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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包玉米和10年徒刑
任何人走向犯罪都有着外部的和内部的原因。白宝山返京后不到一个月就重新作案,5o天内连作4案,打死哨兵1人,打伤军警人员6人,除了他反复强调的户口问题外,当然有着他自身的更深层的根源。
早年因盗窃,他被判刑。这造成他的家庭破裂,妻子与他离婚,儿女也跟着受累。他认为前罪判得过重,这影响到他的整个前程。他把这笔“账”记到法律和社会的头上。
按照白宝山的说法,他仅仅因为盗窃了人家几件衣服,就被判了4年徒刑。在服刑期间,被揭发出另一件事:他因喂鸽子,入院盗窃人家一书包玉米,被主家发现,追出来,他用木棍打了对方头部一下——结果,他被冠以抢劫罪,加判了有期徒刑10年。
他不服气。
在判决时,他就认为法律对他不公正。他没有犯那么大的罪,却被判了重刑,对此他耿耿于怀。服刑期间,他在监狱里还反复研究刑法,以弄清什么是“盗窃罪”,什么是“抢劫罪”,认为他充其量是盗窃,不应以抢劫罪量刑。
这件事他始终装在心里,成为其报复社会的理由之一。
那么事实是怎样的呢?
我仔细阅读过有关方面的材料,应该说,量刑尺度,在不同的时期都有着当时的标准,我们只能历史地看待;另一方面,事情也不像白宝山描述的那样简单。
我们可以看一下关于白宝山早年的两次判决书——
1983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83)石刑字第46号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1982年12月,白宝山与张某在居民区盗窃晾晒衣服2件,价值人民币10元。
二、1983年1月21日,白宝山和张某连续撬锁3起,盗窃天鹅牌坤表1块,旧皮夹克1件,真丝被面2块,尼龙双人蚊帐1顶,尼龙自动伞1把,女式高跟鞋等共70余件,价值人民币50o元。
三、白宝山1982年12月16日入室盗窃凤凰牌自行车1辆,价值人民币110元。
据此,白宝山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1985年,白宝山在监狱服刑两年后,被揭发出犯有余罪,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85)宣刑字第157号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白宝山1982年12月17日夜,在古城前街某号院内,偷玉米3书包,被事主郝某发现,追至门外。白宝山用木棍猛击郝的头部,致使部某颅骨线形骨折,头皮裂伤,缝合9针。
二、1982年底,白宝山伙同白某,在石景山综合修配二厂一车间,盗窃手推车外胎170条,车轱辘两个,价值人民币3150元,运出销赃,得款2855元。已全部追缴,发还。
三、1982年8月8日,白宝山伙同石某,偷盗牡丹牌12英寸黑白电视机1台。
四、1983年1—3月,白宝山伙同石某等,偷盗工厂仓库内管件,阀门160件,价值1900元,偷盗圆木1根,直径40厘米,长7米,销赃得款500元,全部挥霍。
据此,白宝山被判抢劫罪5年,盗窃罪7年,决定执行11年,与前盗窃罪4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自1983年3月8日起,至1997年3月7日止),剥夺政治权利2年。
从以上材料看,北京市两家初级人民法院当年对白宝山的量刑应该说是恰当的,并无如他所说偷一书包玉米便加判10徒刑的畸重情形。1982年前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很低,多数工职人员月薪只有几十元人民币,白宝山的盗窃数额不菲。他多次与同伙入户盗窃,性质恶劣。而在刑法上,对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有着明确的规定,持械行凶,抢夺他人财产,伤害他人身体,以抢劫罪判刑是完全正确的。
