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 缓兵之计!

采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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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凌霄煜的面前,皇甫轩永远都是抬不起架子的。不仅仅是因为他是自己的小舅子,更因为他们是惺惺相惜的好友。这么说,你或许会觉得凌霄煜只不过是个刚满十八岁的成年男子,而他皇甫轩却已经为人夫为人父了。

    地处高位,有些事容不得他去抵抗,之所欲娶凌霄煜的姐姐凌婉儿是因为从小他们就在一起玩儿的,彼此之间算是青梅竹马加上左相一家一直都是忠烈之后。

    这样的情况下,他也唯独娶了左相的女儿才是最好的助力。在发现凌霄煜有经商的本事儿之后,他便找过凌宵煜秉烛夜谈,最后他退一步,只要国库充盈不干涉他的婚姻大事儿。

    当然,这些事儿,凌婉儿甚至是左相一家都是不知道的。这同时也是凌霄煜敢没经过他家老娘的同意之下擅自跟梦鸢提亲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为嘛?这大丰王朝,除了他皇甫轩最大之外谁还能敌得过他呢?

    这么大的靠山,不靠白不靠,要是他爹娘真的反对的话,皇甫轩还欠自己一个人情,到时候讨份圣旨,爹娘就算不答应也不敢违抗圣旨滴。

    两人对望了很久,最终还是皇甫轩败下阵来,无奈的叹了口粗气:“你小子,这么晚过来我就知道没好事儿。这回又让我怎么帮你解决麻烦啊?我可告诉你啊,你岳父岳母现在对你的婚事儿可是操足了心,你要是为了这件事儿的话我还可以帮你挡一阵子。

    若是其他的生意上的事情,你一个商人,相信你比我更懂得怎么扭转局面。”

    凌霄煜翻了个白眼:“生意上的事儿你放心,保准不会让你的国库空虚就是了!我现在想要一个医术最好的太医,今晚借走明儿一早给你还回来。”

    皇甫轩挑眉:“你生病了?还是岳父岳母或者你大哥大嫂生病了?”

    “啊呸,你才生病了呢!哎,不对,不能这么说你,你生病了肯定不会借太医给我的!哎哟,总之,我就问你,借与不借吧?!”

    皇甫轩气结,无论是谁被人当着面被咒生病心里都会不高兴的!“你个臭小子,有你这么跟我说话的吗?你今儿要不说出个所以然来,这太医,我今儿就小肚鸡肠一回,借不借看我心情了!”

    凌宵煜嘀咕:“不就是想从我身上挖宝贝嘛,有必要这么折腾吗?”

    “嘀嘀咕咕的说什么呢?别以为我听不到啊,我的耳力好着呢!”

    “嗯哼,没说什么,姐夫,要不这样,我拿出一件雪狐的皮草给你做围脖怎样?要知道,这雪狐可不是谁都能打得到的,我跟你说哦,皮草上边,一个洞都没有的呢,保准你会喜欢!”

    皇甫轩的内心是激动的,这大冷天的没有个好的御寒物件儿,他坐在这御书房里批阅奏折都是受罪。

    当然,他没有表现在脸上,就算喜欢,这小子身上还有不少的好东西呢。一件雪狐皮草就想把他给打发了?他是天子好不好,怎么说也得两件,他跟婉儿一人一件,这样一起带着围脖走在御花园里,多美啊!

    “我考虑考虑,没什么事儿你就先回去吧,朕还要批奏折呢!”

    被赶走,凌宵煜暗骂一句‘老狐狸’之后还得屁颠屁颠的上赶着讨好:“要不,两件雪狐皮草?这样你跟我姐一人一件多合适啊?”

    他手上目前就两件雪狐皮草,本来是打算给自己的亲娘给亲姐的,现在被这家伙给惦记上了。可是梦鸢那边,梦雄的病情还不知道什么情况,多耽误一份种就多一份危险。

    雪狐皮草没了,大不了过了年他去大宇国的时候让凌天帮着多找几只了。可说得容易,雪狐又不是老鼠随时随地都能碰上的,这还真的是不作不死了。

    “皇甫轩一拍桌子,‘成交’早说送我不就得了吗?赵洪,带着国舅爷去太医院选两个太医给他带走,务必让他明日午时之前把人给我送回来。”

    “嗻”

    “国舅爷,请随咱家来吧!这大晚上的,恐太医院的院首已经离宫了,您若不嫌弃的话,太医院还有几位太医,待会儿您看着带走吧!”

