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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在一片哄闹声中,郑有风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他的办公桌上摆着一沓纸质的资料,西苏越捧着一根煮玉米跟上来,说道,“我想着,既然假王大虎是从年初开始就在跟现在的工友们在一起了,那如果要冒充,只能是他到这里之前。我照着之前王大虎老婆说的,捋了一下王大虎今年年初的行动轨迹,打算找几个当时跟他一起的几个工友,了解一下情况,没想到找不到什么结果。”
郑有风抬头看了她一眼,有点儿诧异。他带了苏越半年,知道这姑娘是个什么性格:心大如斗,容易躁动。但她身上有很难得的优点:努力,上进,责任感强。这也是为什么,郑有风会在那么多人当中,挑中了这样一个刚出校门的菜鸟当助手。
他知道苏越努力,但没有想到她居然还会牺牲休息时间去找线索,那段时间看起来短,但是要挨着挨着去捋顺,工作量大不说,还相当枯燥。
他没有王局那样喜欢动不动就长篇大论夸人的爱好,只是伸手一拍苏越肩膀,“没白疼你。”然后坐了下来,“你有什么发现?”
“没什么发现。”苏越捧着玉米,歪头说道,“但是有件事情很奇怪,”她伸手指了指那叠资料,“王大虎这个人,在去年下半年,好像消失了一样,找不到他的轨迹。无论是之前他呆的那个城市,还是之后他来的本市,都找不到他的活动轨迹。整个人,就好像蒸发了。”
“我去查过他的身份证使用情况,但是没有发现他购买车票或者机票的记录。”她啃了一口玉米,“你说,王大虎一个收入不高的工人,家里负担还那么重,应该算是比较看重钱的吧?出行一般都只会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但是我居然什么都没找到。”
现在科技这么昌达,一个大活人,要想把自己隐藏半年,还是个底层人物,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可思议。
“而且,自从去年下半年,王大虎最后一次出现在了那个城市之后,他好像会瞬间移动一样,再次现身就是我们市了。我连他到我们市来的车票记录什么的都没找到。”苏越小口小口地啃着玉米,脸上满是疑惑。
如果身份证信息上面显示王大虎的身份证在他消失的那半年当中,并没有买过车票机票,那他又是怎么从当初的那个地方,到的本地呢?还是说,有人,或者换句话说就是死者,故意把行迹隐藏了?那么现在,又回到了最开始的那个问题,他为什么要冒充王大虎?
郑有风心念一动,问她,“王大虎失踪前,是在干什么?”
苏越腾出一只手,翻了翻那叠资料,翻到其中某一页上面,详细地看了看,对郑有风说道,“他之前也是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工作。”
“建筑工地?”郑有风下意识地文。这倒是跟他预想的有点儿出入。“那他失踪前,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比如死亡事件一类?”
“哦!”苏越一下跳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真的王大虎,也许早就跟着那次突发事件一起死了?后面出现的这个人,就是死者,他用‘王大虎’这个身份一直在生活?”
郑有风点点头,如果是骗去巨额保险金和诈骗东家的抚恤金,那就很正常了。
苏越翻了翻那叠资料,发现上面没写,连忙说道,“我这就去查。”拿着东西,飞快地出去了。
郑有风想了想,又重新回答大办公室,找到其中一个警察,问他,“这两天,刘军怎么样?”
那个警察摇了摇头,“该干什么干什么,他是个快递,我们几个弟兄们装成快递员跟了两天,附近也有人蹲守,并没有发现可疑迹象。”
跟踪刘军,是郑有风跟上面打的报告。因为目前拿不住确凿证据证明他就是嫌疑人,就算是跟,也不能跟太紧。原本郑有风还打算装监控的,但是没有被批准。在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算是跟踪,那也是王局看他是上面下来挂职的份上,额外批的。今天要是再找不到证据的话,守在那边的人就要撤回来了。
郑有风心里觉得有些不甘。他也知道,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说刘军跟跳楼事件有关,只是他出于常理上的分析,那万一,刘军就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呢?他就是那样表里不一呢?谁能说得准?
一旦凶手不是他,郑有风就要承担侵犯公民权的罪责。他倒不是怕,只是如今这种情况下,他们实在是耽搁不起了。
纵然心中有再多的不甘,郑有风也没有表现出来。他问那个警察,“把他这两天的行动轨迹跟我说说。”
“因为‘双十一’快递很多,这两天刘军忙着送快递,基本上连饭都没时间吃。我们的弟兄也都是趁着‘双十一’招快递进去的,基本上没到一段路都有人跟着他。”那个警察想了想,觉得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他派送的区域,也都是以前的那几个区,没有任何变化,当然也包括富丽大厦。跟过去的兄弟说,他们一起上下楼的,没发现刘军的任何异常。”
他抬头问郑有风,“郑局,要把人都叫回来吗?刚才市局来文件,说这段时间要加强治安管理,我们这边人不够了。”
他说的事情,郑有风当然都知道,但是一回来,刘军那边什么人都没有了。虽然目前没有证据,郑有风的感觉也站不住脚,但是他就是觉得,不应该就这样把刘军放过。
连郑有风自己都说不上来,他为什么会对一个那么不起眼的刘军如此在意。
可是偏偏,感觉是最不能拿出来讲的凭据了。
郑有风想了想,最终在那个男警察的目光中,点了点头。
陆苳笙把手上那个青瓷洒水壶放下,冬天大雾当中熹微的阳光照过来,她的手指好像白玉一样,有种能发光的浸润感。
面前是几株粗壮的月季花,是她妈妈当年带过来的,她在的时候是她打理,后来不在了,就换成了陆苳笙。她刚才已经把月季全部剪了枝,只等明年春化,又开出一片云蒸霞蔚来。
偌大的别墅当中,只有陆苳笙一个人。这栋房子是以前的陆氏老宅,只不过随着这些年陆氏子弟陆陆续续因为各种原因的死亡离开,越发萧条了。
时间是个很怪的东西,尤其是在对待旧事物上。比如这样的老宅,如果人丁兴旺,就算长期无人居住,大家也会觉得有种悠然厚重的历史感。然而换到了陆苳笙他们家里,不需要联想这些年陆家人莫名其妙的死亡,都会让人觉得陆氏这栋老宅阴森恐怖。
在这栋阴森恐怖的宅子当中,陆苳笙穿着一身白色的蕾丝睡裙,长发随意披着,加上皮肤苍白,瞳仁漆黑,越发好像一只女鬼。
陆苳笙自己却像是没有意识到一样,端了杯咖啡,优哉游哉地坐到了壁炉面前。大宅每年都会翻新,各种系统都很完备,整个大宅用了当时十分高端的恒温系统,室内温度常年维持在二十五度,尽管此刻外面已经是冬天了,可是在别墅里面,依然能给人四季如春的错觉。
手机响了两声,陆苳笙接起来,“景助理我看看要不要过来吧不用,我自己开车就好谢谢关心。”她挂了电话,才看到上面有两个未接来电,是她刚才在外面剪花枝时打进来的。
陆苳笙看了一眼上面的电话号码,微微一哂,拨了过去,“喂?是你自己让我离开的,这么快就想我了吗?”
