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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有风,急雨落下。
男人好似厌倦了若即若离的刮蹭,开始将手伸向她的大腿内侧。
偌大的包厢被彩色灯光浸没,尼古丁的烟雾在光下塑形,像一出荒诞的舞台剧。
孙小娥的大腿从男人身上跨下来,踩着十几厘米的铆钉鞋噔噔噔走到明笙跟前,指甲上的水钻掠过原封未动的一桌啤酒:“哎唷,你们这边怎么都没动哪。阿笙,你陪着点人家赵哥啊。”
她挤眉弄眼,像个老鸨似的招呼完,两手夹起四个啤酒瓶,娇笑着走了。
明笙出神地盯着孙小娥交错扭动的大腿。
正值五月,暮春冷雨,孙小娥穿着一条牛仔短裤,走路的时候能从边缘窥见臀部的赘肉,一荡一荡,皮肤白却没有光泽,像两团没有生气的息肉。
赵哥低咳一声。
明笙突然站起来,男人的手从她腿上猝不及防地滑落。
“我去补个妆。”她嫣然一笑,拿着手包推门出去。
会所的走廊弥漫雨夜的潮气,从高跟鞋底一直浸到心尖。
明笙透了一口气,胸肺仿佛被碎冰堵住。包厢里中年男人鬼哭狼嚎般的歌声渐行渐远,逐渐能听见其他客人的哄闹声,以及青年男女甜丝丝的对唱。
她脑子里过着各种利害关系,走路的时候也没怎么注意,旁边包厢的门突然被撞开,有个醉鬼跌出来,直往她身上扑。
明笙躲闪不及,眼看着就要被扑个满怀,那个醉鬼突然被人拽住了。一张年轻白净的脸从醉鬼背后探出来,看得出来他的不耐烦,但对她还算挺有礼貌,痞痞地给她道歉:“我朋友喝垮了,没撞着你吧?”
“没有。”明笙只看了他们一眼。
都是很年轻的打扮,至多二十岁出头。
她把手包放在洗手池上,拿出粉饼扑粉。
那两人随后而至,旁边一阵歇斯底里的呕吐声,江淮易拍打着那个醉鬼骂粗口:“你特么还没吐完。”镜子里映出他无奈又不好放之任之的脸。
她一笑置之。
那张堪比韩国小鲜肉的脸突然抬起来,眼神在镜子里跟她交汇了一下。明笙仍挂着一丝笑,凑近镜子观察自己的眼线有没有晕开。
那人好像并没有把这短暂的交集当成一次萍水相逢,一直没挪开眼。
那眼神里分明写着,一晚上都太糟糕,好容易看见一样令人眼前一亮的东西。
他漫不经心地拍着他朋友的背,一边饶有兴致地看她极为细致地补妆,眯起眼:“本来就这么漂亮,化这么仔细做什么。”
明笙闻声回过头,眼神空茫茫地打量他。
她确实在拖延时间,所以磨磨蹭蹭,却被当做故意逗留。
但他的皮相很好。这个眯起眼的动作,稍不留意就会显得轻佻猥琐,可他的眼睛黑亮,漂亮的轮廓清爽的短发,再轻佻也有种邪气的俊朗。
令人觉得值得原谅。
明笙放肆地看了会儿,嘴角勾了勾,又返身去描眼线。
正好,旁边那个醉鬼吐得差不多,有两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过来,对着那人点头哈腰,问了两声“江少好”,再帮忙把喝醉的人架走。
这么年轻,又这么有头脸,非二世祖不作他想。
明笙轻嗤一声,收了化妆包离开。
刚走到走廊,就遇上了来上厕所的孙小娥。
对方扬起蜘蛛腿一般的长睫毛,冷嘲热讽:“哟,补个妆补了这么久?”
她懒于应付:“遇到了个朋友。”
孙小娥冷笑:“咱们明女神朋友是多。”
明笙凉凉笑了一下。
她年初拍了一套民国写真照,在网上意外走红,微博上冲着她“民国洛神”地喊,粉丝暴涨几十万。
“不就有俩破粉丝,真把自个儿当明星了。”
孙小娥趾高气扬地经过她,“瞧你那矫情劲儿。不就是个卖的么。”
她把某个字念出五个调,损人不怕损己。
“卖脸。比卖下面的强点。”明笙手机震起来,低头回着短信,精致的侧脸即使漫不经心,依然为她的话提供着有力的证据。
“你……”孙小娥还在咬字,明笙径自推门进了包厢。
“赵哥。”她笑得信手拈来。
戴着金链的男人微微挪动,给她让半张沙发,“舍得回来啦?”
