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之前仍有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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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12月19日,民警高连国被杀死在选煤厂地沟内。

    1991年1月25日,高连国的手枪出现在小金鹤储蓄所被抢现场。

    仅仅根据打在无名尸左眼的一枪是为了灭迹,就把“1.28”案犯与发生在四年前的两起案件联系起来,不能说有什么实在的把握。但指挥部成员仍很重视,调齐了所有的档案材料。

    从各方面情况看,发生在1991年1月25日的小金鹤储蓄所抢劫案犯只有两人,带有一支“五四式”手枪。小金鹤储蓄所位于向阳区区政府大楼南楼尽头处,面朝一条算得上比较繁华的大街。储蓄所门脸很小,无突出装饰,淹没在沿街一排与它规模相似商店之中,不大容易分辨出来。在这里,每天出进的款项有几万元以上。像许多小储蓄所一样,房间被严密隔开一半,里面是出纳柜台,外面接待客户。当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储蓄内有3名工作人员,所长王人伟(男,25岁)、储蓄员(女,24岁)。他们已经结完帐,陶雁在作表,王所长登记凭证,张明丽数现金。

    从外面进来的两个青年人分头行动,一个拎小型黑色皮兜奔柜台,把皮兜放下,趴在台面上。据描述,作表的陶雁向他问了句“是存还是取”。这个人没吱声,走到通往营业室的门前,伸手去摘铁门上的锁。王所长查觉有异,从里面过到柜台处,那人已从皮兜里抽出一支手枪,对准王人伟说:“你赶紧把钱拿出来!我数三个数,不拿钱就打死你!”说完即将第一道门拉开。王人伟能辨认出“五四式”真枪,他对对方再将第二道铁门拉开,就立即拿起一只木凳准备堵住二道门。持枪人向他开了一枪,接着又开了一枪,子弹都似乎从王人伟脖子旁边飞过去,打破了他的衣领。 十分惊讶的陶雁站起身来奔过去拉响了警报器,室内顿时玲声大作。站在窗前的青年脸色变了,立刻招呼他的同伙“快跑”,两个人就先后跑出门去,朝东跑。王人伟追出门,他们已跑远,即报警。以后,在正式材料中,用“因储蓄所工作人员奋力反抗,抢劫未能得逞,二犯仓惶逃跑”等文字叙述这一经过,可以说是比较准确的。在当时情势下,王人伟仍操木凳抵门,陶雁没经细想便拉响了警报器,这些举动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出来的。两枪中若有一枪击中王人伟,后果不堪设想。罪犯没有射出第三枪是因为陶雁拉响了警报,

    而如果陶雁不这样做,下一个受害者将是她和张明丽。他们的勇敢不仅保护了财产,也保护了他们自己。实际上警报器只是恐吓器,没有接通外界。向阳区公安局就在这条街的斜对面,距储蓄所不到100米,但也不会听到所里的警报。

    在90年代初,各地银行、储蓄所还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谁都知道抢银行必定罪,犯罪分子不敢轻易往那地方想。银行和储蓄所一般也不会想到雇用保安,以及安装直接通达附近公安部门的报警设施。 小金鹤储蓄所案件是促使全市金融系统紧急动员起来、购置先进保安器械、严密加强日常防卫,时刻处于战备状态的主要动因,也正是从那个时期起,全国各地重要部门的保安工作都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短短一两年里,独立设计或引进生产保安用具的大小工厂企业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保安队伍也从无到有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区别于公安的准警察组织。现在,人们走进任何一家储蓄所或银行分理处,都会发现一名以上穿深色制服、腰佩手枪、手持警棍的保安人员坐在座位上,警惕地打量着每一个推门而入的陌生人。