那边的郑有风虽然从来不指望陆苳笙能狗嘴里吐出象牙,但是听到她这副矫揉造作的模样他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感觉背上更冷了,“你现在在哪儿,我有事情找你帮忙。”
“请人帮忙不是应该放低身段么?虽然我喜欢你,但你也不能这么不把我放在眼里吧?”陆苳笙轻轻喝了一口咖啡,“叫我帮你做什么?”
“你做得到的事情。”他又问,“在哪儿你现在?”
“我在家。”
“好,我马上过来。”郑有风拿起钥匙,飞快地走出办公室,“你先哪儿都别去,把地址发给我。”
半个小时之后,郑有风开着已经快成四个无敌风火轮的他家小妾,停在了陆苳笙家的大门口。他环视了周围一圈儿,又看了看那栋只有一盏灯光的大宅,自言自语地感叹道,“她一个人在拍《古墓荒斋》吗?”如果是春夏,这地方一片郁郁葱葱,或许看上去还算不错。但现在是冬天,到处都是寥落的枯枝枯草,配上那栋大宅当中的一点灯光,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像是恐怖片的片场。
看平常陆苳笙呼朋引伴的样子,没想到私底下竟然是这副模样。他下了车,因为之前陆苳笙说了找人帮忙要有找人帮忙的样子,郑有风在来的路上给她买了点儿吃的。考虑到小姑奶奶那只金舌头,郑有风还专门绕了个圈子,去一家著名生煎店给她买的。
他走到门口,轻轻一推就进去了。陆苳笙已经换下了睡衣,见他过来,轻轻抬了抬眼睛看他。
郑有风走到她面前,把那袋生煎递给她,“拿去,算是我的拜访礼。”
陆苳笙一闻到那个味道就忍不住皱眉,“这什么呀?”
“生煎。没吃过吗?”郑有风打开纸袋子,“我市著名小吃,上过央视纪录片的,可难排队了。”
陆苳笙像接生化武器一样把那袋生煎接了过来,抬头看了他一眼,“你要求我什么事情,居然还花这么大力气献殷勤?”
“别。”郑有风坐到她对面,“什么‘求’不‘求’的,你这丫头会不会讲话啊。我找你帮忙,难道只给袋生煎就算了吗?你太小瞧我了。”
陆苳笙微微一笑,扯了张餐巾纸包在手上,要去拿生煎,“说吧,什么事。”
“啧。”郑有风看她那副样子就觉得辣眼睛,他不忍直视地偏过头,说她,“你就不能拿双筷子啊?”
他说着站起身来,看样子是打算去厨房给陆苳笙拿筷子,她懒洋洋地叫住郑有风,“别麻烦了,这地方厨房好多年没用过了。”她拿起生煎,斯斯文文地咬了一口,发现味道还不赖,心情稍微好了点儿,“我平常都不来这里的。”
郑有风又重新坐下来,“也是,你老人家房产多,跟我们这些一辈子奋斗一套房子的小老百姓不一样。想去哪儿去哪儿。”这地方客厅宽敞空间大,郑有风翘起二郎腿,冲陆苳笙说道,“我来找你,是想请你帮我跟个人。”
生煎汁水很多,流得满手都是。陆苳笙又换了张纸,“我有什么好处?”见郑有风挑眉,她笑了,“你不会以为一袋生煎就能把我打发了吧?”
“生煎?你知道这是什么生煎吗?这是上过央视纪律片的生煎,这是我市的餐饮文化名片,不是一般的生煎。”还是他排队买来的,小崽子不懂就别乱说。他看了陆苳笙一眼,“好吧,免得你说我小气,影响爸爸的声誉,说吧,你要什么。”
陆苳笙冲他眨了眨眼睛,将生煎包放在唇边轻轻一吸,“我想要你。”正在无限诱惑之间,她突然笑起来,眉眼弯弯的模样,看上去十分轻松。见郑有风黑了脸,陆苳笙心情更好,放下吃的,对他说道,“我要什么你还不清楚吗?你要知道,我帮你是让你抓住凶手,你帮我,却是在救我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