事实,而有种只想把他拥入怀中好好怜爱的病态冲动。

    当真是世事无常,瞬息万变,天翻地覆。就像是女人多变的脸。

    年轻修士小退一步,吞了吞口水,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眼前的一切却又很真实。

    十三娘朱唇轻启道:“假如十三娘今天没能给公子解惑,想必公子会失望再失望。”

    一身红袍,脸蛋唯美到能满足几乎八成男人对于美貌想象极致的男人,声音清越,吐气如兰,没有男人的那种浑厚,也没有女人的那种柔到骨子里的软糯。

    好听,让人生不出丝丝反感。

    许小仙尴尬的笑了笑,十三娘示意许小仙坐下,年轻修士也搬了个藤条编织的椅子坐在茶几边。

    十三娘坐在了许小仙的对面,点亮了茶几上的那支大红蜡烛,沏了两杯青茶向前推了推,将刚刚扎起的马尾辫解开,悉数捋顺,搁置在右前胸,笑道:

    “‘抱朴当兴,兴在朱鸟’应该说的就是公子了。收获了‘十里桃园’昔日剑仙十里‘一气青龙出’的幸运儿,想必也是公子了。

    如此大好前程,怎么不往北走?往北走了,兴许就是坦途了。

    你大师兄秋飓风便是朱雀秋家的小皇叔,再加上抱朴山年轻一辈第一人的身份,你两携手,何愁不能一统南瞻部洲。

    兴许南瞻部洲统一之时,也是朱雀铁骑踏碎通天河上坚冰,一统中州的契机。

    你体内有朱鸟印记,朱雀秋家却是以朱雀为图腾,天时地利人和,你们占足了先机,再携手,岂不是顺天而上,相得益彰。”

    许小仙没有去接那杯茶,也没有接这个比女人还漂亮的十三娘的话题,开门见山轻声道:“最擅长金丹杀元婴的旱魃要杀我,却迟迟不肯动手,许小仙想恳请十三娘解解惑,旱魃何时才肯动手。”

    十三娘皱了皱极好看的眉头,叹气道:“天下大势,如海水灌湖,不可抑制!十三娘良言相劝,公子就不考虑考虑?哪怕公子不再南下,朱雀秋家哪里还敢给抱朴山修士下绊子?”

    许小仙伸手端起茶几上的那杯清茶,放到嘴边,不去喝,只是轻轻的嗅了嗅。

    还未喝,就满口余香。

    这是上等的香茗‘君山银针’,产自八百里洞庭南岸,非得清明时节大雨倾盆,八百里洞庭湖涨水,空气湿润到临界点时不可采摘。

    采摘早了,哪怕三个时辰,茶叶太嫩,甜味盖过苦味。迟了,枝叶散开,

    苦味重过甜味。

    如不是根根似银针倒竖,都算不得极品。

    许小仙眼前这杯,便是‘君山银针’中的极品,价值万金,还有价无市。

    年轻修士嗅了嗅茶香,放下茶杯,看着对面这张唯美的男人脸,说道:

    “十三娘说的,我都懂。别人常说,人情这玩意就像是杯茶,起初喝太烫,等凉了就变味了,人情人情,哪怕不去挥霍,也会随着时间而淡去。

    这没错。

    可,小道我是个认死理的个性。

    我曾答应过大师兄,要抬衣冠冢入南楚,那便作数。

    而我的大师兄,也只有顾道生,他生在南楚,我没有道理不送他回家。”

    十三娘看着年轻修士,随后端起茶几上的清茶,一饮而尽。

    刹那间,那个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全身极亲切的气势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许小仙这段时间,一直挥之不去的感觉。

    既熟悉,又陌生。

    许小仙一气出皇庭宫,飞退两丈,如临大敌。

    比女人还漂亮的十三娘叹了口气,轻笑道:“我天生怕水,在这捞刀河上,并没有绝对把握。公子今夜心已乱,胜算也不高。倒不如明日凌晨,沙城外七十里的东屯渡,再与公子道个别。

    你赢了你活下去。我赢了,我亲手给你挖坟。”

    “十三娘爽快!”

    许小仙起身,行礼,将十之八九的真元悉数凝聚在后背,头也不回的推门出屋。

    夜幕中,一道身影,如同流萤,从‘回首’花船激射而出,划亮天际。

    他,全身湿透。

    他,差点狼入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