她瞟了眼他的手,拿起半瓶啤酒,说:“今晚是真不舒服,得早点回去。广告商的事咱们下次再谈。”她昂脖子把酒瓶喝见底,往前举了举,“给赵哥赔个不是。”
手机又震起来,她晃着给赵哥看:“这不,家里又来催。”
来电显示被她晃得看不清,只知道是个男人名字。
“男朋友啊?”赵哥吐个烟圈。
明笙但笑不言,接电话的时候演技一秒上线,满脸糟心地报出一串房间号。等她的搭档林隽过来救场,演技比她还浑然天成,一股高冷范儿的正宫男友架势,就把她送出了包厢。
走廊依旧空旷。
林隽无奈:“以后跟来历不明的男人少出来。我不是每天都有空来救火。”
明笙没心没肺地点一根烟:“也不是来历不明。老相识了,发迹做了广告中介,说有活给我接。谁知道还是老样子。”
林隽:“你真打算一直这样?”
“什么?”
“你自己清楚。”他眉心蹙了蹙,“你现在有了名气,以前那些活没必要再做。这些人也早断早干净。”
明笙呼出一口烟气:“那我做什么?”
林隽沉默了好一会儿。
彼此都心照不宣的怪异氛围在两人之间酝酿。
“送你回去?”他妥协。
明笙笑:“我家离你家多远啊,林大律师,你明天不还要上庭呢么?先回去吧,我还要找个朋友。”
“还有什么朋友?”
依然是同一个包厢,江淮易推开门,和门口的两人面面相觑。
她其实只是想一个人走走透气,胡编个借口,结果江淮易站她身边不走,林隽显然误会了。但他这人好奇心匮乏,淡淡看了江淮易一眼,叮嘱她:“那你自己小心,有事打我电话。”
“好。”明笙目送林隽离开。
一转头,江淮易还在。
还是那副邪气的笑容,一眼便能看透他的花花肠子。但他丝毫不避讳,非常坦荡地向她传达他对她的兴趣。
江淮易意有所指地瞥了眼走廊拐角:“不是男朋友吧?”
明笙掸掸烟灰,“是又怎么样?”
他好整以暇靠上墙,笑着说:“是男朋友怎么会一个人走掉。”
明笙瞥向他。
她一米七二,穿上一双八厘米的细高跟,看一般男人都有种居高临下的傲慢。但眼前的男人身材高挑,即便没站直身子也不输气势,暖色的灯光映着他一身紫色衬衣,璀璨夺目。
这样出挑的颜色,衬这么一张年轻的脸,居然相得益彰。
明笙象征性环视一周:“你那个朋友呢?”
他跟她玩文字游戏:“什么朋友。你不就是朋友?”
说这话的时候,他锁骨微动,皮肤白皙得像奶油,清俊又有两分未褪的少年气。
江淮易迎着她的视线,不躲不闪,抿着唇笑:“你都把我看两遍了,从头到脚的,有这么爱看?”
他抓住她的目光,像缴获什么战利品。
明笙坦荡地笑,按灭烟头。
江淮易一抬下巴:“留个电话?”
明笙看着他递来的手机,停顿两秒接过,直接滑开了相机,就着暖光拍了一张,交还回去:“每晚猎艳都能找到我这么漂亮的挺不容易。留个纪念。”
她挑起嘴角,转身离开。
像一个轻傲的灰姑娘,过了十二点潇洒离去,只留下残碎的南瓜马车和水晶鞋。
包厢里陆陆续续又有人出来,几个大男孩穿着附近一所大学的棒球衫,顺着江淮易的目光看见那个背影,感慨:“眼生啊。”转去问江淮易,“新的啊?”
江淮易喝过两轮,酒精隐隐挥发,胸腹热腾腾的,吞咽一口才收回目光。
手机上是一张微微过曝的相片。哪怕是夜里这么糟糕的像素,随手拍下来的影像,还是能看出照片上是个多么标致的姑娘——大气的瓜子脸,轮廓的弧线锋锐一分便太生硬,再柔和一分就会太过圆润。这样刚刚好,不笑时平和寡淡,笑的时候几乎摄人心魄。
女孩子漂亮成这样,还真是很不容易。
他把相册往前翻了几张。货比货得扔,之前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就都不入眼了。
但他居然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