但白宝山并不这样想,他从自身的私利出发,认为法律对他不公平。这种思想在他漫长的服刑过程中,在他承受离婚等人生打击时,不断得到加强。
白宝山是一个报复心理极重的人,1998年3月,白宝山在法庭上曾相当清晰地表述过他在狱中产生的报复思想。他说:“我想过了,法律这样判我,我服刑出来,就去杀人,杀死那些受法律保护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来杀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无期(徒刑),减刑后我出来年纪大了,没能力杀成年人了,我就杀孩子,到幼儿园去杀,能杀多少杀多少,直到杀不动为止……”
这里形成了一个悖论,一个改造和反改造的悖论。白宝山是一个极端的典型。他犯了罪,在改造的过程中受到惩罚,他却把责任推到无辜的人们身上。他的思维是最简单的反向思维:法律“不公正”地惩罚了他,那么一旦有机会,他就用不讲理的方法,惩戒法律。
二、“预谋犯罪”白宝山前期的心理过程
服刑,整个改变了白宝山的人生道路。
家庭没有了,妻子儿女失去了,白宝山成为一个孤独的鳏夫,成为被遗弃者。在狱中,每每回想起来,他都觉得自己可怜,也觉得对不起儿女。
白宝山的舔犊之情在他的犯罪意识中占有重要位置。白宝山出狱后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并没有去看望过自己的儿女,这更说明他在心里极为重视他们。现在他还没有钱,他不愿给儿女留下这么一个落魄的印象。将来,出现在儿女面前的,将是一个有钱有地位的父亲,他将留给他们一大笔财产。
1991年,也就是在宣武区人民法院宣判加刑的5年之后,白宝山作为北京调犯,被遣送到大西北,在新疆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
大约在1992年间,白宝山接到当时仅10岁的女儿一封来信。女儿在信中向他诉说,继父对她妈妈不好,经常打骂她妈;对他们两个孩子也不好,别人家的孩子上学都有零花钱,他们没有。他们在外边总受别人欺负……
孩子的心灵受到了伤害,孩子的生活也受到多方面的影响——这都与他白宝山有关。
这封信对白宝山的触动很大。跟白宝山一起服刑的同监犯李清亮(化名)说,白宝山接到女儿来信,情绪极不正常。后来白宝山把这封信拿给李清亮看,当着李清亮的面痛哭了一场,发誓说:“我出去之后,一定要弄到300万(元),给我的两个孩子买房子,每人买一辆奔驰车,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不能比别(的有钱)人差。”
白宝山在狱中没交下几个朋友。这与他的性格有关,他与大多数犯人都不来往。李清亮是为数不多的一个。他比白宝山年长,人性不错,有见识,服刑前曾在北京某军事单位供职,懂得枪械知识。与白宝山要好的还有两人,一个叫吴子明,一个叫小蛋子(化名),他们都是本地人。吴子明对白宝山非常佩服,小蛋子曾跟白宝山住一个监号,他对小蛋子格外照顾,两人是另一种友谊。
当时李清亮对白宝山的境遇充满了同情。入狱,离婚,儿女受罪,即使说出弄300万那样的狂话也能理解。狱中人为了宣泄,为了自慰,常常如此。白宝山与他人不同,他是个有心力的人,不受信口胡吹,他想了,说了,就打算去做。还在监狱的时候,他脑子里就一遍遍过电影,设计着日后出去,如何去弄这300万元。
——这只能去抢银行。
他又一次次给自己出难题,设想抢银行会遇到怎样的情形,他又怎样应付,把自己追到“穷途末路”,再想办法解脱出来。
躺在监号的角落里,混迹于劳改的人群中,打饭吃饭睡觉,白宝山凡人不理,心里转动的都是这些念头。这成了他的白日梦,成了他的精神支柱,成为他消磨时光的好方法。当然,外人是不了解的。
