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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经过连续一个月的奔波劳累,眼看着由谢海牵出的这桩大案终于走到了尾声。市局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总算是能够轻松点儿了。
苏越被郑有风借到市局来了,人事关系倒还是在琴台区公安局,只不过暂时忙,没时间给她走流程,只能先把人借来用着。他挂职回来,原本就是要升职的,正好碰上一桩大案,升职升得越发名正言顺。
不知道是不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苏越感觉市局的食堂都要比他们琴台区公安局的食堂要高端大气上档次一些。她选了两样小菜,端着盘子到处找地方,正好看到方铭薛周他们在一起吃饭,连忙跑了过去。
方铭对郑有风一向是不怎么服气的,知道他升职,现在还在抱怨,“我就说了,郑有风这个人,浑身上下被霉运笼罩着,逮谁霉谁!看吧,你们都觉得他破了个大案,但是你们怎么就没想过,这其实本来就是他搞出来的呢?要不是因为他霉气冲天,会有这样的事情吗?”
薛周和李薇龙已经听习惯了,只是笑而不语。
这段时间接触下来,苏越也摸清楚了方铭和郑有风两个人的交往流程。反正吐槽是在吐的,正儿八经做正事的时候,方铭还是从来没有掉过链子。就冲这次这个案子,跟那边的公安局交流调解,全是方铭带人在跑。
郑有风升职,方铭和薛周是要跟着一起升的。一方面是因为年龄到了,一方面也是因为的确在里面做了很大的贡献。只不过他们一个是副队一个是指导员,等级比郑有风低一些,文件要早拟一些。
“领导前几天不是在说这周要一起出去玩儿么,正好薛大哥也回来了,大家想想去哪里呗。”苏越小心地把她的新包包放在腿上,笑嘻嘻地跟大家说道。
“去哪里?!”方铭一听,又开始了,“郑有风这个同志,让人怎么说他好?居安思危,居安思危!道理懂不懂?这才安稳几天,他又想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苏越一句话,“那你到时候去不去?”
“薇龙去我就去!”他收起这句掷地有声的话,转过头来冲李薇龙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薇龙你去吗?”
可惜他的薇龙并不想理他,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了苏越那个新包包上,“你包包挺好看的,哪里买的啊?”
“我哪儿有钱,这周回去刚给我姥姥他们小区那对孤儿寡母捐了几百块,生存都成问题了,哪儿有钱去买东西呀。”女生在一起的话题可能永远是这个,眼看着话题从出去玩变成了衣服包包,薛周咂了咂嘴,有些无奈。
苏越笑着说道,“是我好朋友送的,今天还是第一次背呢。”
“好朋友?什么好朋友?”李薇龙脸上露出一丝促狭,好像女性天生对这些比较敏感,“这人可不是一般的朋友吧?这包包是个新品牌,不容易撞包,相较于一般的大牌来讲是要便宜些,但也依然贵。得要你两个月工资了吧。”她笑了笑,下了结论,“舍得花钱又舍得花心思的‘好朋友’,可不要错过机会。”
“是吗?”苏越哈哈笑了两声,“我不知道这么贵,下次请她吃饭好了。”
听苏越这么说,几个人都以为有戏,薛周开玩笑道,“如何真的可以,什么时候单位举行活动,带出来给我们看看,也帮你把把关。”
“算了吧,薛指导。我一天加班成这个样子,就是有戏都成没戏了。”
市局的食堂一片热闹,这里人多,几句话就能聚集起来人气,然而换成了高级餐厅,无论如何都营造不出这种效果。
陆苳笙看了一眼手机上的短信,笑了一声,觉得自己这次牺牲真是有点儿大,居然还跟这样一个蠢货在这里费了半天的神。可是网已经铺下,她现在撤了,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抬轿子的人,况且,蠢人虽然跟他说话费力点儿,但蠢有蠢的好处。
她看着上面那条信息,回了个“好”字。
经过一周的探讨,郑有风他们几个人终于决定周末出去郊游。毕竟,只有郊游花钱少还能卖免费看帅哥美女。对于这种抠门儿的行为,郑有风是嗤之以鼻的。想他纵横情场这么多年,第一次沦落到需要打望的地步。然而这个提议却赢来薛周的赞同,他上周回家,兜里已经剩不下几毛钱了,这种老年人的休闲方式,十分符合他现在的经济状况,既能散心又能愉悦自己,何乐而不为。
当然了,提出这个想法的苏越肯定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她这个月就剩把自己一起捐出去了,太高端上档次的休闲活动她玩儿不起,只能从便宜当中去找了。“我没安排你们去中心花园跟老爷老太打太极就是好的了,还嫌什么嫌!去山上郊游多好,天然无污染,纯净又健康,非常适合你们现在这些成天坐办公室的上班族,为什么不去!”