    自然,犯罪与保安行为是轮番升级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进入90年代中期,银行运钞车代替银行建筑成为犯罪分子袭击的重点。1996年2月8日,也是在春节前夕,北京市安惠里甘水桥工商银行分理处的几名工作人员刚刚在保安人员的护卫下把“略有沉重”的密码箱装进运款车,分理处南侧位置停着的一辆藏蓝色“大宇”轿车里中冲出一名端枪的蒙面人,将正准备上车的保安员打倒在地,又向车内其他人射击,抢走两个装有巨款的密码箱驱车逃走。同年6月3日晨,一辆运钞车从北京海淀知春里银行开出,驶离50米时,一辆黑色轿车突然拦住去路,车内冲出的蒙面人手持,逼住运钞车司机取得钥匙,将后备箱打开抢走两只“铝合金提款箱”。而在8月27日上午,同一罪犯伙同另一名歹徒在北京城市合作银行滨河支行附近截住运钞车时,遇到顽强的抵抗。罪犯在打倒4人后击碎运钞车后备箱内的玻璃,却发现“即打不开款箱,也搬不动款箱”,只好“仓惶逃窜”。

    从这起系列大案中,可以见到抢劫与防范手段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小金鹤储蓄所当天的库存现金2万多元。两名罪犯徒步逃离现场,沿途有多人目击。 紧挨储蓄所的一家食杂店老板崔xx提供情况说,当日下午15时47分左右,他出去倒灰,看见从储蓄所跑过来一高一矮两个青年人,“小个1.60米左右,穿挺瘦的衣服,什么式样没看准。”戴什么帽子没注意,也没看见手里拿着东西。侦察员问他再见着这两个人是否能辨认出来,他说不能,走对面也认不出来。在他家附近无人议论此事。

    南山区二建工作的刘xx当日从杀猪厂附近路过,看见一前一后两名罪犯与他相反的方向跑去。其中小个子男人二十五六岁样子,挟黑色人造革拎包,穿深色上衣、浅色裤子,圆脸,脸较白,身高1.65米左右。大个子男人二十三四岁,穿普通半新灰上衣、蓝色旧裤,脸较白,身高1.73米左右。以前未见过这两个人。当侦察员向他出示犯罪分子模拟画像时,他认为有点像大个子男人,但脸没有画的胖,眼睛也没有那么大。他看见两人往向阳区化工厂左边的胡同跑走。如再见到“不敢说能认识”。 住向阳区十八委的一名14岁的小学生吴x那天从院里提桶出门倒水,看见那两个人从化工厂那条道往下跑,跑进向阳区五金商店旁边的胡同里。后面的人手里拿一把黑色手枪,边跑边往衣服里藏。前面的小个子穿灰色上衣,1.60米左右,手拿一只黑色的皮包。嘴里说着“快跑!”后面拿枪的大个子有1.70米左右,往衣服里插枪时能看到枪的后半截。侦察员把自己的“五四式”手枪展示给这名学生看,该学生说这枪和那两人带的枪是一样的。

    当日下午15时30分以后,住向阳区十八委的两个小学生在门口玩,也看见了那两个人。赵xx说他看见的高个子男人穿黑皮夹克,脖领上带毛。矮个子男人穿呢子上衣,敞着怀,跑跑又停住,并把一支手枪揣在怀里,没插好,枪把掉了出来,又急忙往回塞了一下,两人就跑远了。

    12岁的杨xx认为他看见的高个比侦察员(1.73)高点,右手好像包着布,手里拿着枪,把枪插到怀里。后面的矮个比他矮一头,穿深灰色上衣,两个都没戴帽子。他们从杨xx家对面的胡同里跑下来,跑到胡同口站下,前面的高个问杨xx和曾xx两个孩子前面是不是死胡同,曾xx说是,后面的矮个就招呼前面的高个,指着另一条胡同说:“从这跑!”因为看见了枪,两个孩子好奇地跟过去,

    在那条胡同口看见两人向右拐了下去,穿运动服的人回头望了一眼,吓得两个孩子都跑回来。

    14岁的曾xx认为他看见的高个穿灰衣服,1.70米以上身高,戴前进帽。 那天矿务局总医院服务公司的王xx下班回家,在家门口看见两个人从对面跑来,小个子穿深色中山服,比大个子年长二三岁、圆脸。大个子好像穿半截大衣、深色,左胳膊夹个黑兜子,瓜子脸,脸色较黑,身材较瘦。两人跑远后,有个胖子走过来对王xx说,刚才那两人可能是“拎包”的,王xx说是,就回家了。

