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伴读书童

黑灯大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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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轮到史金凌外出购买食材,于是带上了阿灵。

    今天是‘金墅’每隔十天就会出现一次的集市,当地人称之为‘五郎’。

    购买了一些素食和肉类,采购完毕,在回去李府的路上,阿灵向史金凌提出要离开片刻,很快回去。

    史金凌对阿灵很是欢喜,竟答应了后者,只是再三叮嘱尽快回去,若是回去晚了,来不及洗菜,孟河的刁难还是次要,耽误了‘东家’李兰轩一家子吃午饭,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阿灵答应了,转向以最快的速度来到太湖边的芦苇荡中,一走进芦苇荡,阿灵就有种鱼入大海的感觉。

    他轻车熟路,用一颗石子打到了藏身芦苇荡中的一只野山鸡,在湖边宰杀洗净,然后赶回了李家。

    在膳堂洗完了菜,阿灵趁人不注意抓了一块粗盐巴和一些调味香料,走出膳堂后去往小树林,在大树后将早已藏在此处的野山鸡抹上盐巴和香料,很轻松地在一丛灌木里抓到一条蛇……

    下午空闲的时候,阿灵在院子里转悠,却始终进不去李家主子们居住的‘内院’,门口和内院里都有背着枪的家伙巡逻守卫,阿灵虽不惧,可他现在不能来硬的,只能无奈地绕着内院的围墙兜圈子。

    吱呀……

    一扇红木雕花的窗子缓缓打开,阿灵定睛一看,巧了!

    ——李小寿正趴在窗口,看着天空发呆。

    “二少爷……小寿!”阿灵双手拢在嘴边作喇叭状,低声喊道。

    李小寿一低头,就看到了楼下围墙后站着的阿灵。

    “阿灵,你怎么来啦?”

    见到阿灵,李小寿百无聊赖的肥脸上,突然有些神采。

    “嘿嘿……还记得我说过的龙凤斗吗?”阿灵道:“都准备好了……今晚,老时间老地点!”

    “好嘞!”李小寿一蹦老高,那叫一个欢愉。

    ……

    挖坑、烧柴、架锅烹煮……

    阿灵娴熟地做完这一切,背靠在坑壁上打盹,等待李小寿这个吃货的到来。

    半个时辰过去了,锅里的水早已沸腾,阵阵香气从锅里飘散出来,再过一会儿‘龙凤斗’就可以食用。然而,李小寿却迟迟未到。

    ——难道被他娘扣住,出不来来?

    阿灵正犯嘀咕,却听得脚步声传来,阿灵一抬头,除了肉球般胖乎乎的李小寿,竟还站着另一个人……金兰!

    “小寿,怎么把她给带来了!”阿灵吃惊地说道。

    “大胆!你一个低等下人,居然敢直呼二少爷的小名!你可知道,按家规该怎么处置吗?!”金兰冷哼一声说道。

    由于吃惊的缘故,阿灵忘了有金兰这个外人在场,一时口误,没有喊‘二少爷’而是喊了一句‘小寿’,这下被金兰这个泼辣的小娘皮抓住了把柄!

    “阿灵,我要是不找小姑一起,这大晚上的我娘哪里会让我出门呢!”李小寿说道:“我说了跟小姑学字,她才让我出了屋,还吩咐我半个时辰之内必须回去的……”

    “哇!好香!”

    金兰嗅了嗅鼻子,旋即跳进深坑,看着锅里沸腾的白汤,好奇地说道:“这就是龙凤斗?蛇肉和野山鸡?嗯,确实很香呢!”

    说完,竟自己动手用阿灵早已准备好的碗舀了一大碗,自顾自吃喝了起来。

    阿灵也是无可奈何,知道不能轻易得罪这‘小辣椒’,也只好让她分一杯羹了。

    金兰是绝色的美人胚子,可她吃东西的样子实在不敢恭维,那狼吞虎咽的样子,和李小寿不相上下,看得阿灵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

