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吃什么也不能吃亏

凛冬已至1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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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时初将绣花针从空间拿出来,对着宋德田脖子下面的一处穴位轻轻刺去。

    扎下去之后碾动几下,再次扒出来。

    熟睡的宋德田伸手在脖子上抓了几下,眼睛睁开一条缝,宋时初猛地蹲在地上,床上的宋德田翻个身再次陷入沉睡。

    不一会儿呼噜震天!

    宋时初嘿嘿笑了一声,转身离开。

    次日清早,苏氏的姐姐苏王氏就来给宋时初帮忙打下手。

    苏王氏顶多二十六七的年纪,身上衣服黑压压的,一点儿年轻人的朝气也没有,苏王氏带着九岁的女儿王莲,小姑娘也被苏王氏打扮的阴沉沉的,小姑娘懂事,来了之后烧火打扫手脚没有空闲的时候,瞧着小姑娘这么勤劳,宋时初立马就喜欢上了,勤快的人甭管在哪儿都会被人喜欢的。无关年纪无关性别。

    有了苏王氏帮忙,蛋糕生意再次做了起来。

    卖了蛋糕回家,宋时初听见有人八卦宋德田哑巴的事。

    生活似乎一瞬间安稳下来。

    一晃半个月过去,瓢泼大雨也来凑热闹。

    这日苏氏头上的伤口好的差不多了,来到篱笆院里帮忙做蛋糕,本就不大的灶房瞬间就被挤满了,宋时初让苏氏跟苏王氏两个人负责蛋糕生意,自己琢磨起见手青来,之前说教钱老抠一手,现在得行动了。

    雨后初晴,空气中带着泥土的味道。

    宋时初背着背篓带着宋赟往上山寻找见手青,见手青味道好,如果这个美食只被当成毒蘑菇,那就有些浪费了,独特的美食需要独特的烹饪手法,不能因为错误的手法,而去谴责食材本身。

    宋时初背着背篓走在前面,宋赟抱着小灰走在后面。

    采摘蘑菇倒也顺利,很快背篓就满了,宋赟把兔子扔在地上,靠在树下休息。

    一个不注意兔子就给跑走了。

    宋赟一愣:“娘,小灰跑了!”

    “去追!”宋时初当场就愤怒了,原本以为是个聪明的兔子,现在看来,可以红烧麻辣了,喝了她的灵泉水,吃了空间产出的青菜,竟然还敢跑!看一眼兔子跑走的方向,把身上的背篓扔在地上,扛起宋赟追在兔子身后。

    宋时初的速度很快,但是小灰的速度也不满,不过是一刻钟的时间就已经追到大山的内围。

    跑在前面的兔子突然没了踪迹,宋时初脚步一顿,在附近观察起来。

    草丛传来轻微响动。

    宋时初把宋赟放在地上。

    往飒飒动着的草丛扑去。

    然而被扑在身下并不是软绵绵的兔子,而是受伤了的男人。

    男人躺在地上,身上带着伤口,衣服被树枝刮坏,胸膛微微起伏,温度滚烫,脸……

    即使昏迷中,依旧姣如月光,如珠如玉,许是因为身上伤口牵动,眉头蹙起,一张风华绝代的脸闪过痛意,眉峰如剑,一眼看去有些桀骜不驯,至于眼睛,昏迷中的人并未睁开,若是睁开,又是如何的绝色。

    手指落在男人手腕上,宋时初眉头皱起。

    失血过多,伤势极重,加上淋雨发烧,只有一个惨字,这么好看的人就要死了!怎么说都有些可惜。

    “娘,他死了吗?”宋赟声音从宋时初背后传来:“娘,他还有呼吸。”