    “那就谢谢赵公公了。说着,凌霄煜也不吝啬的直接丢给了赵洪一百两的银票。”

    钱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个数字。他常年奔走于商界之间,对于宫里的事儿有了解但没有人家一个皇上身边的大红人了解的清楚。这一百两银子也不是白给的,等下赵洪得帮着他选太医的。

    要是他自己选的话,万一选了个没用的过去,那不是添乱了嘛?

    吃人手短的赵洪,来到太医院之后就把皇甫轩的话都说给了在太医院值班的太医。

    “罗太医,范太医,您二位就随国舅爷一块离开吧,明日午时国舅爷会把二位送到你们的府邸上的,这是皇上的口谕,还望二位太医不要心生不满。

    国舅爷,两位太医就交给您了。明日午时,您可得把人全须全尾的都给带回来了,不然咱家可是没法跟皇上交代的!”

    凌霄煜一副你很啰嗦的样子看着喋喋不休的赵洪:“行了,赵公公,我什么人您还不清楚吗?不就是明日午时嘛,到时候一定会准时把他们送回来的!”

    就这样,凌霄煜用两件的雪狐围脖换取了两个太医的一个晚上的时间,想想,这买卖做得太亏了。

    出了城门之后,凌天早已经在城外等着凌霄煜了,两个太医的年纪都不小了,不可能骑着快马跟着他们一块狂奔,无奈,凌霄煜只得牺牲自己的爱驹当拉马车的马匹了。这样走起来会比一般的马儿快些,估计下半夜的时候就能到秋水村。

    “主子,东西已经准备好了!”凌天向前把取来的百年人参交给凌霄煜。

    “好,只是,你没有被我娘给发现吧?”

    “没有,属下回到丞相府的时候,人都已经基本睡了,只有巡逻的家丁,不过被我给避开了!”

    “那就好,把马儿换下来,用咱们的马来拉着马车走,皇甫轩那抠货,让本公子明日午时之前把太医给送回府城。时间短路程远,咱们还是抓紧时间吧!”

    凌天皱眉,若是一定要赶马车的话,明日午时回到府城那完全是没可能的。先不说这一路上的路并不平坦,就算平坦,他看了几眼那俩个太医,年岁都可以当爷爷的年纪了。

    他们的马儿都是千里良驹,这一奔跑起来就每个准儿的,坐在马车里的人在颠簸的路况下,不死也得去半条命去到秋水村别说看病了,自己都不一定能照顾好!

    “主子,您看,要不这样吧,我们俩个人,太医也是两个人,咱们一人带一个总比他们自己骑马或者坐马车要快许多的。从这里到埠阳镇的路况甚是颠簸,我担心二位太医会不适应。

    反观骑马的话,虽然快是快了些,至少没有那么颠簸。”

    凌霄煜思索了下,觉得凌天说的很有道理。府城到埠阳镇的路况确实很让人讨厌,把马车赶得太快的话,颠簸程度可想而知。

    “行,就按你说的,那你带着范太医,我带着罗太医,事不宜迟,现在就出发。”

    人家是国舅爷,两位太医都是文科出身,什么时候骑过马儿啊!心中不甚悲叹,被国舅爷给惦记上的人,真不是件好事儿。第一次骑马,真的是赶鸭子上架头一遭。

    “国舅爷,不知道您要带下官去哪儿啊?”

    “别废话,到时候你们只管给人看病就行了,其他的,就当没看见不知道,回来之后一个字都不准跟皇甫轩说,要是让我知道了,相信我在府城的行迹你们也都是清楚的!”

    他可不想自己跟梦鸢的爱/情之路还没成长起来就枯萎了。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到,如果他跟梦鸢的事情被他娘自动了,那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估计能天天上演。

    “下官等自是明白,绝对不会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说与第三人知道。”

    在府城,谁人不知道左相家的两位公子,一个是官场的佼佼者,并不是因为他有个妹子是皇后,而是他本身的才学就很高,门下也有不少的学生。

    然而,大儿子是出类拔萃了,小儿子自然是不甘落后,就是最后却做了商人,当然,人家是丞相的儿子,这当商人也是当出了名堂的。每年给朝廷赚回来的税费就不知多少,如今国库已经不再似先帝在位时那么拮据了。

    同时,对于左相家的二公子,在府城有家室的官员,那可是谈之色变。尽管人家长得貌若潘安,大家闺秀都被他迷得晕头转向的,大有非君不嫁的心思。

    所以,在府城还有那么一句话:“宁得罪小人,也不要得罪左相家的二公子!”

    凌霄煜对于太医的识相是很满意的,也知道,这只不过是缓兵之计,他爹娘也不是吃素的,要想知道他的那些破事儿,总是会有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