    “看什么看,没见过姑娘家吃东西呀!”金兰喝了口汤,见阿灵正傻愣愣看着自己,不由哼了一声。

    阿灵讪然一笑,心里嘀咕:这么漂亮的女孩,吃起东西却又如此简单粗暴,当真世所罕见呐。

    “想不到你还有这门手艺,难怪会被安排进膳堂。”李小寿说道。

    阿灵淡然一笑,他自然不会告诉李小寿,自己进膳堂可不是因为这一手厨艺,而是自己的马屁再加上范济春给郑小狗的‘好处’起了作用。

    二人风卷残云,很快就将一锅的‘龙凤斗’吃了个干干净净,连汤汁都没剩下一滴。

    咯……

    李小寿打了个饱嗝,摸了摸自己的大圆肚,他今天是真的吃饱了。

    “这龙凤斗还真是美味,比上次的烤蛇肉都好吃。阿灵,你还有其它拿手的吗?”李小寿道。

    “那可多了去了!”阿灵道:“烤野兔、炸蝉蛹……还有龙虎斗!没法和膳堂里大厨们做的大菜相比,但贵在野味十足,又很新鲜。”

    “龙虎斗?什么是龙虎斗?”李小寿疑声道:“龙凤斗是蛇和野山鸡,龙虎斗难道是蛇和老虎……?”

    “二少爷,太湖里可没有老虎。我说的‘虎’其实就是猫。”阿灵道。

    “猫肉?!”金兰皱了皱眉,说道:“不准吃猫肉!”

    “为什么?”阿灵很不解。

    “我说不行就不行!”金兰瞪了阿灵一眼,态度很坚决。

    “阿灵,这龙虎斗还是算了吧……小姑最喜欢猫咪了。”李小寿解释道。

    原来金兰喜欢猫,难怪她一听到吃猫肉就反感了。

    “龙虎斗就算了……我会做的野味多着呢!”阿灵笑了笑说道。

    “阿灵,你真行!”李小寿夸赞道。

    金兰的丹凤美目一转,突然说道:“小寿,听说你把自己的伴读书童赶走了?”

    “对呀。”李小寿有些不高兴地说道:“那个家伙傻乎乎的,低着头只会喊二少爷,闷葫芦似的,一点都不好玩!”

    金兰掩嘴一笑,说道:“你是李家的二少爷,他是长工家的儿子,身份地位有着天壤之别,他看到你,就像他爹见到你爹一样,见了主子当然会诚惶诚恐了。”

    李小寿撇了撇嘴,指着阿灵反驳道:“阿灵也是穷人家的儿子,为什么他见了我一点都不害怕?”

    “那你为什么不和你娘还有老爷子说,你自己找了个伴读呢?”金兰循序善诱地引导着说道。

    李小寿一怔,又看了看阿灵,这才明白金兰的意思,高兴地说道:“对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呢!阿灵,你愿意做我的伴读吗?”

    伴读?!

    好机会啊!

    只要能呆在李小寿的身边,就有机会接近李兰轩……

    阿灵强压着内心的激动和兴奋,一脸为难地说道:“这……我这种卑贱的下人也能读书吗?”

    “当然能!”李小寿道:“以后你就是我的伴读,我们一起读书,一起吃饭,还不用干活,总之肯定比呆在膳堂好。”

    阿灵似乎还在犹豫,金兰冷哼一声道:“还愣着做什么?还不谢二少爷举荐之恩?!”

    “多谢二少爷!”阿灵忙说道。

    李小寿道:“一会儿回去我就和娘说!”

    “这事你娘说了可不算,非要老爷子点头才行。”金兰道。

    “放心吧,我爹最疼我了。像这种事,他一定会答应的!”李小寿信心十足。

    李小寿和金兰先行离去,阿灵还得留在小树林里‘善后’,填土埋坑。

    “谢谢!”

    在金兰走过自己身旁时,阿灵低声道谢。

    “你很聪明!演得也很不错!”金兰瞥了一眼阿灵,说道:“你明明很愿意做小寿的伴读,却故意装作犹豫惶恐的样子……我没看错,你果然很卑鄙,很狡猾!”

    “我有吗?”阿灵摸了摸鼻子,苦笑着说道。

    “你的眼睛出卖了自己!在你犹豫的时候,你的眼睛比夜里发现猎物的狼还亮!那只能说明,你当时很兴奋!”金兰道:“你不必谢我……记住,这个人情以后我会让你还的!”

    阿灵一怔,似乎还在细品着金兰话中的含意,后者却已追上了李小寿,施施然走出了李家的后花园小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