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飘扬的三色旗 2

清之落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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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易十六终于发现自己不是过去的法国国王了,他确实老实了一段时间。

    那么,攻陷巴士底狱标志着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也成为后来长久纪念、一直到今天的法国国庆日。

    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在1789年8月26日,一份响彻万古的宣言横空出世,它是法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保障人权的序言,它就是《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第一条:人类生来即属自由,在权利上平等(也就是人生而平等)。

    第三条:一切主权的根源基本上在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不得行使非明确地来自于国民的权力(即主权在民)。

    第四条:自由在于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每一个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其唯一的界限即是保障社会其他份子享有这些相同的权利。这些界限只能由法律给予确定。自由的唯一界限是不得伤害其他人的自由,咱们中国人喊了几百年的“自由!自由!自由!”,我们争取了一百多年的自由、民主、博爱的权利,可是今天十三亿中国人,有几个人真正懂得自由的限度是什么?希望排队的时候不要随便的插队;开车路过人行横道的时候停下来,礼让行人;因为那个时候,权利是属于他们的。不要随意地违反交通规则,不要买东西插队,因为你在行驶你的自由的时候,践踏了他人的自由权利,你就是专制独裁的暴君,早晚有一天,你得还回来,天道好还。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个皆可抛。匈牙利著名诗人裴多菲的名作《自由与爱情》到今天依然被世界各国人民所传颂。

    第六条:法律是普遍意志的表达。所有的公民皆有权个别地或通过他们的代表来协助法律的构成。法律或是保护,或是惩罚,为所有的人应当一律相同。在法律之前皆视为平等的所有公民除了有他们的品行与他们的才能区别之外,皆同样的可以根据他们的能力,获得公共的职衔、地位与职位。也就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都不能少。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也讲究法治,但是至少有一个人是超脱于法律之上的,那就是君王。请大家千万别忘了,在一套法律体系当中,他所面对的只要有任何一个人高于它,其他所有人都可能随时高于它。举个例子,如果法律管不了我,只能管你们,我高于法律,如果我的一个好哥们犯事了,我跟我哥们关系好啊,我就可以命令法官不得惩罚他。怎么办?虽然法是可以管他的,但是我又是可以管法的,我让法不能管他,那法律是不是就不能管他?那我那好哥们是不是就获得了超越法律的特权呢?

    第七条:除非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并按照法律所指示的手续,任何人不得被控告、逮捕与拘留。人应该有感受到安全的权利。二战中带领美国打赢二战的罗斯福总统曾经说过“四大自由”的问题,这“四大自由”当中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如果你成天害怕被警察逮,成天害怕被军车压,成天害怕被老师骂,成天害怕被挨打,那不是正常的状态。

    第七条第九条:一切个人被预设为无罪直到他被宣告有罪为止(这就是著名的“无罪推断”,“无罪推断”是现代法治的一个重要标志,也就是说,你不可能先把这人抓起来,锁在暖气片上,让他蹲一宿,然后叼着烟,踩着他肩膀问他:说,你到底干什么了?有的时候我们可能听到过这样的事:一哥们被锁起来蹲了一宿,蹲的感觉腿都不是自己得了,然后被审讯的时候,警察问他:你说,为什么抓你?这要是不知道都不行,你必须交代出警察认为你应该交代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那就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这也是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句话:三木之下,予取予求。);如果判定应即将他逮捕,一切不是用来保障其人身的严酷手段应当由法律严格地制止。

    第十一条:思想与意见的自由传达乃是人类最为珍贵的权利之一,一切公民因此可以自由地说、写与印刷(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与新闻自由),但在法律决定的情况之下,则要为此自由的滥用而负责。世界上没有无限的自由,自由是有可能出界的,自由如果出界了,那法律就要管你。举个例子,笔者有言论自由吗?笔者有绝对的言论自由吗?笔者可不可以早上起来慵懒地拿起电话给北京首都机场打一电话:国航c某某某某航班上有炸弹。不行!因为笔者这么一说,这架飞机就要返航,飞机上的所有旅客要被请下来,机舱里所有的行李都要地毯式的搜索一遍,耽误了人家的形成不说,还有可能造成巨大的公共安全隐患。警察找到笔者说为什么要说飞机上有炸弹?“额...那个,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我觉得挺无聊的,逗你玩!”行吗?笔者有这个自由权利吗?没有。就算笔者有,但是笔者要为自己说的话负责,那就是呗警察蜀黎带到小黑屋去喝几天茶。我将被剥夺其他的自由,达到一个固定的时间。