在监狱里,白宝山便着手做着各项准备工作。
他知道,要作大案,没有文化知识是不行的。小时候他不肯读书,进了监狱却卧薪尝胆,坚持把文化课学下来,达到了能读书能看报的水平。
这时的白宝山在外表看来很老实、很勤奋,这正是他“立大志”的阶段。
同时,他开始研究案例。
他对所有能找到的,无论书本、杂志还是电视上的案例(监狱里能看到电视),都抱有浓厚的兴趣,以专业眼光反复加以研究。寻找作案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的继漏,分析警方的侦查思路和方法,研究作案后如阿逃避警方的打击。劳动之闲,他常常跟李清亮“探讨”。
一次他在电视上看过某警匪片后,对李清亮说:“这人太笨,遇到警察不能跑,要迎上去打。迎上去打还有跑的机会,一开始就跑,肯定叫人家捉住。”
还有一次,他看了几本杂志,和李清亮议论说:“他们被抓,毛病都出在钱和物(赃物)上。不带那些东西,就是被警察抓到,身上没有证据,警察也没办法。”
在白宝山“预想”的那些案件里,作为主人公的他,必须有武器。白宝山向往的不是普通的枪,是火力猛,威力大又携带方便的枪种。还要有车,有高超的射击技术和驾驶技术——这都是前期准备的“必要条件”。
在监狱里不可能搞到枪,也无法学习驾驶技术,但他可以学习枪械知识,还可以设法收集子弹。
新疆与内地比,有着许多的不同,新疆是祖国的西北边陲,土地辽阔,人口稀少,由于它的特殊的地理位置,也由于新疆特殊的历史,当地枪支弹药的散布面比较广。退伍军人、基于民兵、猎户、甚至普通农牧民的手里,都可能有子弹。散落到民间的枪支弹药不在少数。加上一些部门对子弹管理不严,也造成弹药流失。因此,在新疆搞子弹,比内地要方便得多。
新疆的劳改监狱,因地理环境和劳改条件所限,把犯人分为“收监犯”和“零星犯”两部分。零星犯负责种菜、放牧等零散劳动。部分零星犯夜里不收监,又叫外宿犯,他们有单独与外界的农牧民接触的机会。白宝山就是利用这个条件,寻机“买”到步机枪子弹和手枪子弹,并把它们藏匿起来。
弄到子弹,只解决了他“预谋犯罪”构思中的一个环节,他还要熟悉枪支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在这一点上,他充分利用了服刑前曾在某军事单位工作过的李清亮。李清亮对多种枪支都熟悉——这可能是白宝山接近李清亮的根本的原因。白宝山与其他犯人关系紧张,惟独跟李清亮“无话不讲”。据李清亮回忆,白宝山对各种型号的枪支都有着浓厚的兴趣,“求知欲”极强。
李清亮说:“白宝山问我枪械知识,包括枪的结构、射速、装弹量、保险位置、如何分解等等,每一种枪支都问得很细。我记得我们谈过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五六式自动步枪,5-4式手枪。他还问过六四式手枪的情况,我没有使用过,讲不清楚,他很遗憾。他也给我讲他所知道的一些知识,比如自动步枪的保险如何打开,怎样打单发,怎样打连发;自动步枪弹夹装弹量,微型自动步枪装弹量等,他能分辨出自动步枪的型号。他是外宿犯(零星犯),常和武警在一块玩,这些知识他是通过武警慢慢了解到的。他还问过我哪种枪威力大。我告诉他,短枪中5-4式威力最大,长枪中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命中率高,自动步枪射速快,火力猛。我记得他说过,他喜欢体积小,装弹多的枪……”
白宝山还向李清亮打听北京军事单位哨兵的值勤情况。比如,哨兵上岗,只携带枪支不装弹药,就是从李清亮那里探听来的。他对李清亮说讲石景山附近的军营,说:“我出去之后,要搞就搞哨兵,他们警惕性最低,容易(把枪)搞到手。”