    曾与歹徒抗争的小金鹤储蓄所所长王人伟描述说:持枪罪犯身高1.70-1.72米,年龄20岁左右,体态中等,长瓜子脸,中等眼睛,左眼有点斜,是格棱眼,头戴黄色毡绒帽,上身穿半截呢子大衣“似乎是圆领”,裤子没看清。此人说话为本地口音。另一名罪犯年龄比持枪罪犯稍大,也比持枪罪犯稍高一些,25岁左右,其它印象不深。

    两名女营业员则坚持认为站窗前的歹徒比持枪歹徒矮一些、胖一些,圆脸。储蓄所的3个人都说,如果再见到歹徒能认出来。 上述证词描绘了两名罪犯从抢劫到逃离的一长段过程,但大家对他们体貌、穿着、年龄上的追忆互相多有矛盾之处。归纳起来,警方倾向于肯定: (1)两名罪犯都是本地人。 (2)高个子罪犯身高1.71-1.72米,体型适中,瓜子脸,左眼下斜,上身穿半截呢大衣,持“五四式”手枪。 (3)矮个子罪犯身高1.68-1.70米,稍胖,圆脸,皮肤较白,逃跑时拿着拎包。

    这样看来,两人与“1.28”破案指挥部《通告》中明确提到的两名罪犯确有相似之外。 曾参加“1.25”案件破案工作的王春林介绍说“从作案经验和作案手段来看,这两个人显然不能与‘1.28’案犯相比。他们没有交通工具,逃跑时靠两条腿,沿途被多人注意,可以说很危险,即使抢到钱,如何摆脱追赶也是个问题。他们本以为有枪就能抢到钱,没想到遇到对方的反抗,一下子就慌了手脚,逃走时也不像‘1.28’案犯那样预先规定了逃跑路线,有点乱闯,差点儿走进死胡同。

    但我们当时分析,这两个人还是有脑子,事先的策划不一般。”闫自忠点点头,评道:“策划上的确有路数。第一,去抢钱的时间刚好是储蓄所结账的时间,也是一天里现金最多、顾客最少的时间,事先肯定作过详细调查;第二,全城储蓄所不少,专门选择离公安局最近的地方抢,不会是偶然的,大概认为那里的戒备最松懈。这后一条在当时已经算是高智能犯罪了。案子没破是什么原因?”

    李洪杰答:“还解释不清。按说线索不能算少,开了枪,留下痕迹,与1990年‘12.19’案件并上了,特别是案犯眼部有重要特征,都以为非破不可,没想到进行了一个半月,还是没有结果,后来认为,他们急于搞到钱,没搞到,肯定还要作案,就暂时‘挂’了起来。”

    “侦查时的主要线索是什么?”“眼部的特征,格棱眼。根据两个人逃跑的路线和彻底消失的地域,划定了重点地区。所有符合基本特征的、尤其是有格棱眼的,全都经过认真排查,我记得当时筛出了二十几个嫌疑人,全都带格棱眼,都被请到向阳分局做辨认。我看是无一遗漏,但经过目击证人的辨认,全被查否了。”

    “那么罪犯也由此明白,他们中的一个眼部特征已被公安抓住,很容易暴露。”

    “是这样,当时全城都在议论格棱眼,还有几个人找到公安局来抗议。”王春林微笑地补充,很快又收敛笑容:“我也很奇怪,这个特征是遮掩不得的。临时遮掩更不可能。可以说罪犯除非经过公安部门的明确排查否定,很难避开群众的议论。为什么被他混过去了,到现在也是个谜。”

    “由谁辨认?”

    “主要是小金鹤储蓄所的三个工作人员,他们都说得很肯定,能认出罪犯。”

    “也未必。大多数人不能可靠地辨认短暂接触的人,特别是在危急情况下。我想重要的是,经过大规模的清查,这名罪犯和他的同伴都知道眼部特征是要命的,一旦出问题必须千方百计掩盖。”

    “你是说,他们很可能是‘1.28’作案分子?”李洪杰问。“体貌特征上也像,只不过发展到四个人,有了车,有了会开车的,开始杀人灭口,而且有了猎枪,还懂得了尽量避免使用抢来的正规枪支--如果他们真是拿着一支‘五四’手枪闯入现场又不发一枪,那就是接受了小金鹤案件的教训。--当然,现在还只是猜测。”

