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当年惨事儿

尸身人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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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明没有声张,暗中捏了自己的大腿一下,让自己精神些。

    随着常坤走进屋子,屋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布置,家具还是当年那些,都被常坤擦得干干净净。

    四方桌,抽出来是面板的组合柜,这些东西在这个年代真的很少见了。

    屋里就一个人,但常坤把所有的床铺都铺好了。吴明认真的看着,感觉这个常坤这次回来绝对不简单。

    床边有一个行李箱,挺大的。常坤走过去,就把箱子打开了,里面有假发,化妆包,还有唱戏用的服装。

    常坤把戏服穿上,假发带上,然后舞动起来,从背影上,他的体型还真的很像女人。

    “这叫旦角,是我的爱好。晚上没人的时候,我就喜欢练一练。这东西能减少压力,这些年在外面创业,活得不容易。”

    “那你媳妇?”

    常坤听吴明这么问,呵呵一笑说:“我哪有媳妇,刚开始穷,女孩子看不上我。后来我有钱了,总觉得那些女孩子不知道稳重,都是看着我的钱来的。这挑来挑去的,就耽误了。”

    常坤小时候和吴明接触的少,那时吴明是个小屁孩,常坤根本不带着他玩。这次回来,算是衣锦还乡,但和以前的小伙伴,就有了隔阂,大家都是有家的人,很多人都活的不如意,这岁数大了,更会有高低贵贱的想法。

    所以,常坤是回来了,但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不是村里。这一次,吴明坦诚的找他,他还挺高兴,有啥话也不瞒着,就会直接的说。

    吴明听常坤说自己没有媳妇,也挺纳闷的,本来想着这事没这么简单,但还是忍不住的问:“那你找王麻子弄的夫妻和合法是怎么回事?”

    “那就是图一个心理安慰,回来以后,我就做噩梦,梦到我变成以前的样子,听爸爸和妈妈吵架。”

    “他们为啥吵架?”

    吴明这么问,常坤的表情看上去都特别的尴尬,想说出来,叹了两口气,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这事我不想说。”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吴明要走,常坤想留吴明吃饭,可是吴明说:“王麻子那边给弄的猪肉炖粉条,还宰了一只鸡,要是不去,这老头得气死。”

    吴明回到了王麻子那里,王麻子问吴明去了哪里,吴明就说了一句,常坤家里,然后吴明就啥也不说了,使劲的吃饭,把王麻子给急的,恨不得帮着吴明把肚子塞满了。

    吴明打了一个饱嗝儿,心满意足的拍拍肚皮,这才说:“啥闹鬼,人家爱好唱旦角,当然得每天练功夫了。”

    王麻子一听就叹了一口气,嘟囔着说:“可惜了这只鸡。”

    “说什么呢?”

    王麻子撅折一根火柴棍,剔牙,听吴明说根本没有女鬼,只不过练习唱戏的,这些天悬着的心一下子就落地了。

    看王麻子不搭理自己还这副德行,吴明忍不住的偷笑,然后了喊了一声:“王麻子。”

    “王麻子是你叫的吗?这要是论辈分,你爷爷……”

    “我爷爷还得往您叫叔呢,我得叫您祖爷爷。”

    “对!”

    “那行,祖爷爷,你帮一对死了好多年的夫妻用了夫妻和合术,你就等着人家来感谢你吧。”

    王麻子一听,就愣了,琢磨了半天,尽管脸上特别尴尬,还笑着说:“大侄子,刚才我就是开一个玩笑,我说笑话,你可别当真。你和我说说,我怎么把夫妻和合法用在死人身上了。”

    “这常坤根本没有媳妇,那对手帕是当年常和他的媳妇用过的。”

    王麻子听了一下子就懵了,眼睛都有点直,半天才哼哧了一句:“这次,我完了。”

    在吴明的追问下,王麻子才把当年那点事说了。这个常之所以杀了媳妇孩子,是因为媳妇给他带绿帽子。

    常的媳妇是个教师,可是有一天,学校突然发了一个公告,说常的媳妇在外面偷情。就教育而言,人要行得正坐得端才能为人师表,学校认为,常行为违背了教师精神。

    这事压得常抬不起头来,村子就这么大,传来传去,就有人说,其实给常戴绿帽子的是大裤衩子,大裤衩子是外号,得到外号的原因,不是因为他穿得裤衩大,而是夏天穿着裤子,就能看出来,他下面的家伙儿大。

    为了这事,常,天天骂媳妇,可是他媳妇却认为,学校不能开除他,就去城里告状,她从城里回来之后,村里人都认为这个她能把这个事情澄清了。

    也就在那几天,又有人说,其实常的闺女不是他亲生的,就因为这个,常疯了,把媳妇和孩子都杀了,自己也屋里上了吊。

    吴明听得这段往事,挺心酸的,说来说去,都是一些捕风捉影的东西,除了那个公告,其他的都是别人说的,常坤的妈妈到底有没有和大裤衩子有什么,这事现在可说不清了。正琢磨这,脑子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这个常坤现在是有钱人,他不娶媳妇,晚上唱京剧,这样的人会不会……会不会是来复仇的。

    这个想法在脑子里一打转就留住了,当年的事儿,吴明一点印象都没有,只记得爷爷说过,这次的祭品你少吃点,别惹主家,让他们赶紧走。

    难道这个常坤要找大裤衩子的麻烦吗?

    这大裤衩子活得并不容易,无儿无女的,后来还得了脑血栓,现在整日拄着拐棍去街里,来来回回一公里的路,得走小半天儿。

    反正吃饱了,干脆去大裤衩子那看看,到了街里,大裤衩子拎着一个塑料,歪着身子拖着一条腿,正往家里挪呢。

    吴明正想打个招呼,看到大裤衩子的拐杖上,挂着一根羽毛,还是用绳结绑上的,绳结看着不错。

    这东西吴明可没有见过,但这颜色,应该是鸳鸯的尾巴毛。

    “叔,那根毛是谁送你的?”

    “吴明啊,这根毛啊,是常坤送我的啊,说是能治病,我带了好几天,该咋地还是咋地。”

    吴明听了就皱起了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