对比一下北京发生的一系列袭军袭警案,我们发现,白宝山当年所说和日后所做,有着惊人的一致性,连细节都没有改变。包括“袭击哨兵”,包括“迎上去打”。阅读李清亮的问讯笔录,不禁令人毛骨悚然。李清亮刑期长,至今仍在狱中,他不可能知道白宝山在外边都干了什么。但他描述的这些情景,就像叙述白宝山的整个犯罪过程,居然丝毫不差。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愿意相信白宝山所说“出狱时抱着两个想法”是真实的。
白宝山出狱后,曾观察过附近的银行。银行的情况与他在狱中的想象有着极大的差别。加上不久鹿宪州抢劫运钞车案件破获,白宝山深知自己没那样的本事,放弃了抢银行的打算。
白宝山在监狱里的这些准备工作是在暗中进行的,他利用自己的不善言谈,把自己伪装起来。白宝山干活比较出力,并注意搞好与管教与武警的关系,利用当“零星犯”之便,常去碱渠摸鱼,用丝网捕鸟,有所收获便把猎物送给他认为有用的人。在一个时期内,他在监狱里屡受好评。
1993年初,即白宝山来到大西北的第三年,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即石河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他被减刑一年。裁定书称:
“白宝山在1992年改造中表现认罪守法,服从管教,遵守监规,认真学习三课和改造行为规范,改造思想稳定,态度端正,负责养牛工作积极主动,全年打草30吨,产奶25吨,敢于制止违法行为,全年无违纪行为,写思想汇报20份,全年出勤率100%,双百考核2o2分,年终评为支队劳改积极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对罪犯白宝山准予减刑12个月,原剥夺政治权利不变。”
这一切,都是最表面的现象
三、成为“外宿犯”
新安监狱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监狱管理局管辖,农八师与石河子市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兵团系统叫农八师,地方系统叫石河子市。新安监狱位于石河子市西北,是142团场界内的一个劳改单位。
新安监狱距142团场约10公里,监狱建造在戈壁滩上,北边紧靠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国第二大沙漠)。监狱呈正方形,高墙之外全是荒草地。监狱南侧有一排低矮的猪舍(过去是牛棚),周围没有任何其他建筑。
请记住那排猪舍,那地方曾发生过十分凶险的血腥故事。
监狱里的犯人,每天要早点名。吃过早饭,然后在武警的武装看押下,到指定地点从事农业劳动。劳动的地方四角插下小旗,旗子的连线就是警戒线,犯人的活动区域不得超过警戒线之外。午饭由另外的犯人送到地头。晚上干完活,仍在武警看押下返回监所。进入监狱大墙后要进行晚点名。犯人站成几排,点到谁,谁大声答“到”,之后要蹲下。点名无误才能吃饭,然后回监号睡觉。
石河子是北疆(天山之北称为北疆)重要的产粮区和产棉区,监狱犯人的主要任务也是从事农业劳作。有时还要挖掘水渠。水在这里有着极重要的意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是全国最大的半固定沙漠,水通到哪里,哪里就能建成绿洲。修大渠时,监狱管理方在邻近地点号房,当作临时监所。犯人仍在管教人员和武警的押解下劳作,在管理上,比平常要更严格些。
对一般犯人,他们的日常生活就是这样。
但有少数犯人例外。因监狱除安排犯人集体劳动外,还有许多零散的工作需要犯人去做。比如监狱的菜地,再比如养猪、放牛、放羊。这样就产生了“零星犯”。
零星犯一般在刑期超过半数且表现较好的犯人中挑选,还需要一个条件,就是要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新安监狱的办法是交纳人民币元,用这笔钱买牛,由出资人放牧,产奶出售给附近农垦团场。这样,犯人可以获得一定的自由,监狱又可以创收。