    落在小金鹤储蓄所外间地面上的两枚弹壳为瓶形,固定弹头的方式为卡窝紧口,壳长24.4mm,颈部直径为7.62mm,底座直径为9.9mm,无底缘,据此判明这两枚弹壳为:“五一式”7.62mm手枪弹壳。弹壳底面上标有“947”、“80”字样。在显微镜下观察弹底舌痕,其形态完整,边缘清晰,弹底窝凸凹线条痕明显,特性稳定。经验证,两枚弹壳是用工商派出所民警高连国被抢号“五四式”手枪发射的。于是“1.25”案件发生后,1990年的“12.19”案件很快被牵涉进来,予以并案侦查。在一份由鹤岗市公安局市场治安派出所出具的“关于高连国被抢走的枪支证明”中记载:“一九九o年十二月十九日晚五时许,我所民警高连国下班回家途经矿务局选煤厂十道煤仓被杀。犯罪分子杀死高连国后,抢走他随身佩带的‘五四式’手枪一支,以及枪套和随枪佩带的‘五四式’子弹。被抢走的‘五四式’手枪号码为。特此证明。” 矿务局选煤厂占地宽阔,中心地带为车间、办公楼、机电房和浴池等设施。两旁有大型煤仓。煤仓两头开放,通进铁轨,平时常有装煤车箱停放。铁轨两旁挖有地沟,地沟上覆盖铁栅,铁栅距墙仅两块砖宽。仓库里黑洞洞的,走进去像步入山间隧道。 发现尸体的是一名57岁的销售科工人杨xx,当晚17时10分左右(鹤岗此时天已全黑),他提着两壶开水从办公楼回检煤房,自厕所后的煤仓第十道地沟的小便门进入穿行。进门后看见门里侧暗处有一只方形折叠凳躺到在铁栅边缘。后来在证词中他说,当时他“并没有发现人”,但可以想象肯定有种异样的感觉震慑了他,因为凳子腿就搭在一具尸体上,而他没有凑近去看。杨xx提壶回到煤房,对54岁的班长陈xx谈了此事,两人拿看手电筒进第十道地沟。寻到原处,发现了地上躺着的人。人躺在一处墙垛下,头部靠墙,两腿内弯仰卧。两只折叠凳绑在一起,压在人的腿部,旁边还丢有一只栽绒帽子。两人看清此人头部流了不少血,显然是被人打的,便知出了大事,奔去泵房打电话。电话打给调度室,很快经济警察就赶到了现场。据陈xx说去打水是在17时10分左右。杨xx为抄近路,往返都经过十道地沟,但去时没有发现什么。情报上报到市局后,何文轩局长、李洪杰副局长当即部署勘查现场。勘查工作由20时30分开始,21时50分结束。仓房内被十几盏大灯照得雪亮,气温仍在零下20度左右。法医方面的负责人是伦江,他至今对当时的情景仍记忆犹新。 尸体头下淌有血泊,并流向地沟。西侧墙上及墙垛南侧面上有喷溅血点,东侧铁栅铁栅上也有一块血迹,血上有一枚残缺不全的鞋印,鞋印东侧是马裤栽绒警帽,帽子里外都有血点。尸体上身穿蓝警服,右胳膊上搭有一只档案袋,内装5本书,袋面上有擦蹭血迹。右膝上搭着折叠凳,凳面上也有残缺鞋印一枚。尸体东侧铁轨上停放四节车箱,其中北侧650号车箱西侧面上有擦抹血迹。尸体下身穿绿警裤,腰系警用铁环皮带,皮带距铁环左边缘10厘米处被割断。铁环中间有枪套,但枪被抢走。根据头部解剖,可认定尸主因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根据头、唇及手背部创伤特点,可判定凶器为钝器,又根据左额、顶部大部分创伤为帽状腱膜破裂相应颅骨粉碎性骨折,另外大部分创口为条状,判定为金属类棍棒。 死者很快查明为工商派出所民警高连国,关于高的情况,派出所出具证明写道:“高连国,三十二岁,鹤岗市公安局市场派出所民警、正式干部。该同志为共产党员,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时间遵守严格,未发现有违法违纪活动。”“工作时间遵守严格”,对工商所民警来说是难能可贵的。12月19日这天高连国依然像往常一样17时准点下班。提着新买来的折叠凳,挟着几本书,于17时十几分途经选煤厂第十道地沟,在那里被害。