“得了吧。”郑有风毫不留情地吐槽她,“我干脆一人给你们发两百块钱我们周末去游戏厅玩儿游戏好不好?能把这么无聊这么低级的一种方式说成这样,苏越你够可以啊。”
“行啊,你发吧。两百块钱也是钱,拿来我又可以苟延残喘一周了。”
郑有风一把薅开她伸出来的手,“找老头子要去。”他想了想,觉得还是有些丢人,“不是我说,苏越,你小时候没郊游够吗?”
“我小时候,一颗红心向祖国,每次郊游要么去烈士墓要么去革命烈士博物馆,什么时候上山过啊。领导,我们那个年代跟你们那个年代差的时间有点儿久了。你们那个年代,刚刚从革命的战火洗礼当中走出来不久,我们却隔得有点儿久了,必须要回溯一下,免得忘记先辈”
郑有风一巴掌糊在苏越脑门儿上,打断了她的喋喋不休。
纵然郑有风万般不情愿,最终还是同意了周六早上跟他们一起出去玩儿。其实也没有那么无聊,几个年轻人在一起,无论如何都不会无聊到哪里去的。只是郑有风这段时间太劳累,总感觉自己需要休息一下,周末是难得的假期,他不想把睡觉的时间浪费了。
第二天早上,果然还是苏越和薛周三催四请,把郑有风从周公那里叫醒的。直到上了车,他都依然还是一副昏昏欲睡随时要去跟周公搞基的样子。几个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郑有风瞌睡之大,曾经连续三年被警校封为一代睡神,因为他能在任何地方任何地点睡着,后来已经达到了能睡着跑操睡着吃饭的地步,最后被一个能睡着做俯卧撑的师弟给打败了。
另一边,陆苳笙坐在副驾驶上,百无聊赖地听着刘洋在那里放干屁,她现在十分后悔,大早上不在家里睡觉,跑来听这个傻叉扯天扯地,卖弄可怜的风sao。陆苳笙也是第一次意识到,郑有风其实是这么的可贵。起码听他胡扯,比要在这里听刘洋自吹自擂要好得多。郑有风这个人虽然脸厚,也一直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谁都没有他能干,但是对于郑有风这个同志的人品,陆董还是要给予一定肯定的。
刘洋跟他比算了,虽然郑有风对她不好,她也不要这样埋汰人家。
“这一届的实习生真的不行,学历倒是上去了,但是实践不行。话说回来,”刘洋冲陆苳笙一笑,“现在高校都在扩招,生怕把钱收少了,学生质量一届不如一届,哪儿像我们当初啊。”
陆苳笙真的很想让他闭嘴。从上车开始,他从批判城市交通开始,一直说到了治理雾霾,然后又扯到了体制问题。反正在他看来,任何事情都是体制问题,中国的体制不行,中国体制整个就是有原罪的。好了,现在又说到教育上面了。
陆苳笙盯着他那张还算过得去的脸想,是《东城晚报》已经没落到这种境地了呢,还是当初招他的人口味比较低劣只看重脸不看重脑子?这种傻叉能在办公室里继续活着,应该是大家可怜他智商太低,不忍心对他动手吧?
话说,要不是因为自己太弱鸡,陆苳笙现在就想反手给他一个煤气罐。
察觉到陆苳笙在盯着他的脸看,刘洋得意洋洋地露出一个笑容。什么富二代,什么董事长,说到底就是个花痴,看吧,现在盯着他脸看,生怕没看够一样。果然啊,女人就是这么浅薄,尤其是这种混吃等死,一天到晚不干正事的富家女。
陆苳笙瞟了他一眼,再次后悔她为什么要选中这个傻逼,聪明人虽然麻烦,但是肯定没有他这么恶心吧?