零星犯也有两种,一种晚上收监,一种不收监。晚上住在监狱之外的,又叫作“外宿犯”。当年,新安监狱的外宿犯仅有3人,他们住在监狱外边的牛房(现已改为猪舍),夜里值班看牛。
这3名外宿犯都是北京人,除白宝山之外,另两位一个叫李宝玉,另一个叫傅克军。
零星犯想逃跑是有条件的。第一,他们有逃跑的时间,白天晚上都有单独外出的机会;第二,他们有经济条件,监狱与他们签订“承包”合同,每月有一定收入。但逃跑也不容易。首先,逃犯抓回来都要加刑;其次,零星犯之间有一种类似“连坐”的责任关系,有人逃脱,其他相关犯人将受到审查和处理;其三,零星犯一般距刑满时间都不长,此时逃掉并不值得。新疆监狱年年都有犯人逃脱,但零星犯中的比例并不大。
1990年,白宝山作为北京调犯遣送到新疆新安监狱时,李清亮已经是零星犯了。他负责种菜。李是山西人,当过兵,转业在北京工作,因报复杀人被判刑,入狱后始终表现较好。白宝山刚来时跟李清亮住一个监号,菜地出菜时缺人手,李清亮常点名要白宝山出来帮他。
李清亮劝白宝山:“家里要是有经济条件,寄点钱来,弄个‘零星犯’吧,少受点儿罪。”
白宝山就请李清亮代笔,给家中写信,把这边说得极为可怜,要家人想办法为他筹措资金“买”一个零星犯。
母亲是惦记他的,两个姐姐也疼他,毕竟他是家里唯一送出去的孩子,小时受了不少苦。母亲还有个说不出的想法——如果不送他去老家,也许他走不上这条路。家里总觉得这些年亏了他。因此,接到来信后,家里多方凑钱,母亲借债,两个姐姐和大弟几乎拿出全部积蓄,凑齐了这笔款子,汇到新疆。
白宝山成为零星犯。他与李宝玉、傅克军、田守水(化名)每人出资元,买下了17头奶牛,开始了放牧的生活。
零星犯相对收监犯来说,有着许多便利。他们不受监狱作息制度的限制,晚上不回监所。外出自由,只要当天能返回来即可。有时候隔夜返回,只要不被管教人员发现也不受惩罚。他们不仅可以去142团场,还可以去沙湾县城,甚至可以坐汽车去石河子市和奎屯市游逛。当零星犯期间,李宝玉、博克军等人多次出去嫖娼,白宝山也跟着去过几回。
白宝山平时沉默寡语,但他残忍的本性,时而也有流露。
有一次,李清亮和白宝山等几个零星犯坐在牛房里聊天,不知谁家的狗在门外叫,把白宝山叫烦了。大家都没留意,白宝山站起来。门边上立着一把和泥用的钢叉。他抄在手上。这时候大家还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他忽然就冲到门外,把那条狗吓得都不敢叫了。他一叉就从狗肋上插进去,插到了狗的心脏。那狗呜咽了两声,便倒下死了。
屋里人面面相觑。事后议论起来,都说白宝山这个人心狠手黑,是个“蔫土匪”,别看他平时不爱说什么。
歹毒的事还做过一些,只是没被人发现。
一次,他跟管教怄气,暗地里放火把狱里的草垛烧了。
后来——他便开始杀人,在监狱里杀人,他居然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四、犯人李宝玉失踪
李宝玉1961年生人,原是北京毛毯厂的工人,因盗窃罪被判刑。傅克军1963年生人,原是北京灯泡厂工人,1983年因用暴力手段劫持出租汽车被判刑。傅克军是独子,家里有四个姐姐。
李宝玉、傅克军和白宝山一起放牛,3人的关系始终紧张。白宝山“嘴笨”,不合群,又是北京石景山区的人,李宝玉、傅克军瞧不起他。
3人中,李宝玉是组长,他年龄比傅克军大些,但家里不如傅克军家有钱,两人间也闹矛盾。傅克军花钱买了牛,还为自己买了两匹马。他骑着马去放牛,在白、李面前,很有优越感。他的马李宝玉、白宝山是不能动的。为这事,傅克军跟李宝玉打过架,打得头破血流。然而,两人在欺负白宝山上,却能合到一块儿。
傅克军朋友多,李宝玉会来事儿,两人跟管教的关系不错。白宝山很孤立。除了第一年,因劳动表现较好受过表扬外,因他的拗脾气跟周围人都疏远了。傅克军、李宝玉更是合伙挤兑他。清牛棚、起粪、挤奶、坏天气里去收牛——倒霉的活他们都支使白宝山去干,白宝山表示不满,他们轻则臭骂一顿,重则拳脚相加。