    部队转业的高连国人比较瘦,走路时略有弯腰,体重120斤,成为罪犯的袭击目标。警方认定罪犯的目的在于抢枪。有枪就有钱,这是大部分抢匪的信条。当时社会上还买不到枪,持枪民警容易被歹徒盯上。那个时期全国不少民警被杀都缘由衣襟下露出的枪套。

    在鹤岗,第一起杀害民警抢夺枪支的案件发生在1984年,这类案件当时在全国还不多见。主犯高乾是矿务局水泥厂一名26岁的青工。常混迹于台球厅、舞厅。那时候一部分漂亮女人开始为更多的男人“服务”,只要有钱,男人可以通过婚姻以外的途径获得美色。

    高乾在舞厅就结识了这样的一位女子,尝到甜头,接下来便是如何迅速搞到更多的钱维持关系。短短几个星期,他周身被感官刺激燃起的欲望已无可抑制,找了个同伙,就开始满大街搜寻带枪的人。1984年1月13日晚17时许,两人在工农区跳完舞出来,周身还散发着疯狂作乐后留下的气息,走到南山饲料站附近,看见一个民警朝南山矿方向走,当即决定得下手就下手。两个人跟到南山矿医院门前,高乾紧走几步抢到民警前面,用自制的火药枪将民警逼住。民警叫刘和,是南山区铁西派出所民警,他伸手要掏枪,被高乾的同伙用活搬子砸在后脑上。接着高乾也抽出铁锤猛击刘和的太阳穴,两人连续出手将刘和打死,摘走了他的“五四式”手枪。

    藏匿了两个多月,两人出动劫财,于4月29日晚袭击了工农区七粮店,将更夫和值班主任绑在椅子上,搜遍全店,只找到190元现金和500多斤粮票。高乾气不顺,随手将更夫和值班主任打死,又继续藏匿起来。 过了一段时间,高乾家后院起火,高乾在外面搞女人的事被他妻子发觉,妻子要求离婚,高乾不准,于是妻子写了一封匿名信到公安局告发高乾有枪,公安局经过一番侦查,将高乾及其同伙拿获。

    此案在鹤岗轰动一时,人人皆知。高连国案件则是第二起同类重大案件。 不同的是,杀害高连国的罪犯似乎计划得更周密。发现尸首的选煤厂工人杨xx打开水来回两次经过10号地沟,前后只相隔10分钟。凶犯就动了手。警方调查结果表明,高连国是个很老实的民警,从不干敲诈受贿之事,家庭经济窘迫,平时上下班总穿着一身警服,上班、下班、两点一线,喝酒找不着他,舞会也不去。他住棚户区,偏而远,一路上净走居民区小道,路非常背。匪徒选中他作侵害对象,大概经过了一番比较。 公安方面当时对此案的重视程度,不亚于现在对“1.28”大案的重视程度。也是动员了全市的警力,何局长、李洪杰副局长亲自挂帅。省里来了人;采取大规模排查的方式,昼夜奋战了月余,竟一无所获。直到次年1月25日小金鹤储蓄所抢劫案发生,罪犯使用了高连国的手枪,两案并连,全市警力再次动员,又紧锣密鼓地排查了一番,还是未能破获。闫自忠问高连国案的侦查方向是什么,李洪杰答:“当时考虑到犯罪分子对高连国的生活规律要熟悉,对作案地点要熟悉,所以排查时主要从高的接往关系、选煤厂附近地带的人员情况方面入手。从脚印上看,作案者有两人以上,排查时也着重查找两人以上结伙、带凶器、经济上紧张、案发前后有变化等方面的情况,感到抓手很少,可操作性不强。”闫自忠提出到现场看看,李洪才、王春林等人便叫了车陪他一同前往。走进仓房,闫自忠才觉出罪犯选择的这一点是如何特殊。仓房足有20米深,两头射进阳光。在夜间,此处杀掉五六个人也未必引起外间注意。这使他想起外国惊险片中常见的格斗场所,那往往是废弃的车间、偏僻的工地和这里的环境有些类似。地沟离墙壁很近,人通行时,遇到凸出的墙垛子,只能一脚踩地,一脚踩在沟上的铁栅上。