两个人各怀心思地上了山,那里早就有人在等着他们了,都是刘洋那个户外运动群里的人。陆苳笙对这些兴趣缺缺,端着一张笑脸跟他们打了招呼,就转身进了自己的帐篷。
刘洋倒是一直想跟她亲近来着,但是陆苳笙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到了晚上就早早回帐篷里面去了,弄得他一鼻子灰。
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来是哪里把这大小姐得罪了,最终只能归结到富家女脾气不好这个原因上面。反正只要有钱,在刘洋眼中那就是原罪。
陆苳笙来之前也不知道晚上不能回去,她忘了带安眠药,直到凌晨一二点了,她都还是没能睡着。冬天的山上,夜风呼啸,仿佛还夹杂着人声,陆苳笙仔细听了一下,男人女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只听个开头,她就能知道是什么。
早就听说过有些户外驴友团乱得很,什么都敢来,现在看来果真如此。
不过,这大冬天的晚上顶着山风来野战,男的还需要一定的□□程度。
陆苳笙坏心肠地想着,翻了个身,终于勉勉强强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她还没能醒过来的时候,就听见帐篷外面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陆苳笙被这叫声从睡梦中喊醒,猛地睁开眼睛,来开了帐篷。一句“发生什么了”还没有出口,就听见那边传来女人的高喊声,“死人了!”
陆苳笙从那个像蝉蛹一样的睡袋当中挣扎起来,到了出帐篷,整个人却又突然慢下来了。
她先是拿了枚小镜子,把自己整理了一番,才拉开了帐篷,走了出去。
不远处的悬崖边上,已经围了不少人。陆苳笙慢条斯理地走过去,刘洋看到她来了,连忙殷勤地帮她挡住,“别看了。”
“没事。”陆苳笙心不在焉地说了句,越过刘洋,从人群中走到悬崖边上,底下躺了具尸体,穿着粉红色的登山服,长头发盖了满脸,旁边红红白白一堆,因为隔得远,倒也不是那么恶心。
人群中有个姑娘坐在旁边的地上捂着脸在哭,身边围了几个青年男女在哄她。陆苳笙想了想,觉得正常情况下她应该过去问一下的,而不是在这边看尸体,但是从她内心出发,她却觉得宁愿在这里看尸体,也不愿意过去哄人。看来,她果然是个冷心肠的人啊。
那处悬崖不太高,当初选择这里是因为有处悬崖好让一些野兽不能上来,却没想到成了那个女孩子的断魂之处。
这群驴友当中,已经选出来了两个男性下去把死者的尸体给带上来,他们都已经准备就绪了,陆苳笙在旁边兴致勃勃地看着,心里却在思考,要不要跟他们说一声,保护现场赶紧叫警察呢?不过她看了一眼身边乱糟糟的现场,最终还是作罢了。
刘洋看到她唇角那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以为她爱好特殊,连忙凑上来,在她耳边小声说道,“你喜欢这样的?下次我带你去个鬼屋,在扶南区,特别恐怖,保管你喜欢。”他的气息拂到陆苳笙耳朵上,十分暧昧。
陆苳笙退后一步,将自己从这种低级的暧昧当中摘出来,抬起头似笑非笑地看了刘洋一眼。那个眼神,怎么说呢,幽深,好像带着几分不可告人的诡秘。刘洋还没有来得及多想,陆苳笙已经懒懒地转过头,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再说吧。”
刘洋觉得,好像自从那天他拒绝了陆苳笙之后,陆大小姐对他就一直若即若离的。他以为是那天把她给惹恼了,陆大小姐这是有意在钓他的胃口。不过刘洋很清楚,男女之间,反正都是那些事情,一味地顺从,反而会让人乏味,博弈才是最让人yu罢不能的。他也不放在心上,看着底下那具尸体说道,“年纪轻轻,就这么死了,真是可惜。尤其是长得还不错。”
“发生什么事了?”刘洋话音刚落,身后就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接着就是陆苳笙十分熟悉的声音,“这里死了人?赶紧让开,我们是警察。”
她转过身,看到薛周、方铭和苏越、李薇龙从后面走过来,苏越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她了,连忙跑上来,“苳笙?你也在这里啊。”
“是啊。”陆苳笙笑着迎上苏越,“你们也在吗?”
“嗯。我们今天周末出来玩儿的,就在那边。今天早上听见有人在叫,就过来看看。”她神情喜气洋洋的,丝毫没有因为死了人而有所影响。
薛周冲陆苳笙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倒是方铭,走到陆苳笙面前,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怎么你又在这里?上次命案现场,也有你吧?”