白宝山不打架,也不骂人——他骂不过他们。整个变得更加沉闷,整天的跟谁都不说话。
大约在1993年夏季的一天,白宝山和傅克军一起放牛,两人发生了口角。事情本来不大,可白宝山趁傅克军不备,搬起一块大石头,恶狠狠地从背后砸在傅克军的头顶上,顿时砸得鲜血直流。
表面看,这是一次偶发事件,其实不然。这是白宝山报复杀人的一起未遂案件,是他早就蓄谋好的,这是他第一次杀人的尝试。
他没有达到目的,他就停了下来。因他突然感到,石头不行,用石头很难一下把人打死,需要改用其他方法。
事情很快演化成一场普通的殴斗,没经过中队,以白宝山赔偿傅克军500元人民币在私下里做了了结。
此后不久——1993年9月,李宝玉却忽然失踪了,打破了他们三个北京人外宿放牛的格局。
李宝玉白天还好好的,晚上却没再回到牛房。
傅克军没什么不正常,白宝山也没什么不正常,两人照样坐在牛房里看电视,然后照样关灯睡觉,甚至谁都没有提起李宝玉。
类似的情形以前发生过。李宝玉可能外出嫖妓,可能去了石河子,可能因什么事情耽搁在外边。
第二天晚上,李宝玉仍没回来。
傅克军照样不闻不问。白宝山把李宝玉两天未归的情况向监狱领导做了汇报。
狱方对李宝玉失踪事件进行了调查。
李宝玉并没带走任何东西,他的失踪令人怀疑。况且,李宝玉还有一年就服刑期满了,按照常理,犯人在这种时候没有特殊理由,是不会逃跑的。虽然存在着许多疑点,因找不到其它证据,事情最终仍以李宝玉脱逃定案。
李宝玉因何失踪,最清楚底细的人,莫过于白宝山。
大约在一周之前,李、白二人发生了争吵。李宝玉擂了白宝山一拳,白宝山没有还手。李宝玉骂他:“你他妈是个男人吗?你有本事,你也打呀!”白宝山说:“我不打你,我熬到现在不容易,我把你打得轻了,不管用;我要是把你打死,不是加刑就是枪毙……我划不来……”李宝玉说:“你他妈少来这一套,是男爷们儿你也犯把脾气给咱瞧瞧,别净给北京人丢脸。”白宝山说:“行,你等着,这几天我就犯把脾气给你看……”
事情不了了之了。李宝玉认为白宝山不过是说说而已,他犯脾气能犯到哪儿去?
白宝山第二天就着手准备。他不声不吭,背着人在牛棚后边挖了一个长宽各一米,深约两米的土坑,然后,把200元钱塞到牛棚的墙缝里。
傅克军骑马出去了,白宝山来找李宝玉,说:“我的钱藏牛棚里,抠不出来了。”
李宝玉说:“那你找谁?自己弄去。”
白宝山说:“你帮帮我,弄出来我请客。花我的钱,我请你喝酒还不行吗?”
李宝玉认为这是白宝山在讨好自己,嘴里骂着操蛋,跟白宝山走进牛棚。
他问:“钱在哪儿?”
白宝山指了指墙缝。那地方很低,猫腰才能看到。
李宝玉低头往里边瞅,钱卷成一卷,果然在墙缝里,用手指头是抠不出来的。他到外边转了转,找到半截细铁丝,弯个钩儿,猫腰帮着白宝山钩钱——他根本就没想到这是白宝山的一个阴谋。
这时白宝山站在他的身后,摸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子,对准李宝玉的后脑就是一下。
李宝玉翻翻白眼,一声不吭地栽倒下去。
白宝山抡起铁锤,对准李宝玉的头部连续又打了四五下。李宝玉颅骨的右半部砸得塌陷下去,头骨碎裂,脑浆四溢,白花花的骨片翘出头皮。白宝山看李宝玉被打死,把他的尸体扛出牛棚,扔进他事先挖好的土坑里。土坑边上放着一把铁锨,三下五除二,没用半个小时就把李宝玉的尸体埋好。这地方是沙土地,好挖好埋,不沉降。上边做了伪装,洒上些水。牛棚里抱些干草,把血迹和脑浆搀进牛粪里。
一切都收拾停当,白宝山坐在牛棚外晒太阳,放牛的傅克军还没回来。
这天白宝山睡得格外香甜,心情也特别舒畅。李宝玉的尸首就在距他不到8米的地底下躺着,他连噩梦都没有做。
本来,白宝山想先杀掉傅克军,那次用石头没砸死他,倒先把李宝玉处理掉了。既然先杀了李宝玉,傅克军就让他再活些日子吧。总不能刚刚“失踪”了李宝玉,马上又“失踪”个傅克军,那样,他白宝山担嫌疑。
李宝玉失踪案,虽然存在着种种猜忌,却没人怀疑到白宝山。白宝山平时不爱掺和事儿,他怎么会平白无故地杀人呢?