    李洪杰指给他看当年高连国横尸的地方,那处墙垛前的一块地面上颜色较暗,应该是血迹的残留。“他必定要经过这条路吗?”闫自忠问。王春林说:“差不多。这个人生活很有规律,据他家里人讲,他每天早上六点钟准醒,下午六点钟准时到家。经过这里是最近的路。”

    “那么,”闫自忠指着墙侧的小门洞:“罪犯可以一路尾随,见他进了仓房,一个顺墙外跑进这个小门堵截,一个跟在他后面袭击。”“我们当时也是这样分析的。”李洪杰表示同意。“凶手肯定摸清了高连国的路线,动手很有把握。”“当时四处就没有任何人吗?”“有。离这里50米,有30多个工人正在卸最后一排车。后来经过反复核实,没有发现工人中有谁提前走掉的,也没有发现有其他外人经过。”

    在闫自忠的提议下,几个人顺高连国上下班必经的路线来到工农市场。当年高连国便经常在这一带值班。市场很热闹,卖白条鸡、卖蔬菜的、卖鲜肉的、卖杂品的摊位鳞次栉比,吆喝声此起彼伏。人们已经渐渐从血案的恐怖中透过气来。但看得出,有人眼里仍带着惊惧之色,或怀有戒意。仿佛只要有人发一声喊,众人便会四散离去。闫自忠问了问猪肉的价钱,觉得并不比哈尔滨便宜,他也注意到割肉的人割得很少,一斤或半斤,这在哈尔滨也是不常见的。 一个穿警服的男人走过来与李副局长打招呼,李洪杰介绍说,这是工商所的赵xx,负责这一带的治安。他走后闫自忠问:“他们现在值勤带不带枪?”“一般不带,”李洪杰回答,“自从出了高连国的案子,民警就很少带枪了,包括刑警。”闫自忠转向王春林:“你手下的人不带枪行吗?”王春林答:“现在这种情况下当然都带枪,平时还不一样。我认为平时带枪弊多利少。”

    闫自忠点点头,没有开腔。 回到汽车里,闫自忠感到胸口又有些闷,连日的疲劳一齐袭来,使他渐渐支撑不住。车开出一段路,他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手里还捏着半根香烟,直到响起轻微的鼾声,王春林把烟从他手里取走,捻灭在座位背后的烟灰盒里。闫自忠醒来时,车已停在南山矿指挥部门口,他开口说:“这次若是再放走他们,就很难对付了。而且,在这次以前,他们必然还作过其它大案。”他心里很清楚,培养一伙职业化的犯罪分子,正像培养一批职业警察一样,需要起码四五年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每一次作案都在锻炼他们的智谋和胆魄。他们将干得一次比一次漂亮,只要不被警方侦破,总会弄到大钱。此后或洗手不干去外地经商,或组织成更大的团伙,利用劫来的金钱广施贿赂,取得保护。他很遗憾这伙人未能在初次、再次作案时就被剪除,以致酿成今日震惊全国的血案。也许正是因为一再作案而未被绳之于法,才使他们胆敢挑起更大的事端。 这能怪谁呢?怪警方无能?他不想这样简单地下结论,作案总归要比破案容易十倍。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保证破案率达到百分之百,有些重犯终身不受惩罚。破案率再高,也不能有效地杜绝犯罪。他只相信一句古训: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目前这座城市已被警察重兵封锁,观望破案过程不仅有全城百姓,还有全城的已经作案和预备作案的人们,若此案又像“12.19”和“1.25”大案那样不了了之,用不了半年,鹤岗又将掀起新的一轮犯罪狂澜。走上台阶时,他忽然想到,这伙匪徒并未逃离鹤岗。是的,正因为他们屡次作案而未被拿获,就一定存在侥幸心理,等待再一次蒙混过关。这对警方来说无疑是个有利因素。

    1990年12月19日,民警高连国被杀死在选煤厂地沟内。1991年1月25日,高连国的手枪出现在小金鹤储蓄所被抢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