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完美的明星

疯必自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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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在烟雨答应后,吴玫春就重新坐了回去,再次恢复了原来唯唯诺诺的感觉。变脸速度之快,让人惊叹。说起来烟雨还是第一次遇到变脸速度这么快的人,但是不难看出,吴玫春的变脸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而是长期锻炼以至于变成了自己的一部分。

    本来烟雨倒是没有什么好感,也没有什么特别想要帮助的感觉,但是这一次倒是在此基础上多了一丝兴味。

    任务的发布和吴玫春找上门的时间相差不超过五分钟,说是没有关系,她是不信的。她可不认为法则发布任务就是单纯的为了让烟雨在这边开一个事务所,更加不相信的是这一件明显跟法则颁布的任务有关的事件,会这么容易就解决了。

    “喝下去吧,马上就好了,但是会有点痛。”

    吴玫春的性格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么弱小,相反,她本身是一个以为坚韧的人,对于烟雨底商来的血一样的液体,只是微微一皱眉就咽了下去。

    令人惊异的是虽然这个液体有着血一样的颜色,也有着血一样的粘稠,但是喝下去,却是化为一股凉意直接涌入小腹,并没有什么令人恶心的血腥味。下一秒,吴玫春就觉得一阵剧痛来临,何止是有一点痛,简直都要丢了半条命。整个感觉就像是有一台绞肉机在肚子里肆意的工作,一时间吴玫春疼的连话都说不出来,整个人卷成了虾米状。

    看着吴玫春瞬间苍白的脸色,烟雨倒是没什么意外。要说真的驱鬼的本事她是没有的,轮回的倒是有。只是吴玫春体内的鬼胎是由恶念凝聚,就是让它强行投胎,最终也会长成一个恶劣的人。所以烟雨给了她一杯血色液体,既然外用不方便,那内服也是可以的,液体状的能力就是这么方便。

    剩下的就是血色液体和鬼胎的交锋,虽然液体不多,但怎么也是血池地狱的衍生,专门就是克鬼的东西。但是在体内两种力量的交锋,总归还是痛了些。

    大约过去十五分钟左右,吴玫春终于结束了,虽然脸色依旧苍白,但是肚子已经不再隆起了。当下付了治疗费以后就离开了,烟雨也没有说什么,她知道吴玫春还会回来的,毕竟她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事实上烟雨这么笃定她还会回来的,除了之前的猜测意外,更多的是身边的进度条。本来以为这次和上次“角色扮演”的任务不一样,是没有什么进度条的,但是就在烟雨解决了鬼婴的时候,它就突兀的出现了,当前进度为百分之二十。

    和烟雨想的一样,这一次不过是个开胃菜而已,恐怕主要还是让烟雨和吴玫春产生联系吧。既然烟雨作为任务者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么接下来时间的发展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只要有变化,总会被她注意到的。

    不过首先,烟雨想要出去走走,多了解一下这个世界。

    不出去不知道,一出去才发现,街道上到处都是某个帅气的男明星的海报,几乎每家热卖的商品上都有他代言的身影。追捧的人涵盖了下到四五岁的小孩,上到七八十岁的老人,真正的做到了男女通吃、老少皆宜。

    这种事情在烟雨所经历的世界中也是很少见的,每个人喜欢的明星多少会有些性格、处事等方面的差异,就是同龄人,要全部喜欢一个明星也是基本不可能的,更何况是横跨了这么大的年龄范围。

    不过那张脸,就是烟雨也不得不承认,他就是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唯一能够和他相比的恐怕就只有邢默了,同样帅的让见到他们的人失神。不过比起魅力而言,恐怕邢默就无法和他相比了,邢默属于那种沉默内敛的人,看到他的人虽然第一眼会被惊艳,但是之后更多的关注到他那种带着淡淡的拒绝之意的气质。真正能和邢默亲密无间的也只有恃卿一人,不过虽然恃卿的气质同样出众,但是长相也就是个中上水平,两个人的个性差的也是蛮多的,烟雨倒是有些好奇他们是怎么在一起的。

    言归正传,海报上的男明星属于张扬的那种帅气,不管站在哪个角度,都能感觉到对方用很专注的眼神看着你。恐怕这就是他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吧,他是天生的明星,烟雨的心底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

    用通讯机链接上这个世界上的网络,铺天而来的都是关于他的信息,烟雨算是简单了解到了这位男明星的信息。

    褚玟柳,26岁,已婚,狮子座……

    让烟雨感觉到最惊讶的就要数已婚二字了,在烟雨所在的主世界,明星的婚姻很少是被祝福的存在,尤其是像他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国民老公,结婚以后还能保持这么高的人气,简直比之前的还要夸张。

    小说主角的最高成就也不过是如此了吧。

    烟雨也想过去寻找一下关于褚玟柳的妻子的信息,这次倒是存粹出于好奇,只是她并没有寻找到什么,就是褚玟柳,也就只有这个世界提供的那些资料罢了,跟其他的明星资料相差不大。

    没有一丝负面新闻,没有一部烂片,所有的广告商品都能大卖,再加上高的离谱的人气,的确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除了褚玟柳这个明星让烟雨惊艳了一下以外,其他的地方倒是都和烟雨所在的世界相差不大。

    烟雨慢悠悠的朝着一个方向走去,步调悠闲而又笃定,更是穿过了好几条小巷。

    她现在走着的这条路就是吴玫春回家的路,从吴玫春喝下烟雨给的血色液体那时开始就留下了独特的味道。哪怕是血色液体完全消耗在了处理鬼胎上也一样,这种味道只有借助烟雨的血色液体才能发现,其他人来,哪怕是同样拥有轮回阴阳眼的千叩阁主之流,也无法发现。

    虽然吴玫春回家的路似乎很绕,但是就这么悠闲的踩着步子的烟雨很快发现,吴玫春只不过是在绕圈罢了,最后的目的地虽说是郊区,但是直达的话也是不远的。

    吴玫春很聪明,要是换了其他人,早就跟丢了,或者被发现了。但是烟雨不一样,她距离吴玫春很远,走的也很慢,就是被发现了,也不过会以为她只是出来溜圈而已。

    吴玫春的家,看上去大的很夸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