五、血溅牛房
1994年3月22日——距李宝玉失踪仅仅半年,傅克军再次失踪。这一次引起了中队的警觉和重视。
当时正值春天,天气还冷。在牛屠放牛的共有4人,田宝山、傅克军、秦百川和田守水(此两人为化名),4人全是北京调犯。
3月20日晚上,秦、田、傅、白4人吃过晚饭,在牛房里看一阵电视,9点钟,秦百川和田守水就回监号了——他俩不是外宿犯。当夜,在牛房住的只有白宝山和博克军两个人。
21日早晨,秦百川来牛房干活,没看见傅克军。他问白宝山,白宝山说:“傅克军去团场送牛奶了。”
中午,博克军没回来,但谁也没意识到傅克军会失踪。
这天白天,白宝山老是犯困,哈欠连连的,大白天躺在房子里睡懒觉。秦百川进来,发现傅克军的被子褥子枕头都不见了,问白宝山,白宝山说:“傅克军走时都带走了。”秦百川起了疑心,他想,傅克军去送牛奶,带被子枕头干什么?
田守水也是一大早就过来的。他去打扫牛棚,发现牛棚已收拾干净,地上还洒了水。
白天,监狱的焦中队长过来一次,谈今年承包的事。因傅克军不在,田守水说:“等克军回来,大家商量商量再定。”
午饭后,白宝山又躺下睡觉。田、秦二人看电视看到五点,白宝山爬起来,出去收牛。田守水到食堂把晚饭打过来几人一齐吃。到了晚8点
,仍没等到傅克军。田守水、秦百川一同回了监号。
22日上午,田守水和秦百川出来,仍没见到博克军。两人还在开玩笑,说傅准是在什么地方喝多了酒,要不就是找女人给扣住了,谁也没向中队报告。下午,傅克军在地方上的一个朋友过来找他,傅不在,大家一起喝的酒。到了晚上,白宝山才向中队报告,说:“傅克军自21日早晨外出,至今未归。”
晚上11点,监狱的魏中队长、焦中队长带领武警把白宝山、秦百川、田守水3人收监,说:“傅克军跑了,中队要对你们进行审查。”
当晚,魏中队长安排另一名姓唐的犯人住进牛房。
夜里,唐某躺在傅克军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有什么气味刺激着他。他伸手在土墙上抹一把,觉得腥乎乎的,打开灯辨认一番,发现墙上有许多喷射状的污点,像是血迹。再仔细检查,在房子的顶棚上也发现了同样的污点。他吓坏了,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就向中队做了报告。
事情上报到狱政科和142团场派出所,当天就对牛房进行了检查,墙壁和顶棚上的点状痕迹,经化验确定是人血(其中夹杂着鸡血),同时,在傅克军的床铺底下,找到未被带走的700元人民币。有人反映,21日清晨,看见白宝山在院里烧东西,烧的是棉被或大衣那样的物品。在傅克军失踪的同时,他的马也失踪了。此外,中队在牛棚的顶棚上,搜出步机枪子弹和手枪子弹共计95发。
因出事当天,只有白宝山与傅克军两人住在牛房,白宝山自然成为重点嫌疑对象。
狱政科副科长提审白宝山,审讯工作持续了十几天,白的态度死硬,只交代了藏匿95发子弹的问题,拒不承认与傅克军失踪有任何瓜葛。
劳改中队和狱政科曾判断傅克军遇害,尸体可能用马匹驮到周围的荒野里掩埋掉了。他们在监狱周边的可疑地段进行搜索,并动用了警犬,未能发现傅克军的尸体。
发动犯人提供线索,监狱的人犯反映,白宝山与傅克军有矛盾,主要因为博克军不让白宝山摸他的马,为了这样的小事就去杀人,不合情理。熟悉白宝山的田守水说:“傅克军跟白宝山的关系时好时坏,两人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按说白宝山不会杀人。”
事实上,傅克军就是被白宝山杀害的,他采用了杀李宝玉同样的方法。
白宝山是个记仇的人,他有着疯狂的报复心理,平时又显得不动声色。他的思维方式,与普通人不同。虽然他与傅克军、李宝玉的矛盾都是小事,但他并不这样想。他觉得他受了欺负,他从心里厌烦他们,这已经构成了他杀人的理由——就像他讨厌那条狗,就一定要杀死它一样。