    宋时初没了选择,在孩子面前,当娘的得以身作则,如果她现在不救这人,以后小家伙的三观指不定得歪成什么样。

    “还没死呢,咱们把人给带回去。”宋时初说着,眉头皱了起来,男人这张脸就是祸水,说不准会在村子里惹出什么麻烦。

    想了想从草丛里拔出一棵草,在男人脸上挼了一下,苍白的脸变成暗淡的黄,黄色还不均匀,就跟得了皮肤病一样,再也没有让人惊艳的本钱。

    宋赟盯着地上的草看了几眼,眼神变化一下,将草的效果记在心里。

    随即紧紧跟在宋时初身后,往山下走去。

    回到家里,宋时初开始处理男人的身上的伤口。

    刀伤深深浅浅二十四道,愈合留疤的更不在少数,用兑了一点点灵泉水的清水清洗伤口,敷上自己调配的止血药,宋时初视线落在男人手上,这人手形很好看,手指修长,指腹上覆着一层薄薄的茧子,这人来头不简单,不过,在如何不简单,也没有她的来头复杂。

    “娘,这个人长的比秀才好看多了,要不你娶了他吧!”宋赟站在一旁,一脸认真的对宋时初建议。

    宋时初手一抖,差点将手里热乎乎的汤药洒在男人脸上。

    回头看向宋赟:“你说什么?就不怕这个人比秀才还坏。”

    宋赟一脸不赞同,开始对宋时初说教起来:“娘,你太单纯了,这世界上哪儿有什么好男人,就算是好男人也不过是没得选择,这人好看,就算坏到肠子里,最起码看脸心情就好了,如果找个丑的,那不是什么都得不到。”

    宋时初瞪大眼,脸上的肌肉忍不住抽搐起来,儿子竟然是这样的儿子吗?

    她还是头一次知道!

    难不成跟儿子沟通的太少了。

    “那不能不要?”宋时初开始跟宋赟认真交流起来。

    宋赟摇头:“娘,我觉得这世界是哪个怕是不会有比这个人更好看的,而且你看他身上的布料,一看就值钱,留在家里不会亏的。”

    宋时初彻底无语了,他儿子颜控也就算了,竟然还惦记路人的钱。

    没得救了。

    把手里煮好的药灌倒男人嘴里,不再理会小孩子的天马行空,拍了拍宋云肩膀:“你在家里守着这人,娘去把山上的痕迹处理一下。”

    “哦。”宋赟点头。

    宋时初往外走去。雨后的脚步太清晰,男人身上的伤口都还是新鲜的,身后肯定有追杀他的人。

    下山太急切,痕迹都没有处理,这是不对的。

    除了了脚心很血迹,宋使出找到装着的见手青的背篓,在背篓旁边还有两只兔子,一只灰色的,一只白色的,灰色的可不就是小灰。

    至于白色的……宋时初拎起兔子研究一下,是只母兔子。

    这年头,兔子都知道谈恋爱了?

    宋时初转身就走,理都不理小灰,小灰眼睛发懵,四条腿抱住宋时初的小腿,一副无助可怜又难过的样子。

    宋时初拔腿要走,但是小灰是一只喝过灵泉水,吃过空间产出青菜的兔子,力气贼大,用力抱着她的腿就跟千斤坠一样,宋时初无语,将两只兔子拎起来放在背篓里。

    “再敢跑就把你清蒸了。”如愿看见小灰瑟瑟发抖的样子,往山下走去。

    篱笆院子里。

    顾景垣睁开眼睛,入眼的是破旧的房屋,耳边传来一道惊喜的声音。

    “你醒了?渴不渴?饿不饿?”宋赟盯着顾景垣,越来越满意,男人的这双眼睛跟他有些相似,当个后爹,似乎也没有那么让人讨厌。

    顾景垣睁眼看见宋赟,目光尤为冷冽,观察一下所处的环境,极为破旧的房子,沙哑的声音从嗓子里挤出来: “!这是哪里?”

    “这是我家,你是我娘从山里捡回来了,按着我们这里的规矩,以后你就是我娘的男人了。”宋赟对顾景垣十分满意,开始趁着顾景垣没有反对的能力,给顾景垣洗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