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人间惨状

我爱吃荞麦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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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李若应约去梁爷家做客,半路上遇到了一个流浪汉。

    流浪汉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李若的大腿:“大哥给我点钱吧,给我一口吃的,我要死了。”

    李若向来见不得如此人间惨状,伸手掏兜打算奉献一点钱,想了想,最后把掏出来的所有钱都塞给了流浪汉。

    流浪汉不停道谢,一双真挚纯净的眼里啮满了泪水,机械向地上磕头。

    李若急着赶路,并没有再寒暄,眼看着就快要到梁爷家,一伙人堵住他的去路。

    “李若,最近你挺风光嘛,闽江都快要装不下你了。”为首的男人吹着口哨,手中挥舞着银光发亮的刀子。

    李若乍一看并不清楚这些人的来路,但这些人的出现也并没有威胁到他,他学了十几年的散打不是拿来当摆设的。

    “单挑还是群斗?我赶时间,速战速决。”

    李若挽起袖子,握紧拳头。

    那几个彪形大汉意外的冷笑两声,面面相觑:“哟呵,没想到你还能文能武!兄弟们给我上!”

    那帮人二话不说都亮刀子冲过来,李若左右手并用,快速出招,三两下就制服了两个人,刀子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剩下那几个不怕死的包抄过来,李若刚想出招,只听身后大喊一声,一个衣着破烂不堪的身影冲过来挡在李若面前。

    还好李若眼疾手快握住那人手腕,刀子应声落地,否则替他挡刀的人就要被刺穿喉咙了。

    那伙人眼见不是李若的对手仓皇逃跑,李若这才看清刚才冲上来的这位“勇士”。

    居然是刚才那个流浪汉。

    “大哥,他们刚才跟了你一路,我就觉得他们没安好心,你没事吧?”流浪汉反而关心起李若。

    李若很意外:“刚才到刀子离你那么近,你不怕死吗?”

    “怕死,但是你是好人,你帮了我,我愿意替你去死。”流浪汉傻笑着说。

    李若拍拍他的肩膀,内心一股暖流,在这世间,有几个人能为陌生人挡刀子呢?

    “你叫什么?”

    “没名字,俺五岁就开始流浪,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

    “我刚才给了你那么多钱,为什么只买了一个馒头?”

    李若见流浪汉啃着一个干巴巴的馒头,不解的问。

    “馒头就能吃饱,你给俺的钱,只要省着点花,只吃馒头够我活一年!”李若发现流浪汉算的这笔账也够精明的。

    流浪汉依旧傻嘿嘿的笑:“馒头就行,馒头就行。”

    “得了,你跟我走吧。”李若很快便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流浪汉本就无处可去,乖乖的跟在李若屁股后面,半步不离。

    到了梁爷家门口,流浪汉止住了脚步:“我不进去,俺身上脏,我在门口等你。”

    李若也觉得自己擅作主张带陌生人来良爷家不妥,点头应许。

    吃饭到一半的时候下起了大雨,梁爷送客的时候就已经变成雨夹雪了。

    李若已经忘了这茬,刚一出门,就看到一张憨憨的笑脸在梁爷家门外等着他。

    雨雪落了流浪汉一身:“你出来了大哥。”

    “跟我走吧!”

    李若带上了流浪汉,并且他还决定,带他一起去京都。

    当天晚上,梁爷之所以在家里设宴款待,就是打算号召闽江的红人们组成商会。

    李若和马春玲是主要成员,李若更是会长人选。

    一整晚,梁爷都在设想组成商会后一展宏图之志,走向全国。

    李若心里明镜似的,他的大脑虽然回到了八十年代,他就算是想改写历史,也要天时地利人和,目前时机还不成熟。

    离开之前,梁爷始终想不通:“李若,你这次把商品粮变成救济粮这么一搞,不仅成了闽江的英雄,连上面的头头都敬你几分,我们推你做会长,咱们未来可期啊!”

    李若暗叹梁爷虽然年过半百,可眼界到底还是可以的,不过他志在四方,既然计划离开,就不霸占这个位置了。

    “梁爷,我看您就是会长的最佳人选,闽商有你就足够了。”

    李若寒暄道。

    李若心里很清楚,自己只要一走,闽江就是梁爷的天下了,有他的支持,梁爷可以护李家老小周全。

    “兄弟,看样子你是真准备去京都了?”

    “希望不久的将来,李若在北,梁爷在南,扛起整个江山!”

    李若的一番壮志彻底感动梁爷,两人击拳拥抱,定了一个五年之约。

    回家的路上,流浪汉还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命运会发生怎样的反转,一边走路一边踢着石子。

    宋天财坐在车里等李若,没想到一顿饭的功夫多出一个人。

    李若把过程讲完,宋天财哭笑不得:“李若,我作为你的左膀确实还缺一个右臂,可我也不想要这样的右臂啊!”

    宋天财看着流浪汉傻嘿嘿的正笑着,真不明白李若到底怎么想的。

    “左膀右臂如果一模一样,还分什么左右,从今以后他就是咱们兄弟了,过命的兄弟。”

    说完,李若拍了拍流浪汉的肩膀。

    “兄弟!”流浪汉跟着喊。

    李若还给流浪汉起了个响亮的名字,大飞。

    宋天财把李若送回家后,带着大飞回了自己的家,洗了半个晚上终于把大飞大变活人成了一个帅小伙。

    宋小花人都看傻了:“哥,李大哥真的把这个捡破烂的收了?这人可真幸运。”

    “傻人有傻福,他一定有过人之处,李若看人不会错的。”

    宋天财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但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

    毕竟突然冒出来一个人和他平起平坐,危机感就没办法避免了。

    安顿了大飞后,宋家兄妹聊起了未来打算。

    “哥,如果你以后真的跟李大哥去了京都,我一个人留在闽江有什么意思?我想跟你们一起去。”

    宋小花的心也跟着长了草。

    “你一个女人家家的跟着我们去干什么?等哥赚了大钱,自然会把你接过去!”宋全才马上反驳了妹妹的建议。

    “你就去求求李大哥么?他那么有能力,随便在京都给我安排一个工作就可以了,我不挑的!”宋小花求亲哥。

    宋天财思量了半天,自己撒手一走,妹妹确实是他唯一的牵挂:“我试试吧!”

    李若这边回到家便开始着手离开的事,首先就是拢手头上的钱,家里的积蓄就是他去京都闯荡的启动资金。

    李晓玲把上个星期的利润都拿出来了,两人一共凑了十五万。

    “到了京都,我先用这笔钱着手把你的服装店搞起来,不出半年,我的项目就可以启动了。”

    这是李若早就计划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