杀掉李宝玉,他需要一段时间来淡化人们的印象,为此他又等了半年。在他的意识里,傅克军必须杀掉。他天天看着傅克军不死,常常感到不能忍耐。
3月20日深夜,白宝山醒来,他认为该动手了——没有任何直接的原因,他们也没吵架,甚至,这几天两人相处得比平时还要融洽。
戈壁的夜晚冷凄凄的,牛房外是狼嗥般的风声。所有的犯人都回了监所,荒野地里孤零零伫立着这排低矮的牛棚。除了棚里的老牛,牛房只住着他们两个。
黑暗中白宝山爬了起来。
傅克军睡得烂熟,他微微地打着响鼾。
白宝山低着头看他一阵,慢慢地举起了铁榔头。
吭地就是一下,轮起来又是一下,狠狠砸在博克军的脑袋上,傅克军长长地哼了一声,就再没了气息,那身死肉也松垮下来。
掩埋傅克军的尸坑已经挖好,打死傅克军之后,白宝山拿着铁锹出去,又把土坑整理了一番。
再返回牛房,白宝山吓了一跳。
博克军又起来了,他一动不动坐在木床上。但他反映迟钝,两眼直瞪瞪的,似乎想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白宝山的铁锤又砸过去,因用力过猛,“扑哧哧”竟把半个榔头砸进傅克军的脑壳里——这就是造成鲜血四溅的原因。
傅克军再次倒下,鲜血立刻染红了他的被褥和枕头。
白宝山没有开灯,他把傅克军的尸体背出去,埋到坑里——这个土坑是紧贴牛棚的墙根挖下去的,距墙皮不到半米远,也挖了两米深。
处理了尸体他才觉出这事做得有漏洞,他弄出了血,傅克军的被子,褥子、枕头上到处都是血。他坐了一阵,便把染血的铺盖抱出去,点
火焚烧了,灰烬用沙土埋起来。凌晨时分他又在牛棚周围做了卫生,洒上水——这就是后来田守水看到的情景。
这次白宝山的疑点太多:第一,20号夜里,牛房内只有他和博克军两人住宿;第二,牛房里有血迹,溅得墙壁上天花板上都是;第三,博克军行李丢失得不合情理;第四,傅克军的床板底下藏着700块钱——任何人逃跑的时候也不会把现金丢下。当然还有其它迹象,包括白宝山与傅克军平时的不睦,也包括半年前李宝玉失踪案,这不能不让人作出联想。
白宝山的抵赖方式是死不认账。为此他也吃了不少苦头,狱方把他关进小号,单独羁押了3个多月。经过多次提审,白宝山一口咬定:傅克军是3月21日凌晨5点,带着行李骑马离开的牛房。至于房间里的血迹,白宝山解释说,那是傅克军与李宝玉从前打架打破了头,喷上的血点子。
白宝山还向狱政科提供许多其它线索,以证明傅克军逃跑有据。
他说,博克军经常在外边找女人,他把牛房生产的奶送给某女,还给对方送挂历,傅克军为这女人经常夜不归宿。他说,博克军还常去另一女人家赌博,那个女人曾来牛房找过他,两人商量一起出去做生意。他说,傅克军在牛房聚赌,欠外边许多赌账。他还说,傅克军常与地方上的陌生人来往,多次谈到去伊犁口岸做生意赚大钱的打算……
总之,傅克军为了女人可以逃跑,为了躲赌债可以逃跑,为做生意也可以逃跑。
这些辩解并不能使人信服,但是,监狱方始终没有寻找到博克军的尸体,无法确认他已经死亡。白宝山又态度死硬,无论你采取什么方法,他不是装傻充愣,就是给你来个拒不认账。他终于“硬挺”了过来。监狱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无法给白宝山定罪。两年过去,傅克军失踪案只能作为“悬案”挂到一旁。
因傅克军案,白宝山被单独关押了125天,写过保证书后,继续回去放牛。1996年3月7日,他如期提前一年获得释放。3月12日,白宝山回到北京。
白宝山前期收集的子弹,被劳改中队没收了。在他重新获得“自由”之后,利用恶劣天气里附近牧民的羊群误入监狱草场的机会,把羊扣住,要挟对方。作为交换条件,他从牧民手中弄到了3包步枪子弹(75发)和50发手枪子弹。
这一次,他把子弹埋在水渠附近,释放后,他把子弹挖出,全部缠在身上,带回了北京。