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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免贵姓宋,这位小...”男子正想行礼,却被志文伸手阻拦。
“叫我小志就行,宋大叔。”志文留着点心眼,没有把全名说出来。
“那我就不客气了,小志。”男子也不木讷,“我们一家人要进城投亲,可这进城费...”
“这进城费我可以先帮你垫上,宋叔。”志文倒不是舍不得这二十文钱,而是怕对方有自尊之心,贸然施舍,只会惹对方不快。
志文还怕遇上像自家伯祖父一家那种德性的人家,你帮我是应该的,不帮那就是你的错,帮他一回就像踩上一堆狗屎,自己惹一身味儿不说,还甩不掉。
“多谢多谢,小志,你放心,这钱,我进城投了亲后,肯定想办法给你还上。”这宋叔实话实说,没有拍着胸脯地说肯定能还,只说想办法还上。
“不急,宋叔,啥时手上宽松啥时还。”志文说道,“这乡下呆不下去了?”顺便打探下旱情。
“唉,小志,不怕你笑话,我们自家是没地种的,全靠给人帮工讨口饭吃,”宋叔叹息着。
“这开春都没下过雨,一开始找我们帮忙挑水灌苗的反而还不少,连这两个娃都去了,还能过得下去。”
“可现在马上六月了,别说下雨,就连井里的水都下降不少,那些有地的人家,不少都绝望了。”
“没人再找我们去挑水了,仅有几家还能坚持的,也都自己挑水了,好歹省点钱粮,为今后做个打算,我们这样的人家,就没活路了。”
这宋叔人实诚,说得也坦诚。
看来这第一批逃难的就是像志文家和宋大叔这样的无地户。
说话间,一行六人到了城门口,志文交出早就准备好的三十文钱。
守门士兵先就见这两小孩儿出了城门,在不远处玩,再看刚才城门口的情形,应该是遇上了来投奔的亲戚了,收了钱,挥挥手就放行了。
志文刚才还有点担心不让这些逃难的人进城,又或者这些丘八趁机敲竹杠,他要是再多拿出点钱来,可就有点引人注目了。
进了城,眼看左右无人,宋叔拉住志文,郑重行了个礼,“这次真多谢小志了,能否告诉宋叔你家在哪儿?以后我好上门还钱。”
志文却是为难,告诉这宋叔吧,万一走漏消息,让郑三所在的土地庙里那些人知道,麻烦。
这不说呢,看这宋叔人实诚,有自己的底线,定然有自尊心,不说就有点伤人了。
想了想,志文说道:“宋叔,您别多心,我家情况有点特殊。”
“现在城里这住处,是与父亲交好的一个员外,前不久离开本县留下的宅院,让我们一家住在里边儿替他守守家,也算是照顾我们,就连这身衣服,也是人家送我们的。”
“我们自然也不好让其他人上门了,是吧,宋叔。”志文接着解释。
“这样,宋叔你投靠的亲戚在哪儿?要不我上门打扰?”志文笑着说。
“那行,”宋叔说道,“我堂兄给城东张员外帮忙,我们就是去投奔他。”
这宋叔也没有多心,一开始他就觉得这两小孩儿不像是富贵人家的。
帮他家给进城费,他本能地就归功于这孩子的侠义心肠,和自家女儿与他妹妹有点像的缘分了,没见这两个小女孩现在正手拉手依依不舍的嘛。
“呼...呼...,志文,娘跑不动了。”
“跑不动就走,娘,你看囡囡还在你前面跑着呢。”
“还有三趟啊,囡囡,别泄劲儿。”志文就地坐在堂屋前的石阶上,一边给她们娘俩儿当监工,一边冥想着第三幅图的脉络走向。
“哎,别偷懒,娘。”志文又嚷嚷,“咱说好的,从前院门口到后院围墙,一来一回算一趟,你还没到门口呢,就往回跑了。”
“就你眼尖,”志文娘不满,“你怎么不和我们一起跑啊?”
志文笑了,“娘,我又不是没和你们一起跑过,你们跑十趟,我能跑二十趟,脸不红,心不跳,气不喘,汗不出的,对我真没啥用了。”
志文自打那天从城门口回来,疯了似的冥想第二幅图,加上之前练的基础就很好,没两天就成了,脉络循环开始自行运转。
功效真是他估计的那样,身轻如燕。
收着劲儿,趁着天擦黑的时候,在县城里跑了几圈,志文觉得,自己要在后世,奥运会上的长短跑,不论什么项目,拿个冠军不成问题。
志文打算再稳固下就试试能不能飞檐走壁。
家里人他也没放过,这不,志文娘、囡囡都开始每天午后的长跑训练,连午觉都不让囡囡睡了,要在艰苦的环境下,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郑三接到活儿,今天没来。
志文算是明白了,现在这种情况,要说服父母远远地离开家乡,去京城,甚至去江南避难,是不可能的。
不到了山穷水尽,没有一点活路的情况下,他们是不会背井离乡的。
等旱情继续严重下去,等大乱真正到来的时候,那就不走也得走了。
所以,既然现在不能走,那先把逃跑的本事练好,做好准备吧。
至于这神奇的功夫,志文暂时还不打算教,自己都摸索着练,出了什么差错还搞不定呢。
不过志文娘却不打算放过郑三,“等你爹晚上回来,也让他好好练练。”边说边喘着气,脚下不停,中气也还足。
为了保证全家人逃跑练习时营养能跟上,志文把郑三夫妇做饭的权利剥夺了,这两人都是省着做,以糊糊为主。
换志文和囡囡做饭,当然,以囡囡为主,麦面加高粱面的烙饼是主食,再加上一大碗鲜嫩嫩的紫花苜蓿汤,管够。
紫花苜蓿就是进城路上,娘三儿歇脚的岔道口,志文为了给囡囡惊喜,而收进系统栽种的那几棵长着紫色花瓣的小草,没几天就可以收获了。
志文先是被这一小片紫色的花海晃得有点眼晕,仔细回忆了下,觉得这应该是紫花苜蓿,既是景观,还是优良的牧草,他原来是见过的。
让人惊喜的是,这紫花苜蓿在这农场里,似乎进化了,长得鲜鲜嫩嫩的,他试了下,人也能吃,味道挺好的,这下苜蓿成了他们家的主菜。
至于囡囡,对吃这么漂亮的小草也没有什么抗拒,农家小孩,吃才是最大的。
更重要的是,这是野菜,比起其他蔬菜来,没那么显眼,也不用向父母解释来源,所以,志文也不打算把苜蓿铲了种白菜,就种苜蓿了。
尽管郑三夫妇在吃烙饼时,非常默契地保持了沉默,没有多问,只管开吃,但志文还是不想给他们太多的惊讶。
吃不完就放储藏室,反正不会坏,万一以后有马了,还可以喂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