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阿尔伦的构想

吉尔吉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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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阿尔伦还有点呆愣,主教就急了,他虽然是地方教会的总负责人,但是比上级城主的地位还是要低一些,更别说这位城主……可是那个家族的人。

    卡比斯家族,就算是旁支也出现过很多优秀的人物,这是根据人类帝国的整体历史来讲,说是优秀,其实在每个时代来说的话就是天才了。

    “阿尔伦,这位是金盾城城主。”主教略带一点警告的说。

    阿尔伦起身见礼:“城主大人您好,刚才实在是太失礼了请您见谅……”

    然后多兰特觉得这才是年轻人正常的形态,他想让这个年轻人更加震惊一下,于是就把自己的名字也爆了出来:“你好,我是多兰特·卡比斯,小伙子你说想用除了魔法石之外的方法来进行激活,必须先有一个含有神圣能量并且能把这种能量投射到你的身体里的物品,然后才有可能激活自己……”不过就算是这样的话也不一定能成功还是要看天赋,最后这句话,多兰特却没有说明,他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人人都知道。

    而阿尔伦,却被他的姓名吸引去了注意力。

    卡比斯家族,阿尔伦这才知道主教为什么那么毕恭毕敬,原来对方是那个家族的人。

    在金策帝国,平民和贵族的地位分层并不是太明显,处于底层的是阿尔伦和凯米这样的,经济和地位上都是底层,没有父母的积累他们很吃亏,往上一点就是平民,在往上就是贵族,更上面是皇族。因为金策帝国采取的是每个城主自行管理自己的城市的方法,拥有实权的贵族对于底下的人民一般都会不错。

    这就和很久以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只有诸侯国的时候一样,你作为一个城市的掌权者,对于地下的人不好,底下人是可以逃去别的城镇的,久而久之劳动力缺失,自己的地盘实力就弱了,在诸侯国时期这样弱鸡的国家肯定容易被攻打,而现在,一个人少的城市的城主甚至可能会被解除职务。

    金盾城这样比较大的城,周围还有一圈小城,所以金盾城城主的管理范围不仅是金盾城,还有周围的小城,而周围的小城的城主还要管理乡镇,不过每一个级别都会有相应的管理者,他们不用管太多。

    而卡比斯家族,就是金策帝国比较有实力的一个贵族家族,这个家族的很多人都在帝国为官作宰,像多兰特这样的大概是卡比斯家族比较有地位的人了。金策帝国还有很多家族,各种各样的贵族,小家族依附大家族存活,互相通婚近亲结婚什么样的都有,用以维护关系和拓展人脉,其实是很难能有平民阶层的人家挤进去。

    而且,一般这种大家族的成员,在外面都比较会做人,他们绝不会高贵冷艳见谁谁不爽,绝对会无限制的发挥自己的魅力来吸引年轻人们,尤其是有能力的年轻人,然后或是把对方拉近自己的家族做一个荣誉成员,或是和对方打好关系总有一天能用得上,他们就这样扩充着自己。

    阿尔伦不觉得现在的自己有被人招揽的实力,也不觉得自己是那种想要被人招揽的人。他知道一个年轻的没有根基的人被贵族招揽为荣誉成员会是多么幸运的事,但是不是现在,也许等到成为了高级神圣骑士的时候他会考虑一下这个方面。

    不过对于阿尔伦来讲,最好的选择并不是荣誉成员,而是客卿,客卿可以享受那个家族长老的地位,但是可以不作为家族成员来看,客卿更加自由,能够在几个家族,几个势力之间周旋,而且想要脱身的话也容易。上辈子阿尔伦见识了很多家族之间的兼并和决裂,深知其中的可怕之处,并不像全心掺和进去。

    他必须走得比别人快,比别人强,比人类精灵族和蛮族都要强,才能保护他想要保护的。

    至于这最初的问题,魔法石么,他也突然有了个特殊的想法。

    就和这位卡比斯家族的城主所说的一样,必须先有一个含有神圣能量并且能把这种能量投射到你的身体里的物品,然后才有可能激活自己,阿尔伦自己的身体里就有这么一个物品。

    要不然他身体里的神圣能量是哪里来的?