    第十七条:财产权是不可侵犯与神圣的权利,除非出于由法律认可的明确的公共需要,并且有公正与先决的补偿条件,任何人的财产权不可剥夺。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里关于《物权法》的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啊。我当然不是说法国的《人权宣言》是咱们中国立法者的立法依据,但这个原则,这个思想是一贯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丐帮帮主的那一根打狗棍,那个要饭的碗,也是不可侵犯的。别人可能是亿万富翁,我兜里可能就一毛三分五,但是亿万富翁的财富要被保护,我兜里的一毛三分五也不可以侵犯。公平,正义,不等于平均,咱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一种“仇富心理”,认为富人就是为富不仁的,都不是好东西,都是奸商,都是坏蛋,都是土豪劣绅,土匪恶霸,军阀等等等等,反正没什么好词,但是这是不对的,就像是不能因为一个人没钱就瞧不起一样,我们也不能因为一个人有钱而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在这之前,在法国就是“拼爹”,拼的是爸爸,拼的是血统,拼的是出身,而现在拼的是钱包,你不能决定你的爸爸,但是你是能够决定你的钱包的。人可以挑选财富,但是不能挑选亲爹啊。这跟咱们中国历史上著名的选官制度科举制一样,都是将之前的那种先天的出身变成了可以后天努力获得的才学上。

    1789年革命以后啊,政权掌握在君主立宪派手里,他们最大的愿望、最崇高的使命就是立出宪法来,把法国从专制君主制改成君主立宪制。在1791年这个任务中午完成,宪法确立。虽然宪法出来了,但是巴黎人民还是不满意,为什么巴黎人民不满意?原因很简单,因为资产阶级已经掌握了政权,也就是有钱的那波人的要求得到了满足,但是城市平民的生活并没有得到改善,农民兄弟的土地还没有得到。君主立宪派都是那些地位很高。钱包很鼓的那群人手里,他们的小日子过得挺美,但是千千万万普通的巴黎人民冒着杀头的风险却几乎什么也没有得到,也是巴黎人民用武装起义来回答,从而让整个政权发生了改变。当然当一个国家混乱的时候,总会有外来势力的干涉,法国也不例外,这次干涉法国的外来势力是奥地利。奥地利之所以有理由过来掺和一脚,是因为路易十六的夫人是奥地利的公主,他哥哥是奥地利大公,同时也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这个来自于奥地利的皇帝生气了:你们这群暴民居然敢限制我妹夫的权力?!真是岂有此理!!!不行,你们要是不恢复法国国王的权力与尊严,我将血洗巴黎!!!

    奥地利皇帝的举动其实有些“皇上不急,急死太监”的意思,因为路易十六自己还没说什么呢,他这个大舅子就着急了,他要站出来,挺身而出,尽一个大舅子的光荣义务。这倒不是说他这个大舅哥爱妹子、爱妹夫,而是有着他内心里利益的盘算。法国和奥地利都是欧洲大陆最强大的国家,现在法国出事了,如果奥地利帮助了法国恢复了旧秩序,那重新掌握政权的路易十六是不是对奥地利有一种特别的好感呢?再加上血缘关系,再加上亲戚,那法国和奥地利之间的关系很可能就是奥地利领导法国。这俩都非常强大的国家要是聚在一块,那争霸欧陆就不是问题了。所以,这位皇帝大人,这位大舅子才会这么急不可耐的跳出来。

    当皇帝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之后,巴黎当然拒绝了奥地利的这个无理的要求,于是,奥地利二话不说,军队就开过去了,战争爆发。战争究竟是奥地利旗开得胜,还是法国更胜一筹?

    话说透漏一句,这场战争中,有一个人最难受,大家觉得会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