陆苳笙以为方铭要开始怀疑她了,谁知道他话头一转,直接冲着她开炮,“我觉得你这霉气也是冲天了,走哪儿死哪儿,都快赶上郑有风了,难怪你会看上他呢,像你们两个这么天赋异禀的人,不在一起真的是种遗憾。所以,你们两人赶紧在一起吧,看看谁先霉死谁,免得再出来祸害别人。”
一大早上就受到了这样一通毫无理由的埋汰,陆苳笙直接笑了,“方警官,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你吃了我几次饭,就这么对我?”
想到陆苳笙叫过来那些香气可口的外卖,方铭下意识地吞了吞口水,轻哼了一声,“不跟你计较。”连忙跟上了前面。
薛周站在悬崖上面,看着那两个已经伸手移动尸体的驴友喝道,“别动!”
那两个人抬头看了他一眼,薛周从裤兜里掏出自己的证件,“好端端的人怎么会死在这里?”李薇龙在他旁边打量了一眼,对薛周说道,“我要下去看看。”
他知道李薇龙肯定是发现了什么,连忙叫人找来绳子之类的,把自己跟她一起送了下去。
苏越在旁边抓住陆苳笙的手臂,“领导也跟我们在一起。”
陆苳笙转过身去看了一圈儿,没有发现郑有风啊。
“哎呀,他睡神附体,跟周公搞基去了,这会儿还在帐篷里睡大觉呢。”苏越吐槽了他两句,然后说道,“你等下可以去找他。”
她到现在还以为陆苳笙是真的喜欢郑有风,一心一意给她创造条件追男神,做完还觉得自己萌萌哒,简直是中国好闺蜜,把自己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陆苳笙伸出手来,摸了摸她头上因为起来得急,没有来得及梳下去的那撮儿呆毛,心想苏越真是个可爱的小天使。
在这样一群人精当中,她蠢得可爱,蠢得深得她心。要不是陆苳笙不玩儿百合,她是不介意自己的小后宫里多出这么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傻叉的。
可见,蠢也要分很多种。苏越就能天真善良蠢得可爱。刘洋就是绣花枕头一包草蠢得面目可憎。
李薇龙从衣服兜里掏出一双一次性塑胶手套,蹲下身来开始检查。陆苳笙看着看着说了一句,“她这是走哪儿都带着工具啊。”
“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正事不做。”陆苳笙抬头,这会儿才发现身边多了个郑有风。他已经从周公那里回来了,皮肤光滑目光澄澈,丝毫没有倦意。
看来周公把他伺候得不错。陆苳笙目光带笑地在他身上转了一圈儿,她现在右手边有个苏越,左手边是郑有风,刘洋一个空位都找不到。他不好直接对着苏越开火,加上郑有风看上去跟陆苳笙很熟悉,他直觉就不爽了,冲郑有风说道,“你谁啊,别占别人的位置行不行?”
郑有风仗着自己人高腿长,先是对刘洋从上到下用眼神扫射了一周,然后咧嘴一笑,冲他露出个花儿见了都要黯然失色的笑容,“我啊,警察啊,跟他们一样。”他伸手指了指下面的李薇龙和薛周,然后又抬头看向这边看热闹的人,“各位啊,大家啊,把你们手里面拍的视屏照片通通删了啊,咱们不做那些传播不良信息的人。”
刘洋刚才才不软不硬地碰了个钉子,这会儿听到他说话,直接冲他怼了回去,“干什么?你们这是在侵犯人家的自由了吧?警察就可以侵犯了吗?”
郑有风像看怪物一样看了他半晌,直看得刘洋浑身发毛。刘洋块头比郑有风稍微大些,但是在健身房里健出来的肌肉,跟郑有风这长期跟街头混混战出来的是有本质区别的。他的身材看上去比刘洋瘦,然而整个人往他面前一站,就有一种若有若无的气势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刘洋可能也意识到眼前的这个警察不是办公室里那些任打任骂的大学生,只是输人不输阵,旁边还有陆苳笙看着呢。别人看他怎么不管,但是不能影响他在陆苳笙那里的形象。刘洋下意识地挺了挺胸,“你想干什么?”
“不想干什么。”郑有风一笑,玩味地打量了他一眼,“只是想跟你扫下盲,警察办案的时候有权利这样要求你们。就算现在这个案子没有正式分到我们单位,我也有权利要求你这样做。”
刘洋不屑地笑了一声,“什么意思?这位警官是想以权势压人吗?普通案件一般不跨区,谁知道你们是哪个片儿的片儿警。”
他说完,就看到陆苳笙笑了起来,那笑容好像很开心,刘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意识到,他自己好像闹了个大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