    但是他身体里的那个物品,并不能随便的拿来拿去,所以要用另一种方法。

    他也许可以自己做一块魔法石。

    “如果你愿意等几天的话,我倒是可以让家里寄一块魔法石过来。”多兰特·卡比斯温声说道:“唉,年轻人,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啊,我都说了我又不是坏人。”

    “不用了,谢谢您的好意,”阿尔伦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想法可行,他不觉得姓卡比斯的人会无缘无故帮自己,而自己以后是一定要走向高处的,要是现在就和人家扯上那就不好了:“我觉得我还是到时候再测试吧。”

    话说到这里,贵为金盾城城主的卡比斯先生当然不好再说什么,只是与主教等人又寒暄几句,一行人又走了。阿尔伦把书上关于魔法石的定义抄下来,然后就走了。图书管理员还有那几个“穷学生”看他聊了半天也没得着好处,不知道是什么感觉。

    不过阿尔伦知道,就凭那位卡比斯先生的一句话,外加自己抄到的魔法石的概念,就已经足够了。

    他不由得在想,自己上辈子也是经历过八年正式教育的,怎么就没有记住这些理论知识呢?

    学生时期总觉得学那么多没有用,后来当了兵根本没时间学习,当了一辈子半文盲不自知,真是浪费生命。

    这一次,不仅要多读书,也要督促凯米当个学霸才是。

    ——不,阿尔伦又想起凯米从小就喜欢看书有事没事都捧着一本大部头坐着的样子,好吧,也许他不需要自己督促。

    快走的时候,他突然想起来:“管理员先生,明天我还会过来,请问明天我的身份够不够资格借书?”

    贫民的身份不够借书的,这本身就是一句笑话。

    图书管理员喃喃称是。

    阿尔伦满意地走了。明天他准备一早过来,搞一本一本魔法简史给凯米看看。上辈子这时候凯米忙得很,天天要给阿尔伦熬药,钱也很快花光了,后来他在食堂打了一段时间的小工,给人家刷盘子洗碗赚点小钱,成绩都有点下降,阿尔伦又因为临近测试了没办法找工作,惶惶不可终日,度过了一段低迷的时光。不过这次却不用这样,这次阿尔伦省下了药钱,凯米就不需要去打工了,闲暇时间可以在家里好好学习。

    凯米很聪明,他喜欢读书,热爱魔法,他知道自己成为魔法师的时候,激动地差点哭出来。

    阿尔伦十几岁的时候很毛糙,凯米的这些情绪还是他之后又一点一点想起来的。

    不过这一次,他就可以用心去满足凯米的所有需求。

    路上还顺便去买了两斤白菜两斤熏肉,葱姜也买了一些,今天早上看的时候发现已经没有菜可以吃了,角落里还有半袋子米,看起来够吃一周的。过两天再去打个柜子,里面放点放虫子的香草,把米袋子就放里面了,他上辈子是吃够了发霉的生虫的米面了。

    到家的时候,凯米还没回来。阿尔伦看着家里的那口锅,就想要过去做点什么。

    趁着凯米还没回来,做顿饭吧!

    他当了那么长时间兵,也不是顿顿都在食堂吃,很多时候都在宿舍开了口锅子自己蒸饭煮菜改善伙食,所以也算是个家庭厨男级别,至少知道汤圆要放在冷水里煮不能直接在热水里煮。

    ……不对,到底怎么煮来着?

    嗯嗯,这件事情虽然记不清了,不过也不怪他,他当年主要参与的是蒸米饭和炒菜,以及铁板豆腐啊铁板牛肉啊都是一把好手,在军中时常被人夸赞。

    但是今天没有铁板,只有一口锅。

    阿尔伦想起,之前因为经济问题,他和凯米住在这里的时候一般都是一口铁锅,然后一块铁板隔开,下层焖米饭上面就烤热熏肉什么的,有时候米饭煮的稀一点,就把熏肉切碎了和菜叶子一起煮成咸粥,也挺好吃。

    用刀倒是熟练,菜刀切起东西来咔嚓咔嚓的,这刀子有点钝不过不影响阿尔伦的发挥,他还绑了条围裙在身上,只是这围裙颜色有点粉嫩,看起来很奇怪。

    ——果然是邻居大妈送的爱心围裙么。

    阿尔伦的想法是,等到凯米回来,他已经做好了一锅熏肉白菜粥,香喷喷的很引人食欲,然后凯米就放下书包并且露出惊讶的表情,像个小孩子一样快乐的说,哇阿尔伦哥哥这好好吃呀。

    ……“你在干嘛?米饭这样蒸会糊的……我的个好哥哥你别浪费粮食了==”实际上,这是已经在门口围观了一会的凯米的第一句话。

    阿尔伦吓得锅盖子一时没拿住,砸了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